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2年面向指定院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1-24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你问我答”毕业生就业知识问答湖南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1—24)1. 什么是基层就业?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
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 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 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 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
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
三一文库()〔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根据《天津市20XX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20XX 年,全市通过网上报名考试方式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为90名,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区县和名额东丽区10名、北辰区10名、武清区20名、宝坻区10名、蓟县20名、静海县10名、宁河县10名。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重点选聘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当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和天津生源外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当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30岁以下,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为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211、985院校,回原籍任职和涉农等农村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毕业12年。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三、选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选聘区县确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按照公布的选聘计划和选聘条件,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笔试;由区县委组织部进行面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各区县委组织部提出选聘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政策待遇根据《天津市20XX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1、在村期间,第一年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第二年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2年,在村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
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按照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力军。
要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进一步解决好一些村级组织后继乏人问题,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培养造就经过基层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在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施展才华,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谋划和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大学生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努力实现党组织满意、农民满意、大学生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1.选聘对象、范围: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选聘。
参加“三支一扶”活动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且服务期满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一次)可作为选聘对象。
2.选聘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3.选聘程序: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确定的选聘计划和选聘条件,通过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审查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
天津市选调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简章
天津市选调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要求,我市继续开展选调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
一、指导思想选调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和十一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加快天津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培养目标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其目的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同时为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选调生原则上应在基层培养锻炼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根据岗位需要,择优选拔任用。
对适合做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对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有计划地补充到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工作,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选拔培养链,每个区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选调生到社区、农村工作,其中有农业的区县今年继续安排选调生到农村培养锻炼工作两年。
三、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一)选调对象、范围选调的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2012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外地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以报考。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朱哲;周慧;李冰梅【摘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取得了很大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大学生村官身份不明确、思想不稳定、出口不明确、融入农村难专业不对口对于大学生而言,应当摆正价值观,加强自己的兴趣素质和知识技能的培养,做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的各项准备;对于全社会而言,在正确认识和定位大学生村官的同时,配套推出相应的方针、政策,如提高财政补贴、拓展成才出路等,为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营造更好的环境氛围.【期刊名称】《学术交流》【年(卷),期】2010(000)010【总页数】4页(P49-52)【关键词】大学生村官;农村干部;新型农民【作者】朱哲;周慧;李冰梅【作者单位】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130012;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130012;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13001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30.3当前,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正在全国进一步开展,为了鼓励大学生奔赴农村第一线做村官,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一人才工程自实施以来,在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提升农村干部队伍素质以及加快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党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
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历史选择,是培养造就党政后备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
围绕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以“学会一门技能、开发一个项目、培养高素质新型农民”为培养目标,早在2005年,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吉林省在全省组织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力争用5年时间,财政出资6230多万元,为全省每个行政村培养1名“有知识、懂技术、留得住、用得上”的大学生。
天津市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天津市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要求,我市继续开展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
一、指导思想选调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努力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聚集到加快天津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培养造就大批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人才,为更好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培养目标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其目的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
选调生原则上应在基层培养锻炼2至3年后,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根据岗位需要,择优选拔任用。
对适合做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对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有计划地补充到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到街道社区和乡镇农村工作,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选拔培养链,每个区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选调生到社区、农村工作,其中有农业的区县今年继续安排选调生到农村培养锻炼工作两年。
三、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一)选调对象、范围选调的对象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2010年应届毕业优秀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部分外地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以报考。
简章(公开招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2012)2
天津市监狱管 理局
102
120
监狱
01
监狱人民 警察四
04
从事监狱信息化、设备自 动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0
适合男性工作,30岁以下, 大学本 学士及以上学位,2年以上 科及以 工作经历,符合监狱人民 上 警察招考的其他资格条 件,需进行体能测评
27023606
天津市监狱管 理局
102
120
监狱
01
监狱人民 警察五
天津市监狱管 理局
102
120
监狱
01
监狱人民 警察十
10
从事监狱财务管理工作
4
会计学、金 融学
27023606
天津市监狱管 理局
102
120
监狱
01
监狱人民 警察十一
11
从事外籍服刑人员管理工 作
2
英语
27023606
天津市监狱管 理局
102
120
监狱
01
监狱人民 警察十二
12
从事外籍服刑人员管理工 作
12பைடு நூலகம்
法律、法学
27023606
天津市监狱管 理局
102
120
监狱
01
监狱人民 警察三
03
从事服刑人员管理工作
3
法律、法学
27023606
2012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安、监狱人民警察简章
招考单位 名称 代码 招考 总数 招考部门 名称 代码 职位 代码 招考职位 简介 招考 人数 招考条件 招考部门电话 专业 电子信息科 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电 子科学与技 术、电子信 息工程、自 动化 电子信息科 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电 子科学与技 术、电子信 息工程、自 动化 电子信息科 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电 子科学与技 术、电子信 息工程、自 动化 工程管理 学历 其它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天津市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54
李健
男
1987.5
研究生
硕士
情报学(档案学方向)
天津师范大学
12011227
天津商业大学档案管理中心综合管理
68.75
55
兰效晨
男
1989.7
本科
学士
电子信息工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12210430
天津商业大学保卫处综合管理2
76.60
56
徐学刚
男
1977.5
研究生
硕士
计算机技术
河北工程大学
天津市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职称
情况
准考证号
拟聘单位及岗位
总成绩
1
唐倩
女
1989.5
本科
学士
德语
南开大学
12310912
近代天津博物馆
德语兼英语翻译
78.18
2
张瑛戴
女
1990.4
本科
学士
编辑出版
南开大学
12171814
天津外国语大学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
74.60
79
郭大炜
男
1982.12
研究生
硕士
思想政治教育
贵州财经大学
12010211
天津音乐学院保卫处科员
75.28
80
许春博
男
1984.10
研究生
硕士
应用心理学
第四军医大学
12181504
天津音乐学院保卫处科员
选聘到村工作计划
选聘到村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选聘到村工作计划如下:一、选聘对象和条件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以后的往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选聘条件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等。
二、选聘程序发布公告。
制定并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对象、条件、程序和相关要求。
报名与资格审查。
组织有意向的毕业生进行报名,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进行笔试,测试其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
组织面试人员进行面试,测试其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体检与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和思想道德品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
签订合同。
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培训与上岗。
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培训合格后,安排其到村任职。
三、培养管理岗前培训。
对新聘用的到村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村务管理、农业知识等。
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岗位需求。
结对帮扶。
安排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作为导师,对新聘用的到村工作人员进行结对帮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职学习。
鼓励新聘用的到村工作人员在职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对于参加学历教育的,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
考核评价。
定期对到村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对于表现优秀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人员予以警示或调整岗位。
职业发展。
将到村工作人员纳入基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2012年度国家公务员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也要招录一定数量的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中央机关继续拿出专门职位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至1993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问题解答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问题解答1.近年来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总体情况如何?答:2007年以来,我省共选聘中央和省委计划安排的大学生村干部3万名。
为做好这项工作,省上成立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并将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在管理上,我省制定了《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对大学生村干部选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考核等进行了规范,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将大学生村干部身份定位为合同制劳动者,并按照民事法律关系要求,全省统一制定合同样本,让大学生村干部与县级人事部门签订民事劳动合同,严格按照民事劳动合同关系规范大学生村干部与用工方(全省统一委托人事部门代表用工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选聘上,参照公务员考试由全省统一选聘,即统一下达选聘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确定聘用人选、统一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培训上岗。
在激励保障方面,从经济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选调生、工龄计算等方面制定了九大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村工作。
各地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干部政策,切实加强教育管理,为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成长搭建平台。
全省大学生村干部履职尽责,在村工作表现总体较好,深受基层干部群众欢迎,许多大学生村干部已在村担任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涌现出了一大批全国、全省先进典型。
2.大学生村干部主要承担哪些工作?答: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乡镇党委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负责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和目标责任管理;乡镇党委每年与大学生村干部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
大学生村干部年度在村出勤率达不到95%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年度在村出勤率达不到85%,当年应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3.大学生村干部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答:经济待遇方面,按200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规定,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中,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1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900元(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情况调研报告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情况调研报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有效途径。
本文通过总结两年来此项工作的经验和问题,调查分析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现状,并提出今后此项工作探索的重点和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xx年以来,xx县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
xx县共有村居、社区93个(村居86个、社区7个),共已选聘了59名高校毕业生,其间有3名考上公务员、事业单位,1名辞职,目前在岗55名。
其中男性为25名,女性为30名,大专学历为34名,本科学历21名,中共党员11名,有1名进入村支委。
两年来的主要做法如下:精心组织选聘工作。
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年度选聘工作,通过走访乡镇、村居,召开专题座谈会,发放意见征求表等形式,全面了解农村基层所需人才。
通过县教育局招生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和团县委在外大学生联谊会,多途径了解高校毕业生所想所盼,广泛动员本地籍毕业生回乡创业。
根据前期的摸底调研情况,研究制定了符合xx实际的招考方案。
xx年,按村的岗位报名,可跨乡镇报名,但对报考本乡镇的给予适当加分。
录用时成绩高的录取。
xx年,按乡镇岗位报名,外岛两个乡镇只允许本乡镇报名。
其它四个乡镇参照XX年,可跨乡镇报名,但报本乡镇的给予加分。
录用时,先属地(村)优先后成绩优先进行择岗,尽可能方便学生的工作和生活。
还设置了在全县范围保留资格人员。
岗位出现空缺,从保留资格人员中按先属地优先后成绩优先的原则选择替补,确保完成招考计划。
招考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的程序,和事业单位同时接受报名。
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整个过程未接到信访、举报件,社会反响良好。
XX年的考录比例超过10:1;XX 年的考录比例为7:1.在调查问卷中,认为招考录用工作公平的占100%.完善政策机制。
制定出台《xx县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xx县被聘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性文件,对被聘高校毕业生的经济待遇和经费保障作出明确规定,大专学历人员每月1200元、本科学历人员每月1400元、研究生学历人员每月1600元。
组通字[2008] 18号 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 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财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2008年4月11日)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
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选聘名额,由各地结合实际提出选聘计划,报中央组织部统筹研究后具体下达。
二、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4、统一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考试,在各州市分别设立考场,考生到所报考州市参加考试。
5、考察聘用。各州市对笔试成绩合格者,进行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生源不足的州市,由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调剂,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有关州市按程序聘用。
2、选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培训上岗的办法进行。
3、营造氛围。高校及各州市就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和政策宣传工作,动员他们到基层建功立业。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级新闻媒体,对选派的相关政策及以往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为选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目标任务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选聘1.3万名左右的大学生,实现全省村村都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2008年全省选聘2000名,今后每年的选聘指标另行下达。
二、对象条件
1、选聘对象: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参加教育、财政、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本人自愿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各州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考核认定表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考核认定证明
考核
认定
证明
存根第号Βιβλιοθήκη (男/女),族,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报考(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特为其开具考核认定证明。
年月日
---------------------- (加盖骑缝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考核认定证明
(盖章)
证明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
第号
:
(男/女),族,身份证号码,系年山东省统一选聘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任职村及职务为,(现仍在村任职/年月日解除聘用协议)。在全市已进行的2015年度考核中,该同志被评定为等次。服务期间(有/无)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有/无)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有/无)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长时间不在岗;(有/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借调工作时间为个月,实际在岗服务个月。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我省公务员招考中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特此证明。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
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四川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全省公开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一)选聘数量。
2012年全省公开选聘5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职位。
选聘大学生主要担任村文书或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留任的,可续聘。
二、报考条件(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至2012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放宽至2012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各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人员);(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四)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五)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以及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的,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县、市、区)的大学生,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原则和主要步骤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省统一考试选聘,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一)查询招聘人数(5月11日—5月16日):县(市、区)和乡镇的具体招聘人数,可于5月11日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有关网上报名技术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自愿报名(5月12日—5月17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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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2年面向指定院校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简章
根据《天津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全市面向10所指定院校共选聘329名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和其他9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
一、选聘名额分配
南开大学41名,天津大学25名,天津财经大学37名,天津师范大学27名,天津商业大学36名,天津科技大学10名,天津理工大学10名,天津工业大学12名,天津城建学院12名,天津农学院119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指定院校201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的毕业生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选聘。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5、各区县确定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1、组织推荐。
由指定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根据选聘条件,按照选聘名额1:1.5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
被推荐人员要填写《天津市2012年面向指定院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推荐人选登记表》。
指定院校党委组织部门会同院校学生工作部门和毕业生所在二级院系,从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和在校实际表现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2、资格复审。
由各有关区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指定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提交的《推荐人选登记表》和考察情况报告以及被推荐人员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中共党员证明、三好学生证书、优秀团干部证书、优秀学生干部证书等,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和体检。
面试由各有关区县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
面试时间为5月5日(周六)一天,
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指定院校党委组织部门协助有关区县党委组织部通知。
面试结束后,由各有关区县党委组织部组织拟选聘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
体检具体事宜,由各有关区县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4、上报审批。
各有关区县党委组织部根据院校考察、面试和体检情况提出选聘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市委组织部批准后,由选聘区县党委组织部发放《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通知书》。
五、政策待遇
2012年面向指定院校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应享受的政策待遇按照《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83605616,83609135
监督电话:12380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