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生录取、培养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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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新生须知【模板】

新疆农业大学新生须知【模板】

新疆农业大学新生须知(教学规范)目录一、学籍管理规定要点 (2)二、预科阶段教学管理规定要点 (10)三、优秀本科学生赴内地大学访学的管理规定要点 (11)四、大学生创新项目管理规定要点 (12)五、双学士学位相关管理规定要点 (13)六、本科学术型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规范要点 (15)七、综合素质学分管理办法要点 (17)八、新疆农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要点 (21)九、学生考试纪律与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要点 (22)十、学生学习考勤管理规范要点 (25)一、学籍管理规定要点入学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校学生工作处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查阅本单位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

政治、思想品德复查有疑问的,报学生工作处研究处理。

全部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填发学生证,正式取得新疆农业大学学籍,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在短期内能治愈的,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

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籍学生的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生工作处提交入学申请,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复查合格、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拒不参加健康复查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开学注册: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未请假逾期超过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新疆农业大学章程

新疆农业大学章程

新疆农业大学章程目录序言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3)第三章办学定位 (5)第四章学生 (6)第五章教职工 (8)第六章治理结构 (10)第一节学校组织机构 (10)第二节学院(教学部)组织机构 (17)第七章校友与社会 (19)第八章资产、财务与保障 (20)第九章学校标识 (21)第十章附则 (21)序言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

1952年8月1日,经党中央、毛泽东主席批准,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王震将军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办军队自己的高等农业院校——八一农学院。

1958年年底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领导,更名为新疆八一农学院。

1995年4月21日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长期以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

学校发扬南泥湾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结合生产”的办学方针,屯垦戍边办大学,稳疆兴疆育人才,注重少数民族教育和人才培养,为国家和自治区输送合格人才,为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向未来,学校秉承“明德笃志、励学竞业”的校训,遵循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追求真理、培育人才、研究学术、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为己任,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现代化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新疆农业大学,简称“新疆农大”,英文名称为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XJAU。

第三条学校注册地址为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

学校设有主校区、三坪实践教学基地、南山实习林场和小地窝堡基地。

主校区位于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三坪实习农场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屯坪北路200号,南山实习林场位于乌鲁木齐市昌吉庙尔沟乡,小地窝堡基地位于乌鲁木齐市小地窝堡康复路33号。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案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大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案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案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六条本、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本、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大学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一、学习年限本科直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下同)的学制为5年,其中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三年半至四年的时间进行科学研究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硕博连读研究生(简称“硕博生”,下同)的学制为硕士阶段加上博士阶段共5年。

直博生、硕博生学习年限(含休学)为5至8年,提前毕业最多不超过1年,申请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博士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培养要求(一)直博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应不少于42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10学分,专业学位课14学分,选修课16学分,学科前沿课1学分,实践专题课2学分,各类课程的具体学分分配如下:1.公共学位课(1)政治理论课3学分,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第一外国语3学分,硕士生基础外语部分免修,博士生外语为3学分;(3)硕士生数学基础课或基础理论课4学分。

2.专业学位课(1)硕士生学科基础课6~8学分;(2)硕士生学科专业课2~4学分;(3)博士生专业必修课4学分。

硕士生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合计为10学分。

3.选修课(1)硕士生选修课8学分,专题课2学分;(2)博士生选修课6学分。

4.必修课(1)硕士生实践专题课2学分;(2)博士生前沿专题课1学分。

(二)硕博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视硕转博时间不同区别如下:1.研一入学阶段即转博士培养的,学分要求与直博一致;2.研二以后转博士培养、基本完成硕士阶段课程计划(必修环节外)的学生,硕士阶段必修环节学分不再要求,博士阶段与当年统招博士学分要求一致。

硕博生必须完成硕士、博士两个阶段(除硕士必修环节外)全部培养计划课程及学分才能准予毕业。

三、直博生的分流淘汰分流淘汰的主要方式是资格考试。

在第四学期末课程基本结束时,各院系组织对直博生进行资格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和文献综述等,建议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合格者,进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论文阶段。

未通过资格考试的(包括自愿不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可按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继续进行培养,时间一般为一到二年,最终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硕博连读培养方案

硕博连读培养方案硕博连读培养方案1. 概述硕博连读培养方案旨在为有志于深入学术研究和成为学科专家的研究生提供一条高效、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培养路径。

通过连读硕士和博士学位,学生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获得更深入和广泛的学术知识,提升研究能力,以及增强学术影响力。

2.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掌握相关研究方法和学术技能。

•培养学生具备独立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

•培养学生具备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在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培养学生具备团队合作和跨学科研究能力。

3. 方案安排1.选课阶段:学生在硕士和博士阶段均需参加一系列核心课程,包括学科前沿讲座、研究方法论等。

硕士阶段的选课突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博士阶段的选课则注重学术研究和领域创新。

2.导师指导:学生在硕博连读期间,将得到一位导师的长期指导和支持。

导师将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目标,提供学术指导、研究项目选择等方面的帮助。

3.研究项目:学生在连读期间将参与一到多个研究项目,从而提升研究能力和学术实践经验。

研究项目的选择将由学生和导师共同决定,旨在拓宽学生的研究领域,并为学术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学术交流:学生将被鼓励积极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与国内外的学者进行深入交流和学术合作。

学生还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分享研究成果等方式提高学术影响力。

5.学位论文:学生需要按照学院要求,完成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获得学位。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需在第三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则在第五年完成。

4. 培养效果硕博连读培养方案通过紧凑的学习安排和有针对性的培养方式,培养出具备较高学术实力和影响力的博士研究生。

在学术界和相关领域中,硕博连读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大竞争优势,往往更容易获得高水平研究机构、高校的聘用和国内外知名学术会议的邀请。

5. 结语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为有志于深入学术研究和追求学科专业发展的学生提供了一条有效的学习和成长路径。

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规定

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规定

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规定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与培养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

本文将介绍这些规定,以确保选拔和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一部分:选拔工作规定1. 招生人数:学校应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合理确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人数。

一般来说,每个导师应不超过3名研究生。

2. 招生条件:学校应列出详细的招生条件和标准,包括学术成绩、综合素质、科研潜质等。

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时,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

3. 招生程序:应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流程。

一般来说,招生包括考试、面试、体检、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等环节。

第二部分:培养工作规定1. 课程设置:学校应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需求,合理设置课程。

课程应涵盖理论和实践,以提高研究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 研究方向:学校应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尽早确定每个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研究方向和课题应符合学校和导师的科研方向,同时也需要满足研究生的兴趣和潜能。

3. 学术活动:学校应定期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活动,以提高研究生的交流与学术能力。

同时,学校也应鼓励研究生参与竞赛和学术报告等活动。

4. 科研工作:学校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鼓励和支持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研究生应根据导师的要求,积极参与实验、调研和文献查阅等工作,推动课题的进展和成果的取得。

5.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是研究生的重要指导者和支持者。

学校应要求导师认真履行职责,与研究生保持良好的沟通。

同时,学校也应加强对导师的管理和监督。

以上就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工作规定的基本内容。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进行,同时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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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案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校大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案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案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六条本、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本、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一)

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一)

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一)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资料简介•硕博连读培养是指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同时获得博士学位的培养模式。

•此方案旨在提供一种高效、快捷的学术培养路径,为有志于深入研究的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和资源。

培养流程1.招生选拔阶段:–学校公布招生简章,吸引有意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申请。

–学生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并参加面试和笔试环节。

–根据学生的成绩和面试表现,选拔合适的候选生进入硕博连读培养计划。

2.学术导师指导:–每位学生在进入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后,将分配一位具有相关研究背景和经验的学术导师。

–学术导师将负责指导学生的研究方向和课程安排,以确保学生的学术发展符合要求。

3.学术要求和课程安排:–学生需要完成硕士课程的基本要求,并参与相关学术活动和研究项目。

–学术导师将根据学生的研究方向和目标,制定个性化的课程安排,并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和写作。

4.学位论文准备:–在硕士学习阶段结束后,学生将开始着手准备博士学位论文。

–学术导师将在这个阶段提供更深入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学生能够独立地进行高质量的研究。

5.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学位论文后,学生将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学生需要向指定的专家委员会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并回答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6.博士学位授予:–通过答辩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术表现和论文质量决定是否授予博士学位。

–成功获得博士学位后,学生将获得正式的学位证书。

优势和收益•时间节省:硕博连读培养方案可以缩短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的时间,使学生更快地进入职场或进行学术研究。

•资源整合:学生将同时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期间的资源和机会,包括导师指导、学术讨论和合作、研究项目等。

•学术深入度:通过硕士学习期间的积极参与和深入研究,学生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自己研究领域的核心问题和方法。

•职业竞争力:拥有博士学位将为学生在学术界或行业内寻找工作提供更多机会和竞争优势。

适用对象•对于有较强研究兴趣和能力的硕士研究生来说,硕博连读培养是一种理想的学术发展路径。

新疆农大博士毕业学位申请要求

新疆农大博士毕业学位申请要求

新疆农大博士毕业学位申请要求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规定,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要求如下:
1.完成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完成规定学分数及教学计划的各项指标。

2.完成论文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高水平、创新性的科研工作,毕业论文应被认为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贡献。

3.完成答辩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提交后,经导师推荐,遴选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学位论文的口头答辩,并获得论文答辩通过。

4.完成学术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具备必备的科研素质和知识储备,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且在学术交流和学术出版等方面有一定成就。

总之,若想申请新疆农业大学博士毕业学位,需满足以上要求,并获得导师、学院和学位评审委员会的审核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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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生录取、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为适应我国特别是新疆的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立足国内和加快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培养,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与规范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和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培养目标研究生硕博连读是指从本学校硕士研究生中遴选出具备硕博连读培养条件的学生,在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被确定为正式博士研究生而继续进行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服从国家需要,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以及熟练的实验技能,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历史和国内外最新的发展动态;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创新精神;能独立开展本学科领域的专业教学、创造性研究、产品开发以及项目管理,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并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在科研能力、学位论文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方面的要求,均应严格按照并高于同专业3年制博士生要求。

3、较好的外语水平。

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良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够以第一外语为工具,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研究并能进行本专业的学术交流。

4、身心健康。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凡试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学位授予专业,需具备较为完整的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经验;一般应有两届以上博士毕业生;有较为雄厚的师资队伍(至少有3名以上在岗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有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培养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训练的系统性和课程水平的高标准;具备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和科研训练等基本条件。

2、凡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报研究生处批准,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

3、凡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应该根据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特点和本办法要求,制订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资格考试、学位论文等。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须经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集体论证审核,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上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及申请时间(一)选拔条件在开展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攻读学位的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硕博连读(跨专业、同等学力者除外)。

申请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2、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优秀(位于本专业前列)。

3、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6分)。

4、本科期间课程学习与毕业设计成绩优良;已修硕士生课程达到优良(各门科目以及平均成绩均在80分以上)。

5、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潜力,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二)申请时间我校在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第三学期(即每年9月1日-20日)接受前一年入校的硕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申请。

(三)申请方法及程序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连同大学本科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期间成绩单一起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学院党总支对申请人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的审查,并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集中开会提出初步入选人员名单。

3、学院将以上材料连同两份《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意见书》上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审核。

根据当年硕博连读生名额确定拟招收硕博连读生名单,并在全校予以公示1-2周。

被确定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该博士点当年所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3。

四、硕博连读生的录取(一)资格考试对于所有拟批准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一般安排在三月中下旬)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参加我校当年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并在考试通过后由学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和业务素质的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1)在学期间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含严重警告)的研究生。

(2)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有一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

(4)未按要求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80%课程学习的研究生。

(5)不参加或逾期未参加资格考试的研究生。

(三)上报录取完成选拔过程并经学校审批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将列入我校当年招收的博士生计划名额。

未通过资格考试(包括自愿不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尚可以作为硕士生进行培养的,按照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对硕士的培养要求继续进行培养。

(四)手续办理经学校审批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及时办理硕士生离校手续和领取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录取当年的七月),并于第五学期初办理博士生报到手续后领取博士生证,享受博士生待遇,培养经费按博士生标准发放。

五、修业年限和培养阶段1、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4.5~5年,若在五年内不能完成预定学业,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经研究生处培养办批准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但一般不得超过六年。

2、培养阶段: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应在硕士入学1.5-2年的时间内(指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一次性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80%的课程(即完成33及以上学分),成绩合格。

同时辅以必要的科研方法训练,学习时间为两年。

以资格考试结果作为能否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的依据。

第二阶段:取得博士研究生身份的学生,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学习时间为三年。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在取得博士研究生身份后的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

六、课程学习及要求(一)硕博连读生总学分至少应修满43学分,其中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要求不少于26学分(不含实践环节的2个学分)。

其余为博士阶段课程学习的学分。

(二)硕博连读生课程设置与安排1、硕士生课程(不少于26学分)(1)公共课①自然辩证法3学分②外国语(包括外教口语与写作) 6学分(2)专业必修课(不少于9学分)(3)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2、博士生课程(不少于13学分)(1)外国语(含专业外语) 3学分(2)现代科学技术与马克思主义 2学分(3)专业必修课 5学分(4) 选修课 3学分3、学术活动、学术讨论、学术报告 2学分4、必修环节(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 2学分(三)硕博连读生修课基本要求1、硕博连读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必须全部修读并取得学分。

3、在满足总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其它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取得可按我校硕士生与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选择与要求。

4、第一外语为小语种(即非英语)者,硕士与博士阶段分别按硕士生与博士生小语种要求进行学习。

其中硕士阶段学习为5个学分(需要参加校内组织的小语种课程考试),博士阶段必须修读英语(二外)为学位课并达到学校对博士生的英语水平要求,学分为3。

七、学籍与待遇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与普通研究生相同。

第一至第四学期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

从第五学期开始,通过综合考核确定为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确定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

2、已经享受博土生待遇的硕博连读生,若因个人原因(如退学、自费留学、提前工作等)或中途要求中止连读转为按硕士生培养时,已享受的博士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要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手续。

3、为提高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对延期毕业的硕博连读生继续发给研究生助学金,培养经费仍按博士生三年的标准拨付。

八、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博连读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博连读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硕博连读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硕博连读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第5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须在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就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及完成期限做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过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

九、学历与学位1、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做硕士学位论文。

对确有能力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在硕士入学后的第二学期结束前提交开题报告和完成30个学分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并提交正式的硕士学位论文,经研究生处审批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发给硕士毕业生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2、硕博连读生全部课程学习43个学分成绩合格,并能按时完成开题报告与博士学位论文并且通过论文答辩、符合授予博士学位条件者,发给博士毕业证书与博士学位证书(内注博士阶段学习起止时间)。

对于获博士毕业和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者,为便于用人单位了解硕博连读这种培养模式的内涵,研究生处将为其提供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合格成绩单和校长签发的《新疆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阶段证书》(内分注硕士与博士阶段学习起止时间与所学专业等)。

十、其他除本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外,有关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其他规定,第一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执行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的规定,第二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本办法解释权归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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