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判断【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合集下载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摘要】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是财务会计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做出合并报表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介绍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概念、确定方法、影响因素、规定和实务问题等内容,探讨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和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挑战。

本文强调了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性,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并展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为本文提供了必要的引导,使读者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问题的关键内容和研究价值。

【关键词】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概念、确定方法、影响因素、规定、实务问题、重要性、建议、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形式,由有限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组成。

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反映,而在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中,确定合并报表范围是一个关键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涉及到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如何与其他企业的财务报表合并,是公司合并中的一个复杂问题。

目前,我国对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规定还相对较少,对于有关方面来说,需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报表范围受到企业自身特点、合并对象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确定合并报表范围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对企业的财务报告透明度和真实性具有重要影响,对于维护各方的利益和保护投资者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研究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相关问题,对于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报表范围是财务会计领域一个重要的议题,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相关问题,明确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概念和确定方法,分析影响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因素,总结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规定及实务问题,并探讨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和解决方法。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及相关案例探讨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及相关案例探讨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及相关案例探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企业合并越来越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

企业合并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也可以带来规模效益和资源共享。

在合并后,企业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涉及到合并会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本文将就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在进行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时,应该纳入到合并报表中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修订版)第33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的规定,合并范围的确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控制权的判断企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首先需要明确各参与方之间的控制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当一个企业能够对其他企业产生控制时,就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中。

控制关系可以通过持股比例、股东协议、董事会权力等方面来判断,但最终的核心问题是确定实际控制的主体。

2.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在确定合并范围时,应该考虑到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一些企业可能通过各种复杂的所有权结构来隐藏控制关系,以规避相关法规和税收规定,从而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在合并范围的确定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实际情况,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出发点。

3.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合并范围的确定需要保证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如果将一些不够重要的企业纳入到合并范围中,可能会使合并报表的财务信息产生偏差,影响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真实情况的判断。

在确定合并范围时,应该注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保证财务报表的可比性。

二、相关案例探讨1. 华为收购交大传媒2019年,华为公司宣布以28亿元人民币收购上海交通大学控股的交大传媒。

在收购完成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华为公司将交大传媒纳入到合并范围中,编制了合并财务报表。

这一案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涉及到了合并范围的确定问题。

新准则下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准则下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新准则下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提要:本文主要对合并会计报表中多层控股、交叉控股下合并范围的不 同确立标准进行分析,并指出应结合“实质控制”或“主要受益方”的 标准来确定合并范围,作为合并的标准。
一、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合并 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 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 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第七条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 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 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母 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第八条规定,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 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 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一)通过 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 权;(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 策;(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四)在 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第九条规定,在确定能 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 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 可见新准则在确定合并报表范围时,既重视数量标准(半数以上),包 括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加间接拥有;又强调质量标准(实质控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制)。无论是量的标准还是质的标准,其实质都是“控制”。但这种双重 标准的存在,产生了一个弊端,即在对间接控股和交叉控股的处理上, 造成了一种混淆不清的局面,直接影响了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下面通 过举例加以说明。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作者:杨奶铃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29期摘要:自 2007 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首次肯定「有限合伙企业」这一企业形式后,有限合伙型的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发展,并迅速超过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而有限合伙型的股权投资基金属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目前比较主流的形式。

因此对于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是否纳入企业的合并报表范围成为了一个重点关注的领域,而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典型的合伙形式,它为有限合伙人提供有限责任保护,由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存在不同,与一般意义上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本文将基于实质控制四要素基础上探讨关于有限合伙型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考量。

关键词: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自 2007 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首次肯定「有限合伙企业」这一企业形式后,有限合伙型的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发展,并迅速超过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在税务负担、管理机制、分配机制等方面表现具有较为明显的灵活性和优越性,在企业投资时有限合伙企业被广泛的使用,因此伴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投资的有限合伙制企业是否纳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纳入合并报表的核心在于控制权的判断,根据 33 号准则第八条规定,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

将相关的事实和情况运用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则主要包括:1.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2.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以及合伙人如何对相关活动做出决策;3.合伙人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4.合伙人是否通过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获得可变回报;5.合伙人是否有能力运用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6.合伙人之间以及与他方的关系。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合并报表实质上是关于有限合伙控制权的判断,即 GP 或 LP 在何种情况下构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控制。

有限合伙制基金合并报表问题【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有限合伙制基金合并报表问题【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而认定普通合伙人控制合伙企业,拥有主导合伙企业的能力.
2.表决权的行使 根据 33号准则的规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 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一)投资方持有被投资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二)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 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同时,33号准则规定,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 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 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一)投资方持 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 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二)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 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三)其他合同安排产生 的权利.(四)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从出资额角度看,绝大部分出资额均由有限合伙人缴纳,普通合伙人的 出资比例很低,因此,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拥有的表决权也是微乎其 微.另一方面,有限合伙人如持有合伙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也不能直 接判断其对合伙企业有控制权,理由是,如果合伙企业重要事项需要 2/3 或者全部表决一致才能通过,这种情形下,有限合伙人对被投资单位依然 没有控制权. 对于有限合伙制基金来说,合伙人大会虽然名义上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 力机构,有权就入伙、退伙、解散等关乎合伙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项作 出决策.但是,其实质上并不涉及投资决策等经营管理决策事宜.普通合伙 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等内部管理机构,其可
的;(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3)投资方享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以合伙人出资为基础,由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作企业。

在合并报表中,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范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本文将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合并报表的定义、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等方面进行讨论。

合并报表的定义是指某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其附属公司,依据公允价值作为基础编制的一份财务报表,用于展示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上述定义,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附属公司存在于企业集团中,其财务信息应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之内。

在具体编制合并报表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范围需根据其具体的经营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范围包括其与母公司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附属公司,以及与有限合伙企业之间不存在控制关系但存在经营关系的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

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控制关系,而对于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来说,虽然控制关系不存在,但其与有限合伙企业之间的经营关系仍然需要通过合并报表进行反映。

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包括选择合理的基准日、收集和整理数据、处理关联交易、计算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填制合并报表、审查合并报表等。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报表编制,应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上述步骤的具体内容,并选取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数据的整理和计算。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报表范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根据企业的控制关系和经营关系来确定。

合并报表的编制程序也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并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报表也需要经过审计、审查等程序,以保证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在一个经营事业中,有一些成员负有无限责任,一些成员仅负有有
限责任的企业形式。

在合并报表的管理中,如何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成为一个亟待
解决的问题。

首先,在进行合并报表的编制中,需要根据企业法律形式及内部管理方式进行分类和
分析。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和管理方式,其反映了成员之间合作关系的本质。

因此,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应该符合法律要求,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其内部分配不
同的责任和权利问题。

其次,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特征和参与成员的数量也对其纳入合并报表的管理方式产
生了影响。

其内部发起人责任的分配和决策权的行使,会对企业的业绩和资产的产生影响。

对于参与人数较多、业务范围较广的有限合伙企业,应采用简化汇总的方式进行合并报表
的编制,以确保数据真实、操作简便。

最后,在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后,我们还应该关注它本身的贡献,对其提出合
理的评价建议,以为下一步的决策提供参考。

同时,也应该进一步完善有限合伙企业内部
管理制度,提高成员之间的合作效率和协调度。

总的来说,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一个有挑战性的任务。

需要遵循相
关法律法规,考虑企业特点,采用合理的框架,并用数据进行评估和指导。

只有这样,才
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绩效评价做出准确、全面的判断,支持下一步的业务决策。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本质上是将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优势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实体。

在合并报表中,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且有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旨在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进行探析。

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于其他形式的企业主要体现在其特殊的责任承担方式。

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无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仅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而无限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这种责任承担方式使得有限合伙企业在参与合并报表时面临一定的挑战。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取决于对其控制权的界定。

一般来说,如果母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决策权和控制权,且能够通过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营运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来获取收益,那么有限合伙企业应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不过,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其控制权的界定可能较为模糊,导致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

进一步来看,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也受到国家法律和监管的影响。

在一些国家,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必须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而在其他国家,可能存在更加灵活的规定,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纳入合并报表。

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一个复杂且有争议的问题。

在解决这一问题时,需要考虑到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对企业控制权的界定、国家法律和监管以及对合并报表的影响等因素。

只有在全面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够准确和合理地确定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范围。

关于有限合伙制基金纳入合并范围的思考

关于有限合伙制基金纳入合并范围的思考

ACCOUNTING LEARNING73关于有限合伙制基金纳入合并范围的思考刘蕾 青岛地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摘要:随着有限合伙制基金成为企业投资的重要手段,对有限合伙制基金是否纳入投资者的合并报表的判断变得尤为必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的要求,有限合伙制基金纳入合并范围应以控制为基础。

本文依据控制定义的三要素,结合有限合伙制基金特点,层层分析,判断投资人对有限合伙制基金是否拥有控制权。

关键词:有限合伙制基金;合并;控制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投融资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由此带动了市场投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而基金作为资本市场上常用的投资形式,倍受投资者青睐。

基金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制基金、合伙制基金和契约式基金,其中,有限合伙制基金因其具有设立程序简便、避免双重征税、内部治理结构及分配机制灵活等优势,成为投资者钟爱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模式。

而与有限合伙制基金相关的企业合并范围的界定成为会计实务工作中的难点。

本文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能否把有限合伙制基金纳入企业合并范围进行探讨,并以案例的形式加深读者的理解。

一、控制与有限合伙制基金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准则第33号”)对合并范围作出如下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因此,判断有限合伙制基金是否纳入合并范围也应以控制为基础。

《合伙企业法》中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执行合伙事务即拥有了经营管理权,从而能够对有限合伙制基金实施控制呢?其实不然。

实务当中会经常碰到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制基金具有控制权的情况,例如有限合伙人通过参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占有绝对份额的表决权比例,从而左右基金的投资决策事宜,达到控制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目的。

因此,是否有权利执行合伙事务和代表合伙企业不能成为判断能否将有限合伙制基金并表的黄金标准。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作者:黄健婷来源:《今日财富》2019年第15期国内的私募投资基金往往采用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GP)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LP)所组成的合伙企业,并从各合伙人处募集资金,负责对外投资的取得、管理与处置获得收益的一种营运企业。

实务中,究竟是由纳入执行事务合伙人GP(普通合伙人)的合并报表范围内,还是由出资比例最多的LP(有限合伙人)纳入合并范围,一直是困扰着会计人员的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问题不仅影响着各合伙人的合并报表范围,同时还会影响整个组织及交易架构的设计。

本文拟结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有限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对其合并报表问题作简要分析,旨在为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问题梳理一下思路。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先简要介绍下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从该类企业的特点寻找合并依据:(一)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一般绝大部分资金是有限合伙人(LP)出资的,其份额会占到全部出资的80%、90%以上;(二)管理: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一般会由普通合伙人(GP)全权负责基金的管理事务,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通常有限合伙人(LP)不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只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三)收益分配: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并不严格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普通合伙人往往会因为其经营管理企业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使其分享利润的比例高于其出资的比例。

普通合伙人的主要受益来源是每年固定比例的管理费和超出预期盈利能力的业绩分成,风险和收益相匹配;有限合伙人之间会扣除普通合伙人收益后按出资比列分配剩余收益。

(四)组织结构:各合伙人一般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之类的机构负责投资管理等经营决策方面的事宜,并通过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上安排相应的席位来体现各自的权力归属。

作为对投资拥有最终决策权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该合伙企业最重要的经营决策机构。

纳入合并范围的条件

纳入合并范围的条件

纳入合并范围的条件合并是指将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或一个公司吞并另一个公司。

这种行为通常是由于企业的战略需要而进行的。

在进行合并之前,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以下是纳入合并范围的条件。

1. 相似的业务在决定是否进行合并时,相似的业务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如果两家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那么它们在市场上可能会有竞争关系,并且可能会互相抵消彼此的收益。

如果这些公司能够合并,那么它们可以利用彼此的优势,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份额。

2. 互补性除了相似性之外,互补性也是考虑是否进行合并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如果两家公司从事不同但互补的业务,那么它们可以共享资源和技术,并提高效率和生产力。

例如,一家制造汽车零部件的公司可以与一家汽车制造商合并,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3. 财务稳健财务稳健是进行任何类型企业交易时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

在考虑是否进行合并时,必须评估每家公司的财务状况。

如果一家公司处于财务危机中,那么它可能会带来风险,并影响到新公司的稳定性。

因此,在进行合并之前,必须对所有相关方面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

4. 公司文化在考虑是否进行合并时,公司文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如果两家公司拥有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则可能会导致团队冲突和生产力下降。

因此,在进行合并之前,必须评估每家公司的文化,并确保它们能够共同工作。

5. 合法性在进行任何类型企业交易时,合法性是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

在考虑是否进行合并时,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定。

这包括反垄断法、证券法、税收法等等。

如果没有遵守这些法律和规定,那么新公司可能会面临罚款和其他惩罚。

6. 股东支持在决定是否进行合并时,股东支持也是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如果大多数股东支持合并,则可以更容易地完成交易,并且新公司将拥有更广泛的支持。

如果股东反对合并,则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或产生其他问题。

7. 合并成本最后,考虑合并成本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这包括所有相关的费用,如法律费用、审计费用、人力资源费用等等。

关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判断

关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判断

财经智库智库时代关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判断赵玉超(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苏州 215000)摘要: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蓬勃发展,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因为具备运作形式灵活、激励机制有效等优点,已经成为当前私募股权基金最广泛采用的组织形式。

判断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合并报表主体,应以是否能够控制为标准。

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法律形式特殊,且合伙协议中关于企业决策与收益分配的条款也各不相同,控制权的归属也不同。

本文以私募股权基金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对控制权的判断和归属问题探讨关于有限合伙型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考量。

关键词: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合并报表;控制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609(2020)08-0045-002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私募股权基金(PE)也得到了蓬勃发展。

有限合伙制基金因具备运作形式灵活、激励机制有效、避免双重征税等优点,成为当前私募股权基金的主流组织形式。

在实务操作中,经常会遇到有限合伙制基金合并报表主体的选择问题,是由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将基金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还是由出资比例最高的有限合伙人或者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将基金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

一、有限合伙制PE的特点有限合伙制PE是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协商一致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的股权基金。

有限合伙制的主要特点如下:(一)GP与LP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不同GP一般是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出资相对较少,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LP是主要的出资人,其出资会占到全部出资的绝大部分,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LP一般不直接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但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等,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二)收益分配较为灵活与公司制不同,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GP与LP并不是直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配基金收益。

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有哪些【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有哪些【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有哪些【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念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 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其 中,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 控制的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3)合并现金流量表;(4)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下同)变动表;(5)附注。 二、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 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 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 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 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二)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 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 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 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Hale Waihona Puke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作者:吕莉莉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33期摘要:有限合伙企业自2007年成为一种法定企业形式后,其在基金领域得到快速应用,使得有限合伙股权投资基金成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主要形式。

因此,探析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成为该领域内待解决难点,区别于现存各个类型合伙人在基金中地位和作用,各个角色所承担法律义务有所差异。

基于各类型主体权责不同,在合并财务报表方面与一般现存经营主体存在差异性。

本文通过分析企业在实际控制方面的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具体探析本文题目所提出的命题。

关键词:合并报表范围;有限合伙企业我国于2007年通过修改《合伙企业法》之后,有限合伙企业首次成为一种法律确定的主体形式存在,随后其在金融领域特别是基金类行业得到大量应用,并超过以往的公司制股权形式成为业内主力,特别是其在灵活管理、灵活分配以及优惠税负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因此企业在基金管理领域多采用有限合伙方式,随着这种应用数量越来越多,对于其能否通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讨十分有必要。

通过分析有限合伙企业实务中控制权类型,可以综合判断是否能是在合并范围之内,核心控制机制的分析是投资方多方面衡量投资事实细节,从而判断合伙企业能否在范围之内。

判断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分析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2.分析企业主营业务活动以及企业决策机制;3.合伙人是否能有主导权并有影响重大事项的权利;4.合伙人能否在该投资项目过程中获取投资回报;5.合伙人是否有相关权力影响项目中自身可得投资回报金额;6.合伙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与重要影响者之间关系。

有限合伙企业只有确定了内部核心控制权判定,(GP、LP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制约关系),才能判断企业能否实现纳入合并范围。

在上文提到的6点影响因素中,关键条款是第3点、第4点、第5点和第6点,这四条条款是影响是否可以进入合并范围的核心影响条款。

因此,本文重点分析讨论这四个方面的影响因素,以此为切入点探究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2019年,中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5号—合并财务报表》,对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的规定进行了明确。

根据该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在下述条件下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其主要受控制于母公司并由之有决定权;母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明显能力;有限合伙企业的控制确定的商业交易策略将对集团整体产生影响;有限合伙企业对合
并报表编制日财务信息具有可靠性。

根据上述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依据控制关系和财务信息可靠性。

母公司必须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明显能力,即在重大决策上能够主导有限合伙企
业的经营和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的控制商业交易策略必须对集团整体产生影响,即有限合
伙企业在集团整体经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信息必须足够可靠,能
够为集团整体的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在具体操作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指导原则:要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特点和与母公司的关系来判断是否满足控制关系和影响集团整
体的条件。

要进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评估,包括对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
合理性进行审查,并检查其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要与审计师和相关的
财务专业人士进行沟通和讨论,确保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程序符合规定,并能够
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控制关系、具体
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进行判断和评估,并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并财务报表的准确和可靠。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有限合伙企业(Limited Partnership,LP)是指一种由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和义务仅限于其出资额,而普通合伙人则负有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指将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信息纳入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以展示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本文就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进行探析。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应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取决于其对母公司的控制程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控股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并能影响子公司经营决策的企业。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经营具有无限责任,可算作控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

母公司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权,合并报表中应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应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能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有限合伙企业能够提供充分可靠的财务信息;二是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与母公司的经营活动存在密切相关性;三是有限合伙企业是否适于独立编制财务报表;四是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能对用户的决策产生有意义的影响。

只有当有限合伙企业满足以上条件,才能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还需考虑分析用户的信息需求。

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对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具有重大影响,重要股东、债权人、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可能需要了解有关信息。

此时,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能够提供更全面的财务信息,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

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还需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

纳入合并报表需要进行相关业务的整合和数据的合并,可能会增加财务报表编制的复杂性和成本。

在决定是否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时,还需综合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

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根据其与母公司的控制关系、满足特定条件、满足分析用户信息需求、以及实施可行性和成本效益等因素而决定的。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有限合伙结构进行经营管理。

然而,在企业合并或财务报告时,有限合伙企业是否应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却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一名或多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有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负有合伙企业资本额的有限责任。

这种企业结构具有灵活性和税收优惠等优点,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

在关于有限合伙企业是否需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上,一方面,有人认为需要纳入。

因为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股东在企业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和其他普通股东一样,受到同等对待。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不需要纳入。

因为有限合伙企业实际上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的,其负债和债权关系也没有得到合适的表述和控制,因此其财务数据并不准确且有误导性。

实际上,就合并报表的准确性来说,是否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取决于该有限合伙企业在企业控制下的程度。

如果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控制存在紧密的联系,企业能够有效地掌控和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从而能够对其作出必要的控制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否则,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能会对投资者和监管者造成误导,并影响企业的信誉度。

此外,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数据应当独立列账,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企业可以采用分开列账和纳入合并报表分别列示的方式,将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数据和其他普通股东的财务数据分开列示,从而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避免误导和混淆。

综上所述,是否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取决于其经营管理和企业控制之间的关系。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并在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合理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数据。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以一般合伙企业为基础,在其中一些合伙人的责任有限化的企业形式。

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并报表的情况。

合并报表是指将两个或多个企业的财务数据合并到一个报表中进行表现,以便对有关方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财务报表。

在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上,需要结合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来进行分析。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形态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个角色,其中有限合伙人的权益受到限制。

在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中,有限合伙人通常只能按照其投资的股权收取收益,而普通合伙人则可享有全部利润的分配。

这种股权分配模式是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之间最基本的区别之一。

在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市场份额、优化资源配置等原因下,有限合伙企业可能会采取合并的方式来实现业务增长。

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过程中,需要评估合并前和合并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财务数据调整和处理。

此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需要合并的企业类型。

一般来说,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范围主要包括与之相同类型的企业,如同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等。

而与之不同企业类型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适宜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合并报表。

第二,在合并报表中需要纳入的财务数据。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并报表中,需要纳入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

财务报表指的是有限合伙企业和被合并企业在合并前后所制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财务指标则是指有限合伙企业和被合并企业在财务指标上的综合情况,如净资产收益率、经营费用率、利润率等。

综上所述,有限合伙企业合并报表的范围需要结合企业的特点进行考虑,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有关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才能保证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探析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形式。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责任和义务受到限制,他们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质,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相关问题,并就此展开深入的探讨。

有限合伙企业在合并报表中的定位值得关注。

合并报表是指一个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共同编制的一种财务报表。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在货币和金融市场中所占的地位和影响力逐渐增加,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和纳入合并报表的关注度也在逐渐提高。

在此背景下,有限合伙企业在合并报表中的定位成为了一项备受关注的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则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在现行法律法规下,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最重要的原则是实质性原则,即根据有限合伙企业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和风险分担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纳入合并报表。

还要考虑公司的控股关系、实际控制权和利益关系等因素。

如何合理地运用这些原则,成为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关键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方法亦值得深入思考。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方法主要有权益法和全面整合法两种。

权益法是指母公司按照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比例来确认子公司的净资产、净利润和现金流量,以反映其对子公司的控制。

而全面整合法则是将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利润损失合并在一起,形成合并报表。

就有限合伙企业而言,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具体方法应根据其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模式和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和应用。

要重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管理意义。

将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仅是一种财务会计事项,更是一种管理意义上的举措。

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企业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可以更好地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管理层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和风险披露,有利于管理层做出更加全面、准确和及时的决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形式的信用增级的量级越大,则基金管理人承担的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
越大,其是主要责任人的可能性就越大。 可变回报的可变动性,是指对回报金额或回报率自身可能发生的变动 分布情况,即相对值的度量。基金管理人应该结合其薪酬与拥有的其他
特殊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不拥有权力,此时,无需进行其
他判断即可得出基金管理人不控制合伙企业的结论。 2.代理人/主要责任人的总体判断原则 判断基金管理人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应考虑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不能仅因为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受到合 同或法律法规的限制就认为基金管理人是代理人。 (2)其他方持有的权利:如果分析相关协议后得出存在一方单独持有 实质性的剥夺权,并可以无理由解雇基金管理人时,直接得出基金管理 人是代理人的结论,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不具有控制。如果多于一方 持有这种权利(且没有一方能够单独在未经其他方同意的情况下解雇基 金管理人),不能得出基金管理人是代理人的结论,此时需要进行职业判 断。 (3)基金管理人根据薪酬协议取得的报酬:基金管理人取得的报酬的 数量和变动程度越大,其是主要责任人的可能性就越大。 (4)基金管理人承担的其他利益/损失产生的可变回报风险: ①基金管理人薪酬和其他利益的数量和变动程度:基金管理人的薪酬 和其他经济利益的规模和变动程度越大,基金管理人是主要责任人的可 能性就越大。 ②基金管理人其他利益的性质与其他投资者不同,产生的可变回报的 风险:如果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为次级权益,或向合伙企业 提供其他形式的信用增级,这些情况表明基金管理人的变动回报风险与 其他投资者不同。此时,需要判断这些不同是否会影响资产基金管理人 的行为。基金管理人持有次级权益的量级越大,或向合伙企业提供其他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有限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判断【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来源: 目前,国内的私募投资基金往往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从 GP(普通 合伙人)、 LP(有限合伙人)处募集资金,负责对外投资的取得、管理与 处置。大部分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结构化主体的特征。 实务中,在设立基金的过程中母基金管理公司往往会另外设立一个子 基金管理公司(一般为有限公司),作为新设有限合伙企业的 GP来执行 合伙事务,而由母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从该有限合伙企业收 取管理费(此架构的主要目的是实现法律上的风险隔离)。此时,有限合 伙企业的 GP是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本身即应纳入基金管理人的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基于此种架构,会计处理时往往需要站在基金管理人的角 度,将基金管理人和 GP合并为一方来判断是否控制该有限合伙企业。本 文分析时,基金管理人和 GP的称谓可互相替代,视为同一方。 基金管理人是否将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应以是否存在控制为标 准,即如果控制该有限合伙企业,就应将其作为子公司核算并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不应仅仅因为该有限合伙企业没有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 这一原因,就认为不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判断是否存在控制,应运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控制的定义加以判断。
②其他利益
A 直接权益收益/直接权益损失,如直接持有合伙企业份额获得的收益/ 承担的损失 B 提供信用增级/支持等而获得的补偿或报酬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C 因提供信用增级/支持等而可能发生或承担的损失 D 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获得的可变回报 E 以销售费、托管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服务收费等 提供的信用增级包括担保(例如保证其他投资者的本金或收益、为合 伙企业的债务提供保证等)、信贷承诺等;提供的支持包括财务或其他支 持,例如流动性支持、回购承诺等。 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包括向合伙企业提供融资、购买合伙企业持有的 资产、同合伙企业进行衍生交易等。 (3)权力和可变回报的关联程度:控制要求基金管理人有能力运用对 合伙企业的权力影响自己的回报金额。 基金管理人是否控制他们管理的合伙企业,评估的关键在于确定基金 管理人是做为代理人(也就是代表其他人)还是主要责任人(也就是代 表自己,也称委托人)开展相关活动;仅在后一种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才控制合伙企业,即当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拥有权力,且通过参与合 伙企业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时,如果基金管理人是主要责任人, 则其控制该合伙企业。 综合以上分析,实务中一般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拥有权力, 并且能够获得可变回报。此时,重点在于判断基金管理人是代理人还是 主要责任人。
1.控制的定义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 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 额。定义中控制的关键是权力、可变回报以及权力和可变回报的关联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度。 (1)权力:权力来源于现时权利,该权利赋予投资者现时能力以主导 被投资者的相关活动。 合伙协议应在法律框架内签署,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 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因此,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的相 关活动由合伙协议安排主导,即通常由 GP主导私募投资基金的相关活 动,GP拥有对合伙企业的权力。 特殊情况下,GP也可能不拥有权力,尽管此种情况较少,但仍然可能 存在。一些私募投资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机构,而该机 构被授权可主导合伙企业的相关活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通常包括 GP 以及 LP委派的人员,决策机制可能为一定比例以上委员表决通过。如在 委员会中 GP派驻的人数不能达到足够的人数,则其不能具有实际能力以 主导相关活动,GP不拥有对合伙企业的权力。类似的示例还包括存在否 决权的情况。 (2)可变回报:合伙企业的可变回报一般为薪酬和其他利益/损失 ①薪酬 A 各种形式的管理费(包括固定管理费和变动业绩报酬等) B 以销售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服务收费的名义收取的实质上为基金 管理人薪酬的收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