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su-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食品供应商管理规定
食品供应商管理规定概述:食品供应商管理规定是指针对食品行业中涉及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管措施。
在食品供应链中,供应商是食品企业获得原材料和食品产品的重要来源,因此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供应商选择、合同管理、交付和质量控制四个维度来阐述食品供应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供应商选择:供应商选择是确保食品供应链高效稳定的关键环节。
企业应根据供应商的整体实力、资质、信誉、生产能力等因素,通过层层筛选来挑选合适的供应商。
此外,企业还应对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标准等进行详细考察,并充分了解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市场口碑等信息,确保选择到具备高品质、高信誉的供应商。
二、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食品供应商管理规定中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供应商的责任、义务以及食品的标准要求。
合同中应包括产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关键要素,同时应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的签订可以规范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确保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保证食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稳定性。
三、交付管理:食品供应链中的交付管理是确保食品供应顺畅进行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交付计划和要求,确保食品准时交付。
同时,企业应对供应商的物流运输能力和交货流程进行评估,以确保食品的安全运输和准确到达。
在交付过程中,企业应建立交付验收机制,对食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抽检,确保食品在物流运输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质量控制:食品质量控制是食品供应商管理规定的核心要求。
企业应通过建立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食品供应链中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这包括监控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检验等关键环节,以及对供应商的不合格品进行追溯和处理。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供应商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和技术水平,推动供应商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
总结:食品供应商管理规定是保证食品供应链中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
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行为,促进食品安全管理,完善供应链管理,保障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可追溯,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采购和销售的食品供应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证食品供应商的合法合规经营,保障食品安全,提升产品质量。
第四条食品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接受本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食品供应商应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六条本公司建立健全食品供应商台账,记录食品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资质等信息。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落实责任到人。
第二章食品供应商准入管理第八条本公司将对所有的新的食品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审核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供应商的注册资本、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 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资质是否齐全,是否通过了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认证;3. 食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要求,是否有不良记录;4. 食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是否有欠薪、欠税、欠债等行为。
第九条审核通过后,本公司将与食品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本公司将定期对已经合作的食品供应商进行复审,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食品供应商产品质量和安全情况;2. 食品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供货能力;3. 食品供应商的经营信息和财务情况。
第三章食品供应商的日常管理第十一条本公司将建立食品供应商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合作的食品供应商进行档案管理,并对其在本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二条本公司将定期对食品供应商的生产现场进行监督和抽检,对其生产工艺、设备、环境、人员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本公司将建立食品供应商不良记录登记制度,对食品供应商的不良记录进行登记并通报相关部门,严重情况将暂停其合作资格。
第十四条本公司要求食品供应商提供每批货物的出厂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公司标准版)一、总则1.1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1.3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预防为主,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2.2 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采购管理部、销售管理部、仓储管理部、运输管理部等部门,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质量安全管理。
2.3 各部门设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原辅料采购与验收3.1 采购管理部应选择合格的原辅料供应商,并进行定期评估。
3.2 原辅料采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
3.3 原辅料到货后,质量管理部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3.4 原辅料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进行,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
四、生产过程控制4.1 生产管理部应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
4.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
4.3 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监控和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
4.4 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五、产品包装与标识5.1 质量管理部应制定产品包装标准,确保产品包装的质量和安全。
5.2 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5.3 产品标识应明确、清晰,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六、储存与运输6.1 仓储管理部应制定合理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6.2 产品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6.3 运输管理部应制定合理的运输计划,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食品企业供应商管理规范
食品企业供应商管理规范一、引言食品企业作为提供食品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供应商的管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食品企业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本文将从供应商选择、合同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食品企业提供有效的供应商管理规范。
二、供应商选择1. 评估供应商资质食品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应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注册资质、生产工艺和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
只有具备相关资质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供应商才能成为可信赖的合作伙伴。
2. 供应商风险评估食品企业应对每个潜在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质量记录、食品安全风险等。
评估结果将有助于决定是否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确定风险防控措施。
三、合同管理1. 签署正式合同食品企业应与供应商签署正式的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合同期限、价格、产品规格等内容。
合同中应强调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并承担可能的违约责任和后果。
2. 建立供应商质量责任制度合同中应明确供应商的质量责任,并建立一套相应的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供应商配合进行产品质量追溯等。
这将有助于提高供应商的责任感和对质量的重视程度。
四、质量控制1. 严格质量把控食品企业应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和质量把控,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建立质量抽检制度,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
2. 开展供应商质量培训食品企业可组织供应商质量培训,提高供应商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培训内容可包括食品安全知识、质量管理要求、生产工艺等。
通过培训,可以增强供应商的质量责任感,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
五、问题解决与改进1. 问题记录和处理当发生与供应商相关的问题时,食品企业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
记录问题的原因和解决过程,以便今后避免相同或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过程控制,确保食品安全质量。
第四条企业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质量。
第二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负责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食品安全质量策划、控制、保证和改进工作。
第七条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改进,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三章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品原料采购制度,对供货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进货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进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生产与加工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明确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确保食品安全质量。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控制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购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对销售过程中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质量。
第六章食品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质量事故处理机制,对食品安全质量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及物料供应商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药品管理【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07.03【实施日期】2012.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及物料供应商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药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区局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及物料供应商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积极履行职责,监督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及物料供应商审计管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切实规范药品生产行为,不断提高药品安全质量保障水平。
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坚决纠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及物料供应商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落实“批批检”要求,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新食药监安〔2009〕1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
第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应加强质量控制实验室建设、质量检验、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设施和设备,建立并落实产品质量检验管理规范、操作规程、检验记录、产品放行等规章制度,严格产品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上市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食品厂供应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厂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厂所有供应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供应商资质要求第四条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3. 具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能力;4. 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许可;5. 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6. 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持能力。
第五条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组织机构代码证;3. 税务登记证;4.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供应商评估与选择第六条食品厂设立供应商评估小组,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工作。
第七条供应商评估内容包括:1. 企业资质评估;2. 产品质量评估;3. 价格竞争力评估;4. 供应稳定性评估;5. 服务质量评估;6. 信用记录评估。
第八条供应商评估采用百分制,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第九条评估合格供应商进入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取消合作资格。
第四章供应商合同管理第十条食品厂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内容包括: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 交货时间、地点;3. 价格及付款方式;4.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5. 交付方式及运输责任;6. 争议解决方式;7.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产品质量。
第五章供应商质量监控第十三条食品厂设立质量监控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质量监控。
第十四条质量监控内容包括:1. 产品质量检验;2. 原材料采购检验;3. 生产过程监控;4. 产品交付检验;5. 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评估。
第十五条对不合格产品,食品厂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章供应商绩效评估第十六条食品厂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 产品质量;2. 交货及时性;3. 服务质量;4. 信誉度;5. 合作年限。
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
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和客户要求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和相关要求,以确保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良好的质量水平。
二、供应商管理要求为了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公司制定了以下供应商管理要求:1. 供应商评估公司将对所有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实力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的依据。
2. 供应商选择在评估合格的供应商中,公司将选择与之建立合作关系。
选择供应商时,公司将考虑其质量管理体系、交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3. 供应商审核公司将定期对已合作的供应商进行审核,以确保其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服务符合公司的要求。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质量记录、设备情况、员工素质等。
4. 供应商绩效评价公司将对已合作的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交货准时率、售后服务等。
评价结果将作为与供应商继续合作的重要依据。
三、质量管理要求为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公司和客户的质量要求,公司制定了以下质量管理要求:1. 产品质量控制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商品检验等。
供应商的产品必须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2. 不良品管理供应商需建立严格的不良品管理制度,对于发现的不良品,应及时进行记录、追踪和处理,确保不良品不进入市场。
供应商应与公司密切合作,及时解决质量问题。
3. 持续改进供应商应积极推进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改进。
供应商应建立和完善改进措施评估和实施的工作机制。
四、合作期望为了确保供应商与公司之间的合作能够顺利进行,公司对供应商提出以下合作期望:1. 交货准时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约定的交货期进行生产和交货,确保及时满足公司和客户的需求。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一、供应商评定办法1、目的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保证如期、如质、如价提供交付产品,减少供货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供应商和新开发的供应商。
3、职责3.1 技质部负责供应商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
3.2 采购物流部、制造部、财务部参与供应商评审,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4、供应商评选原则4.1 经长期检验、考核,证明其产品交付质量稳定、交付绩效保持在一、二级供应商范围的,在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4.2 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4.3 已经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有验证其已经纠正之前,不得考虑重新评定供应商资格;4.4 在评定得分相同条件下,厂址就近的优先;5、供应商评定方法5.1 评定小组由技质部、采购物流部、财务部、制造部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供货能力、价格等进行全面评定,作出评定结论。
5.2 评定方法5.2.1新开发的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单位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没有提供基本情况调查资质文件的供方不得参与评定。
5.2.2 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和供货能力实行供方现场评定。
评定内容见《供应商评审报告书》,评审报告书经管理者代表签署同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6、没有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天人公司供货系统。
二、供应商评审1、供应商评审频次:供应商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
1.1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增加评审频次:1.1.1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没有提交整改报告的;(次月评审)1.1.2连续两个月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次月评审)1.1.3供应商等级为改进供应商或连续两年为一般供应商的;(6个月评审一次)1.1.4停供整改恢复供货资格后。
(6个月评审一次)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以两年评审一次:1.2.1当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1.2.2连续两年没有质量索赔、交付中断的;1.2.3原材料经销商;(不包括坯料、管料供应商)2、评审程序、内容2.1 评审程序2.2.1技质部每年的12 月 30 日前编制下发《供应商评审计划》;2.2.2在评审5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审供应商;2.2 评审内容(见供应商评审表)3、改善计划及验证3.1 供应商评审后发给评审报告。
供应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供应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供应商的质量安全管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四、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2.供应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3.供应商应加强原材料采购、生产、检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4.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五、供应商质量管理考核1.供应商质量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2.年度考核内容: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履行情况等。
3.季度考核内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生产进度、合同履行情况等。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六、供应商质量管理奖惩1.对考核优秀的供应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
2.对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责令其整改,并暂停或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3.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供应商,立即停止合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供应商质量管理责任1.供应商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
2.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企业进行质量改进,提高产品质量。
3.供应商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格产品。
4.供应商应配合企业进行质量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八、附则1.本制度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修订。
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及其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我公司合作的食品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原料供应商、半成品供应商及成品供应商。
三、供应商选择与评估1. 选择:选择供应商时,应优先考虑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及信誉度。
2. 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审核、产品检测、历史业绩等。
四、质量标准与要求1.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 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
五、合同与协议1. 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应包含食品安全的相关条款。
2. 明确供应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六、原料控制1. 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原料无污染、无害、符合卫生要求。
2. 对于高风险原料,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来源和处理过程信息。
七、产品追溯与召回1. 供应商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性。
2. 在产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供应商应配合进行产品召回。
八、培训与沟通1.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的培训。
2.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九、监督与改进1.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根据监督结果,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违规处理1.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供应商,将采取警告、罚款、暂停合作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
2. 严重违规行为将立即终止合作,并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我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的操作环境和需求。
供货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供货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供货商食品安全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秩序,公司特制定了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担负着对供货商食品安全的监督责任,包括对供货商的食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监控。
2. 供货商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供货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提供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资料。
3. 供货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 供货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食品,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供货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检验程序,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料的安全性。
3. 供货商应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控,制定食品生产工艺流程,落实食品安全监测措施。
4. 供货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存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存储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5. 供货商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到污染。
四、食品安全监测1. 供货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2. 供货商应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供货商应立即停止生产,排查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召回不合格产品等。
五、食品安全培训1. 供货商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员工食品生产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知识。
2. 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采购检验、食品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存储运输、食品安全监测等方面的知识。
六、食品安全档案管理1. 供货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食品生产、销售、检验等相关资料。
2. 食品安全档案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食品安全监测记录等。
七、食品安全投诉处理1. 供货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进行调查和处理反馈。
2. 对于确实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供货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供货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供货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来源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制定本供货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向公司提供食品及食品原料的供货商。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1. 供货商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 供货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3. 供货商需提供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及卫生证明。
四、食品安全标准1. 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
2. 食品原料应无污染、无病害、无变质,符合卫生要求。
五、供货商审查与评估1. 定期对供货商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审查。
2. 对供货商的食品安全记录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召回记录、违规记录等。
六、供货商监督1. 对供货商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供货商应接受公司或第三方的食品安全检查。
七、问题产品处理1. 一旦发现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货商。
2. 供货商应负责召回问题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管理1. 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中应包含食品安全相关条款。
2. 合同应明确供货商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九、培训与教育1. 供货商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相关的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操作程序等。
十、记录与文档管理1. 供货商应建立并维护食品安全相关的记录和文档。
2. 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检验报告、供货商资质证明、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等。
十一、持续改进1. 供货商应根据食品安全管理的反馈和评估结果,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2. 鼓励供货商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
十二、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供货商,公司将采取警告、罚款、取消供货资格等措施。
2. 严重违规的供货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供货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针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和流程。
该制度旨在确保供应商在生产、运输、存储等环节中所涉及的风险和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以保障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安全。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供应商准入管理:明确供应商准入的条件和要求,制定评估和审核程序,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安全评估,确保供应商符合企业的安全要求。
2. 供应链风险管理:对供应链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流程,确保供应商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安全性。
3. 安全合同管理:与供应商签订具有安全条款的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供应商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和要求,确保供应商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安全承诺。
4. 供应商培训与指导:针对供应商开展安全培训和指导工作,提升供应商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供应商能够全面理解和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5. 供应商绩效评估: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商持续改进。
6. 事件应对和纠正措施:建立供应商安全事件应对和纠正措施的流程,及时处置和整改供应商安全事件,防止事件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通过完善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有效地管理供应商的安全风险,提高供应链的整体安全性,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文号】国家质检总局令第52号【发布日期】2003-07-18【生效日期】2003-07-1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52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6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七月十八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经过工业加工、制作的、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进出口食品按照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条食品的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第四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以下简称“必备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加工相应的食品。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进行生产的,为无证生产。
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第五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食品企业供应商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供应商管理制度1. 引言供应商是食品企业正常运营的关键环节之一。
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和实现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食品企业需要建立和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食品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食品企业的需求,并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可靠性。
2.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为了确保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食品企业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2.1 供应商筛选在选择供应商之前,食品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标准,制定供应商筛选的标准和要求。
这些标准和要求应考虑以下因素:•供应商的资质和许可证书•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供应商的质量控制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供应商的交付能力和配送网络•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和合作态度2.2 供应商评估基于筛选标准,食品企业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评估。
评估的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观供应商的生产设施和质量控制实践•检查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调查供应商的客户满意度和声誉•分析供应商的交付记录和问题处理能力•考察供应商的员工素质和培训计划3. 供应商合同管理为了确保供应商合同的合规性和食品企业利益的最大化,食品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供应商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的要点包括:3.1 合同审查在与供应商签署合同之前,食品企业应对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要求。
审查的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价格和付款条件•产品质量和规格要求•交付和配送条款•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3.2 合同执行与监督食品企业应定期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监督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对供应商的生产设施和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检测•跟踪供应商的交付记录和配送情况•处理供应商投诉和纠纷,并记录相关处理过程3.3 合同变更和终止如果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食品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协商。
食品供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食品供应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以及企业内部所有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
三、职责权限3.1 总则3.1.1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3.1.2 企业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2 生产经营部门职责3.2.1 生产经营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稳定。
3.2.2 生产经营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3.3.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3.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4 员工职责3.4.1 员工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企业安全生产。
3.4.2 员工应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 人员安全管理4.1.1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的条件。
4.1.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2 生产设备管理4.2.1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2.2 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3 原材料管理4.3.1 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3.2 建立原材料台账,对原材料进行跟踪管理。
供应商质量体系管理办法
供应商质量体系管理办法供应商质量体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目的:本办法旨在规定供应商(含配套零部件、材料、工序外协)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准则、管理方法,从而进一步建立在质量、技术、物流方面具有竞争力的供应商体系。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管理和评价. 三、职责:1、技术质量部经理有责任确保本办法的贯彻和实施;2、技术质量部体系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工作;3、采购销售部有责任配合本办法实施。
四、程序:年度供应商质量管理供应商交付业绩及实选点评价体系审核计划物质量审核实施计划通知相应供应商审核实施评分并开具不符合项审核报告要求供应商整改不符合验证符合评分并归档五、评价的因素1、现有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2、方针、目标指标的计划及实施;3、人力资源;4、项目开发能力(APQP、PPAP、FMEA);5、日常管理(文件管理、SPC的应用、现场5S管理);6、设备、工装管理;7、不合格品管理;8、供应商管理;9、物流管理;10、持续改进;六、评价细则见附件1:《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表》七、评分办法1、对于单项的评分:1)、按体系要求完全做到,并有证据提供——得分=规定分值*1.0; 2)、有文件规定或按体系要求完全做到,但是证据不充分——得分=规定分值*0。
8; 2)、有文件规定或按体系要求做到,但是无证据证明——得分=规定分值*0.5; 3)、完全未做,且无文件规定——得分=02、总分=?(每一单项)。
3、评价等级:1)、?类,总分?90分,为优秀,只需做局部整改即能达到体系要求;2)、?类,总分--81~89分,为合格,需要做部分整改即能达到体系要求;2)、?类,总分——71~80分,为基本合格,需要做较大范围内的整改才能达到体系要求;3)、?类,总分?70分,为不合格,供应商需完全整改后方能供货。
编制:审核:批准: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表供应商名称:日期: 序号评价项目标准(分)供应商是否取得了第三方认证的ISO9001、ISO/TS16949、V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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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规范中国土畜食品生产企业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供应商管理制度,通过定期评价优选供应商,逐步提升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意识,规避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2 范围本办法提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供应商的选择、评估、确定、考核评价和持续改进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供应商的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中粮集团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中粮集团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安全管理指南4 术语和定义4.1供应商指为中国土畜所属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相关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4.2合格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相关产品符合相关质量和技术标准、规范、指南等要求,长期信用状况及经营的稳定性达到规定级别的供应商。
4.3食品相关产品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5 组织机构和职责各生产企业的采购部门为供应商管理的归口部门,技术、检验、生产、仓储等业务部门行使相关的职责。
6 供应商评选择与评估6.1采购物料的分类依据采购物料对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对物料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类别如下:6.2供应商的选择时机各生产企业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可启动供应商的选择程序,选择供应商:1.新品开发需新增物料;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无法满足生产需要;3.供应商数量过少,缺乏竞争性,谈判时受到严重制约;4.储备供应商;5.其他需要增加供应商的情况。
6.3质量安全标准的获得各生产企业技术部门负责收集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或自主制定所需物料的质量安全标准(应包括主要的质量安全指标、规格等级、包装运输要求等信息),作为选择供应商的技术依据。
6.4 供应商的初步选择各生产企业采购部门依据物料技术标准及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需求信息、相关单位介绍、黄页和报纸查询等途径,初步建立和供应商的联系。
并收集供应商的公司名称、产品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初步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
6.5 供应商的评估6.5.1 评估原则根据物料的分类,对不同物料的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评估原则如下:6.5.2资质评审各生产单位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评价,初步确认供应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和技术水平,通过资质评审淘汰不符合企业要求的供应商,形成候选供应商名录,资质评审内容应包括:(1)供应商三证(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2)产品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良好的可追溯能力;(5)证明产品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材料;(6)其他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从事经营的供应商除企业本身的经营资质外,还需具备物料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证明和第三方检验报告。
6.5.3样品测试资质评审通过后,采购部门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检验部门对样品进行检测,必要时进行小样测试或上机实验,确保符合企业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6.5.4 现场审核各生产企业根据需要,可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包括以下内容:(1)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2)主要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意识;(3)专业人员业务素质;(4)机器设备的情况;(5)检验检测能力;(6)现场管理水平;(7)质量安全管控能力。
6.6 合格供应商的确定6.6.1采购部门根据资质评审结果、现场审核结果、样品测试结果等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选择供应商。
6.6.2供应商评价结果相同,应按照以下原则,优先选取供应商:(1)优先选取通过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2)优先选取同行业排名前列的供应商;(3)优先选取生产制造企业;(4)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内部供应商;(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距离近的供应商;(6)优先选取技术装备水平高的供应商。
(7)6.6.3评估合格的供应商应纳入供应商名录。
新供应商可实施小批量采购,从供货开始之日起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供货3-5批或供货周期满3个月后,对供应商进行阶段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合格者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7 采购过程质量安全管理7.1 采购合同为保证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采购实施前交易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订书面的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中应包括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以及对供应商的检验检测、质量体系、安全生产、加工过程等要求的内容,明确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的责任承担。
各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合同的评审。
7. 2采购计划各生产企业采购部门根据物料需求,合理制定采购计划采购物料,采购应根据生产需求,适时、适量、适地进行采购,避免保质期较短的物料囤积导致食品安全危害产生。
采购文件中应明示食品安全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
7.3 检验检测供应商送货时应提供物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单及其他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证明材料,进口物料应提供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到货后采购部门确认供应商资质、物料的符合性,通知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检验部门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抽样和检验,抽样和检验标准需经供需双方共同确认,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依据检验结果开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料方可入库。
各生产企业不得对物料实施免检或违反国家标准(GB/T 282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规定的放宽检验。
检验部门应对没有能力检测的食品安全指标定期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
7.4不合格物料的处理物料进货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检验部门通知采购部门予以退货。
因供货不合格导致的运输、搬运、处理、返工、检验和缺陷品替换有关的成本费用,包括缺陷发现前的增值作业的成本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部门负责洽谈并跟进落实。
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应保留证据,第一时间通知供应商,提出理赔。
需要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生产企业做好诉讼准备工作。
8.供应商的日常管理8.1质量安全信息沟通各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安全信息沟通制度,检验部门定期汇总物料在检验和现场使用中出现的质量安全信息,召开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质量安全分析会,通报物料的质量安全信息,提出供应商的改进计划或处置方案。
各生产企业建立不合格供应商信息沟通制度,共享信息,避免物料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重复发生。
8.2供应商分类管理8.2.1 C类物料供应商的管理(1)供应商应定期提供更新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最新产品性能的检测报告、最新的产品规定和技术标准、产品执行标准等质量安全相关的文件。
(2)物料到货后检验部门依据标准对物料进行检验,供应商应随货提供供应商对该批物料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
(3)定期评价供应商供货能力,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管理的依据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
8.2.2 B类物料供应商的管理B类供应商的管理应在C类供应商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1)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基于ISO22000标准或ISO9000标准要求,结合行业标准。
审核结果作为供应商评价的依据之一。
(2)必要时对供应商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控。
8.2.3 A类物料供应商的管理A类供应商的管理应在B类、C类供应商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1)企业应定期对A类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标准基于ISO22000标准要求,审核结果作为供应商评价的依据之一。
(2)企业应成立供应商辅导小组或类似组织,基于一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辅导,共同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3)涉及种植养殖的供应商,企业应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供应商定期指导检查,明示食品安全标准,监督供应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作业,保证食品安全要求的实现。
8.3管理台帐各生产企业应建立合格供应商的管理台帐,台帐包括两方面的信息,一是供应商的基本资质档案,二是供应商的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包括动态的质量记录、纠正预防措施表、供货及时性记录、体系审核记录等信息。
各生产企业应根据情况建立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可追溯管理。
9 考核评价各生产企业应成立供应商评估小组,建立供应商考核评价标准和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可采用月度评价、年度评价、现场审核等方式进行,依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不良供应商。
9.1 评价周期及内容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供应商的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以月度、季度、年度为基准,季节性生产的企业考核周期不得超过一年,连续性生产的企业考核周期不得超过一个季度。
月度考核以供应商当月的供货及时性、供货质量安全状况、价格合理性为主。
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在月度季度考核的基础上,对供应商的供货及时性、质量安全状况、价格合理性、标准先进性、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企业制定现场审核计划,按照计划对供应商(或基地)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评价供应商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供货的保障能力。
9.2 评价分级根据供应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企业可参照以下标准进行分级,评价得分转换为百分制,依据分值分级如下:优秀供应商(I级):评价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II级):80分≤评价得分<90分关注供应商(III级):70分≤评价得分<80分不良供应商(IV级):评价得分<70分9.3 评价结果确认各生产企业分管负责人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采购部门负责将评价结果传递给供应商,需要供应商制定改进措施的,采购部门负责督办。
采购部门根据评价得分调整供应商级别,不同级别的供应商享受相应的激励。
9.4评价结果的处置9.4.1 优秀供应商连续三次并评为优秀供应商,可享受给予以下方面的激励:(1)增大进货比例;(2)结款优先;(3)优先承制公司新品开发原料。
9.4.2 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可继续实施采购,但应加强考察力度。
9.4.3 关注供应商取消竞标新业务的资格,减少采购量,要求供应商制定整改计划,避免问题重复发生,连续三次评价为关注供应商的,取消供货资格。
9.4.4不良供应商月度评价为不良供应商或出现以下问题的供应商,企业应立即终止进货,做好取消供应商资格的准备:(1)检验报告单不符合事实,故意隐瞒产品缺陷;(2)供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企业停产;(3)退货的材料采用混杂的手段再次供货;(4)对整改要求置之不理;(5)对合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要求置之不理;(6)其他可能危及企业食品安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