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管理的通知-川建勘设函[2006]205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管理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管理的通知(川建勘设函[2006]205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单位:为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现就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严格遵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
审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施工图审查内容。
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计应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由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审查。
三、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设计应列入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由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审查并单独出具《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四、施工图审查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审查单位认定书所界定的范围及级别承担审查业务,不得超范围、超级别承揽审查业务。
五、取得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认定书的单位均可承担相应的工程勘察报告或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等方案审查。
工程勘察报告或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等方案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方可采用。
工程勘察报告、岩土工程设计、治理方案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原则上应由同一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第九条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第十条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长。
施工图审查要点
一、审查范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进行施工图审查,建筑物中的建筑幕墙、钢结构和轻钢结构、大型室内外装饰工程、风景园林和照明专项工程的设计也要进行施工图审查;二、审查内容:施工图审查分为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其中行政性审查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技术性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如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审查机构达不到被审查项目的资质要求时,在完成行政审查后,经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跨地区委托本省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行政性审查的内容:1、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与被审查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范围;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规定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盖章,以及按规定所要求的其他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设计人员是否为该单位备案人员;3、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了方案设计招投标、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的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包括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节能、安评、环评的批准文件等;4、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在价格、设计周期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合同的履行是否正常等;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二技术性审查的内容:l、建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2、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防雷、卫生、人防安全防范、无障碍设计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我省的有关规定;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以建设部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技术审查的统一依据,对涉及设计的经济、技术合理性、设计优化等问题,由建设单位通过方案设计招投标或技术咨询途径解决;三、审查程序:—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审查所需文件,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登录,并进行行政性审查;行政性审查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统一由市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行政性审查合格后,建设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通知书,建设单位持审查通知书自行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三技术性审查合格的项目,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项目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查同意备案后,由建设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加盖行政审查合格章,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发放给建设单位;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其他设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图设计必须重新报送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审查时限、费用另计:l、施工图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不能作为施工依据的;2、建筑结构选型错误,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的;3、违背国家有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抗震、消防、节能等方面达不到安全要求的;4、严重违反城市建设规划要求,损害公众利益的;5、设计出现了重大变更,或涉及审查规定内容的设计变更的;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的,以及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分歧时,可向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复查结论;四、审查要求:—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审查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2、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般应先审查;4、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原件;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有关人防、节能、安评、环评等部门的批准文件;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建设单位报送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完整准确,并对报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提交的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应积极配合审查工作;二建设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应在送审材料报送齐全后限时完成审查;行政性审查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技术性审查时限应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时间要求;三技术性审查完成后,由审查机构在全部设计文件及图纸上盖章签字,在完成审查后五日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由审查机构及主要审查人员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意见及勘察设计单位的答复意见和变更;3、施工图审查合同和履约证明;四审查报告应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编号;五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时,必须重新报送审查,由原审查机构审查后批准实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图进行监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图进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1、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虚假及隐瞒真实情况的;2、擅自修改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3、未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擅自开工的;4、未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施工、监理的;5、报送的施工图和经过技术性审查后的施工图有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定的;六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通报审查情况,并将审查情况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工图审查结果将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年检考核和资质动态管理的重要内容;七审查机构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规定的审查范围内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不得超越资质受理施工图审查事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必须由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查;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是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施工图审查公司对其设立的分公司负有完全的质量责任;八审查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施工图审查工作所需费用,由审查机构按照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进行的行政性审查不得收取费用;九施工图审查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未经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备案的审查行为,均应视为无效审查行为;施工图审查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执行;十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并结合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地区的施工图审查实施办法,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十一省建设厅以前颁发的有关施工图审查办法与此细则不一致的,按此细则执行。
(建设〔2000〕41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设〔2000〕41号):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告我部勘察设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0年二月十七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从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管理办法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33 号)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沪府规〔2018〕14 号),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多图联审”定义)“多图联审”是指将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管理部门的技术审查事项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受相关管理部门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其中的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节水设施设计、抗震设防设计(超限高层专项设防审查除外)等采用数字化在线审图进行统一审查。
第四条(职责分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实施综合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受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委托,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具体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及市级特定地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多图联审”实施专业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委托方式)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经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支付审查费用。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管理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就消防设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预防性卫生设计、节水设施设计、抗震设防设计(超限高层专项设防审查除外)等事项委托经认定的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统一审查。
第六条(施工图审查合同)建设单位应在申请施工许可前,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并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
施工图设计审查一般规定有哪些[工程类精品文档]
施工图设计审查一般规定有哪些[工程类精品文档]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学员问题】施工图设计审查一般规定有哪些?【解答】1.1依法施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凡投资额在30万元及其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各类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简称施工图)必须实施审查。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适用本规定。
1.2建设单位可以万科集团范围内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简称审图机构)审查。
建设单位和审图机构应当签订施工图审查协议(合同),明确审查内容、时间、审查收费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
审图机构应该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费,审查费计费基数应该按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
1.3建设单位和审图机构之间来往的文件、资料和有关的证件,必须真实、可靠,文字、数字清楚、准确。
1.4审图机构应当依法和按照施工图审查协议的约定实施施工图审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或者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合格通知单,书面说明不合格的内容和原因。
并将审查的结果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5施工图审查内容包括:1.5.1是否符合规划的批准要求;1.5.2施工图设计文件(简称施工图)编制单位是否超出其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的范围;1.5.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5.4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1.5.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并签字;1.5.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详见十条);1.6审图机构不得任意增加和减少本章第1.5条的审查内容。
对本章第1.5条以外的其他技术标准的情况,可提出建议性修改意见,并记入审查报告。
1.7审图机构对送审的施工图、勘察报告及其相关计算资料应保密,不得转借、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施工图内审制度
施工图内审制度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施工图内审的程序、质量标准、审查责任、审查周期和审查记录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内审活动。
三、职责1、设计部门负责施工图的编制和提交,并对施工图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2、审核部门负责施工图的审核,并对施工图的审核结果负责。
3、管理部门负责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
4、质量部门负责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
四、内审程序1、设计部门在施工图编制完成后,应向审核部门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资料。
2、审核部门应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设计部门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后的施工图资料。
4、审核部门应对整改后的施工图进行复查,并对复查结果负责。
5、管理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6、质量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
五、质量标准1、施工图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施工图应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功能要求。
3、施工图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4、施工图应完整无误,包括必要的图纸、说明、计算书等。
5、施工图应符合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六、审查责任1、设计部门应对施工图的编制质量和完整性负责。
2、审核部门应对施工图的审核结果负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管理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4、质量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
1、建设单位准备相应资料,并选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审图单位;
2、审图机构对送审资料进行检查、签收;
3、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进行技术性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初审意见书》(以下简称《初审意见书》);
4、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审意见书》进行答复,并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答复意见书》);如须修改原施工图,则应同时出具相应的变更图;
5、审图机构对变更图及《答复意见书》进行审查,如合格,出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机构审图专用章。
注:建设单位提供给审图机构的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立项批文或年度计划批文;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证;
○3、建设红线图及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方案设计文件、批复;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一式三份);
○5、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勘察、设计资料(原件、一式七份,图纸要求有封面、法人代表签字、目录、注册建筑师及注册结构师章);
○6、结构计算书(原件、一式一份,应注明所用软件名称,应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章);各专业节能计算书(一式三份,应有注册师章及勘察设计章),各
专业节能备案表(一式三份,应在左上角盖公章)。
○7、若是外省的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供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资料;
○8、扩建、改建项目要提供原设计施工图全套、本地建设局批准的原工程《广西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9、甲方委托施工图审查的委托书(房屋建筑及勘察部分)各一式三份。
中建八局《图纸会审快速审查指南》
中建八局《图纸会审快速审查指南》内容摘抄:第一部分总则1.1 编制目的1.1.1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依据国家、部委、企业有关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指南。
1.1.2 本指南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给水、城市排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
1.1.3 本指南规定的审查内容依据现行相关法规(本要点所称法规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1.1.4 各专业除按本指南内容审查外,尚需审查下列内容:1.工程设计使用的工程勘察文件是否已审查且合格。
2.是否使用属于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时,是否符合相应的限制条件。
3.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相关规定在施工图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计算书)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6.是否符合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局《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清单(2021 版)》的规定。
1.1.5 除按《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21 修正二)建设部令[2000]81 号第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规定进行了审定(或备案)的情况外,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强制性条文或违反法规的问题,应进行改正。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如设计未严格执行本指南的规定,应有充分依据。
(建设〔2000〕41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设〔2000〕41号):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告我部勘察设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0年二月十七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从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武汉市施工图图纸审查流程
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须知1、审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农民自建两层及以下住宅、军事工程和保密工程除外)施工图设计文件。
2、送审所需资料(1)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2)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1份;(3)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4)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套;(5)各类计算书1份(利用软件程序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1份);(6)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6)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7)民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8)市城建委建设工程报建窗口发放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9)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在汉施工图审图公司信息湖北建鄂勘察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一类业务范围: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隧、给水、排水、燃气、风景园林工程)施工图审查,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
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6-1-5号(湖北省建设厅大院内省建科院五楼)邮编:430071电话:8712565087257629传真:87125650Email:je-hb@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85730759、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7880622武汉勘察设计协会技术咨询服务部资质等级:一类业务范围: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隧、给水、排水、燃气、风景园林工程)施工图审查。
公司地址:武汉江岸区台北路106号(武汉勘察设计大厦四、五楼)邮编:430015电话:85730744、85759779传真:85730744Email:Wksxj@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85785650湖北华建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一类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0号(中南建筑设计院内)邮编:430071电话:87336692传真:87336657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8573076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2717887武汉市东梁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一类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四维路8号(武汉市建筑设计院科技大楼六楼)邮编:430014电话:82719143、82720219传真:82722945Email:ttd980408@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85747715、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82719143、67880746武汉精诚土木建筑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一类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B座13楼电话85730748(汉口)、87831567(武昌)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8573075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7880113武汉市焕博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事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二类业务范围: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给水、排水、园林绿化)施工图审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建设发[2001]245号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建设发[2001]245号)各市(地)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中央驻陕及省级有关单位:为了认真实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附件一),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一项基本内容,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必须立即部署,尽快开展审查工作。
二、施工图审查范围为: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进行审查)。
从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之日起,凡是未经施工图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三、施工图审查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委托审查制度。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组织,并具体负责管理本省境内中央驻陕和省属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市(地)所属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四、施工图审查分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两部分。
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报送的施工图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工程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超出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是否按规定加盖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专用印章和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其印章号是否一致;(三)参与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人员是否本单位从业人员,有关责任人签字是否符合技术管理规定;(四)外省勘察设计单位承接省内建筑工程设计是否办理了进省勘察设计登记手续;(五)是否属于超限高层建筑。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1范本)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一、审查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要求,进一步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可行性,特组织进行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
本通知书旨在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设计问题,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本次审查的范围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容:1.建筑结构设计:包括建筑物的承重结构、框架结构、梁柱设计等;2.建筑给排水及暖通设计: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排污设施、暖通设备等;3.电气设计:包括电气线路、配电箱、照明设计、消防设施等;4.弱电设计:包括通信网络、安防系统、智能化设备等;5.其他相关内容。
三、审查要求和流程审查工作将按照要求和流程进行:1.各设计单位需按照规定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填写详细的设计说明;2.审查小组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涉及的设计问题进行记录;3.审查小组将对审查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形成审查意见和建议;4.审查意见和建议将通知设计单位,要求其对问题进行改正,并重新提交设计文件;5.设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进行改正,并重新提交设计文件;6.审查小组将对重新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再次审查,核实问题是否已经得到解决;7.如设计文件经过多次更改仍存在问题,审查小组将提出进一步的改进要求。
四、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根据本次审查的情况,审查小组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审查结果将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配合。
五、整改措施和时限根据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设计单位应尽快采取整改措施,修正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时限将根据问题的复杂性和设计文件的内容确定,确保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六、附:相关注意事项1.各设计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2.审查过程中若发现设计单位提交虚假材料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予以严肃处理;3.审查小组将保证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真实记录审查过程和结果;4.相关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和解答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一、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和安全性能,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
二、审查内容及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质量:审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建筑法规和规范要求。
2、安全风险:评估设计文件中的结构、电气、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风险,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3、监督管理:审查设计文件中的人员资质、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实施步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提交审查申请: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相关部门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
2、初步审查: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正式审查程序。
3、正式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经过正式审查后,得出审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整改验收: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整改后,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
5、验收合格:经过验收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可以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
四、问题和应对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1、设计文件不符合规范要求,需要重新设计或修改。
2、安全风险评估不充分,需要进行补充评估。
3、监督管理不严格,需要加强相关人员的资质管理和设计变更审批。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加强设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设计文件的质量。
2、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评估。
3、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资质管理和设计变更审批,确保监督管理符合规定。
五、总结和建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设计质量和安全性能。
为了进一步推进该制度的落实,建议加强以下几点:1、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施工图审查事项
苏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审事项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1、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方可承接的构筑物;3、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给水、排水、道路、桥隧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4、装饰装修部分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装饰装修部分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其它公共建筑。
5、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玻璃幕墙工程,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金属、石材等其它材料幕墙工程。
6、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轻型钢结构等专项工程。
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先期审查1、苏州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先期审查报审表;2、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经备案的勘察合同;3、可行性研究批复或有关项目审批文件;4、建筑总平面图及单体底层平面图(设计单位盖章);5、全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6、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人员一览表。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需提供的材料(一)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政策性审查:(1)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书;(2)项目计划任务书批复(复印件);(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苏核验书(复印件);(5)经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6)设计人员一览表。
技术性审查:(1)建设项目设计意见书及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2)重点设防类建筑、高层建筑抗震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审批文件;(3)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4)设计计算书(含节能设计计算书);(5)建设项目节水设计审查表;(6)消防审查意见及审批文件。
(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需提供以下材料:(1)苏州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表;(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苏核验书(复印件);(3)可行性研究批复或有关项目审批文件(立项批文);(4)反映工程造价的有关材料(概预算等);(5) 全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含相关原始资料一份)、全套施工图;(6)设计计算书(改造工程不能提供计算书的应有书面说明);(7)经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8)设计人员一览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深建规〔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务署,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2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取消施工图审查事宜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2020年7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但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需上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保密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二、启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2020年7月1日起,启用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kcsgtsc)(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与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各相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获取勘察、设计项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三、勘察设计文件的上传、下载及打印勘察单位应当在勘察作业正式开工前两日,登录管理系统进行开工告知,并于勘察作业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勘察文件上传至管理系统。
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后应当将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管理系统,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设计变更文件也应当及时上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综合报告书
年月日
注:1、在是否强条栏中,是的打∨,不是的打×。2、此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审查机构存档各一份。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综合报告书
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路桥□燃气□热力□其它
工程名称
审查受理编号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建筑面积
建筑总高(或最大跨)度
层数
结构类型
建筑等级
防火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抗震设防类别
人防等级
采暖总负荷(或动力总电负荷)
空调总负荷(或照明电负荷)
地基基础:条次;结构设计:条次;抗震设计:条次;
结构鉴定加固:条次;违反地方标准:条次;其它:
发现严重安全隐患问题:
综合性审查结论:
审查机构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查机构章)
年月日年月日
请建设单位将审查意见综合报告及时送达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按审查意见逐条修改(或答复)后,以意见反馈单、设计变更或修改施工图的形式反馈审查机构。
采暖方式(或弱电内容)
日供水量
室内排水
方式
室外排水
方式
存在的违规或重大技术问题
图纸编号
审查意见
违反的规范编号及条目
是否
强条
否
存在的违规或重大技术问题
图号
审查统计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情况:
建筑设计:条次;建筑防火:条次;建筑节能:条次;
建筑设备:条次;建筑电气:条次;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一、审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施工图的图纸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消防等专业的图纸内容。
(二)施工图的设计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的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内容。
(三)施工图的技术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四)施工图的审查内容:包括施工图的完整性、准确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查内容。
二、审查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审查程序:审查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程序和相关流程。
(二)审查人员: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相关资格和执业证书,能够独立完成审查任务。
(三)审查标准:审查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审查内容应真实客观,为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供依据。
(四)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应准确、完整、及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应做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审查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接受审查文件:审查人员接受委托方提交的审查文件,对施工图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审查范围和要求。
(二)相关资料搜集:审查人员搜集相关资料和信息,对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进行归档整理。
(三)审查过程:审查人员按照审查要求,对施工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进行逐一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整改建议:对于存在问题的地方,审查人员应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设计单位重新提交整改后的图纸。
(五)审查总结: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总结,对审查结果进行评定,做出审查报告,并提交委托方。
四、结果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处理方式:(一)通过审查:对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人员应予以通过审查,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二)需整改: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审查人员应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设计单位重新整改提交。
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3、《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2538869 2258837
b、改扩建结构体系可靠性的计算论证依据,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存在的问题。
15、签章齐全的各类计算书及设计院盖章的节能附表各一份(利用软件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纸质文档、光盘一份);
1其他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除了特别注明之外均需核对原件。
14、改扩建设计总说明,应包含的内容为:
(1)改扩建前工程的状况:
a、改扩建前工程的面积、层数、高度、功能、楼面活荷载、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基础形式、防火类别、耐火等级;
b、建筑物施工到何部位,拟从建筑物何部位进行改扩建;
c、建筑场地环境现状,改扩建施工对现状建筑物的影响。
(2)改扩建的情况:
a、改扩建工程的面积、层数、高度、功能、楼面活荷载、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基础形式、防火类别、耐火等级;
5、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中软场地建筑高度>60米,中硬~坚硬场地建筑高度>80米);
6、计委立项批文;7、消防、人防审批意见;8、工程地质详勘报告;
9、主体建筑物验收报告;10、现状建筑物的质量安全检测评估报告;
11、已施工基础的检测验收报告;12、更改设计单位对整个改扩建工程设计的责任承诺书;
13、改扩建施工图(新旧对比图,需进行结构加固的应提供加固图),(2套完整新图、1套旧图);
法律救济办法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
一类审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具有符合设计审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审查人员应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强制
性标准、规范 。
二类审查机构
三、施工图审查的程序送施工图,并作
书面登录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委托审查机构进行 审查,同时发出委
托审查通知书
审查机构完成审 查,向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提交技 术性审查报告
审查结束,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向 建设单位发出施 工图审查批准书
报审施工图设计 文件和有关资料
应存档备查
三、施工图审查的程序与管理
1 审查的程序
三、施工图审查的程序与管理
2 施工图审查时限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大型房屋建筑工程15个工作日
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10个工作日
工程勘察文件 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 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三、施工图审查的程序与管理
3 施工图审查处理
审查合格的 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 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
审查不合格的 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
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 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 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2 审查的范围
审查的范围
凡属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 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 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须进行 施工图审查。各地的具体审查 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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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计委立项批文;7、消防、人防审批意见;8、工程地质详勘报告;
9、主体建筑物验收报告;10、现状建筑物的质量安全检测评估报告;
11、已施工基础的检测验收报告;12、更改设计单位对整个改扩建工程设计的责任承诺书;
13、改扩建施工图(新旧对比图,需进行结构加固的应提供加固图),(2套完整新图、1套旧图);
9、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10、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备注: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
受理机构及地点
珠海市建设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责任科室
正青施工图审查机构(房屋建筑室\市政室)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审批决定机关
珠海市建设局
审批流程
送审——受理——审查——审核——领取审查意见书
办结时限
一般项目15个工作日(不含设计单位修改时间)
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5]368号,省建设厅粤建设函[2005]312号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3、《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2538869 2258837
法律救济办法
备注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否
受理范围
1、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用地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居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否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发文类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是否有年审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按现行国家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10%比例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费;
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5]368号,省建设厅粤建设函[2005]312号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3、《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2538869 2258837
法律救济办法
备注
受理机构及地点
珠海市建设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责任科室
正青施工图审查机构(房屋建筑室\市政室)
审批决定机关
珠海市建设局
审批流程
送审——受理——审查——审核——领取审查意见书
办结时限
一般项目15个工作日(不含设计单位修改时间)
发文类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是否有年审
否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按现行国家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10%比例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费;
b、改扩建结构体系可靠性的计算论证依据,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存在的问题。
15、签章齐全的各类计算书及设计院盖章的节能附表各一份(利用软件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纸质文档、光盘一份);
16、设计单位为外来企业的需提供年度备案或单项备案证明;
17、审查需要的其他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除了特别注明之外均需核对原件。
14、改扩建设计总说明,应包含的内容为:
(1)改扩建前工程的状况:
a、改扩建前工程的面积、层数、高度、功能、楼面活荷载、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基础形式、防火类别、耐火等级;
b、建筑物施工到何部位,拟从建筑物何部位进行改扩建;
c、建筑场地环境现状,改扩建施工对现状建筑物的影响。
(2)改扩建的情况:
a、改扩建工程的面积、层数、高度、功能、楼面活荷载、结构形式、抗震设防烈度、基础形式、防火类别、耐火等级;
2、规划部门审批意见(图纸)复印件一份;
3、初步设计批文(需做初步设计的项目)及回复;
4、计委立项批文复印件一份;
5、审查合格的工程地质详勘报告;
6、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3套;
7、签章齐全的各类计算书一份(利用软件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纸质文档、光盘一份);
8、市外单位需提供年度备案或单项注册证明;
64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否
受理范围
市行政区域内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受理条件
资料齐全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原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4、初步设计批文(需做初步设计的项目)及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