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石桥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宣传资料
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法宣传资料第一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坚持村民自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的单数组成,其成员的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决定。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直系亲属关系。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村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换届选举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但选举工作最迟应当在上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所需费用,在本村的办公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级和乡级财政补助。
第八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县〔市、区〕和乡〔镇〕应当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三〕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四〕组织、指导选举工作;〔五〕受理有关选举的举报和反映,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六〕办理有关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的村应当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五人或者七人组成,其成员应当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十二条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开展选举的宣传工作;〔二〕拟订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选举细则,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三〕确定和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四〕登记选民,审查、确认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五〕公布选举方式、时间和地点;〔六〕依法组织产生候选人,公布候选人、竞选人名单,组织候选人、竞选人介绍履行职责设想;〔七〕主持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八〕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民申诉;〔九〕总结、上报选举情况,整理、移交选举档案;〔十〕办理有关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根据法律法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实行差额选举。
设定主任候选人2人,选主任1人;委员候选人3人,选委员2人(其中至少1名女性委员)。
二、直接提名候选人。
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可委托投票)直接提名村主任、委员。
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得票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候选人(家庭)履行村民义务、计划生育的情况进行公示。
三、必要时,高职位候选人可作为低职位候选人,参加低职位的选举。
四、投票选举的办法:(1)登记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以上参加的选举有效。
(2)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以上的选票始得当选。
(3)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
(4)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无法辨认、有意标识和不按规定符号划票的选票无效。
(5)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
(6)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应就末当选候选人中以得票多的候选人(含符合候选人条件的另选人)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以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7)选举结果没有妇女成员的,应就妇女候选人得票较多的前二名进行另行选举,选出一名女性成员。
(8)选举中,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员、唱票员和计票员。
五、除法律政策规定之外,经本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本村选举要遵循下列规定:(1)在选举期间,候选人及其委托的亲友不得宴请本村选民吃喝(包括以亲属名义办酒席),不得向本村选民送整包以上的烟和其它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本村选民送钱;正式候选人的竞选演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不得自行在公开场合或走家串户进行演说,也不得自行张贴有关竞争文书。
一旦发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酌情予以警告、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当选资格。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精选五篇)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精选五篇)第一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办法(2011年3月日选举大会通过)第一条为确保****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常进行,圆满成功,为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投票办法。
第二条选举*******村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三条本次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一名、委员五名(七名)或(其中妇女一名)。
第四条主任、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主任、委员职位各差额一名。
第五条投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
将主任、委员候选人姓名写在同一张颜色的选票上(候选人的排列以姓名笔划排序)。
选民将选票一次性投入票箱。
第六条选举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简历作公开介绍,主任候选人在大会上发表治村演说。
第七条参加投票的必须是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到会参加投票的选民必须超过本村选民总数的一半以上,选举大会才有效。
第八条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有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推荐提名,选举大会通过。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村民对推荐提名人有异议,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尊重选民意见,及时调整。
第九条选举时,选民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选票对应职位的符号栏内划“0”,不赞成的划“x”。
另选他人的在选票另选他人栏内填写赞成的选民姓名,并在相应的符号栏内划”0“。
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
选民自己不能填写的可请工作人员代笔填写,代写人必须尊重选民意愿。
第十条选举大会会场设在村委会*****,设一个投票站,投票站设验证发票处、秘密划票间、代写处和投票箱。
选民凭选民证、委托证领取选票,每一位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即最多只能投4张选票(含本人1票)。
居住分散、确实不便到会场或者投票站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并公告后,可以设立流动票箱进行投票。
村委会选举办法
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办法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村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2、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参加本村选举的村民,熟悉选举工作法律法规,热心为村民服务,能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威望和组织能力的村民。
3、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人组成。
原则上在每个村民小组推荐1名,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应有妇女成员。
4、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以相对多数票者当选。
5、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以后,在其成员中推选主任1人主持工作、副主任1人协助主任工作。
6、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任期从推选产生之日起,至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时止。
7、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8、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当选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可以提出免职建议,经原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免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9、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正当理由两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10、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11、村民选举委员会名单报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备案。
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产生办法l、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是熟悉选举工作法律法规,在本村有威信,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敢于直言,关心村内事务的村民。
提倡将驻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村民代表、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选入担任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
2、在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同时,直接推选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由人组成。
3、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产生以后,召开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1人主持村选举监督委员会工作。
xx乡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各村制定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 11月10日至22日 2、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全额民主推荐本届村党组织班子人选;再 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党员民主推荐的人选由村民代表进行民主推荐。 二、村党 组织选举 实施阶段 2011年11 2011年 10日至 月10日至 2011年 2011年12 15日 月15日
11月16日至20日
2、做好村选民登记。上门入户造册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11月21日至23日 三、村委 会选举实 施阶段 2011年 2011年11 10日至 月10日至 2011年 2011年1 15日 月15日
3、公布选民名单(选举日前20天公布)。
11月24日至12月14日
4、选民资格审查,颁发选民证,确定新一届村委会职数,制定候选人任职条 件,公告提名候选人时间、地点,印制好提名票。
xx乡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 xx乡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 日程安排表
步骤 时 间 内 容
1、镇成立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和指导机构,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学习两委 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选举的方法、步骤和要求。
2、镇召开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3、各村召开两委换届选举会议,学习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政 策,明确选举的目地、意义,了解选举的方法、步骤和要求。讨论确定各村小 组代表名额(按5-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以村小组为单位选举产生新一届村 民代表)。 4、加强宣传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012年2月10日前
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查,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及有关统计报表,整理选 举工作有关文件材料,归档备查。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佚名
【期刊名称】《村委主任》
【年(卷),期】2013()11
【摘要】第一章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决定,不少于三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总页数】4页(P)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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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2.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3.民政部发布《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4.民政部发布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5.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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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
XX镇村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大会程序一、宣布大会开始主席台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主席台就坐后,主持人:村民同志们:我受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今天的选举大会。
现在,我宣布,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现在开始。
为保持本次选举顺利举行,下面宣布大会纪律:1、各位村民要按指定座位坐好,不得随意走动和擅自离开选举会场,遵守大会纪律,保持会场秩序。
2、各位村民要珍惜民主权利,投出庄严一票,选好村民委员会成员。
凭选民证(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选出最优秀的成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
3、各位村民不要妨碍他人自由行使民主权利,有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破坏本次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以上纪律,希望村民同志们自觉遵守,共同把此次选举大会开好。
二、移交村民委员会公章主持人:请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将村民委员会公章拿到主席台,交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封存。
三、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根据法律“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的规定,首先要清点参加本次选举的到会人数。
请各村民小组长负责清点(包括选举大会会场投票、分会场投票、流动票箱投票、委托投票和信任票投票五种投票人数),并将清点结果报选举委员会。
主持人宣布:现在报告人数。
本届选举,全村共登记有选举权的村民人,经清点,参加本次选举大会会场到会人,分会场到会人,流动票箱投票哦人,办理委托投票的人,办理信件投票的人,总共人,超过本村登记有选举权的村民总数的半数,选举大会继续进行。
四、奏国歌主持人:大会进行第四项议程,全体起立,奏国歌。
(国歌毕)请坐下。
五、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主持人:各位村民,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向大家报告本次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
在县、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小组的领导和安排下,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1月1日正式开始,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先后进行了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宣传动员村民、进行选民登记、提名预选确定候选人等阶段。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村委会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确保村委会的运作顺利和民主化管理的实施,第八届村委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选举程序,保证选举的公正、透明和民主。
二、选举组织机构的设置1. 主席团:由5人组成,包括一名主席、两名副主席和两名秘书。
主席团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选举活动。
2. 选举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括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和五名委员。
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选举工作,包括选民登记、候选人报名、推荐候选人、选民投票等。
三、选举程序1. 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将在选举前30天开始,选民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选民必须是18岁及以上的村民,具有行使选举权的资格。
2. 候选人报名:候选人报名将在选民登记结束后的5天内进行。
候选人必须是村民,具备法律规定的选举资格。
候选人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表需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观点、经验和承诺等内容。
3. 推荐候选人:所有报名的候选人将由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在审查合格的候选人中,选举委员会将根据村民投票前的7天内,对每个职位分别进行预选,选出不超过两名候选人。
4. 候选人宣传:预选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将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安排候选人宣传。
候选人宣传期为7天,候选人可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
5. 选民投票:选民投票将在宣传期结束后的第15天进行。
选民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投票,各选区将设立投票站点。
投票站点必须具备安全、秘密和便利的条件。
6. 计票和公示:选举委员会将负责对选票进行计票,确保计票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计票结果将由选举委员会公布,并接受候选人和选民的监督和申诉。
四、选举结果和履职安排1. 选举结果: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的当选候选人。
2. 履职安排:当选的候选人须按照村委会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村委会将在选举结果公布后的5天内,组织宣布当选候选人名单,并安排换届仪式。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为搞好本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选举办法。
1、按果园乡《实施意见》确定的选举日(2009年月日),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统一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全体选民集中投票,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
2、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使用一张选票,对同一候选人只能投一次赞成票。
同一候选人如果高职务未能当选,应当把高职务得票计入低职务得票中。
3、选举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
4、选举现场应当设立五处,即大会咨询处,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选举投票处,代写选票处。
选民凭《选民证》依次领取选票,由选民本人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然后投票。
5、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到代写选票处按照该选民的意志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选票。
6、确因外出或身体等原因不能到场直接投票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指明委托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领取《委托投票证》。
受委托人凭《委托投票证》进行投票。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两人。
7、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
8、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9、选票全部无法辨认的,经监票人或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全票无效:选票部分无法辨认的,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10、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11、当选人数达到三人,但是仍不足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如果主任暂缺,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一名村民委员会委员临时主持村委会工作。
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
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具体由哪种方式产生,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1、村民会议推选。
参加推选会议的可以是村18周岁以上过半数的
村民,也可以是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
2、村民代表会议推选。
推选会议须有村民代表2/3以上组成人员参
加,推选方有效。
3、可以由驻村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构成提出建议名单,然
后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法进行推选。
在推选的过程中,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注明参选人数,表决结果,其中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各为多少。
最后,所有参会村民都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以便存档。
4、按职位进行推选,先后推选出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成员。
(一般为单数5-11人)
备注:○1选举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担任。
○2选举委员会主任、成员均不得与监督委员成员交叉任职。
○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
后,须立即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得主持选举大会,缺额按
原推选结果一次递补或另行推选不是候选人的人选。
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公告
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一、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全体选民选举大会,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根据《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正式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大会设立秘密写票处,严格按照“一人、一桌、一凳、一笔、一票”的“五个一”秘密写票。
三、正式选举前,应核实参选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督人、计票人和唱票人。
四、每一选民在正式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选民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其他选民投票,但每一位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两人,且不得违背委托人意志。
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
五、投票的选民凭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
选民因故不能填写的,可以请代写员代写,代写员不得违背选民的意志。
六、正式选举的程序是:1、清点到会人数;2、宣布大会开始;3、奏国歌;4、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5、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6、检查并密封票箱;7、启封、清点选票;8、讲解选票;9、验证发票;10、秘密划票;11、投票;12、销毁剩余选票;13、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14、检验选票;15、公开计票;16、当场公布结果;17、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18、宣布当选名单,颁布当选证书。
七、正式选举实行设岗定位分职务差额选举。
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选票无效。
八、划票时,赞成某一位就在所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在下方空格内划“×”,也可不划,弃权不划任何符号,不按规定填写的,选票无效。
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九、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若当选人数不足人,应当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必须超过投票数的三分之一。
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宁办发【2016】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乡党代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推动农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为建设富裕、生态、文明、和谐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6月底开始,到8月20日前结束。
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于2016年7月20日前完成。
三、选配要求1、村“两委”职数设置。
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一般各由3—5人组成。
根据我乡各村的实际情况和市有关要求,各村“两委”干部职数为4人。
2、村“两委”班子结构。
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的村至少要达到2—3个,进一步提高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比例。
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参加这次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不占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不参加村委会成员的竞选。
3、村“两委”人选条件。
根据宁办发【2016】85号提出的原则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一下基本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与党中央和上级组织保持一致;②有开阔的发展经济思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共同建设美丽和谐乡村;③公道正派,作风民主,能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④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⑤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连任班子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新进人员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内。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选民的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
选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具体名额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并由乡人民政府报县民政部门备案。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还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两个以上自然村联合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其成员分布应当考虑村落状况。
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换届。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管辖村的乡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提前或者延期选举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专项拨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其摊派给村民。
第六条县、乡人民政府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应分别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宣传和贯彻有关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受理有关选举的申述、举报和信访工作;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开展换届选举宣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拟定换届选举方案并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地点和投票方法;组织选民登记,确认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组织选民推选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并上报备案;总结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并移交选举档案;换届选举的其他工作。
村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村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背景为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于近期展开。
二、组织机构1、主办单位:村委会2、承办单位:村民委员会选举组织委员会3、监督单位:乡镇三、选举程序1、准备工作a:成立选举组织委员会,并确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成员。
b:制定选举工作计划。
c:完善选民名册,确保选民名单的准确性。
d:设立选举投票站,安排投票人员。
e:向乡镇报备选举计划及选举组织人员名单。
2、宣传工作a:制定宣传方案,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媒体及宣传时间。
b:在村委会大楼、社区公告栏等公共场所张贴选举公告,宣传选举相关信息。
c:利用村民大会、群众会议、广播等形式向选民宣传选举工作和候选人情况。
d:派发选举材料和宣传资料,提高选民参与度。
3、候选人提名a:公示候选人提名条件:年满18周岁,村民身份,政治表现良好。
b:候选人提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c:提名方法:个人自荐或推荐,并由组织委员会审核确认。
d:公示提名结果,接受选民监督和异议。
4、候选人宣传a:安排候选人进行宣传演讲和答辩。
b:撰写候选人简介,发布候选人宣传材料。
c:候选人可利用社交媒体、家访等方式进行宣传。
5、选举投票a:选举时间:自候选人宣传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
b:在选举投票站设立投票箱,并配备监票人员,确保选举过程公正。
c:选民凭居民联系进行投票,一人一票,不得代投。
d:统计选票,依法确认当选人员。
6、结果公布与上任a:对选举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选民监督与异议。
b:对当选的村委会委员进行宣誓并告知相关职责。
c:安排上届村委会委员与新一届委员进行交接。
四、附件1、村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2、村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公告3、村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表4、村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候选人宣传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为保障村民自治,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和选举程序。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渔塘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区的安排部署,从2010年10月开始,我村将进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规范有序地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法选举,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宣传栏、沿路标语、会议等形式,向广大村民宣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宣传选举法律法规。
在11月2日前,在办公楼或附近悬挂大型宣传横幅2幅;为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方法步骤(一)选举准备阶段(2010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1、建立机构(10月25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成立我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负责主持本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1)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7人组成,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2)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提名,也可由村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组成,可等额选举,也可差额选举。
(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能参与确定正式候选人的表决活动;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造成的选举委员会缺额从选举委员会候补人员中按得票数多少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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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石桥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在乡镇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本村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过半数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
三、村民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
四、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本组)召开提名会议,由本村(本组)过半数的选民按照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职数一人一票直接等额提名产生。
每张提名票所提名额,等于或少于的有效,多于的无效。
不同职务不能填写相同一人,否则无效。
遇同名同姓要写明年龄、组别等加以区别,否则本张提名票无效。
在过半数村民代表集体监督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汇总,公开唱票,以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提名候选人名单。
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提名时间内缺席的村民,作自动放弃提名处理。
五、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每一职务,以提名得票数最多的第一正式候选人,其余按得票顺序往下确定正式候选人。
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各多1人。
②村民选委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不再参与村民选委会的工作,按推选产生村民选委会成员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以得票多者补足名额。
③候选人自愿放弃被选举权的,本人应向村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根据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得票多者为候选人。
六、进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正式选举工作。
1、选票设置: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可设置为一张选票,也可分开设置;
2、投票选举办法:
(1)以村为单位设立投票主会场,地址可选在学校广场,并设几个领票处、几个秘密写票室和代写处。
因主会场难以集中,可以自然村庄、村民小组设置若干个投票站;
(2)在外经商、打工等不能回村参加直接选举投票的选民,可以委托他人代投票,但每一选民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张,并有委托投票证,凭《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委托代投人要完全尊重被委托人的意愿。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家庭成员以外选民的委托。
(3)选票统计按主会场和各个投票站两个方面的进行,投票票结束后,每个票箱的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集中到主会场内,分组进行公开监票、计 (唱)票,及时将选举结果进行汇总公布。
(4)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都过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不成功,达不到法定要求,可按规定另行组织选举。
七、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和注意事项:
1、大会主持人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担任。
2、选举工作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设总计票1人,总唱票1人,总监票1人,领票处、秘密写票室和代写处相应安排好工作人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但任工作人员)。
3、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另行选举。
4、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得票数和当选名单应当场向全体选民公布,并当场颁发《当选证书》。
5、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每个选民只能选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为废票。
每个选民在填写选票时,若同意就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一个“0”;若不同意,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画一个“X”;若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投不同意票者,可另选他人,在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被选人姓名,并在其上面的空格内画一个“0”。
不识字的选民可请他人代写选票,但代写选票人不得违背选举人的意愿。
6、选票一律采用钢笔或圆珠笔圈写(蓝色或黑色),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
选举人将选票圈好后,亲自投入票箱。
本办法先在村务公开栏内向全体村民公布讨论,然后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试行,最后交村民选举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