南京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3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3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会计基础》2012年12月13日11:03:49第一章总论第一节会计概述一、会计的概念及特征(一会计的概念(二会计的基本特征1.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2.会计拥有一系列专门方法3.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4.会计的本质就是管理活动二、会计的基本职能(一会计的核算职能(二会计的监督职能(三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关系三、会计对象和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一会计对象(二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第一章总论第二节会计基本假设一、会计主体二、持续经营三、会计分期四、货币计量第一章总论第三节会计基础一、会计基础的概念和种类二、权责发生制三、收付实现制第二章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第一节会计要素一、会计要素的确认(一资产1.资产的定义2.资产的分类(二负债1.负债的定义2.负债的分类(三所有者权益1.所有者权益的定义2.所有者权益的分类(四收入1.收入的定义2.收入的分类(五费用1.费用的定义2.费用的分类(六利润1.利润的定义2.利润的分类二、会计要素的计量(一历史成本(二重置成本(三可变现净值(四现值(五公允价值第二章会计要素与会计科目第二节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的概念二、会计科目的分类(一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所有者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4.成本类科目:按成本的不同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反映制造成本的科目和反映劳务成本的科目。
5.损益类科目:按损益的不同内容可以分为反映收入的科目和反映费用的科目。
考试考务日程
考试考务日程
1.2013年3月3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3年度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2.2013年5月15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3.2013年8月10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见附件)。
4.2013年9月8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上述日期同时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5.2013年9月14-20日(初级资格无纸化)、10月26-27日(初级资格纸笔、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举行考试。
6.2013年11月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2013年度继续在全国实行网上评卷,并稳步推进集中网上评卷试点范围。
初级会计报名事项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报名工作的通告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考区)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考试。
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10月26日(星期六)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14:00-16:30财务管理10月27日(星期日)9:00-11:30 经济法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二、报名条件(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1、基本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级别学历及其他要求工作年限初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符合其中一条)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博士研究生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参加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南京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开考
比例
招聘条件
用人
方式
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
联系
方式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
学历
专业
其他
条件
1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考务工作人员
管理
1
1:3
本科及 以上
计算机类或信息管理类
普通高校2013年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3日以后生),适宜男性(长期值夜班、经常出差、押运试卷)。
编内
笔试40%
面试60%
84550957
网络工程管理人员
管理
1
1:3
研究生
信息技术网络工程类或相关学科
普通高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有两年以上基础网络工程实践与网络管理经验,对有线、无线校园网建设有经验者为佳,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3日以后生)。
6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高等职业
技术学校
会计
专技
编内
笔试40%
面试60%
84405476
84457057
5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
办公室
实验室管理
人员
管理
1
1:3
研究生
物理教育、化学教育、实验管理与教学、教育技术
普通高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在理科实验仪器和实验教学方面有特长的为佳,有课堂教学实验经验为佳,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3日以后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笔试40%,面试60%(专业笔试占面试成绩的40%)
南京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考点乘车路线
南京市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考点乘车路线
魁网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专栏
【提要:考试,考点,地址,资格证,从业,2013年,会计,南京市,】
附表三:考点名称乘车路线
南京市财会教教育中心地铁1号线玄武门站
公交车100路、34路、31路、16路等山西路站;52路、74路、114路、22路、3路、8路等湖南路站;
南京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地铁2号线下马坊站3号出口
公交5、9、34、36、55号卫岗或小卫街站,4、52路钟山花园城站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地铁一号线至江苏经贸学院站;公交车:大同线、大中线、安广线、盛科线。
南京市浦口区中等专业学校汉江线至浦口车站下,向东200米
汉江线D7至阅景龙华站下,向前100米
浦口区委党校汉江线至浦口车站下,转607、608、611至建康学院站下向前200米
六合实验高级中学
溧水区职业中学 3、9路公交车至职业中学站下
高淳中等专业学校高淳汽车站乘2路公交车。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特殊事项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
特殊事项处理办法的通告
【法规类别】会计人员
【发布部门】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2.05.30
【实施日期】2012.05.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特殊事项处理办法的通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有关特殊事项处理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精神,对于因考试时间推迟与同期其他国家级考试冲突、怀孕生产(原则掌握在生产前后各60天内)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延期至2013年参加考试,同时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一)对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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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指南
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及应试指南一、导读:为了广大考生有效地备考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小编特别为考生搜集整理了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供广大学员学习参考。
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考试简介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考试科目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经济法基础》2.5小时。
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报名时间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安排在2012年度10月份开始。
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报名流程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考试时间2013年初级会计师考试/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预计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份。
2013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了解信息】参加会计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在报考地市级财政局网站上了解报名日期和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指定的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上传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照片,jpg格式,照片的宽度和高度比例为1:1.4,不大于300*420像素,照片文件不大于20k),并在报名界面选择报考科目、考点、考试日期。
【网上缴费】考生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确认后,可立即进行网上缴费,且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考生信息将被自动删除。
【打印报名信息】考试缴费成功后,可在网上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表内包含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等相关信息。
【打印准考证】根据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在指定日期内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生考试】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日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准考证所列考点地址、考场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连考。
【成绩查询】每科考试结束后会自动显示当科成绩,并进入下一科考试。
全科考完后显示三科(或两科)成绩,考生亦可在当地公布的成绩查询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013年江苏省最新版升级功能:(1)增加2013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考试最新题库;另外会计基础:增加了计算题;财经法规:增加了案例分析题;(2)题目分值分布和考试完全一致;新版软件题型和分值分布如下:2013年江苏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流程如下:【了解信息】参加会计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在报考地市级财政局网站上了解报名日期和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指定的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上传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照片,jpg格式,照片的宽度和高度比例为1:1.4,不大于300*420像素,照片文件不大于20k),并在报名界面选择报考科目、考点、考试日期。
【网上缴费】考生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确认后,可立即进行网上缴费,且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考生信息将被自动删除。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成人教育【发文字号】宁财会[2010]46号【发布部门】南京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0.02.01【实施日期】2010.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财会[2010]46号)各区、县财政局,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及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2005]第26号令)、《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取得并持有南京市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初中级和一般会计人员两个层次开展。
二、继续教育内容、方式及课时(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题讲座,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初中级和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企业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2号、第3号;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财政会计管理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程序等)。
2、行政事业类:财政管理相关知识(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与操作;“小金库”专项治理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财政会计管理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程序等)。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分期进行培训方式,每期3天(24小时)。
2010年3月1日开始,2010年12月31日结束。
具体课时见教学大纲。
三、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及管理(一)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别实施”原则。
1、市财政局负责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高级会计人员和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组织编写教学大纲(详见 http:///main.shtml“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
南京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南京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南京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一、考试报名1、报名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无刑事处分和往年帮考、作弊等经历。
2、报名时间7月13日开始考生网上注册;7月15日9点至7月21日17点考生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后期的所有操作可直接访问报名网址: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也可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均可通过链接登录“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站。
南京考生登录报名网后,请在首页选择“南京考区”。
4、报名流程(1)考生注册、登录进入报名网址首页后进行注册、登录,注册时需要信息:用户名、密码、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学历、邮箱。
注意:姓名、证件号码、邮箱用于用户名和密码的找回,务必确保这三个属性的.正确性。
注册成功后即可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2)网上报名、缴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成功后,选择考区,然后通过《考生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流程为:阅读考生须知→选择考试科目、考点、日期→网上缴费,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考生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日期信息将与考生解除绑定,考生需重新选择考点和考试日期进行报名缴费。
注意:1)各考点可选的考试时间将逐步放出,放完为止,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情况,正确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2)考生确认缴费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注册信息及所选考试科目、考点、日期等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否则后果自负;3)考生报名费通过网银交纳,缴费完成后不予退还。
报名费发票可于10月份到各自考点所在地的区财政局领取。
4)在缴费界面考生可自愿选择购买具体科目的参考书及数量,报名费和书费一同缴费。
(3)打印报名信息考生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通过【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内容包括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日期等相关信息。
亲历江苏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淮安站
亲历改革后的江苏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9月24日夜的冷空气并没有影响我们北上的步伐,因为2013年江苏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淮安考点将于26日上午八点半正式开考。
关于全国版题库、江苏省的考试题型、题量到底是怎样,江湖的传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26日上午就是揭开这一神秘面纱的重要时刻。
怀着期待的心情,在验证了身份证和准考证后我们准时走进考场,坐在电脑前看着屏幕在倒计时,最后一秒划过跳出了登录界面,输入好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后正式进入了答题界面,2013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式开始了,它的神秘面纱正待我一层一层地剥去。
一.超大的题量第一门考试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
这在我们的意料之中,4月15日财政厅的公告中已经明确说明,三科联考,每科60分钟,共180分钟。
这也是财政部对各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统一要求。
我一题一题地仔细地做下去,做着做着发现不对劲,怎么单选题做不完啊,一点开左边的导航栏差点没让我吃惊地喊出“啊”,财经法规这门课竟然有这么多题:单选100题、多选10题、判断30题、案例分析2大题(共10小题),总共题量150题。
这简直是海量。
也就是说0.4分钟即24秒就要完成一题。
来不及感慨,惟愿能一题一题做完。
我开始集中精力,提高速度专心做题。
几乎是读完一遍就选择出答案,无论对错。
几乎曾经总结的什么排除法、比较法、先易后难法等都用不上了,因为在与时间赛跑,没有时间细细思考。
如果说真的有什么凑效的方法,只有一种——不能明确知道答案的题用猜测法,一定要猜测一个答案,但可以点击“考虑”按钮,以备有时间检查。
但从我经验来看,这个按钮从逻辑上看虽然设计科学,但基本用不上。
我做完最后一题时还差六分二十秒就到必须交卷时间,看到二三十道标记了“考虑”的题根本不知道从哪一题开始检查好,也许第一印象蒙的答案最好,最后直接点“交卷”。
这个系统还真的不错,即时交卷即时判卷,我的财法65.5分。
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
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主要内容(五个方面)1.办事依据2.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概况3.适用范围4.属地化管理原则5.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一、办事依据(主要有5个文件)1.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这是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2005年3月1日执行的。
2.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1号)这是财政部2011年5月16日发布,2011年6月1日执行的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会〔2005〕13号)这是江苏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制定的江苏省的实施办法,是2005年5月10日发布并执行的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的通知》(苏财会〔2011〕32号)这是江苏省财政厅在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后制定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是2011年8月31日发布,2011年9月1日执行的。
5.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的通知》的通知(宁财会〔2011〕645号)二、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概况三、适用范围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适用于南京市管辖范围内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包含持南京市及区县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外地转入南京市的持证人员以及在南京市的部、省属企业单位的持证人员。
四、属地化管理原则南京市各区、县财政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注册、变更、调转等事项(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的办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到单位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2.不从事会计工作的持证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五、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这是一个行政许可事项)1.适用对象及时限:适用对象是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2.需填写表格:《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见表1)3.需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扩大试点范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
现就2013年度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1.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成人教育【发文字号】宁财会[2013]26号【发布部门】南京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3.01.21【实施日期】2013.01.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财会[2013]26号)各区、县财政局,市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南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省属企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类别、方式及内容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和实训类三个类别分别开展。
(一)企业类(含公司、企业):1、学习内容及课时: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关政策及会计处理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2号》等,共24课时,具体课时和教学大纲另行在“南京市会计管理网”公布。
2、学习方式:网络培训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
由持证人员自行选择学习方式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行政事业类(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1、学习内容及课时:《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管理改革相关规定等,共24课时。
2、学习方式:网络培训。
(三)实训类:持证不在岗人员或持证在岗但有实训需求的持证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市财政部门认可确认的会计实训基地参加初级会计实务培训,达到规定学时且考试合格的,可视同完成当年和次年的继续教育课时。
1、学习内容及课时:初级会计实务,72课时。
关注2013年会计变革
2013年会计上岗证考试变革办案
财政部修订后的《会计上岗证管理方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实行,根据新办法,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3年我省会计上岗证考试报名时间暂定在今年7、8月份(具体时间以考试报名通知为准),各地将在下半年组织当地会计上岗证考试; 2、修订后的《会计上岗证管理办法》中规定:取消了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免考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3、采用升级后的考试软件进行考试,并按照财政部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考试题库抽取试卷; 4、自2014年起,每年增加一次会计上岗证考试机会,即一年考两次,上半年及下半年各考一次;
2013年江苏省会计上岗证考试具体考试流程如下:
2013年江苏省会计上岗证考试具体考试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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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在指定日期内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打印准考证】
每科考试结束后会自动显示当科成绩,并进入下一科考试。全科考完后显示三科(或两科)成绩,考生亦可在当地公布的成绩查询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7、【成绩查询】
考生按准考证上考试日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准考证所列考点地址、考场进行考试,考试形式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连考。
6、【考生考试】
考试缴费成功后,可在网上通过【打包含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等相关信息。
4、【打印报名信息】
2013年江苏省会计上岗证考试具体考试流程解析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统人[2013]53号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及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统人〔2013〕53号)各区统计局,省、市各主管部门及在宁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和《江苏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苏统[2009]25号)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全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和认定工作(一)统计从业资格报名考试工作1、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9月15日举行。
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2、报考条件。
(1)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2)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考试。
3、组织方式。
各区统计局负责本地区区域内各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并按要求审核后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报的有关材料报送到市统计局。
省、市各主管部门、在宁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本系统(单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人员按规定报名后,将确认所需材料集中后统一到市统计局办理有关手续。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工作操作细则》的通知-宁财会[2013]197号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工作操作细则》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工作操作细则》的通知(宁财会[2013]197号)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宁财会[2012]47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工作,市财政局制定了《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工作操作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工作操作细则南京市财政局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附件: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工作操作细则为加强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以下简称“实训”)工作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实训基地和见习单位申报管理、人员证书管理、人员信息管理、费用补贴管理、工作监督考核管理等各项工作,现制定操作细则如下:一、实训基地和见习单位申报管理1、实训基地的申报。
具备宁财会[2012]478号文件中《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务培训基地标准》规定要求的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可向市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南京市初级会计人员实训基地申请表》;(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复印件;(3)社会办学许可证复印件;(4)单位章程;(5)教学管理制度;(6)教学场所房产使用权证(或租赁协议书)复印件;(7)申请表中所填情况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见习单位的申报。
符合宁劳社职培[2004]1号所述条件,单位成立时间达3年以上、职工总数达30人以上、具备较完善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可向市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见习单位申报表》;(2)单位简介(宣传手册、画册等);(3)见习岗位职位说明书;(4)见习岗位培训方案;(5)带教老师名单(附资质证明)。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和地点(专业阶段)
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试报名简章可知: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3年9⽉28⽇ 08:30-12:00 职业能⼒综合测试(试卷⼀)
14:00-17:30 职业能⼒综合测试(试卷⼆)
专业阶段考试:
2013年10⽉19⽇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3年10⽉20⽇ 08:30-11:30 会计(2013北京深圳考区增设⼀场会计科⽬考试公告)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欧洲考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13年11⽉15⽇上午09:00-11:30 《审计》
下午14:00—16:30 《财务成本管理》
2013年11⽉16⽇上午09:00-11:30 《经济法》
下午14:00—17:00 《会计》
2013年11⽉17⽇上午09:00-11: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4:00—16:3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3年11⽉17⽇上午09:00-12:30 《职业能⼒综合测试(试卷⼀)》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综合测试(试卷⼆)》
(⼆)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治区、直辖市设⽴的各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会城市。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2.20•【文号】国管办发[2013]9号•【施行日期】2013.0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国管局办公室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办发〔2013〕9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在京中央企业: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05〕246号)及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有关要求,定于2013年5月举行中央国家机关2013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且2011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免试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综合题、计算题以及实务操作题等。
(二)考试方式:实行无纸化考试,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采用计算机三科联考180分钟,每科60分钟,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所报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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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无刑事处分和往年代考、作弊等经历。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缴费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4日至8月14日。
报名、缴费程序如下:
1、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阅读考生须知及相关文件;
2、填写报名相关信息;
3、上传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照片,照片的宽度和高度比例为1:1.4,不大于300*420像素,照片文件不大于20k);
4、选择报考科目、考点、考试日期;
5、报名信息完成确认后,必须在一小时内进行网上缴费,否则考生信息将被自动删除;
6、打印《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三、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四、考试时间
2013年下半年,具体考试时间由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各考点的安排及报名系统的提示自主选择确定。
五、考试方式
各科目考试方式均采用省财政厅升级后的考试软件进行机考。
选择会计电算化科目的,三科连考时间三个小时之内,每科最多可用一小时;选择珠算科目的,珠算另外安排考试时间,其他两科连考时间两小时之内,每科最多可用一小时。
六、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各50元,珠算五级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