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中介无效,反被判令支付中介费
出租房产的合法收取中介费用规定
出租房产的合法收取中介费用规定在租赁市场中,中介费用是租户与房东之间进行租赁交易时常见的费用之一。
然而,对于出租房产的中介费用收取,各地的规定和标准可能不同。
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以保护租户和房东的权益。
一、中介费的定义和合法性中介费是指中介机构为租户提供租赁房源、提供咨询、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在中国,一般来说,收取中介费是合法的,但是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限制。
二、中介费用的收取标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介费用的收取应该符合合同的约定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即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中介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2.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介费用的收取标准一般不得高于租赁费用的一个月。
这是为了保护租户的权益,防止不合理的高额中介费用。
3.此外,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市场需求,一些地方性的规定也可能存在。
例如,某些城市可能对中介费用设置了最高收取标准,以防止过度收费。
三、中介费的支付方式1. 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中介费是指租户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时将中介费一次性支付给中介机构。
这种方式比较常见,也比较方便。
2. 分期支付:分期支付中介费是指将中介费分为多个部分,在租赁期限内按月或按其他约定的时间进行支付。
这种方式对于租户来说,可以减轻负担,但对于中介机构来说,可能会增加管理成本。
四、中介费的合法性监管1. 监管部门:目前,中国各地的租赁市场都建立了相关的监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租赁市场的运作,包括中介机构的注册和合法收费。
2. 投诉渠道:如果租户对中介费用有异议或发现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相关部门将调查并处理这些投诉,并保护租户的合法权益。
五、中介费的纠纷解决如果发生中介费用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在解决纠纷时,应该依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维护自身权益。
王某某诉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中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王某某诉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中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463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2.12.14正文王某某诉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中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146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某,女,1987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正鑫,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6号楼601室。
法定代表人:彭永东,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某,女,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焱,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北京中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3层0-1608-1610。
法定代表人:魏勇,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晨,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鲁学振,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王某某因与被上诉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家公司)、北京中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的(2017)京73民初56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链家公司商业秘密,于2020年11月2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上诉人王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正鑫,被上诉人链家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焱,被上诉人中融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晨、鲁学振到庭参加了庭审。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某某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其原审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中介费支付条件浅析
服务 费。上述协议签订 后,杨 某与 陈 签订 的问题 可以依 据居间 、定金 之类 合同已签订而未办理过户的 中介费纠 某未签订 上海市房地产 买卖合 同 。 合同追究一方当事人责任 的时候 才 纷 ,法院基本都依据法律 的规定 ,判 2 1 年 2月,陈某起诉杨 某要 求解 除 可以说 居间等合同基本上确定 了一项 定 中介费支付条件成立 .中介费应全 00 物业 买卖协议 ,双倍返还 定金 4万 交易 ,中介确 实提供 了相应价值 ,产 额支付。但 也有例外情况 。《 同法 》 合
方仍应支付少量的 、适 当的费用。 00 0 足 以完全地确定 一笔交易 。但如果这 2 , 0元,一旦 卖方或代理 人签订本
些合 同的内容本 身已经非 常完备 ,包 协议, 买方 同意 中介公 司将该意 向金 二、签订居 间协议或订金合 括 了房屋 买卖 合 同应有 的交 易条件 . 作 为定金 转交 卖方 ;并约定,双方 同 同但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如何 经过买卖双方签 署 ,则 可以被 视为买 意, 卖方 一旦签 署本协议,则视 为 卖
≥ 0≯
二手房 买卖居 间过 程 ,大致可 以
簪 . 地
分成 四个阶段 .一是买卖方与房产 中 介 ( 居间人 )之间尚未签订任何协议 ; 二是 已经签订居 间协议或订金等合 同 而 未签订买卖合 同 ; 三是 已经签订 买 卖合 同而未过户 ; 四是过 户完毕。相 应地 ,纠纷反映到诉讼 中 ,也分 别呈 现 出以上 4种事实状况 。二手房 买卖 纠 纷 中,有 很 多是 关 于 中介 费 的 纠
已经生效。后 中介公 司诉至原审法院, 请 求判 令 杨 某支付 居 间代理 费 4 5 ,0 3
元。
法 院经 审理 后认 为, 中介公 司、
出租房产的合法收取中介费用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
出租房产的合法收取中介费用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在现代社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迅速,房屋租赁已成为许多人的首选,而中介服务在租房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一些不法中介机构以及个人存在非法乱收费问题,给租房者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出租房产的合法收取中介费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该文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租房者的权益保护措施。
一、中介费用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介机构作为经纪人,代理人或者类似的角色,应当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收取报酬。
这意味着中介机构可以合法地收取中介费用,但需符合以下条件:1. 合法经营资质:中介机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包括相关的执照和注册证明。
租房者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应注意确认其资质的合法性。
2. 明码标价:中介费用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收费。
租房者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介机构提供明细的费用清单,并且保留对收费项的异议权。
3. 合理收费标准:中介费用应当合理、合法,不得虚高。
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并充分考虑到所提供服务的实际价值。
二、租房者的权益保护为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租赁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监管和保护措施:1. 合同权益保护:租房过程中,租房者和中介机构之间必须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租房者可以根据合同内容主张自己的权益。
2. 强制披露政策:中介机构在向租房者收取中介费用前,必须向租房者披露清晰明了的服务内容及其费用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中介费用、租金押金等。
3. 投诉举报渠道:租房者如遇到中介机构乱收费等问题,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渠道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法律援助与维权:租房者可以依法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如经济条件困难可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和诉讼等服务,维护自身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租房者在遭遇乱收费等问题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收据、合同等,以便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进行维权时提供证据支持。
被房产中介误导房地产行起诉状为你讨回公道
被房产中介误导房地产行起诉状为你讨回公道尊敬的法官:我是原告,代表自己,因房产中介误导行为,特向贵庭提起诉讼,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公正裁决并讨回公道。
一、案情回顾我于去年10月份有意购买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为了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和找到合适的房源,我决定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进行房屋搜索和交易代理。
与该房产中介公司进行初步沟通后,他们自称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承诺能够帮助我顺利购得满意的房产。
在他们的引荐下,我选定了一处房产,并决定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
然而,在签署合同之前,我开始逐渐发现房产中介公司已故意隐瞒了一些重要信息。
他们没有向我提供准确的房产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权属证明等关键文件。
同时,他们还故意夸大了房产价值和潜在升值空间,对于房产的交易风险和潜在问题轻描淡写。
这种误导行为明显损害了我的权益和合法权益,使我陷入了一系列困境和纠纷。
二、误导行为的影响1. 财产损失:由于房产中介公司的误导,我不得不支付高昂的购房定金和中介费用,而最终购房交易无法完成,定金和费用无法退还给我。
2. 法律纠纷:由于购房交易受阻,我不得不与卖方房产所有人及房产中介公司进行法律纠纷,寻求赔偿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不仅耗费了我的时间和精力,还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和困扰。
3. 信任破裂:房产中介公司作为专业机构,承担了信任的责任。
然而,他们的误导行为导致我对整个行业产生了怀疑和不信任感,对于以后进行房产交易或委托中介代理的决心大幅下降。
三、权益诉求鉴于以上情况,我特向贵庭提起诉讼,请求如下:1. 要求房产中介公司退还我支付的全部定金和中介费用,并承担相关违约赔偿责任。
2. 要求房产中介公司向我公开道歉,恢复我个人的声誉,并赔偿因其误导行为引发的精神损失。
3. 要求房产中介公司赔偿因其误导行为引发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合理费用。
四、法律支持1. 民法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他人侵害民事主体权益,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出租房屋的合法收取中介费用
出租房屋的合法收取中介费用在当今社会,租房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许多人选择通过中介机构来寻找适合的租房房源,而这家中介机构通常会向租客收取中介费用。
然而,对于房屋租赁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相对有限的租客而言,他们很可能对中介费用的合法性产生疑虑。
本文将探讨出租房屋的合法收取中介费用,并为租客提供相关的法律指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法规,中介费用的收取是允许的。
中介机构通过提供租房信息、协调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关系以及提供其他租赁相关的服务,为租客提供了便利。
因此,中介费用作为中介机构的劳务费用,是合情合理的。
中介费用一般以一定比例(通常为房租的1-2个月)的形式计算,因此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相应的费用也是合理的。
然而,尽管收取中介费用是合法的,但是中介机构的行为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介机构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如具备合法注册资质、遵守法律法规等。
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用时应向租客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并且应明确中介费用的详细构成及收费标准。
此外,中介机构不得以虚假宣传、强制要求等违法行为来索取费用。
如果租客发现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此外,租客在与中介机构签订租赁合同时,有权与中介机构协商中介费用的支付方式和具体金额。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达成一致,但是中介费用不应超出合理范围。
如果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违反约定的中介费用,租客有权拒绝支付,或者要求返还超出约定金额的费用。
对于租客而言,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需要在与中介机构签订租赁合同之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
租客可以主动要求中介机构提供合法注册证明和相应的资质证明,以确保选择的中介机构具备合法资格。
此外,签订合同前,租客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者阅读相关法规,以明确中介费用的合理标准和支付方式。
在合法收取中介费用的同时,租客也有权受到一定的保护。
如果中介机构不按照合同约定行事,如无故拒绝退还中介费用,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签完购房合同就要付中介费
首先,我们要明确中介费的定义。
中介费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为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支付的费用。
通常情况下,中介费的比例为成交价的1%-3%,具体金
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那么,签完购房合同后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呢?答案是有条件的。
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者需要支付中介费:
1. 中介公司已提供实质性服务:如果中介公司在购房过程中提供了实质性的服务,如实地看房、协助谈判、办理手续等,并最终促成购房合同签订,购房者则应支付中介费。
这是因为中介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为购房者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2. 购房合同已正式生效:当购房合同正式生效后,即双方已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购房者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
此时,中介公司已完成其服务,购房者需履行合同义务。
3. 中介公司未违约:若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约行为,如未按约定
提供房源、未履行看房服务等,购房者仍需支付中介费。
这是因为中介公司已提供的服务具有实际价值,购房者不能仅因个人原因拒绝支付。
然而,以下情况下购房者无需支付中介费:
1. 中介公司违约:若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如未按约定提供
房源、未履行看房服务等,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中介费。
2. 购房合同无效:若购房合同因各种原因无效,如房屋存在权属纠纷、虚假房源等,购房者无需支付中介费。
总之,签完购房合同后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取决于中介公司是否已提供实质性服务、购房合同是否生效以及中介公司是否违约等因素。
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中介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违约责任,以确保自身权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纠纷,可依法维权。
购买二手房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是否可以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
购买二手房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是否可以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购买一套二手房,是众多人选择置业的一种途径。
但是,如果此时房屋被法院查封,就会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此时,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呢?这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什么是法院查封?法院查封是指法院因对一起诉讼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取暂控手段。
法院可以在具体的范围内对房屋、房地产进行查封,将房产财产暂时限制流转。
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的房屋或者房产将无法进行交易。
法院查封的目的在于保障企业债权人或者个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而言,如果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那么在查封期间内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也就是说,无论房屋的核心产权标的是否发生变更,房屋的买卖双方都无法进行交易,直到查封状态解除后方能行使相关权利。
二、购房者能否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中介公司是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他们不仅可以为买家与卖家搭建桥梁,而且扮演着促进房屋交易的重要角色。
如果房屋被法院查封,购买房屋的交易将被禁止。
而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否可以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呢?对于这一个问题,答案并不是非常明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购房者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已经向中介公司支付了相应的中介费用,但由于房屋被法院查封导致无法进行过户手续,那么购房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相应的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用的情况发生。
但是,如果中介公司能够证明其已经完成了相关的服务并付出了相应的劳动,那么就无法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退房手续,例如没有出具相关的资料或者未能按期前往办理手续等等,那么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
因为这些是购房者违反了协议导致的结果。
三、如何避免因房屋被法院查封导致的财务损失?如果购房者在购买房屋的交易过程中遇到了房屋被法院查封的情况,并且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这就可能导致购房者发生财务损失。
房产中介六大陷阱,合同投诉居首
房产中介六大陷阱,合同投诉居首
房产中介的六大陷阱包括:
1. 虚构房源:有些中介会虚构一些房源来吸引客户,但实际上这些房源并不存在或已
经被租出。
客户可能因此浪费时间和精力。
2. 隐形费用:一些中介会在签订合同之前隐藏一些费用,比如中介费、服务费等。
客
户可能在最后才意识到这些额外费用,导致投诉。
3. 虚假宣传:一些中介会夸大房屋的条件和设施,以吸引客户。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
与宣传不符,导致客户感到欺骗。
4. 违约行为:有些中介可能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条款,比如不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的
设施等。
客户可能因此受到经济损失或生活不便。
5. 信息不透明:一些中介可能在提供房源信息时不够透明,比如隐瞒一些重要的信息,导致客户在租房过程中遇到困难或不满意。
6. 合同纠纷:由于合同条款不清晰或双方对合同理解不同,中介和客户之间可能发生
纠纷。
客户可能需要通过投诉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对于以上陷阱,客户应该保持警惕,并在与中介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
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投诉、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
消费者起诉链家凭借垄断收取高额中介费
消费者起诉链家凭借垄断收取高额中介费作者:唐碧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51期购房人王女士认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家”)在房产交易中存在中介服务收费过高以及捆绑销售“交易保障服务”等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纸诉状将后者告上法庭。
目前,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反垄断法》专家邱宝昌对记者表示,关于房产交易中介费的标准,一些具有优势或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不能任意定价,相关行为要受到规制,“要警惕发生店大欺客的情况”。
针对“交易保障服务”收费,邱宝昌指出,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会涉及公证、评估、过户等环节,房屋中介不能签完合同就算完事,还应协助各方顺利履行合同,所以,部分保障服务内容应属于居间合同后的附属义务,企业不能巧立名目收费。
链家被指滥用垄断地位2016年2月18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链家鲁谷店员工的介绍下,王女士看中了一套位于鲁谷街道某小区的房屋。
但王女士认为链家员工提出的总房价2.7%的中介费标准过高,当天并没有下定决心购买该房屋。
“链家收取的中介费用太高了,我看中的那套房子标价216万元。
按照房屋总价2.7%计算,我需要付出中介费5.8万余元。
”王女士告诉记者。
次日,王女士通过其他房屋中介继续看房,但这些公司掌握的房源比较少,看房效果并不理想。
于是,她又与鲁谷店的链家员工取得联系,要求约业主进行商谈。
在业主答应降价1万元、链家承诺便宜2 050元中介费的情况下,王女士同意签约。
签约时,王女士被链家员工告知,2.7%的中介费包含了2.2%的居间服务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
该链家员工明确表示,《房屋交易居间服务合同》和《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必须一并签署,且合同中的印刷部分不能修改。
王女士买房心切,只好按照要求签订了所有合同文本,并向链家支付了5.6万元。
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显示,合同有三方主体——房屋出卖人、房屋买受人、提供房屋交易保障服务的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担保”);保障服务包括保管与交易相关的产权资料及其他重要材料、告知贷款审批进度、提供房屋交易资金托管服务等13项内容。
中介费支付方式与时间要求
中介费支付方式与时间要求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中介方)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中介服务,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中介费支付方式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中介费用:(1)一次性支付: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全部中介费用;(2)分期支付: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中介费用的50%作为首期支付,剩余50%中介费用按照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的分期支付时间表进行支付。
2. 若甲方选择分期支付,甲方应根据分期支付时间表按期支付相应的费用。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有权暂停中介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费用。
3. 甲方支付中介费用时,应提供准确的付款凭证,并确保支付的金额准确且与本协议约定的中介费用一致。
二、中介费支付时间要求1.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中介费支付方式,甲方应按时支付中介费用。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解释,并提出延期支付的请求。
2. 乙方同意考虑甲方的合理请求,但需在收到甲方书面解释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甲方是否同意延期支付。
在乙方同意延期支付的情况下,具体的支付时间应在延期解决期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三、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中介费用,并且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或乙方不同意延期支付的情况下,甲方将被视为违约。
(1)乙方有权暂停中介服务,直至甲方履行支付义务,并可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费用;(2)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因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四、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变更和解除本协议若有任何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六、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然人的签字或盖章即视为其本人的真实意愿。
房屋中介 合同诈骗案件判决书
房屋中介合同诈骗案件判决书民事判决书(XXXX)民(XXXX)号原告:XXX被告:XXX根据原告XXX与被告XXX的房屋中介合同诈骗案件,本院经审理认为:一、基本情况原告:XXX,身份证号:XXX,住址:XXX被告:XXX,身份证号:XXX,住址:XXX二、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略)三、裁判理由1.本案中介合同系非法合同被告为中介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可以从交易双方中收取服务费用。
然而,被告并未依据相关合法程序取得中介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故其订立的中介合同自始无效。
2.被告以虚假欺骗方式追加合同内容本案实践中,原告曾就买卖房产事宜与被告签署中介合同,但后被告以虚假欺骗方式,向原告要求追加合同内容。
被告的行为显然给原告造成了财产损失,情节危害较大,其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3.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对于签订的违法、无效的合同,应当由违反合同法律规定的一方支付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在本案中,应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追加合同内容的费用的全部数额。
四、判决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作出如下判决:1.被告应当赔偿原告人民币(数字)元;2.中介合同无效。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费用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上诉于XXX市XXX区XXX法院提交。
审判长:XXX陪审员:XXX审判员:XXX年月日。
投诉中介最狠的方法
投诉中介最狠的方法
投诉中介最狠的方法
中介是受投资者极度信任的机构,但是若有中介侵犯买卖双方的权益或者以不公正的手段作弊,投诉中介最狠的方法必须应用。
在此,我将分享一些具体的步骤以及行动,用以取缔恶劣的中介。
首先,可以将有关中介的投诉情况写信给和他们合作关系最密切的机构,例如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或商会等。
唆使他们不再与中介继续合作,以示警告,此举有助于削弱中介的合作伙伴。
其次,集体讨论中介奸淫无疑也是有效的。
将有关中介的不当行为大肆宣传,让公众对其看法形成普遍的排斥,相信一定能起到起作用的。
最后,可以报案,因为中介的贪婪行为仿佛一条海上漩涡,可以睡案把他彻底淹没。
事实上,中介类机构有条例,要求合规运营,而报案可能会让他们付出代价,如被查处罚款,甚至被停业。
总之,投诉中介最狠的方法应由买卖双方协商制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围绕其惯用的伎俩进行行动,用以重罚或限制它们的行为,以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
工程劳务中介费是否应当支付
工程劳务中介费是否应当支付2009-9-29 9:03:05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我受君恒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上诉人乔先生的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庭履行职责,现发表代理意见。
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二审撤销原判,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具体理由如下:一、一审认定上诉人第一项诉讼请求主张费用为工程信息介绍费用错误。
一审以上诉人和第二被上诉人签订的是承揽工程中介协议书,且该协议书已明确表明系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提供某某工程信息而得到的中介费用,同时上诉人主张该费用为中介劳务费用证据不足为由认定上诉人第一项诉讼请求主张的费用为工程信息介绍费用。
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这一观点是错误的:首先,一审判决故意遗漏了中介协议书的内容。
中介协议书完整的内容是:“乔先生提供某某工程信息并负责跟踪,疏通关系。
经招投标中标,同意按合同总造价的1%付给劳务费。
”显然,这里约定的是因为乔先生提供工程信息,并负责跟踪和疏通关系所应当支付的劳务费。
并不是如一审法院所认定的那样,只提供了信息,而不提供其他劳务。
其次,上诉人在一审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上诉人已经完成了协议约定的事项,即为被上诉人承揽工程提供了劳务。
被上诉人在一审提出承揽工程中介协议是为了防止公司收回工程而签订的,并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上诉人也并没有按照协议提供工程信息和提供劳务的主张,但这是不能成立的。
其一,2002年7月16日双方签订了承揽工程中介协议,在成功承揽到某某工程8#楼工程后双方于2003年6月16日在该协议上确认了“此工程项目正中标八号楼,中标价2550万元,统一按协议执行”的事实。
此外,双方于2003年11月18日对帐时也确认了“中介劳务费:甲方已付631万元,中介劳务费应付至63100元”的事实。
这说明:1、对于上诉人履行了协议约定劳务的事实双方是确认的;2、一再确认承揽工程中介协议的履行情况,进一说明该协议是真实的协议。
其二,证人诸某经过公证的证言证明上诉人在被上诉人承揽工程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和心血,这和工程承揽中介协议、双方有关确认劳务费的证据相吻合。
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
点评: 点评:这起中介公司状告购房者的案件引起了有关部门
的关注,镇江市房管部门认为,无资质中介“平安” 的关注,镇江市房管部门认为,无资质中介“平安”状告 消费者,这是该市第一起中介告消费者的案例, 消费者,这是该市第一起中介告消费者的案例,它的被驳 回说明,守法经营是何等重要。目前, 回说明,守法经营是何等重要。目前,不少房屋中介都不 同程度存在违规经营等问题。 同程度存在违规经营等问题。 此案的关键是调查取证, 此案的关键是调查取证,市消协有关同志多次到 房管部门、售房者家中取得了“平安” 上岗资格证” 房管部门、售房者家中取得了“平安”无“上岗资格证” 等重要证据。市消协法律顾问免费为消费者打官司。 等重要证据。市消协法律顾问免费为消费者打官司。通过 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使法院驳回了非法中介的诉 此案充分表现了消协是消费者的保护神, 讼。此案充分表现了消协是消费者的保护神,消协不管面 临多少困难,始终坚定地站在消费者一边, 临多少困难,始终坚定地站在消费者一边,为消费者排忧 维权。 维权。 此外,经营者也要以此为鉴,吸取教训, 此外,经营者也要以此为鉴,吸取教训,奉行 诚实守信” 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 “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向守法经营要3 效益。 效益。
4点评: 点评:《最高人源自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 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 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 生命权、健康权、 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 权……”,第八条第二款“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 ” 第八条第二款“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 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 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 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 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消费 者是在产后这一特定时期,确实影响了她的身体健康, 者是在产后这一特定时期,确实影响了她的身体健康,消 协参照该解释中的内容进行了调解。 协参照该解释中的内容进行了调解。
中介合同纠纷起诉状模板(法院提供)
(中介合同纠纷起诉状模板)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XXX公司,住址:XXXXXX,机构代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XXX,男,X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路XX栋XX单元XX号房,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第三人:XXX,男,X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 市XX区XX路XX栋XX单元XX号房,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中介费XX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XX元:以XX元为基数,按月利率X%,自XXXX年X月X日起暂计至XXXX年X月X日,之后的利息计至被告清偿之日止;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XXX经原告介绍,购买第三人位于XX市XX区XX路X 号的房屋。
XXXX年X月X日,原告、被告、第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被告需向原告支付中介费XX元。
合同签订后,被告向第三人支付了购房款,第三人将房屋交付给被告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被告迟迟未向原告支付中介费,经原告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XXX
XXXX年X月X日
注:1、起诉状若需手写,应用黑色签字笔在A4纸上书写,落款处由原告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
2、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正本一份,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份数。
3、起诉时还需提交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一份,若无法提交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可书面申请本院协助调查。
起诉中介的仲裁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您好!我作为申请人,因与中介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现将有关情况陈述如下:一、双方基本情况1. 申请人(以下简称“我方”)于____年__月__日与被申请人(以下简称“中介”)签订《中介服务合同》,约定中介为我方提供房屋买卖中介服务。
2. 中介公司负责人为____,住所地为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
3.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中介应在我方购房过程中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并协助我方与卖方达成购房协议。
二、仲裁请求1. 请求贵委确认双方签订的《中介服务合同》无效。
2. 请求贵委判令中介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____元。
3. 请求贵委判令中介赔偿因中介过错导致我方购房损失____元。
4. 请求贵委判决中介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1. 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中介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导致我方在购房过程中受到损失。
具体表现为:(1)中介故意隐瞒房屋的瑕疵和真实成交价,使我方在购房时未能了解到实际情况。
(2)中介在推荐房屋时,故意夸大房屋的优点,掩盖房屋的劣势。
(3)中介在购房过程中,未能按照约定协助我方与卖方达成购房协议,导致我方购房失败。
2. 中介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欺诈行为。
具体表现为:(1)中介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误导我方作出购房决定。
(2)中介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我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 鉴于中介的上述违法行为,我方提出仲裁请求,要求确认双方合同无效,并要求中介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和赔偿购房损失。
四、证据1. 《中介服务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2. 支付中介费的凭证。
3. 购房过程中的相关沟通记录。
4. 房屋瑕疵的证据材料。
5. 其他支持我方仲裁请求的相关证据。
敬请贵委审理,并期待公正、公平的裁决。
此致敬礼!申请人:(签名)____年__月__日。
投诉租房中介费用的文本话术
投诉租房中介费用的文本话术尊敬的先生/女士:我是租住在XX小区的一位租户,我写信向您投诉关于您公司在租房交易过程中收取的中介费用。
首先,我对您公司作为专业中介机构的服务表示认可,感谢您在租房过程中提供的帮助和支持。
然而,我在租房的中介费用方面遇到了一些问题,希望您能够认真对待我的投诉,并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我在租房时与您公司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金和中介费用的支付方式。
然而,在合同签订后,我发现您公司在收取中介费用方面存在一些违规行为。
首先,您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介费用,而是以一种不公平的方式向我收费。
我相信您公司应该对自己的收费标准进行清晰的公示,并在租房过程中明确告知租户相关费用信息,以便租户做出知情、选择的决策。
其次,您公司未能提供清晰明了的中介服务内容。
在签订合同时,我并未获得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对中介费用的具体用途和服务内容一无所知。
作为一家专业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您应该向租户详细解释收取中介费用的原因以及所包含的服务项目,以帮助租户更加明确地理解相关费用的合理性。
另外,我在租房过程中还发现您公司存在一些涉嫌强制收费的行为。
在与您的工作人员交涉时,他们明确表示中介费用为必须支付的费用,否则我将无法成功租到房屋。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租户的合法权益,您应该明确告知租户中介费用的选付性,并且不能以不公平的方式威胁租户,迫使他们支付不合理的费用。
基于上述问题,我希望您能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给予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我建议您重新核算中介费用,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并提供明确的中介服务内容。
同时,请您向租户公示中介费用的项目及金额,并确保租户在签订合同时对相关费用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后,希望您能积极配合我的投诉处理,尽快解决以上问题。
我期待您能以诚信和责任的态度来解决这一问题,以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和您公司的良好声誉。
谢谢您对我的关注与支持,期待您的回复。
租赁合同中介起诉模板
租赁合同中介起诉模板
一、当事人
原告: [中介公司名称]
地址:[中介公司地址]
被告: [房东姓名]
地址:[房东地址]
二、事实和理由
原告中介公司与被告房东签订了一份代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在被告所属的房产中进行租赁活动,并收取合理的中介费作为服务费。
然而,近日发现被告房东未按照约定提供其所属的房产信息,也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应当支付的中介费。
根据中介公司的调查和资料显示,被告房东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私自出租了其所属的房产,绕过了原告中介公司的中介服务,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原告中介公司认为,被告房东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原告在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房东支付原告中介公司所应得的中介费,并承担诉讼费用。
三、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房东支付原告中介公司应得的中介费;
2. 被告房东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证据
1. 代理租赁合同原件;
2. 房产调查及资料报告;
3. 其他相关证据。
五、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六、附则
1. 本诉讼请求案件适用 [被告所在地] 法院管辖;
2. 原告中介公司委托 [律师事务所名称] 代理本案。
以上事实及理由属实,特此诉讼请求。
原告:[中介公司盖章]
代理律师:[律师姓名]
执业证号:[律师执业证号]
联系方式:[律师联系方式]
日期:[起诉日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投诉中介无效,反被判令支付中介费案情简介
施小姐通过某中介公司相中了一套物业。
经与中介公司协商后,施小姐认为该房屋价格合理,且中介公司告知施小姐目前还有很多买家看中此套物业。
施小姐怕错失良机,遂要求中介公司立即安排签约。
合同约定,施小姐以按揭方式付款。
施小姐在申请银行贷款时,被银行告知因该房屋楼龄已有17年,批准的还贷年限要比预期申请的20年还贷期限短许多,每月的还贷金额也会超出施小姐的自身能力。
知悉相关情况后,施小姐到中介公司要求取消合同,但遭到中介公司和业主的拒绝。
施小姐认为中介公司未能详尽说明情况属于“刻意隐瞒”,且自己是在经纪人不断诱导和催促下才与业主签约,所以中介公司对此事件应负主要责任,随后拒付中介服务费。
中介公司与施小姐多次交涉未果,遂将施小姐起诉至法院。
律师点评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中介公司收取服务费用的前提是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成立并生效,倘若中介公司没有促成交易,则中介公司不能依据居间合同获取报酬。
另,银行批准按揭贷款时,会根据个人收入、年龄、房屋楼龄、建筑结构等决定是否批准贷款或批准贷款的年限。
楼龄越长,批准的还贷期限越短。
所以购房者决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时,除应当清
楚自身的首付及还贷能力外,还应充分考虑到影响贷款的其他因素,如房屋楼龄、建筑结构等。
因此,深圳马成律师团马成律师建议购房人贷款购房前应向银行了解清楚贷款须知事项,除了估量自身可申请的贷款额度外,还应预留部分资金,慎防因不能申请预期贷款而无法履行合同。
当然,如果购房者确实有证据证明中介公司存在刻意隐瞒购房重要信息行为的,相关中介费购房者有权请求不予支付,且其行为对购房者造成损失的,中介公司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庭审过程中,因施小姐提交的书面材料中,未有证据能证明中介公司存在刻意隐瞒的行为,故法院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施小姐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公司20000元中介服务费。
【相关法条】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