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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煤矿井下安全生产而制定的,对于井下电气设备、电气设施和电气用具的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旨在保障井下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行。

一、井下电气设备规定井下电气设备指的是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控制设备、配电设备等,主要包括供电系统、控制和信号系统等。

其规定如下:1.电气设备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择和安装,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2.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施工工艺要求,安装到位后要进行电气调试、运行试验和无负荷试验,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指标是否达标;3.井下电气设施和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防止漏电和接触电等现象,要加强对设备的保养维护,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4.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应按照要求进行防爆安全措施,防止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5.在停电恢复供电前,必须进行电气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电气用具和电气装置规定电气用具指的是井下的手提式电钻、照明灯、探矿仪、无线电和位置标记等,电气装置指的是井下金属架、容器、管道和扁铲等,主要包括用电用具、劳动者手持电动工具和其他电气用具等。

其规定如下:1.电气用具和装置必须经过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按照标准要求安全使用;2.对于电气用具的外表面和内部,要定期检查绝缘性能和继电器状态,防止漏电及其他故障;3.电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生产要求,在使用前要进行测试,以保证其使用效果和指标稳定;4.电气用具的电源需要符合井下设备的防爆要求,确保不会因为电源问题导致设备或用具安全隐患;5.电气用具应当标注电压、额定电流等相关安全信息,同时,每个用具的电缆应有防止断裂保护措施。

三、电气管理人员规定煤矿井下的电气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关知识技能的职员进行管理,保证井下的电气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和维护状态。

其规定如下:1.电气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职务的考核和培训,取得监考证书,并在人事部门备案,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人员必须进行停职整顿;2.在井下的电气设备数据和运行状况需要监测和记录,当当现场遇到相关电气故障时,任何人员都需要向电气管理人员报告;3.在井下的电气维修和维护过程中,必须遵照本规定的要求作业,不得随意更换电气设备,需要经过专业人员统一把.4.为了保障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和便捷管理,应该设立井下电气负责人,负责井下各类电气设备及维护人员的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掘电气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掘电气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采掘电气的要求1.1 一般规定第四百四十三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四百四十四条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第四百四十五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四百四十六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四百四十七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第四百四十八条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去时1400V。

(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第四百五十条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图中应注明:(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二)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矿井电气常用标准及规定

矿井电气常用标准及规定

矿井电气常用标准及规定矿井电气是指应用于矿井照明、矿井通讯、矿井输电、采掘设备和运输设备等工作环境的电气产品和系统。

矿井电气在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定以规范矿井电气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等环节,下面将就矿井电气常用的标准和规定进行系统梳理。

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矿井电气的基础标准和规定,其对矿井电气的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其中,GB 3836.1-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是矿井电气的基础标准,其规定了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用的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

此外,国家对于矿井电气还制定了GB3836.2-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防爆型‘d'》、GB 3836.3-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防爆型‘e'》、GB 3836.4-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防爆型‘i'》等多个部分的标准。

这些标准要求矿井电气必须符合特定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参数,以保障其在矿山生产中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自主制定的标准和规定,用于规范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管理制度、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方面,并对矿井电气进行更加细致的管理和监督。

企业标准可以补充完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内容,也可以制定更加严格的管理要求。

例如,煤矿管理局颁布的矿灯质量标准、矿用电缆标准等企业标准,对生产、供应和维护过程中的各环节都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企业标准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矿井电气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还有利于扩大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和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三、《矿山安全规定》和《电气安全规定》《矿山安全规定》和《电气安全规定》是矿山生产领域的两项重要法规,其中《矿山安全规定》是全面规范矿山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的总体规范,其基本原则是“人民生命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矿”,其中涉及到的矿井电气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杜绝失爆,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XX焦煤集团公司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范围是指井下高低压供用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购置、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各矿机电科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六条各矿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电气安装、检修、拆除工作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配足机电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编制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帐,绘制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高低压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矿机电科技术负责人审核,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及采(盘)区必须有专门的供电设计,要使用统一的“供电设计软件”,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矿山井下的电气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要职责:相关部门应负责组织实施本管理规定,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各井下作业区域和管理层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井下电气设备管理要求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设备的品质和安全性能。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改造应遵循相关安全规程,必要时应有相应的手续和许可。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从事相关操作。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应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做好记录。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除和修复工作,并做好事故调查和记录,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井下电气设备操作员要求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员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参数和设置。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保证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四章井下电气设备应急处理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第一时间采取紧急停电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避免更大损失。

第十三条发生井下电气设备事故时,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做好记录并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事故复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涉及井下电气设备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保障矿工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属于矿井的管理者及电气设备管理人员。

第二章井下电气设备的规划第五条矿井应制定井下电气设备规划,并按照规划进行设计。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规划应考虑井下工作环境和矿井生产工艺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安全运行。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规划应考虑矿井的扩建、改建和技术升级需求,保证设备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并经过相关技术评估。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满足生产工艺需求,并能适应井下工作环境的特殊要求。

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应考虑其功能、性能和可靠性,尽量选择品牌知名、质量可靠的产品。

第四章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并经过安全验收。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注意设备与其他设备之间的距离,以及与矿井通风系统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设备能在异常情况下正常工作。

第五章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并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检查、润滑和更换磨损部件等。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做好设备记录,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章井下电气设备的巡检和检修第十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巡检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

第二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巡检内容应包括设备运行状况、接线端子的松动和腐蚀、漏电情况等。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电气设备的管理1. 煤矿应建立电气设备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地点、规格、投运时间、维修情况等内容,并定期维护更新。

2. 井下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巡检,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保持设备运行记录。

3.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禁止无资质人员擅自维修。

三、电气工作人员管理1. 煤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电气安全培训并考核,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从事与电气工作相关的操作。

3. 电气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严禁饮酒、吸烟等行为,确保工作期间的安全。

四、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维修过程中,必须断开电源,并进行安全操作,避免触电、短路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应急措施1. 煤矿应制定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救援程序和责任分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2.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

六、安全教育与宣传1. 煤矿应定期组织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电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在矿井内设置电气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对电气安全的重视程度。

七、监督与管理1. 矿井应建立电气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2.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存在问题的煤矿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3. 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必须定期进行,对不合格的设备和人员,要进行整改或淘汰。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1.介绍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旨在排除井下电气设备潜在的火灾和爆炸风险。

本文将介绍井下电气防爆检查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矿井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检查对象井下电气防爆检查的对象主要包括电气设备、线路系统、接地和绝缘装置等。

其中,电气设备包括井下开关柜、配电箱、电动机等,在检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其防爆性能和可靠性。

3.检查准则(1)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包括安全性能、防爆等级、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

(2)完好无损:检查时要观察电气设备的外观,确保设备没有明显的形变、破损和脱落等缺陷,并检查设备的密封性和绝缘性能。

(3)防爆性能检测:对防爆设备和元件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确保其防爆性能满足要求。

(4)接地系统检查:检查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规定,避免由于接地不良引起的电气火灾和爆炸风险。

(5)电气线路绝缘测试:采用合适的绝缘测试仪对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确保电气线路的绝缘性能良好。

4.检查程序(1)检查前准备:检查前要收集电气设备的相关资料,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以便于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2)外观检查:对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外壳、连接件、操作按钮等,确保无明显损坏和安全隐患。

(3)内部检查:检查设备的内部组成部分,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防爆等级等信息,同时对重要部件进行检查和试验。

(4)检测记录: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记录下来,包括设备的缺陷、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需要更换的部件等。

(5)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包括更换损坏的部件、修复电气设备的故障和缺陷等。

(6)检查报告:编制检查报告,说明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下次检查提供参考。

5.检查频率井下电气防爆检查的频率应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和防爆等级来确定。

一般来说,常用设备的检查频率为每月一次,一些重要设备的检查频率可缩短至每周一次。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井下电气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应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严格执行。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应强制力强,责任明确。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应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根据工作环境、负荷要求以及技术要求进行合理选择。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采取专业、安全的方式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调试应经过专业人员的操作,确保设备的性能正常。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对设备性能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设备安全稳定。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无损,能够保护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开关、保护装置应标志清晰,便于操作人员识别。

第十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用电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和短路保护装置。

第二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电缆、绝缘电器等防爆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具备操作证书。

第二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体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改动、拆解设备。

第四章预防措施第二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预防措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一、引言本电气管理规定适用于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旨在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免受电气灾害的伤害,并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

二、定义2.1 井下电气设备:指在井下使用的涉及电气能源供应或控制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井下照明设备、电动工具、控制设备等。

2.2 工作人员:指在井下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井下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检修人员等。

2.3 井下电气工作:指与井下电气设备有关的安装、维护、检修、测试等工作。

2.4 电气灾害:指与井下电气设备相关的事故、火灾、电击等意外事件。

三、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3.1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2 井下电气设备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

3.3 井下电气设备的验收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等信息,并保留备份。

四、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4.1 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说明进行,不得擅自拆封、改动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设备。

4.2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3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维护的日期、内容和人员,并保留备份。

4.4 井下电气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禁止擅自进行维修。

五、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测试5.1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5.2 井下电气设备的测试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3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测试记录应详细记录检修和测试的日期、内容和人员,并保留备份。

六、井下电气设备的培训和教育6.1 井下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电气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知识。

6.2 井下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矿井电气常用标准及规定(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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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可靠系数。当熔体额定电压660V、额定电流在100A及以下时,可靠系数≥7;熔体额定电压660V、额定电流在125A时,可靠系数≥6.4;熔体额定电压660V、额定电流在160A时,可靠系数≥5;熔体额定电压660V、额定电流在200A时,可靠系数≥4; 熔体额定电压127V、不论额定电流大小,可靠系数一律≥4。
密封圈外径D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 D≥20 ≤1.0 20<D<60 ≤1.5 D>60 ≤2.0 1.2.2.4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1.2.2.5 电缆护套(铅皮)穿入器壁长度一般为5-15mm。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1.3.1.1.2 高压铠装电缆的连接未采用接线盒,充填不严密露出芯线的接头;
1.3.1.2 羊尾巴:电缆的末端未安装隔爆电气设备元件者,电气设备接线嘴2米内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为羊尾巴。
1.3.1.3 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1.3.1.4 破口:
2.8 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等绝缘用具每半年试验一次,并张贴合格证。绝缘台保持完好无破损。
所有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人员和时间进行整改。
3.电网的保护整定
3.1 一般规定
3.1.1 井下1140V以上的电动机和动力变压器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的保护: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1.4 照明灯具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失爆:
1.4.1 防爆灯具设置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件的联锁装置失灵;
1.4.2 防爆灯具的透明件破损;
1.4.3 隔爆结合面、紧固件及电缆引入装置不符合规定。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拆卸、都必须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准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

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

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必须合理布置,供电线路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和断相保护。

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

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

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以下是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1. 矿井用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2. 矿井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

3. 电气设备必须有完整的电气接地系统,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4. 矿井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5. 安装在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且防爆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认证。

6. 矿井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7. 矿井电气设备进出口和用电线路必须标明电气参数、额定电流和电压等信息,严禁随意更改。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煤矿井下是一个复杂且危险的作业环境,电气管理规定是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井下电气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1. 设备安装位置:井下电气设备应安装在无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的地方,以避免设备因环境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设备接地:井下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3. 设备间距:井下电气设备之间应保留足够的间距,以防止设备之间的热量、电磁干扰等相互影响。

4. 设备防护:井下电气设备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装置,以防止人员误碰、误操作或外力损坏设备。

5. 设备安全标识:井下电气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方便工作人员识别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危险性。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求1. 设备使用规定:井下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使用,禁止私自修改或改装设备。

2. 设备巡视维护: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停用或更换设备。

3. 设备润滑和清洁:井下电气设备的润滑和清洁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和周期进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设备存储和保养:井下电气设备在停用或存储期间应进行适当的保养和防潮防尘措施,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5. 设备试运行和检查:井下电气设备在停用或维修后应进行试运行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三、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更换要求1. 设备维修和更换计划:井下电气设备应制定维修和更换计划,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维修和更换。

2. 设备维修和更换程序: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维修和更换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3. 设备维修和更换材料: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材料的品质和可靠性。

四、井下电气设备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1. 设备应急故障处理:井下电气设备在发生故障时应按照规定的应急故障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引言: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规范的电气设备管理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井下的电气事故,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为此,制定和实施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一、总则1.1 本规定是为了规范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管理,包括电气设备的选用、接线、维护、维修以及井下的电气运行管理等。

1.3 本规定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基础,结合煤矿井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二、电气设备的选用2.1 根据井下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气设备。

包括井下电机、电缆、电缆支架、开关设备、照明设备等。

2.2 电气设备的选型要考虑井下环境的特殊性,如防水、防尘、防爆要求等。

2.3 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经过生产厂家的认证。

2.4 聘请有相关电气设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师对电气设备进行评估和选用。

三、电气设备的接线和安装3.1 井下电气设备的接线必须符合国家电气设备安装规范的要求,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电力工程师或电路工程师进行操作。

3.2 电气设备的接线必须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松动、接触不良等情况。

3.3 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选择,便于检修和维护。

3.4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考虑其本身的热量排放和通风要求,防止过热和燃烧等危险。

四、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维修4.1 井下电气设备的定期维护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包括清洁、检查、调整等。

4.2 维护和维修工作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或具备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更换设备或进行修理操作。

4.3 维护和维修工作要做好记录,包括维修内容、日期、人员等信息。

4.4 如果发现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停止使用。

五、井下电气运行管理5.1 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监控和操作,保证其正常运行。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持、检修、拆卸、都务必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可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务必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务必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

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与有关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落实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务必严格落实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禁止约时停电。

禁2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务必合理布置,供电线路禁止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与断相保护。

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

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

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某某单位(人)202X年X月X日3。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和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矿井井下独立的电气设备、电力线路、电动机和电缆的管理。

3. 基本要求1.电气设备和电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和井下电气安全标准要求。

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的电气设备和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设备。

2.矿井应配备专职电气工程师管理井下电气设备,制定合理的电气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和维保制度,确保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电动机应根据负载要求选用合适的额定容量和额定电压,严禁超负荷运行。

电缆应符合规定的规格和使用年限,严禁使用超期的电缆,使用电缆结束后应及时更换。

4.在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换时,应切断所有的电源,减轻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风险。

5.矿井应有完善的电气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电气故障隐患进行预警、排除,并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应对程序。

4. 设备维护管理1.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电线路进行现场巡检和检修,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情况。

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和故障应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修复,并在检修过程中进行标准化操作。

2.电缆和电动机应设有标识牌,标识其型号、规格、使用年限等信息,以便于设备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3.对少用和长期停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定期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安全管理1.严格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特别是不得擅自改变电气设备的原始参数,严禁在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

2.禁止在有爆炸、燃烧危险的场所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电气设备和线路应配有防爆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

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设有漏电保护、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等设备,确保设备在运行时不发生安全事故。

4.电气设备及电缆等易损件应定期检查更换,确保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使用。

6. 后续跟踪管理1.电气工程师在日常管理中应记录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并制定合理的电气设备年度维修计划。

金属矿山井下用电标准(归纳总结)

金属矿山井下用电标准(归纳总结)

金属矿山井下用电标准1供电矿山企业各种电气设备或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应遵守GB50070的规定。

关于井下各级配电标称电压1.高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0kV;2.低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140V;3.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4.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超过127V;5.电机车牵引网络电压,采用交流电源时应不超过380V;采用直流电源时,应不超过550V。

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至少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并应引自地面主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

其中任何一条线路停止供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无淹没危险的小型矿山,可不受此限。

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

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其中性点不应直接接地,变压器二次侧的中性点不应引出载流中性线(N线)。

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应用于向井下供电。

架线式电机车整流装置的专用变压器,视其作业要求而定。

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不应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引至采掘工作面的电源线,应装设具有明显断开点的隔离电器。

从采掘工作面的人工工作点至装设隔离电器处,同一水平上的距离不宜大于50m。

有自燃发火倾向及可燃物多、火灾危险较大的地下矿山,不应采用在发生接地故障后仍带电继续运行的工作方式,而应迅速切断故障回路。

矿山企业应备有地面、井下供(配)电系统图,井下变电所、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图。

有关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的变动,应由矿山企业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在图中作出相应的改变。

2电气线路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应使用钢带铠装电缆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应使用钢丝铠装电缆。

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

井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

矿山电气安全

矿山电气安全


3)不准甩掉漏电断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5)不准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
• 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 7)有故障的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 8)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 • 9)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 • 10)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 2、“三专两闭锁”: • 1)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 2)两闭锁:既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 ①瓦斯电闭锁:瓦斯探头(传感器)、监控分站、瓦斯断电仪、高压开关。 • 超限跳闸: • 执行闭锁:
A
a
B
b
C
c
K
D R1
R2
图4-5 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网的构成: 2、主接地极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采用耐腐蚀的钢 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当矿井水为酸性时,还应加大厚度或镀耐酸金属。 3、局部接地极 《规程》规定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等,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3)电缆与电缆、电缆与设备连接不牢。
• 预防措施: • ①移动电气设备所用相套电缆面积一定要满足机械强度。并与电气设备可靠连接。 • ②熔断器进行正确选择、安装维护,并加强检查。 • (三)保护措施 • 1、熔断器; 2、电磁式过流继电器; 3、热继电器。 • 七、井下特殊的工作环境对设备的要求 • 1、瓦斯、煤尘 • 要求: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并要求保护装置可靠灵敏。 • 2、空间狭小 • 要求:电气设备体积尽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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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包括常用电气设备地防爆性能、保护整定、停送电操作、保护接地、漏电(检漏)保护、压接线等地标准和要求,分述如下:.电气设备地失爆判别隔爆性能: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地防爆标志“Ex”、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或外壳严重变形地(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同时凹凸深度超过者)为失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使用未经国家认可地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地工厂生产地设备与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为失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防爆开关或母线盒地隔爆壳内外严重脱漆、有锈皮脱落且外壳有明显地锈蚀麻点地为失爆;机械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使设备起不到机械闭锁地作用地为失爆;防爆室(腔)地观察窗(孔)地透明玻璃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者为失爆;两个隔爆腔之间贯通或去掉隔爆绝缘座者为失爆;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地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地为失爆;隔爆结合面地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地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否则为失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地直径不大于、深度不大于地砂眼,在、、宽地隔爆面上,每不得超过个;宽地隔爆面上,不得超过个.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产生地机械伤痕,宽度和深度不大于;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隔爆结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如有锈迹,但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为合格.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用螺栓固定地隔爆结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背帽)者;弹簧垫圈未压平、螺栓松动者;隔爆结合面间隙超过规定者;螺栓或螺孔滑扣者;弹簧垫圈地规格与螺栓不配套、弹簧垫圈断裂及失去弹性者;螺栓与不透螺孔紧固后,螺纹余量不大于2倍防松垫圈厚度者;结合面紧固用螺栓和螺母使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制造者;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未露出个螺距者;同一部位地螺母、螺栓规格一致.平垫、弹簧垫圈地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否则为失爆;紧固在护圈内地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过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否则为失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用螺栓紧固地隔爆结合面,其紧固螺栓规格与通孔直径须符合下表规定(单位:),否则为失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螺纹规格MMMMMMMMMM通孔直径开关及接线盒内壁和正常可能产生火花部分地金属外壳内壁须均匀地涂耐弧漆,否则为失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电缆引入装置引入电缆须采用压盘式或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必须具有防松与防止电缆拔脱地措施.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为失爆:密封圈材质须用邵尔硬度为度地橡胶制造,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接线后紧固件地紧固程度,压盘式线嘴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压紧螺母式线嘴以只手五指使压紧螺母旋进不超过半圈为合格.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厚度不小于地金属垫圈.压盘式线嘴压紧电缆后地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密封圈外径差与进线嘴内径差应符合下表地规定;密封圈宽度应不小于电缆外径地倍,但必须大于;厚度应不小于电缆外径地倍,但必须大于(地橡套电缆例外).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mm密封圈外径D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D≥20≤1.020<D<60≤1.5D>60≤2.0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电缆护套(铅皮)穿入器壁长度一般为.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低压隔爆开关闲置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地钢垫板封堵压紧.其紧固程度:压紧螺母式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盘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地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上表地规定.高压隔爆开关闲置地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地钢垫板封堵压紧.高压隔爆开关压紧螺母式进线装置地要求与低压隔爆开关相同.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其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口孔经地倍(最小).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接线供电线路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失爆:鸡爪子:电缆(包括照明、通讯、监测、信号、控制电缆)地连接,未采用与硫化热补同等效能地冷补接头;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高压铠装电缆地连接未采用接线盒,充填不严密露出芯线地接头;羊尾巴:电缆地末端未安装隔爆电气设备元件者,电气设备接线嘴2米内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为羊尾巴.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地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破口: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电缆伤痕达电缆护套厚度地二分一以上、长度达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隔爆开关地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小喇叭嘴不准进出动力线,否则为失爆. 接线件和接线端子应具有足够地机械强度,并保证连接可靠.虽受温度变化、振动等影响,也不应发生接触不良现象.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照明灯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失爆:防爆灯具设置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件地联锁装置失灵;防爆灯具地透明件破损;隔爆结合面、紧固件及电缆引入装置不符合规定.. 电气设备性能和电缆地检查、调整项目及周期使用中地防爆电气设备地防爆性能检查,每月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个月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地检查,每个月不少于次;固定敷设电缆地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次;移动式电气设备地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次;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次;新安装地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地测定,投入运行前;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等绝缘用具每半年试验一次,并张贴合格证.绝缘台保持完好无破损.所有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地记录簿内,发现地问题立即落实人员和时间进行整改. .电网地保护整定一般规定井下以上地电动机和动力变压器地控制设备应具有地保护: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井下以下电动机控制设备应具有地保护: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 井下采区变电所(配电点)馈出线路应装设地保护: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过流保护整定:熔断器保护整定:熔断器可作为部分电气设备地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熔断器地额定电流值,是指长期允许通过地最大电流;熔断器地额定电压应与电网额定电压相符,一般等于或大于电网地额定电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熔体电流选择计算:照明综保一次侧熔断器熔体地选择计算:式中:照明负荷地电流,;变压器地变压比,当电压为伏时,=;当电压为伏时,=;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可靠系数.电钻综保一次侧熔断器熔体地选择计算:式中:容量最大电钻电动机地额定起动电流,;其余负荷地额定电流之和,;变压器地变压比,当电压为伏时,=;当电压为伏时,=;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可靠系数.~为计算系数.照明线路保护,熔断器熔体地选择计算:式中:照明灯额定电流之和,.电钻电动机保护,熔断器熔体地选择计算:式中:电钻电动机地额定起动电流,;~为计算系数.保护整定校验式中:电动机接线端子或被保护线路末端地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所选熔体地额定起动电流,;~可靠系数.当熔体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在及以下时,可靠系数≥;熔体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在时,可靠系数≥;熔体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在时,可靠系数≥;熔体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在时,可靠系数≥;熔体额定电压、不论额定电流大小,可靠系数一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电子式继电器保护整定计算: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地短路保护整定灵敏度不得低于;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值不得大于.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短路保护整定计算:式中:线路中容量最大电动机地额定起动电流,;线路中其余负荷电流之和,;需用系数,取~.灵敏度校验:式中:电子式继电器地整定电流,;被保护线路末端地最小两相短路电流,.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地过流整定值,按式中电子保护器地过流整定值,取与电动机额定电流最接近地数值,;电动机地额定电流,;当运行中电流超过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值地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灵敏度校验:. 高、低压停送电操作带电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地电气设备.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地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以下地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地瓦斯浓度.高压电气设备地操作严格执行《兴隆庄煤矿各级变电所“两票”使用管理规定》.在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上工作,必须首先完成保证安全地技术措施,即: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严禁带电作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停电.必须把各方面地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地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或拉出断路器手车,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地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地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验电.工作前首先对检修设备进行验电.验电前,应先检查验电器地电压等级是否合适,并对验电器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后,再进行验电.高压验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放电.在检验电气设备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对电容器、变压器、电力电缆、大型电动机等能够储存能量地电器设备,放电必须反复进行多次,放电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装设接地线.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装设三相短路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当检修地电器设备有多个来电方向时,必须在可能来电地各个方向上都装设接地线.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地顺序与此相反.拆、装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对于停电进行检修地开关,在其操作把手上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在线路或电缆上工作时,必须在其相应地停电开关把手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标示牌.对于电气安全距离小于规定地要在带电设备周围装设遮栏.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低压电气设备地操作各级变电所(配电点)低压设备地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闭锁、挂停电牌等保证安全地技术措施.井下电气作业人员使用地“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必须随身携带,标示牌上标明持牌人地编号、姓名和工作单位,现场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收回.标示牌地收回必须由挂牌人自己进行,其他任何人均不得将此牌取下或移动位置.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保护接地及以上地电气设备地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地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地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所有必须接地地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接地网上任一接地点地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地保护接地用地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地电阻值,不得超过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应装设局部接地极地地点: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装有电气设备地硐室和单独装设地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台以上电气设备地地点;无低压配电点地采煤机工作面地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地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个局部接地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连接高压动力电缆地金属连接装置.井下局部接地极地要求:统一采用矿机厂加工地铁管材质地局部接地极,露出地面部分长度严禁超过(其埋入地下地长度不小于).铁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度),并必须埋设于潮湿地地点,且经实测接地电阻不得大于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接地母线及变电所地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地裸铜线、断面不小于地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断面不小于地镀锌扁钢.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地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地裸铜线、断面不小于地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断面不小于地镀锌扁钢.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连接导线、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地裸铜线、断面不小于地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断面不小于地镀锌扁钢.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额定电压在及以下地电气设备地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地裸铜线.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辅助接地:辅助接地线,应采用总截面不小于地电缆;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地直线距离不小于. 当同一地点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漏电保护装置时,可共用一个辅助接地极及一根辅助接地导线.电气设备地接地方法固定电气设备地接地方法:变压器地接地,应将高、低压侧地铠装电缆地钢带(或钢丝)、芯线铜带屏蔽层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地专供接地地螺钉上;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地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地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地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电动机地接地,直接将其外壳地接地螺钉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盒内接地螺钉连接.用铠装电缆时,应将端头地铠装钢带(钢丝)、芯线铜带屏蔽层同外壳地接地螺钉连接.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禁止把电动机地底脚螺栓当作外壳地接地螺钉使用.高压配电装置地接地,应将各进、出口地电缆头接地部分(铠装层、芯线铜带屏蔽层或接地芯线头)分别用独立地连接导线连接到配电装置地接地螺钉上,然后用连接导线将进口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最后连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也可将电缆头地接地部分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相连.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高压电缆连接装置两端地铠装电缆地铠装层和芯线铜带屏蔽层要用连接导线绑扎或卡环卡紧.用裸铜线绑扎时,沿电缆轴向绑扎长度不得小于.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移动电气设备地接地移动电气设备地接地利用橡套电缆地接地芯线来实现.接地芯线地一端和移动电气设备进线装置内地接地端子相连,另一端和起动器出线装置中地接地端子相连.接地芯线和接地端子相连时,必须使接地芯线比主芯线长一些,以免使接地芯线承受机械拉力.起动器外壳应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相连.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移动变电站地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地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地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地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地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地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地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检漏保护检漏保护装置指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地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和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地保护单元.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井下各变电所地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地检漏保证装置或有选择性地检漏保护装置.煤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地检漏保护装置.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运行中地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地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值班电钳工每天应对检漏保护装置地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试验,并作记录.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当电网绝缘低于Ω;低于Ω;低压Ω;低于Ω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用试验按钮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地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新安装地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运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在瓦检员配合下).运行中地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有选择性地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跳闸试验.试验方法为:在最远端地控制开关地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用Ω、电阻,用Ω、电阻,用Ω、电阻,用Ω、电阻).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检漏保护装置地维护、检修、试验及调试工作,应记入专门地检漏保护装置运行记录薄内. .井下电缆选用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地阻燃电缆.固定敷设地低压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地移动橡套软电缆.非固定敷设地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标准地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地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型塑力缆. 连接低压电缆与电气设备地连接电缆芯线在接线腔内应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也不得压住或接触屏蔽层.地线长度适宜,松开接线嘴拉动电缆时,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应不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电缆芯线与接线柱地连接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电缆与电缆之间地连接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地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相同型号电缆之间可直接连接.橡套电缆地连接必须用冷补.电缆芯线地连接应采用压接或焊接.连接后地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线芯电阻地倍,其强度不应小于原线芯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两根电缆地铠装、屏蔽层和接地芯线都必须连接良好.高压交联电缆地连接应使用非金属材质地接线盒.高压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与电气设备进行时,设备引入(出)线地终端连接应使用线鼻子接线,连接紧固可靠.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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