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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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法学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更好地理解与应用法律知识,我们需要对法学中的一些重要名词进行解释与阐述。

下面将对几个常见的法学名词进行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概念。

一、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在法律面前,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责任。

它是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

法律责任通过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做出相应的制裁或追究,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民事关系的基础,用于约定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应当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违约等关键要素,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三、法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能够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的组织或单位。

法人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是法律上的一种主体形式。

法人的出现,使得组织或单位能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人在法律上与自然人地位相等,具有法律人格。

四、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以解决民事纠纷为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起诉、立案、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它是通过法院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为当事人提供了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五、刑事犯罪刑事犯罪是指个人或组织违反刑法规定,犯下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行为。

刑事犯罪主要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刑事犯罪追究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以上几个法学名词的解释,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与应用法律知识。

在现代社会,法律在各个领域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掌握法律知识并正确应用,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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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名词解释大全本文档旨在提供对一些常见法学术语的解释,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术语。

1. 法学: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涵盖了法律的原理、规则和法律制度的研究。

2. 法律:法律是社会公认的规范行为的准则,用于调整人们在社会中的行为。

3. 法规:法规是由政府或法定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定,目的是指导和限制人们的行为。

4. 法案:法案是指由立法机构提出并讨论,最终可能成为法律的法律文件。

5. 判例法:判例法是依据先前的裁决案例来解决类似问题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6. 法定解释:法定解释是由立法机构或司法机构对法律的解释性规定。

7. 法解释学:法解释学是研究如何正确解释和理解法律文本的学科。

8. 法学家:法学家指研究法律并在法律领域内有影响力的专家和学者。

9. 法官:法官是司法机关中负责审判案件并做出裁决的官员。

10. 律师:律师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执业资格,代表当事人在法律事务中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的专业人士。

11. 诉讼:诉讼是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的过程。

12.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当事人授权律师代表其处理法律事务的行为。

13.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依据法律规定,个人或机构应对其行为或不作为承担法律后果的义务。

14. 民事法律:民事法律是指调整个人之间非刑事争议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15. 刑事法律:刑事法律是指调整犯罪行为及其处罚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16. 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合同订立、履行和效力的法律规范。

17. 公法: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个人或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18. 私法:私法是指调整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原则。

19. 法令:法令是政府或法定机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规范。

20. 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

请注意,本文档提供的是一般性的法律术语解释,具体情况可能因法律体系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对于具体案例或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建议。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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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名词解释大全一、法学基础名词解释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及其实施与适用原则的学科。

在法学领域中,有一些基础名词需要我们进行解释。

1. 法律: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公布、施行并强制力约束公民和其他组织行为的规范性规定。

2. 法规:法规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 法律条款:法律条款是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中具体规定某一事项的规则性措辞。

4. 法人:法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或机构,其权利和义务与其组成人(自然人)分离。

5. 公法与私法:公法是调整国家与个人、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而私法是调整个人或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民法等。

6. 法理学:法理学是研究法律原理、法律思维方式以及法律的理论基础和本质的学科。

二、刑法名词解释刑法是研究犯罪行为与刑事责任的法学分支,下面解释一些刑法领域的重要名词。

1. 犯罪: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具备法定要件和犯罪构成条件。

2.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具有主观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或犯罪后果;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或过失而造成违法或犯罪后果。

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罚和刑事制裁等。

4.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在合法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所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

5. 自首:自首是指犯罪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取证的行为。

三、民法名词解释民法是研究民事关系与民事行为的法学分支,下面解释一些民法领域的重要名词。

1. 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通过协商、约定来建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2. 报销:报销是指企事业单位对员工因公产生的费用进行核销、结账并支付的行为。

3. 担保:担保是指某一方(担保人)就债务人的债务向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行为。

法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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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名词解释---1. 法学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原理、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学科。

它涵盖了法律的各个方面,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实施和适用等内容。

2. 法律原理法律原理是指法律体系中的基本原则和理论,用于解释和适用法律。

法律原理包括平等原则、公平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这些原则为法律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基础。

3.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和组织结构。

法律制度由法律规范、法律机构和法律程序等组成,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4.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指针对社会行为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则和要求。

法律规范可以是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形式,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并维护社会秩序。

5.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个人的性别、种族、国籍、财产等差异,法律对待所有人应当一视同仁,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6.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中,保证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公正和公平的待遇。

公平原则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法公正地作出判决。

7. 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保障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公正的司法程序。

正当程序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遵守法定程序,保证当事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

8. 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最高法律规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力机构和公民权利等基本问题。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规定。

9. 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具有强制力的规范。

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措施。

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至关重要。

10. 法规法规是由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法规通常是对法律的细化和具体化,用于指导和规范各个领域和行业的具体行为。

---以上是对法学名词的简要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关于法学的名词解释

关于法学的名词解释

关于法学的名词解释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体系的学科,它涉及到了许多专属的名词和概念。

在现代社会中,法学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种行为规范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

下面将从几个重要的法学名词着手解释,探讨其背后的含义和影响。

一、法治法治是法学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它强调的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法治的核心思想就是要通过法律来保护人民的权益,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法治社会中,所有人都被法律所约束,而不受特权和歧视的影响。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没有法治,就没有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法律法律是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具体表现。

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交往环境。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一套科学的体系和程序,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有效性。

法律的权威性来自于国家的授权和认可,在法学中,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同时也是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三、法益法益是指法律保护的权益和利益,它是法学中一个核心的概念。

法益包括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旨在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法益的实现需要法律的保障和司法的支持,同时也需要法学家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法益在法学中是一个广泛且动态的概念,不断随着社会的变化而演变和重新定义。

四、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依法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在法学中,法律责任是保障法律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

当个人或组织违反法律规定时,他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等不同形式的责任,目的是通过惩罚和补偿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五、司法司法是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法律的关键环节。

司法主要包括法官和法院的工作,通过审理犯罪案件、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等案件,来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社会的稳定。

司法的任务是公正、独立和高效地审判案件,保护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的和谐。

在法学中,司法是法治的具体实践,司法公正是维护法治的核心价值。

六、合同合同是民法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私人之间约定权益关系的一种方式。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加红的是重点,若不全请予以补充)1、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等几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以确立和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民主地位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所必需的法律秩序。

2、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刑法: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统治,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如何惩罚犯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违法: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5、犯罪:由于侵犯国家的统治秩序,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6、犯罪构成: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每个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7、犯罪客体:指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8、一般客体:指一切犯罪行为所共同具有的客体,它反映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

9、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的犯罪行为所共同具有的客体,它反映该类犯罪的共同本质。

10、直接客体:指各个具体的犯罪行为所特有的客体,反映该具体犯罪的特殊本质,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根据。

11、犯罪对象:犯罪行为侵犯某种社会关系时直接遭受影响的人或物。

12、犯罪的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主要指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

13、危害行为:指人在自己的意识和意志的分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14、危害结果:指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所造成的实际损害。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95:1.法的概括性:即法的一般性,法律规范是一种抽象,概括的规定,即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使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它意味着同样情况同样适用,也就是通常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古典自然法学说3.对抗制程序4.义务性规范5.法人96:1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2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心理、感情、习惯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

法律文化含有内在的结构,一是物质性的法律文化,如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二是精神性法律文化,如法律学说、法律心理等。

如果说前者旨在建构一定的法律调整机制,那么,后者则是展示人类关于法和法律的精神世界的活动。

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水平的概念,法律意识、法律制度、法律实践都体现一定的法律文化。

3法的价值:4法律调整机制5.调整性法律关系971.一般法2.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基本涵义主要是指法的来源或法之栖身之所或者法之产生的原因和途径,故又简称为法源。

法的渊源作为法学的基本范畴,它表明一国的法可以或可能基于何种途径产生,是一国的法和法律规范的预备库或半成品。

法的渊源分类有四:实质渊源、效力渊源、形式渊源和历史渊源。

3.法的社会性4.法律心理5法的继承6.法的现代化7.法律规范的结构8.法的部门9.法的适用10.法律规范的溯及力981.立法体制:是指由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立法体制一般分为单一制、复合制和制衡制。

中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体制。

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统一领导,国务院行使相当大的权力,地方行使一定的权力,是其突出的特征。

2.法的实现3.法的历史类型4.特别法5.法的概括性6.(法律文化)的结构7.法系:又称法律家族,是指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概念。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法学名词解释法学作为一门学科,涵盖了广泛的知识范畴,其中包括了许多特定的法律名词。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您解释一些常见的法学名词,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与法律相关的概念和术语。

一、法律法律是由国家或组织制定和实施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和准则的总称。

法律用于规范和管理社会行为,确保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并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二、法规法规是由国家或组织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定。

它通常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具体规定,用于指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法规一般由政府机关或专门的法律机构制定,旨在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和义务。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个人或组织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等。

四、法院法院是负责解决法律纠纷和审理案件的司法机构。

法院由法官组成,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判决和裁决。

法院在法律体系中起到公正和合法管理纠纷的作用,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五、法人法人是指依法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机构,可以独立于其成员存在并行使其权益。

法人可以是企业、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等。

法人享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利和义务,如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

六、合同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用于规范和约束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通常包含各种条款和条件,涉及交付、付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侵权侵权是指个人或组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使其遭受到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可以包括侵犯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侵权行为可能导致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八、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与之相应的刑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刑法的适用需要满足法定的犯罪构成和法定的刑罚规定。

九、民法民法是规定个人和家庭关系、财产权益以及非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

(完整版)法学概论名词解释258个

(完整版)法学概论名词解释258个

法学概论名词解说1、法律的历史种类:依据法律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实质对法律所做的分类。

2 、法律渊源:指用于表现法律规范的各样详细形式,又称法律的表现形式。

3 、成文法和不可以文法:成文法指有权拟订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拟订的拥有条则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又称拟订法。

成文法因其是国家机关拟订的,因此又称拟订法。

不可以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同的,不拥有条则形式的习惯。

又称习惯法。

4 、一般法和特别法: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社会组织广泛合用,且在它被取销前一直有效的法律,就是一般法。

凡是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区内或只对特定的主体,或在特定的期间内有效的是特别法。

5 、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从实质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益和义务的法律。

如民法、刑法。

程序法:为了实体权益和义务的实现而拟订的对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

6 、违纪是指违犯法律的规定,依法应肩负法律责任的行为。

7 、社会主义法律的拟订: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拟订、修改和撤消法律的活动。

8 、法律规范:是反应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民众意志的,由社会主义国家拟订或认同并以其强迫力保证明行的行为规则。

9、社会主义法律实行: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10 、法律的合用:即往常所说的执法,指被授与特意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活动。

11 、法律的恪守:指全部国家机关、公司事业组织、社会集体和公民恪守纪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做事,即守纪。

12 、法律的效劳:指法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内,对什么人有拘束力,包含法律的空间效劳、时间效劳和对人的效劳。

13 、法律的解说:指对法律条则的含义和合用条件所作的说明。

14 、法律责任:指由违纪行为惹起的依法所应肩负的带有强迫性的责任。

15 、法律制裁: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肩负法律责任的违纪者,依法所采纳的带有强迫性的惩戒举措。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法学是研究法律规则和法律实践的学科,涉及到大量的法学名词。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一些常见的法学名词进行解释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法学领域的专业术语。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学名词解释:1. 法律(Law)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地区制定和颁布的规范人类社会行为的规则和制度。

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力,并对社会秩序和公正起着重要的调节和维护作用。

2. 法律体系(Legal System)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整体组成部分。

它由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构成,旨在管理和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公共秩序。

3. 法律原则(Legal Principles)法律原则是指法律领域中的基本理念和普遍准则,是制定法律和解释法律的基础。

常见的法律原则包括公正、平等、合理、信赖保护等。

4. 法人(Legal Person)法人是指拥有独立法律地位并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组织或机构,如公司、政府机构等。

法人可以进行合法的经济和法律行为,享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利和义务。

5. 民事法(Civil Law)民事法是指规定个人和组织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它涵盖了合同、侵权、财产权利等方面的规定,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6. 刑法(Criminal Law)刑法是规定犯罪行为及其相应处罚的法律。

它主要涉及到犯罪的定义、要素、刑罚和刑事诉讼等方面内容,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7. 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

它限制和指导政府部门的权力运行,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8. 宪法(Constitution)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根本法与基本法。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运行和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9. 司法(Judiciary)司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运行的司法机构的活动和职能。

司法机构负责处理诉讼案件,审判和解决纠纷,保证法律的公正适用和实施。

名词解释 法学

名词解释 法学

名词解释法学
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的起源、发展、内容、原理以及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等方面的学问。

法学的目的是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深入研究,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指导,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学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的研究:实证法学和规范法学。

实证法学是对法律现象进行描述和解释的学科,通过对法律的实际应用和社会影响进行观察和分析,以了解法律如何在实践中运作。

规范法学则关注法律应该如何运作和如何改进,研究法律的合理性、效力和公正性等方面的问题。

法学的研究方法包括法理学、比较法、历史法学、社会学法学等。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方法,通过分析和推理来研究法律的逻辑结构和内在精神。

比较法是通过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寻找其异同之处和优缺点,为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发展提供经验和借鉴。

历史法学则是通过研究法律的发展历程和演变过程,了解法律制度的起源和变化,并探索历史对法律的影响。

社会学法学是将社会学的方法和理论应用于法律研究中,通过研究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分析法律背后的社会因素和动态。

在法学的研究领域中,有许多分支学科,如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等。

这些分支学科研究特定领域的法律规定、原则和实践,深入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和争议,并提出相应的理论和解决方案。

法学的重要性在于,它为法律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导,帮助法律实践更加科学、公正和高效。

同时,法学也为社会提供了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培养,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法治建设。

法学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成果,为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提供了决策和改革的依据,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法学名词解释:一、原则性名词解释: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社会行为。

2. 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法律原则。

3. 法治:法治是指在一个社会中,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是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统一标准,以实现公正和秩序的原则。

二、刑法名词解释:1. 犯罪:犯罪是指违背刑法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过错性和危害性。

2. 罪责:罪责是指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刑罚和法律制裁。

3. 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具有主观的故意和目的的犯罪行为,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和恶性。

4. 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没有直接和故意的目的,但由于疏忽、疏漏等过失行为导致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民法名词解释:1. 婚姻:婚姻是指一男一女依法缔结的家庭关系,具有法律保护和制约作用。

2.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下,遗产按照一定规则传承给合法的继承人。

3. 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4. 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权益,拥有独立的资产和能力,能够对外进行法律行为的组织或机构。

四、行政法名词解释: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组织,包括各级政府和它们的工作机构。

2. 行政裁量权:行政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最优的解决方案的权力。

3.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效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行政契约: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平等协商、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以实现行政目标和权益保障。

五、国际法名词解释:1. 主权: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在自身领土内享有最高权力和独立地位,不受其他国家干涉和侵犯。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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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名词解释大全第一编法理学1. 制定: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造出新的法律规范,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法律,称为制定法或成文法。

2. 认可:指有关国家机关赋予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范以法律效力,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法律是不成文法。

3. 法的本质: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

4. 法律规范作用:指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5. 法律的社会作用: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6. 法律价值:亦称法的价值,指法律(作为)客体能够满足人类、社会、国家(作为主体)的需要,这种主客体的需要与满足关系就是法律价值。

7. 民法法系:指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8. 普通法法系: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9. 政策:指一定的社会集团为了实现某种利益,达到某种政治、经济或社会的目的,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而制定的行动方案。

10.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规范和标准的总和。

11. 立法: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

12. 立法体制:是关于一国立法机关设置及其立法权限划分的体系与制度。

它包括哪些国家机关享有哪些范围的立法权,不同立法权之间的关系如何。

其核心问题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

13. 立法程序:指一定的国家机关在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14. 法律解释:指在一定的法律适用场合,有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法律文本所进行的阐释。

15. 法律实施:亦称法的实施,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地贯彻施行。

16. 执法:亦称法的执行,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关于法学的名词解释

关于法学的名词解释

关于法学的名词解释法学的意思是什么呢?怎么用学来造句?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法学的意思,欣赏和精选造句,供大家阅览!法学的意思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

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

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法学”这一用语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 ,在公元前3世纪末罗马共和国时代就已经出现,该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问。

古罗马法学家曾给“法学”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

”德文、法文、英文以及西班牙文等西语语种,都是在Jurisprudentia的基础上,发展出各自指称“法学”的词汇,并且其内容不断丰富,含义日渐深刻。

关于法律问题的学问,在中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刑名法术之学”,或者“刑名之学”。

据考证,虽然“律学”一词的正式出现,是在魏明帝时国家设立“律博士”以后,但是,自汉代开始就有了“律学”这门学问,主要是对现行律例进行注释。

中国古代“法学”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代,然而,那时所用的“法学”一词,其含义仍接近于“律学”。

中国古代的“法学”一词与来自近现代西方的“法学”概念有着很大区别。

现代意义上的汉语“法学”一词,最早由日本输入。

日本法学家津田真道于1868年首次用来对应翻译英文Jurisprudence,Science of Law以及德文 Rechtswissenschaft等词汇并对之作了详细说明,该词于“戊戌变法”运动前后传入中国。

法学造句欣赏1 掌握好的方法学习时就能够事半功倍,否则将事倍功半。

2 教学相长,提升法学教育的质量。

3 能够进入法学院学习也像是个可望不可即的幻想。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95:1.法的概括性:即法的⼀般性,法律规范是⼀种抽象,概括的规定,即它的对象是⼀般的⼈⽽不是特定的⼈;它是反复使⽤的,⽽不是仅适⽤⼀次的;它意味着同样情况同样适⽤,也就是通常讲的“法律⾯前⼈⼈平等”的原则。

2.古典⾃然法学说3.对抗制程序4.义务性规范5.法⼈96:1法律意识:是指⼈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种特殊形式。

2法律⽂化:是指在⼀定社会物质⽣活条件的作⽤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创制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理、感情、习惯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

法律⽂化含有内在的结构,⼀是物质性的法律⽂化,如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是精神性法律⽂化,如法律学说、法律⼼理等。

如果说前者旨在建构⼀定的法律调整机制,那么,后者则是展⽰⼈类关于法和法律的精神世界的活动。

法律⽂化是反映⼀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平的概念,法律意识、法律制度、法律实践都体现⼀定的法律⽂化。

3法的价值:4法律调整机制5.调整性法律关系971.⼀般法2.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的基本涵义主要是指法的来源或法之栖⾝之所或者法之产⽣的原因和途径,故⼜简称为法源。

法的渊源作为法学的基本范畴,它表明⼀国的法可以或可能基于何种途径产⽣,是⼀国的法和法律规范的预备库或半成品。

法的渊源分类有四:实质渊源、效⼒渊源、形式渊源和历史渊源。

3.法的社会性4.法律⼼理5法的继承6.法的现代化7.法律规范的结构8.法的部门9.法的适⽤10.法律规范的溯及⼒981.⽴法体制:是指由关于⽴法权限、⽴法权运⾏和⽴法权载体诸⽅⾯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法体制⼀般分为单⼀制、复合制和制衡制。

中国的⽴法体制是中央统⼀领导和⼀定程度分权,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法权限体制。

最⾼权⼒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统⼀领导,国务院⾏使相当⼤的权⼒,地⽅⾏使⼀定的权⼒,是其突出的特征。

2.法的实现3.法的历史类型4.特别法5.法的概括性6.(法律⽂化)的结构7.法系:⼜称法律家族,是指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较研究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概念。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精心整理名词解释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

法律体系,也称法律部门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或其他政治组织依据一定的程序产生,并以正式文书的形式体现的法。

不成文法:是指存在于人们的思想行为中,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或者存在于司法先例中,人们需运用归纳思想才能知晓其内容的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和确认实体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

程序法:是指以保证实体体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与职责得以履行的法律。

法典为代表的法律,以及在其法律传统影响下仿照它们而形成、发展起来的西方各国法律体系的总称。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法律,特别是以普通法为传统、基础而形成、发展的西方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总称。

法律解释:是人们对法所作的各种理解和说明。

法的渊源:从法学视角来看,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来源。

从司法视角来看,法的渊源是指作为法官判决的理由和材料来源。

从立法视角来看,法的渊源是指具有普遍而正式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到底表现为哪些具体的外在形式。

部门法: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家的现行法律,而且包含这些国家历史上的法律,而构成一个法律体系的则只是一国现行的法律。

第三,构成法系和法律体系的基础也不相同。

法学的研究对象。

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法律现象。

法学始终与法律相关,与法律现象相关,所涉及的问题主要是法律问题,因而不同于自然科学、其他人文社会科学。

法学既是以法的现象及其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系统的科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面的研究,既要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联系;既要研究法的别于一般的社会强制。

国家强制式公权力运作的方式之一。

四、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这一方面是法与对个别人和个别事所下的命令布偶他那个,另一方面也是法与其他规范的不同。

法学的名词解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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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名词解释推荐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等方面。

本文将推荐几个法学中常见的名词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学领域的知识。

一、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主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律上相互联系的社会现象。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存在主体、形成要件和产生法律效果。

例如,雇佣合同就是一种法律关系,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规定,并且产生法律效果。

二、法益法益是指个人、集体或社会在法律保护下所享有的利益。

法益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权利,旨在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益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可以包括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等。

例如,个人的财产权益包括对财产的支配权和收益权等。

三、法治法治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来管理社会事务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方式。

它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

法治的核心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依法裁判、法律保障公民权利等。

法治的实现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有效的法律实施机构以及广泛的法律意识。

四、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在独立、中立、公正的原则下行使审判权的一种状态。

司法独立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司法独立的实现需要具备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的法官和独立的法律程序等条件。

五、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行为、制度或决策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度。

一个行为被认定为合法,意味着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合法性是法律对行为的一种评价,它是法律权威性和可实施性的一种体现。

合法性的评判标准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司法机关的裁判依据。

六、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法律责任是法律对违法行为者的一种制裁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法益。

法律责任的形式和程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而定,可以包括赔偿、罚款、拘留、监禁等。

七、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司法救济程序。

法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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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名词解释1. 法学名词概述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思维方式的学科,拥有丰富的专业术语和名词。

本文将对几个常见的法学名词进行解释,以加深对法学概念的理解。

2. 立法立法是指国家以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过程和行为。

立法机关通常由国家议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机构组成,他们代表民众的利益,通过立法来管理社会秩序,保护公平公正。

3.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具体内涵进行解析和阐释的过程。

法律条文有时候会存在歧义或模糊之处,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和价值解释等。

4. 法理学法理学是研究法律本质和法律规则的学科。

它从哲学、逻辑学和社会学等角度出发,探寻法律存在的原因和法律规则的合理性。

法理学对于理解和解释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5. 法益法益是指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和利益。

法益可以是个人的权利(如生命、财产、自由等),也可以是公共利益(如环境保护、社会秩序等)。

法律旨在保护法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6. 国际法国际法是规范国家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由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和国际法习惯等构成,规范国家之间的行为,并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国际法对于促进国际协作、解决争端具有重要作用。

7. 行政法行政法是研究和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分支。

它涉及政府权力的合法性、行政程序的规范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行政法对于保障公民权益、规范政府行为至关重要。

8. 刑法刑法是规范犯罪行为和惩罚措施的法律领域。

刑法规定了犯罪的定义和刑罚的种类,旨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平正义。

刑法对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9. 民事法民事法是规范私人关系和民事纠纷解决的法律分支。

它涉及合同、财产、婚姻等民事关系,并规定了私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对于维护公平交易、保护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10. 版权版权是指对于以文学、艺术形式表达的作品的法律保护。

版权法规定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使用方式以及侵权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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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事责任年龄:指依照刑法规定,一个人对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4.刑事责任能力:指一个人对其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亦即一个人辩认和控制其行为的能力。
5.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可能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状态,通常指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在某些犯罪中还包括犯罪目的。
第六章 民法
1.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法确认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亦即民事权利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权利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事实:指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而能引起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客观情况(事件或者行为)。
4.破产债权:指基于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产生的,依法申报并经确认的,只能依照破产分配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数额超过担保标的物价款款受清偿的债权等。
5.票据: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并于一定期间内由其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的以一定数额金钱为目的的特种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6.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7.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却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8.意外事件: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是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况。
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
1.有法必依:指一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全体公民必须遵守法律。
2.执法必严: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必须做到严格、严肃、严明,切实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办事,一丝不苟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违法必究:指对一切违法犯罪分子都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例外。
9.遗赠:指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第七章 商法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由一定人数的股东依照公司法投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相邻关系: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者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7.直系血亲: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8.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于继承开始前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母亲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制度。
第四章 宪法
1.国家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亦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政权组织形式:亦称政体或根本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
9.累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10.数罪并罚:指一人犯有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罪分别是定罪量刑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第十章 刑事诉讼法
1.刑事案件的管辖:指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上下级人民法院或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以及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上述的第一种权限分工称为职能管理,第二、三种权限分工合称为审判管辖。
第九章 刑法
1.犯罪构成:指依照刑汉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每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2.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其所产生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内在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3.经济管理关系:指国家在管理经济过程中形成的物质利益关系,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方面的关系。
4.(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可称为“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5.(消费者的)获知权: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4.法律的适用: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活动。
5.司法解释:指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6.学理解释:指学术研究部门、文化教育部门、宣传部门报刊等对法律所作的理论性的、法制宣传性的解释,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6.票据权利: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7.票据行为:指票据法上规定的,能引起票据上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要式法律行为,它是引起票据关系产生变化的法律事实。票据行为可大致分为主票据行为(基本票据行为)和从票据行为(附属票据行为),前者指能够引起票据关系发生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后者指能引起票据关系变更、消灭的行为,如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
4.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以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的一种国家制度。
5.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就是把人民经过艰苦奋斗而争得的国家权力和各项民主自由权利,用国家的制度和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确认,使之条文化、定型化、规范化。
4.地方性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面上和经国务院批准书的较大的市面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5.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以不特定的社会事实为对象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即行政立法行为。
6.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授权立法:指有制定法律权力的国家机关把本属于自己的立法权,部分地授予行政机关;有时也指对地方国家机关的授权。
2.委任性立法:指没有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只是指出某项规范将委任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的规范。
3.准用性立法:指没有直接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只规定在适用该规范时,准许援用它所指定的其他有关规范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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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氏族:是由共同的祖先世代遗传下来的以血缘关系连结而成的人们的团体,是原始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
2.一般的社会调整:是以一定的社会规范(尤其是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文明社会的法律),经常地、普遍地处理类似事件。
4.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和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在上诉不加刑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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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年7月16日 出处:a 作者:a 已经有2796位读者读过此文
第五章 行政法
1.行政:指国家的组织活动即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批准的计划的执行活动。
2.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又称国家管理机关或政府。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就是在我国领土内,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遵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为主,组成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事务。
第八章 经济法
1.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全部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和解: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后,为预防和避免债务人宣告破产起见,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中止破产程序进行的协议。我国企业破产法将全民企业的和解与整顿,合并为一个程序,先申请整顿后开始和解,和解协议通过后即着手整顿。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只规定了和解。
7.行政处罚: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8.代执行:指行政机关将相对人应履行的义务先交他人代为履行后,再由相对人负担费用的强制方法。
9.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3.国家意志:是通过政权而获得集中表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法律是国家意志的基本表现形式。
4.一般法和特别法: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的社会组织普遍适用,而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就是一般法。凡是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的主体或特定的时期内有效的,是特别法。
3.监护:指为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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