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机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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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4篇)

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4篇)

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车辆管理和使用,保障车辆安全、提高车辆利用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单位的机动车辆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单位车辆的使用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单位车辆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质量,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单位车辆的使用应以公务为主,严禁用于私人活动。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采购、登记、保险、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车辆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车辆按时进行维修保养,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档案,实时记录车辆的购置日期、保险记录、维修记录等信息。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相关改进措施,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术。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十三条单位车辆使用主要分为公务使用和非公务使用,其中公务使用优先。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严禁酒后驾车、超速驾车、疲劳驾车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公务用车,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目的地。

第十六条驾驶员要保持车辆清洁整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清洗,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使用车辆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突发故障时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公务用车过程中应以履行公务为目的,严禁私人亲友搭乘车辆。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车辆管理部门可根据其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车辆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必须服从公务需要,勤俭节约,为公务活动服务。

第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制度进行,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辆。

第二章责任第六条各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公务车辆使用的责任人,负责公务车辆使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由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应建立健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权限和责任。

第八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做到公正、廉洁、规范。

第九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及时核查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确保其合理、合法。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是公务车辆使用的重要环节,应符合相关要求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以及使用方式应明确规定,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和方式进行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车辆的性质和规格,不得超过车辆的功能和载重限制。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具体明确,禁止私自加班加点使用公务车辆。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出示相应的证件和行驶证,确保合法行驶。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在确需外出服务时,应提前报备,并拟定详细的行程安排。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用油应规范管理,确保用油安全、经济。

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务车辆的加油卡。

第四章维修保养第十八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应由专业机构进行,不得擅自委托或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规定的程序报销,不得违规报销或产生其他费用。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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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4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4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倡导环保出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车辆,包括单位自备车辆、租赁车辆等。

第三条原则:公司车辆使用应遵循合理、经济、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目标:通过本规定的执行,提高车辆使用效能,保障车辆安全,降低公司的运输成本,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章车辆使用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公司员工需要使用公司车辆时,应提前向单位行政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

第六条车辆使用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使用车辆的牌照号码、使用车辆的时间、使用车辆的目的地、使用车辆的行驶路线、使用车辆的预计里程数等。

第七条单位行政部门或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使用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车辆。

第八条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公司经理提出紧急使用车辆的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

第九条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和记录,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备案,并定期进行审计。

第三章车辆使用的要求第十条员工使用公司车辆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反交通规定。

第十一条车辆的正常使用时间为每日8:00-18:00,使用者应按照约定时间归还车辆。

第十二条在使用车辆期间,使用者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并且不得擅自更改预定行程。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者应当爱护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和整洁,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第十四条超过15天不使用的车辆,应交由车辆管理部门检修,并在记录中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对于重要会议或应急情况,公司车辆应优先为公司高层领导和紧急工作使用。

第四章车辆维护和保险第十六条公司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使用者无权擅自安排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确保车辆定期维护,并保持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八条公司车辆应配备车辆保险,保险费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车辆保险应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使用者在使用车辆时应携带相关保险单据。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5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5篇)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1、各种车辆归本单位所有,其资产及使用管理由单位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派(定向配置车辆除外)。

2、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本着“为单位服务、为业务服务”的宗旨,对申请派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要热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确答复、及时派车,若派车确有困难时,应如实说明原因或提出其他变动建议。

3、为保障单位领导随时开展工作和处理紧急事务,实行专车专用。

4、定向配置车辆相对固定,由用车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调派,但必须按照此规定执行,指定符合车辆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服从单位领导因需要临时派遣。

5、单位分管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用车程序与要求凡动用单位车辆(除中心领导和特殊情况用车外),原则上必须先申报、登记,经机关办公室上报主任批准方可出车。

必须按“四个保证”和“两项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个保证”1、保证单位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

在本县范围内,如果情况(公务)紧急,直接电话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即可出车。

如果临时无车,也可以先打出租车,相关费用待事后由机关办公室核实经主任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2、保证单位领导工作用车。

单位领导用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实行登记制度和派车单制度,确保随时随地工作用车。

3、保证市场检查工作用车。

属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安全检查、专项督查和工作会议等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其他会议、公差或同时多路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客车或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4、保证单位机关在县内的公务和事务用车。

属上述“四个保证”范围之内的事项一般应当派车,在现有车辆不能同时做到“四个保证”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予以保证,顺序如下: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单位领导工作用车—检查工作用车—市区内公务和事务用车。

(二)“两项制度”1、用车登记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市内短时用车)。

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车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然后出车。

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公司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的管理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

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务必齐全有效。

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务必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

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透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透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____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____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____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

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状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 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

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

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____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车辆的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第二章车辆的配备1.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其中,单位数量在1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一辆公务用车;单位数量在5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两辆公务用车;单位数量在1000人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三辆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的购置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车辆型号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保持车辆完好、安全驾驶的各项功能。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1.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其他非工作性质的用途。

2.在使用公务用车时,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3.在长途出差或接待活动中,驾驶员应按规定休息,保证安全驾驶。

4.公务用车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洗车和保养,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四章车辆的保险1.公务用车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并保证保险的及时缴纳。

2.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车辆的维护1.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刹车、轮胎等部位,确保车辆的安全。

3.发现车辆存在问题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因疏忽而导致事故发生。

第六章车辆的管理1.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台账,记录车辆的每一次使用情况,并对各项费用进行核实。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

3.单位领导应定期检查公务用车的管理情况,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章处罚措施1.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减工资、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2.对因违规行为导致车辆损坏或人员受伤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单位承担相应赔偿。

第八章附则1.本管理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单位负责宣传和执行。

2.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单位领导机关,如有争议将由单位领导机关作出解释。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法7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法7篇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法7篇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法【篇1】一、目的: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工作规定:1、公司实行一个司机负责一辆车辆。

司机负有对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维护、车辆受检、车辆违章处理的责任。

2、由生产部负责统一车辆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机相关工作的安排。

3、由采购部负责管油卡的登记,由财务部负责审核。

4、由生产部负责监督车辆维修、保养、行车记录、车辆清洁及报销等相关工作。

5、司机人员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经使用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里程、加油等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综合部相关负责人。

《行车记录表》将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之一,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6、司机必须服从生产部门的调度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行车。

7、在未经过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用车。

8、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保持电话畅通。

9、司机出车,应保证行车安全。

若出现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反馈至综合部协调处置。

10、车辆出现故障、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反馈至分管领导和综合部,一经发现未及时反馈私自处理的,驾驶员记小过。

11、生产部与综合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重要依据。

12、司机离职前,应处理完车辆违章等相关事宜后方可结算工资。

四、相关细则: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驶车辆。

2、司机应经常对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3、出车时必须选择方便,快捷路径,不得无故绕道,应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机油为原则。

4、无需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

外出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5、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摇起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如车内丢失物品或下雨淋湿驾驶室,由该司机赔偿损失并通报批评。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5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5篇)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确保安全、有序、高效的车辆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顾问和临时工都必须按照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任何员工、顾问和临时工在正式驾驶公司车辆前,必须获得相应有效驾照并经过相关培训,且无酒驾、毒驾等违规记录。

第四条员工、顾问和临时工每次借用公司车辆,都必须填写用车申请表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五条计划使用车辆的员工、顾问和临时工必须提前进行车辆预约,并遵守预约时间。

第六条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归还车辆,并将车辆处于整洁、无垃圾、有序的状态。

第七条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情况,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八条严禁搭载超员、逆行、酒驾、毒驾等违规行为。

第九条严禁使用公司车辆进行私人活动或个人经营。

第十条使用公司车辆应根据车辆功能进行合理使用,严禁将车辆用于不符合其功能的作业和行驶环境。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改装车辆结构、安装非法设备等行为。

第十二条使用公司车辆出差或外出过程中,如需长时间停放车辆,必须妥善安排停放位置,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三章车辆保养维修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要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的保养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执业证书。

第十五条发现车辆故障、损坏或需要保养时,应尽快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由其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但若因员工、顾问或临时工的使用不当导致车辆故障、损坏,应由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要确保车辆具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第十八条所有车辆在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熄火、拉手刹、挂空挡,车辆停放必须注意安全,防止滑溜。

第十九条使用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公司车辆的管理及使用制度(5篇)

公司车辆的管理及使用制度(5篇)

公司车辆的管理及使用制度(5篇)公司车辆的治理及使用制度1一概述1、为标准公司车辆使用治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削减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全部车辆的使用治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别状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1公司中层治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治理部申请用车。

2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治理部统筹安排。

三权责1、治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治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

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全部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治理以及车辆的钥匙治理等。

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治理。

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视治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治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全部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

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1)、工作时间使用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治理部统筹安排。

公司员工用车必需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治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别状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需提前一天报治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治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治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完毕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准时将车钥匙交到治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前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前方可使用。

公务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公务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公务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务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强行政管理的公信力和效率,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辆,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购置或接受赠与的用于公务、公益和执行任务的机动车辆。

三、保管和使用1.公务用车辆应当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及使用,并按照实际需要科学配置。

2.公务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保养、维修,确保其安全性能,保证行车安全。

3.公务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严禁乱停乱放,保证车辆秩序。

4.公务用车辆驾驶员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四、使用权限1.任何返回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使用公务用车辆,必须在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并按照规定填写使用申请表。

2.科所、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辆使用,制定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遵照需要、公正、经济、合理的原则,实施有效的管理。

3.除涉及机密、秘密、保密等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任务外,公务用车辆对外出借、出租均不得擅自进行。

五、费用控制1.使用公务用车辆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里程补贴标准,缴纳车辆维修费、油料费、保险费等费用,不得随意报销超标费用。

2.涉及公款或公用的费用,并且超出规定的标准,使用人员应当编制决算表,经过审批后方可报销。

3.经发现虚报、伪装、随意超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违规处理1.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权限使用公务用车辆的人员,单位将取消其使用权,同时令其退还公用车辆,对直接负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故意超标、贪污浪费,滥用公款或公用车辆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仅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其他未在规定中列明的事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公务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希望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都能遵照执行,严格保管和使用公务用车辆,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为完成公务活动而使用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配置和申请管理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置应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和服务对象,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

第五条单位应制定公务用车的申请管理制度,明确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申请审批制度。

第六条申请公务用车的人员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出差证明、会议通知等。

第七条各单位应及时审批公务用车申请,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和保养管理第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务需要进行,禁止私用和超员。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驾驶技能,且准确记录行车里程和使用情况。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四章公务用车的归还和处置管理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由负责人进行车辆验收和登记。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公务用车的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资料齐全、存档完好。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处置应根据车辆状况和单位需求,进行合理的决策和安排。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降级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以上是《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正文内容,旨在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保证公务活动的顺利和公平进行。

希望各单位能够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好公务用车的配置、申请、使用和处置工作,维护单位利益和形象,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保障车辆安全、高效、节约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员工个人车辆和临时借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车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购置、车辆使用、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报废等。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五条车辆购置应当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车辆购置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车辆购置应当选择具有良好信誉、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

第七条车辆购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车辆登记、保险等手续。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八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性能,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第九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节约用油的原则,合理安排车辆出行,减少油耗。

第四章车辆维修第十一条车辆维修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维修企业,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费用应当据实报销,不得虚报、谎报。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后,应当及时办理维修费用报销手续。

第五章车辆保险第十四条车辆保险应当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确保车辆保险权益。

第十五条车辆保险费用应当据实报销,不得虚报、谎报。

第十六条车辆保险合同到期后,应当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第六章车辆报废第十七条车辆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车辆报废后,应当及时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收回车辆牌照和行驶证。

第十九条车辆报废后,应当及时处理车辆残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车辆滥用、私用等现象的发生。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站、企业站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公室,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司机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二、车辆的使用1、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其它私用。

6、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的,应先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8、公车私用时若受到违规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借用者负担。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运营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公务用车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享有公务用车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辆等,包括机关固定编制的车辆和机关经费或专门预算购置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应当遵循便民、高效、节约、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二章配备管理第六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实力合理确定,不得超标配备。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品牌和型号应当根据使用需要、适应性和经济性综合考虑,不得以豪华品牌和型号为主。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采购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置,不得以其他方式获取。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采购资金应当经批准后使用,不得挪用或私自调拨。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采购应当经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考虑到使用与维护的成本,避免造成浪费和资源的过度使用。

第十二条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档案,记录车辆的购置情况、维护情况、使用情况等,并严格保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坚持严格管理和服务为主的原则,服务于政府工作和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章停放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应当按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转让、转包使用。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保持车辆的良好状况和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保险应当进行及时办理,并保持有效期内。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加油费用应当按规定报销或直接结算,不得以任何形式盗用或挪用。

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统一、合理有效使用,为公司的良好运营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及公司管理、使用的机动车,外来办公及货物车辆。

第三条车辆管理归口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调度、管理。

第二章管理控制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公司车辆由驾驶员对车辆负责,驾驶员有义务按规定时间对所开车辆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请主管领导申请维修,严禁车辆带病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并保证车内外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期打扫擦拭。

第五条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车辆油耗管理和控制,实行一车一卡制,由综合部统一购卡,定量加油,确保合理节约用油。

第六条所有车辆原则上禁止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现金加油,须告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派车形式,用车部门须提前一天填写请车单,综合部视情况及时间先后,采取多部门多人合并用车的原则,力争减少出车次数,实现节能减耗,合理用车。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办理、保存车辆保险手续,负责配合司机进行车辆年检。

第九条公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个人负担。

第十条驾驶员须持有有效合法的驾驶证件,依法按章行驶,否则因违章造成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3篇)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3篇)

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单位车辆管理规定(4篇)

单位车辆管理规定(4篇)

单位车辆管理规定是指在组织、管理和使用单位车辆时,需要遵守的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单位车辆管理规定:1. 车辆使用权限:明确单位内各部门和人员对车辆的使用权限,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使用车辆。

2. 车辆使用申请:单位内部对车辆使用需要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明确使用的目的、时间、路线等信息。

3. 用车事由:车辆使用需要明确具体的使用事由,如公务接待、差旅、送货等,不得擅自改变用车事由。

4. 车辆维修保养:车辆维修保养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5. 加油管理:车辆加油需要由专人负责,使用单位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保留相关发票和记录。

6. 车辆保险:所有单位车辆都需要购买必要的车辆保险,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赔偿。

7. 交通违章管理:车辆驾驶人员需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并产生违章行为。

8. 车辆使用记录: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使用记录和档案,记录车辆使用情况、事故发生情况等信息。

9. 车辆年度检查: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10. 车辆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明确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还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单位车辆管理规定(2)第一条、车辆管理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办公室人秘科进行管理,分管车辆调度的分管领导负责安排调度。

2、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

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掌握办理时间,报人秘科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人秘科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侧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车辆的管理,合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单位车辆的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使用和管理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等,不包括私人所有的车辆。

第三条单位车辆管理必须遵循合理使用、安全第一、严格监管和经济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车辆管理的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分管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全体车辆使用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和有关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求。

第六条单位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设备,每日记录车辆使用情况和路径行驶情况。

第七条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使用人员的安全驾驶意识,严格规范车辆使用行为。

第二章车辆的配备和购置第八条单位车辆的配备和购置必须按照程序进行,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才能进行购置。

第九条单位车辆必须是经过合法登记的车辆,不得购买无证车辆或者非法改装车辆。

第十条单位购置车辆时应当根据需要和经济效益合理规划车辆数量和类型,不得盲目追求车辆配置数量。

第十一条单位购置车辆时应当优先选择节能环保、性能稳定、价格合理的车型。

第十二条购置的车辆必须是新车,不得购买旧车或者二手车辆。

第十三条车辆的购置和配备必须按程序进行,不得超出预算和购置计划。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第十四条单位车辆的使用必须合理,遵循经济效益和安全驾驶原则。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使用车辆,不得私自出借或者私自使用单位车辆。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资格和驾龄,严禁无证驾驶或者驾驶证过期驾驶车辆。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使用。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起止时间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和行车时间。

第十九条单位车辆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保养维护得当,不得存在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

第二十条单位车辆使用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章现象。

公司使用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使用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使用车辆管理制度公司使用车辆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管理总则1、目的: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公司车辆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车等均按本制度执行。

3、可使用车辆:1)公司车辆。

全顺车、试乘试驾车;2)有油补的私家车。

在公司车辆不够用且公司有较紧急的事情要办理时,可派用私家车。

4、权责:车辆由行政部主管、用车部门或用车人监管。

5、全顺车由行政部司机管理,试乘试驾车由销售部车辆管理员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办法1、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必须服从行政部统一调配并做到及时出车。

如有出车任务应立即执行。

否则,每一次处罚50元,连续三次予以除名并扣除当月工资。

4、无出车任务时应做到如下几点:1)做好指定车辆的清洁、维护、检修、保养及安全检查等工作,以确保出车行驶安全;2)做好油料准备工作;3)准备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岗;不得到处游走、串岗,以影响公司形象或影响他人工作;不得在车内、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声聊天、饮酒等;4)不得借故随意外出;5)协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务;6)不得私自借故或无《派车单》时将车辆开出公司;7)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8)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则每次处罚20元;一月累计违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响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5、车辆完成任务后不得将车辆停放家中或它处,必须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

否则,每次处罚50元或车辆发生任何毁坏,均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6、不准公车私用、不准擅自借车给他人使用、不准将车辆给他人驾驶、不准中途带人带货搞收入。

否则,予以辞退。

7、车辆所有手续、证件、工具、钥匙和附件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8、要随时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9、车辆连续行驶4小时时,必须休息20分钟。

10、要讲文明、讲礼貌,要时时处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要严守公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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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机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馆公车的管理,有效遏制违规驾车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形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阳光建设”。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任何人员不得使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或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二、单位公车分领导用车和工作用车;馆领导的用车相对固定,并优先使用。

三、单位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用车,市区范围内的,向办公室说明事由,由办公室派车;出市区的,经馆长同意后方可出车。

出车原则上应由单位专职驾驶人员驾驶。

四、驾驶人员应按时出车,并按时返程。

不得擅自延期或更改出车地点。

五、私事原则上不安排用公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单位公车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使用,单位收取一定的费用。

六、单位工作用车由专职驾驶员保管,并负责单位所有车辆的维护和办理年审、年检、保险等事项。

七、车辆的维修、保险等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统一定点处进行维修、办理保险,费用经办公室审核后,由馆长签字,再按程序和规定报销。

八、任何驾驶人员均需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行车规定,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章驾车;因公出车违规违章而被罚款的,每年超过五次的不予报销;凡私事违规违章而被罚款的,一律不予报销。

九、未经单位同意擅自驾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人除承担所有费用之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未规定自正式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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