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机制范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5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3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井下环境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保障矿井井下人员的安全。
第二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井下的电气设备,包括配电设备、电动机、电缆等。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矿井井下各个工作区域以及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等全过程。
第二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责任体系第四条矿井煤矿企业应设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并实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防爆管理的制度和标准、组织培训、检查监督等。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维修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标准第八条矿井煤矿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安全防护等方面制定标准。
第九条矿井煤矿企业应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测和鉴定,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电气设备的使用与操作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并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六章防爆管理的培训与教育第十四条矿井煤矿企业应组织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爆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七章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矿井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
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
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
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
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一)。
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
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
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范文(4篇)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爆设备入井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井下作业单位,包括生产、维修、检修等井下作业部门。
第三条防爆设备指具有防止电器因火花、电弧及其产生的高温引发爆炸的能力的设备。
第四条井下作业人员指在矿井、隧道、地铁等地下工作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
第五条本公司应当配备相应的防爆设备,并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六条井下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场所前,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爆设备。
第七条井下作业人员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更换、借用、挪用防爆设备。
第八条井下作业人员发现防爆设备出现故障、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相关责任人。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做好防爆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的检查工作,并制定完善的防爆设备管理制度。
第二章防爆设备管理第十条井下作业管理人员要负责设置防爆设备的购买、验收、保管、领用和发放工作,并将领用、发放情况作出记录。
第十一条领用防爆设备的人员应在领用前进行防爆设备使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防爆设备应配备齐全,数量充足,且符合相关的标准。
第十三条防爆设备的配发和发放须登记,包括领用人员姓名、部门、防爆设备品种、型号、数量、发放日期等。
第十四条防爆设备发放后,被领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个人不得出借或转让给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防爆设备借用时需填写借用单,并经过被借用人员同意并签字。
第十六条防爆设备的存放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检查。
第十七条防爆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
第十八条防爆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或失效时,应立即上报,并按照规定进行修理和更换。
第十九条防爆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二十条防爆设备的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具体检查内容和周期由管理人员确定。
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防爆设备的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宣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人员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具备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和相关设施的设计、生产、运营、维护等环节。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和标识第一节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根据防爆性能,防爆电气设备分为I级和II级两类。
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标准规定。
第二节防爆电气设备的标识防爆电气设备应在其外壳醒目位置标注相应的防爆等级、防爆标志和厂名、型号、输入参数等基本信息。
第四章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与制造第一节设计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2. 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设备的使用环境,合理选择防爆技术,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二节制造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制造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选择和采购,杜绝使用不合格或低质量材料。
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一节使用要求1. 使用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范要求操作和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第二节维护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周期性检修和维护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2. 维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章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测与验收第一节检测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
2. 检测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性能检测、参数测量等。
第二节验收要求1. 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进行,依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章管理记录与报告第一节管理记录使用单位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台账记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防爆等级、使用单位、维护记录等。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并规范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适用于我单位的各类电气设备的管理。
二、基本要求1. 所有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等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2.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乱加电装置。
3. 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4. 禁止在易燃易爆环境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5. 所有涉及电气设备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防护知识。
三、责任分工1. 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开展检查和评估等。
3.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电气设备的安装、保养、维修和检修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 运维人员负责日常巡查、检修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上报。
四、电气设备安装要求1. 安装位置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直接暴晒阳光和雨水,防止积尘和物体覆盖。
2. 安装要牢固可靠,符合设备的安全特性要求,并与周围环境保持一定的距离,方便维护和检修。
3. 电气设备的接地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五、电气设备使用要求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气设备必须运行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功率范围内。
2. 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3.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封闭操作面板,锁定电气设备,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4.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动用电气设备的防护装置,严禁随意更换设备部件和接线。
六、电气设备维护和检修要求1. 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2. 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3. 维护和检修工作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防止井下电器失爆制度范文(2篇)
防止井下电器失爆制度范文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线电缆等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准入井。
验收的主要内容有:(1)、设备的完好性能。
(2)、设备的电气性能。
(3)、设备的隔爆性能。
(4)、设备的运转性能。
凡是二证不全的电气产品严禁调入、投入使用。
2、检查验收的人员必须具有防爆电气检查资质证书或机电助理工师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否则不能担任检查验收工作。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由专业人员担任,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安装,确保安装质量,安装结束后,由矿机运科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修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井下电器的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按照防爆设备管理要求进行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井下电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4、井下供电要做到三大保护齐全可靠,设备开关电缆敷设整齐,接地符合规程要求。
5、矿机电管理部门要不定期的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督促井下单位对防爆电气的管理,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整改安全隐患,提高井下电器的完好率,消灭失爆。
凡是地面修复的防爆电机,必须经过机电科防爆验收,并挂合格证才能下井,否则井口挂钩工有权拒绝挂钩下井。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
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8、加强矿灯管理和使用。
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电、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打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四篇)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矿井中防爆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矿井防爆要求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防爆设备的管理和保养第四条矿井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并将其纳入矿井设备管理范围。
第五条矿井应制定相应的防爆设备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定期保养。
保养内容包括:清洁、检查、维修和更换等。
第六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爆设备保养的记录和档案,记录包括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保养人员等信息。
第七条矿井应对防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并符合要求。
第三章防爆设备的入井使用管理第八条防爆设备进入矿井前,应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测试,确保其符合要求。
第九条进入矿井的防爆设备应进行登记,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日期、厂家等信息。
第十条防爆设备应在设备专用的存放区域存放,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防爆设备进入矿井前,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并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
第四章突发情况处理和应急措施第十二条突发情况处理应按照矿井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十三条防爆设备在突发情况下的使用应遵循矿井应急措施的要求,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管理责任和违章处罚第十四条矿井应设立专门的防爆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五条防爆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六条防爆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因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制定细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未尽事宜,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解决。
以上是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草案,具体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制度的实施需要得到全体员工的支持和配合。
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范文
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本规定包括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以及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要求等方面的规定,以达到提高井下作业环境安全性的目的。
二、应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井下作业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三、管理责任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由煤矿或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承担,需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井下防爆电气管理制度,确保该制度的正确执行。
四、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及验收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以及煤矿或矿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师进行,确保设备与周围环境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3.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应由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维护应由专门的维修工人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测和修理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有专人进行修理,修理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七、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和报告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人员的生命安全。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后,需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八、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记录和档案管理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检测、维护等记录应按规定进行,并保存至少五年。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档案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档案信息应准确、完整。
九、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培训和教育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定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各类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工作,以及防爆措施的执行与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始终坚持“预防第一、综合治理、重点管理、制度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电气设备选型第四条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满足煤矿井下特殊的防爆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电气设备选型时应优先考虑防爆性能较好、耐腐蚀、耐高温、耐振动、耐压力变化等特殊环境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电气设备应具备合格证书,并符合煤矿井下使用的相关安全标志标识。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装与使用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煤矿井下安全作业规程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进行必要的验收。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
第十条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按规定使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私用私搭电线。
(二)设备应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三)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严禁在设备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电气设备维护与检修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定期维护工作应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记录维护操作和结果。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维护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件,并接受专业培训。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检修需要停机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试运行,并按规定进行试验记录。
第五章防爆措施的执行与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措施应根据作业情况和具体需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号,并正确安装。
(二)防爆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计划进行定期检测。
(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绝缘测试和接地测试。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范本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范本一、引言煤矿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高温、高湿、易产生可燃气体的情况。
为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止电气设备的火灾爆炸事故。
本文旨在制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范本,以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二、定义与术语1. 电气设备:指在矿井井下用以生产、传送、分配和使用电力的设备。
2. 防爆设备:指经过专门设计和制造,能够在有爆炸危险的环境中正常工作而不引发火灾或爆炸的设备。
3. 可燃气体: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能够燃烧并产生火灾或爆炸的气体。
4. 防爆标志:指为了标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使用特定符号、图案或文字进行标识。
三、总体要求1. 所有在煤矿井下安装和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电气设备必须经过防爆设计和制造,并且具有相应的防爆性能和防护等级。
3. 电气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检测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
4. 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防爆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防爆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 根据煤矿井下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防爆设备。
设备的防爆等级应根据实际环境和使用要求确定。
2. 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与电气系统的连接牢固可靠。
3. 在安装防爆设备时,应保证设备与其他可燃物和易燃气体的安全距离,以防止意外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4. 安装防爆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的通风良好,以降低温度和湿度对设备的影响。
五、防爆设备的维护和检测1. 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检测内容包括设备的防爆性能、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等。
2. 维护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应及时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定期进行设备的试验和演练,提高人员对设备的操作熟练度和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六、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1. 所有与电气设备相关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电气防爆管理
煤矿电气防爆管理简介: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煤矿电气防爆管理》,但愿对你工作和学习提供帮助。
第一篇:煤矿电气防爆管理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屯兰矿马效民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瓦斯、煤尘等具有爆炸性的物质。
防止瓦斯、煤尘发生爆炸事故,一方面要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控制瓦斯、煤尘含量;另一方面要杜绝一切能够点燃瓦斯、煤尘的点火源和高温热源。
那么在有瓦斯析出并可能积聚达到爆炸含量的地方应防止因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或故障状态下可能出现电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热源而引发事故。
因此,煤矿针对电气防爆管理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建立健全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煤矿矿井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的账卡管理防爆电气设备都要分别建立账卡,实行账卡管理。
煤矿机电科和车间、队组必须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详细的台账。
设备的账卡内容主要有:设备数量台账、明细台账、主要设备技术特征卡片。
2.设备的图牌板管理设备的图牌板管理分为牌板管理和图板管理。
牌板管理又分为统计牌版和明细牌板。
图牌板上应标明实际生产使用地点及系统所用的设备、电气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完好状况等。
在防爆设备的使用地点及技术状态发生变化时,其台账、卡片、图牌板均应随之变动,要保持“账、物、卡、牌”四对照。
3.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前检查为保证使用前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规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其中煤安标志使用前要在网站查询确认煤安证号并在有效期内;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使用。
合格证由防爆检查人员贴在设备内。
签发的合格证每半年更换一次。
使用前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①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②隔爆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
轻微凸凹不平不能超过完好标准。
③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
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④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生产、使用、检修、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必须经过防爆认证,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有效地进行防爆管理。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应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共同保障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应具备防爆要求,禁止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工作环境、工艺要求、爆炸危险性评估等确定,并进行合理布局。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程,保证良好的接地和绝缘。
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巡检工作应定期开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工作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设备。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禁私自拆卸或改造设备。
第三章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包括防爆壳体、防爆隔离、防爆电缆等。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壳体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设备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隔离应合理设置,确保设备与爆炸源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电缆应具备耐火、耐热、耐腐蚀等特性,具备良好的绝缘性能。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措施应采用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责任第十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责任属于使用单位,应明确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第二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因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库房、实验室等。
第三条电气设备指供电、输电、配电、使用及控制等方面的设备、线路、装置和设施。
第四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法律法规合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 分级管理,责任明确。
4. 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 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设备选型与安装第五条在购买电气设备时,应根据企业的具体应用需求和工作环境特点,选择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
第六条设备选型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 爆炸危险性评估。
2. 设备的防爆等级和防护类别。
3.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 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特点。
5. 供应商的信誉度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 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安装,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 安装时应注意设备的固定、绝缘和线路的敷设。
3. 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考虑通风条件和防护措施。
4.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绝缘测试和电气连接测试,确保安装质量和电气安全性。
第三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八条电气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九条施行定期维护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清洁、检查、紧固和润滑。
2. 设备运行状态和工作温度的监测。
3. 电气系统的绝缘检测和接地测试。
4. 设备的热检测和振动检测。
第十条维护和保养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以下内容:1. 维护日期、维护人员和维护内容。
2. 发现的故障和隐患,以及处理情况。
3. 更换的零部件和使用的润滑剂。
4. 维护后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工作性能。
第四章设备故障处理与应急措施第十一条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停止使用故障设备,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煤矿井下作业安全,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灯具、电机、变频器等。
三、定义1. 防爆电气设备:指经过特殊设计和制造,能在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下安全运行的电气设备。
2. 非防爆电气设备:指未经特殊设计和制造,无法在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下安全运行的电气设备。
四、责任和义务1. 煤矿管理人员:(1) 负责制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2) 负责组织开展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2. 井下作业人员:(1) 遵守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严禁私自改动、拆卸电气设备。
(2) 发现电气设备存在问题时,及时上报煤矿管理人员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 配合煤矿管理人员进行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五、设备选用和检验1. 井下电气设备应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并在购买前查验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明。
2. 新购电气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验收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3. 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确定其防爆性能,记录相关检验结果。
六、安装和维护1.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对电缆、灯具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设备的接地等防爆要求。
3.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应由获得专业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进行维修。
七、安全防范措施1. 煤矿井下应建立完善的防爆系统,包括爆破信号的监测和控制以及可燃气体的监测和报警。
2. 煤矿应配置防爆工具和设备,便于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救援和灭火。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井下作业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体系、设备安全使用要求、设备维护和检修、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等方面。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
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井下作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当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井下作业单位的员工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井下电气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第三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程序。
第十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设备台账,记录井下电气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等。
第四章设备安全使用要求第十二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选用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并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操作井下电气设备的技能。
第十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操作步骤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及时修复和更换出现问题的设备。
第五章设备维护和检修第十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
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防范和控制电器设备爆炸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电器设备的开发、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维修和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电器设备防爆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企业成立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器设备防爆管理的整体协调和决策。
第五条本企业设立电器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电器设备防爆的战略和政策,落实防爆工作责任,监督检查和评估电器设备防爆工作的实施情况,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并报告企业领导。
第七条电器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并推动各部门、各岗位执行制度的要求,定期开展电器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并建立防爆备件库。
第八条生产部门负责检查和评估生产现场所用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组织员工进行防爆安全培训。
第九条运输、储存部门负责固定设备的运输和储存,确保设备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电器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设备进行防爆性能评估,制定防爆措施,并建立设备防爆档案。
第十一条设备防爆档案包括电器设备的规格、型号、防爆性能参数、安全使用规程、检修记录等信息,并按照考核要求进行分类和存档。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应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如发现设备出现问题需及时停用,并报告电器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电器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风险评估与应急处置第十四条电器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的工作,制定防爆设备周检计划,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在风险评估中,对可能引发电器设备爆炸事故的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和避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提高电气设备的可靠性并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公司管理层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的更新、维护、检修、运行等各个阶段的责任及要求,并委派相关负责人负责执行。
2. 每个负责人应对自己所管理的电气设备负有安全责任,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并及时消除电气设备事故隐患。
3. 监督部门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 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学习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最新要求,并将其应用于具体的工作实践中。
三、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措施1.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1)选型:应根据井下工作环境的特点选择适合的电气设备,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安装: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
2.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与检修(1)定期维护:井下电气设备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并对维护情况进行记录。
(2)检修: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并对检修情况进行记录。
对于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监控(1)运行: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要求,并严禁擅自改变设备运行参数。
(2)监控:应建立电气设备运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1)制定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及应急措施。
(2)进行定期的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5. 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1)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对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相应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电气设备安全意识。
(2)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员工注意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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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机制
矿井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机制
一、成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职责。
1、防爆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开拓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机运科生产科通防科供应科矿相关区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运科长兼办公室主任。
2、防爆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矿长:本单位防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机电矿长: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所管辖区域的防爆管理,是矿井防爆管理具体责任人,对采煤、掘进、巷修、通风、抽采、钻探等区域的防爆管理负监管责任。
生产矿长:负责对采煤、掘进、巷修等作业区域的防爆管理,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开拓矿长:负责对岩巷作业区域的防爆管理,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总工程师:负责对通风、抽采、钻探等作业区域的防爆管理,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机运科:
(1)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所管辖区域的防爆管理,是矿井防爆管理具体执行者,对采煤、掘进、巷修、通风、抽采、钻探等区域的防爆管
理负监管责任。
(2)在防爆检查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按照防爆管理的总体要求,开展防爆电气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全矿防爆电气管理工作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防爆检查做到月度全覆盖。
(4)负责对矿井相关区队电气防爆工作开展情况及电气失爆情况日常监督、考核。
生产科:负责采煤、掘进、巷修等作业区域的日常防爆管理工作,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通防科:负责对通风、抽采、钻探等作业区域的防爆管理,对以上区域电气失爆管理负主要责任。
供应科:新设备配件到矿后,应先通知机运科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下发防爆合格证。
相关区队:
(1)建立健全本队组防爆电气(器)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管理、考核等制度,并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行。
(2)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本队防爆电气(器)的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隐患。
二、相关要求
1、矿井需进一步完善防爆管理制度,制度齐全完善、内容详实,符合矿井实际,从制度层面上,做到防爆检查、考核、追究等各个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防爆检查以“区队自检为主,相关科室监督管理”原则,一是
各区队需配备有《电气设备防爆专项检查记录本》,要求区队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二是科室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以做到防爆检查“多角度、全覆盖”,使其真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机运科负责制定矿井统一的《电气设备防爆专项检查记录本》,专项检查记录本需包含主要内容(设备编号、使用地点、检查人、检查日期等)。
机运科每月对各区队防爆检查记录进行收集管理。
4、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实行“群检和专检”相结合的检查办法,一是当班电工对电气设备在每班生产前进行1次检查;二是设备包机人对自己管辖的设备每天检查1次;三是机运科防爆检查员分工包片,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四是机运科每月组织1次防爆性能专项检查;通过采取多种检查手段,加大检查力度,提升防爆检查水平。
5、对新安装和回收工作面、临时施工、边远死角等地点防爆电气(器),各单位机电科(部)要适时安排人员,进行全覆盖的重点检查,确保不留空挡和死角。
6、对于防爆电气(器)管理制度、防爆检查组的管理、日常动态检查和专项检查及处理问题等情况,机运科要设专人保管,进行月度专项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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