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供销社典型案例 化肥赊销(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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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网络销售案例

农产品网络销售案例

前言————从提篮叫卖到网络交易长期以来,农产品尤其是农副产品种植、销售等环节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存在市场供需关系失衡,不能有效降低和规避市场风险等问题。

农产品“卖难”,曾一直困扰着广大农民。

网络时代的到来,正挑战着传统的农产品营销方式。

由此农民面对的已不只是黄土和农具,键盘和鼠标也成为了生产工具。

该如何在锄头与鼠标间进行角色转换?互联网迅疾的发展和普及,让跑在时代前列的新型农民,早把电脑网络和种地联系在了一起。

作为现代营销手段的网上销售,也已在农产品销售中凸显其优势,愈来愈多的农产品源源不断地进入网络购销渠道。

通过网络快速分工交易,帮助小规模经济体凝聚力量,赢得商机。

过去提篮叫卖的农民,如今坐在电脑旁轻点鼠标就可以瞄准市场。

互联网解决的不仅仅是农产品流通的信息问题,网上交易使农产品因地域性、时间性限制而产生的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然而,也不可忽视,目前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不足因素,给农村真正实现现代化网络销售带来的难度。

这项工作必定需要各生产、加工、营销等行业及相关部门协力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本书向大家介绍了一些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成功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目录宁波农民每年依托网络销售农产品超10亿元 (1)甘肃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购销成交额超两亿 (3)甘肃农民将农产品“搬”上网 (5)让更多农产品搭乘“网上快车” (8)宿迁市龙集镇农产品销售网络打开“绿色通道” (10)平罗农产品网销订单突破千万 (11)陕西兴平农民购买电脑上网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 (12)大学生村官有了农产品销售网上家园 (14)河北省网上销售农产品让农户尝甜头 (16)X市农产品网上销售6亿元 (17)许昌市农产品销售驶上信息化快车道 (19)百色老区开始在网上销售农产品 (22)网上销售的葡萄王 (24)传播范围广成交量大柳州农产品赶上网络"大圩" (27)安徽太湖县农民网上销售农产品获利多多 (29)网络销售成无锡农产品营销新模式 (31)网上交易成四川农产品买卖重要方式 (34)太湖农民网上销售农产品获利多多 (36)成安五成农产品实现网上销售 (38)海门树勋镇网上销售农产品近万吨 (39)高碑店农民利用网络销售胡萝卜 (42)安徽省特色农产品通过网络销售模式“走出去” (45)三门峡农产品网上销售累计达10亿元 (47)农产品网上购销河南表现很“拉风” (49)宁波农民每年依托网络销售农产品超10亿元镇海区湾塘村的草莓种植户真切地感受到了网络的威力。

进购肥料不合格,一包未卖也被罚

进购肥料不合格,一包未卖也被罚

法律在线·综合检察机关提出和解申请,出具承诺书,主动要求履行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0年6月16日,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解公开听证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两被告签订公益诉讼和解协议书,并于6月19日前将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向该县自然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自然资源损失赔偿金15500元,在县级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深刻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

6月30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审理,鉴于两被告已经履行和解协议书内容,检察官建议法院从轻处罚,两被告当庭悔罪,最终,李某、王某均被判处拘役1个月,法院将依据和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检察官说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俗称“三有动物”,其涉及范围宽广,比如常见的麻雀、黄鼬、蟾蜍、草兔、刺猬等均属于“三有动物”。

2020年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规定,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违反该规定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看到这些常见的“三有动物”要珍惜爱护,猎杀野生动物,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李某、王某为此缴纳了昂贵的学费,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据江苏检察网)今年上半年,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一家化肥经营部,花了2.3万多元进购了一批化肥,一包还未卖出去就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产品。

9月16日,记者从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经营部的货被扣了不说,还被罚款5000元。

因为上家“玩失踪”,店主直叹“赔了夫人又折兵”。

今年3月19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对这家化肥经营部进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化肥的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不达标,属于严重不合格。

执法人员称,一旦农民使用这种不合格化肥,可能造成大损失。

7月,该局对此事立案调查。

这家化肥经营部店主称,他是通过电话从一名自称是贵州省福泉磷肥有限公司销售人员隆某处购进的产品,共购进1276袋,至案发时止尚未销售。

农业部公布10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农业部公布10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技站为 件6 多件 ,发 出整 改通知 1 0 0 5 多份 ,
劣农药超过2 2. 0T 1-  ̄。成都 市 ,
农业部公布 1 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人民检察院已批准对两名犯 O
罪嫌 疑 人执 行 逮捕 。
黑龙江绥化市捣毁制售 农业部日前向社会公布 了2 0 年全国农业系统依法查处 假拌种剂窝点案。执法A 当场查获常造假农药的原料9; 0g 3, 1 《 桶
机 关处理 。
江苏盐城市瑞杰化工有 限公司生产经营无登记证 农药
湖北 荆州市大 丰种业有 限公司经营未经审定 “ 翠扇大 案。该公 司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证 ,生产 经营 豆”种子案。该公司生产并销售到湖南的 “ 翠扇大豆”种子 为未经 审定品种。湖南省南县农业局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
督 ” ,公布监督 电话 ,促进连锁店 的 次 ,检 查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近 1 0 0 处 1
规范经 营。三是 以龙头带连锁。农资
“ 险共担 、利益均沾” 的良性循环 风
( ) 次 ,其立 案查 处违法生产经营案 机 制。
( 皋 市 农 业 行政 执 法 大队 ) 如
的 “ 大头 ” 油葵 种 子 纯度 只 有 7. %,低 于9%的 国 家标 8,农 民的10 矮 27 6 5 4, e 5亩辣椒 生长异常,经济损 失达57元 。 6 5 此案已
准。兵团农七师公安局拘 留了铁 某,并勒令赔偿种植户经济 移送 司 法机 关 ,法 院 已受理 。
损 失3万元 。 0
江苏南通市华帝化工有限公司经营无登记证农药案。该
公 司仓库 内9. “ 虫嗪”农药外包装无任何标签标识,无 9 噻
湖北随州市余某经营假杂交水稻种子案。该批种子货值 内标 签和 生 产合 格证 。 涉案农 药 13 共4 7吨 ,货47 . 5 6桶 .5 0 J 7 2 { 4  ̄

侵害农民权益典型案例

侵害农民权益典型案例

热点52009年2月27日,沈阳市工商局在“辽宁省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9年红盾护农启动仪式”上公布2008年度侵害农民权益的10件典型案例。

1.沈阳铜岩利农资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复混肥案2008年初,沈阳铜岩利农资有限公司先后售出大庆刘海峰多元复混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混肥4吨。

同年3月,此化肥经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为不合格产品。

该公司销售不合格复混肥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沈阳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2.沈阳市于洪区平罗供销合作社农资综合服务站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复混肥案2008年初,沈阳市于洪区平罗供销合作社农资综合服务站购进铁岭天企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混肥10吨,售出2吨。

2008年3月,此化肥经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为不合格产品。

沈阳市工商局依法对该服务站给予行政处罚。

余下8吨于当年4月退回供货商。

3.沈阳市成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复混肥案2008年2月,沈阳市成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从沈阳天泽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购入梁满仓牌复混肥l5吨,并陆续售完。

同年3月,此化肥经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

沈阳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4.沈阳市苏家屯区十里河供销合作社宏伟农资综合商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钾肥案2008年2月,沈阳市苏家屯区十里河供销合作社宏伟农资综合商店从海城市一化肥经销商处购入中化牌硫酸钾2吨,并陆续售完。

同年3月,此钾肥经抚顺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结论是产品质量与产品标签不符。

据此,沈阳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商店给予行政处罚。

5.沈阳市苏家屯区王纲供销合作社王纲村综合服务站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钾肥案2007年12月,沈阳市苏家屯区王纲供销合作社王纲村综合服务站从河北省石家庄昊方化工有限公司购进氯化钾15吨,至2008年4月共售出10吨。

同年3月,此钾肥经抚顺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出售给佛 山市三水 区的香蕉种植 户梁 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 民币1 万元。 0
孑 梭坤在 明知其 销售 的 “ L 中化牌 ”氯 伟江 。梁伟 江将所 购买的上述伪 劣化 宣判后 ,被告人孔桢坤不服 ,提 出上
化钾肥系伪劣化肥 的情 况下 ,仍 以每 肥用于其所承包 的8 7 6 亩香蕉地上 ,造 诉 。东莞市 中级人 民法院经 审理 ,依
定有效区 的情况下,王明成通过北京 棉花种 或者将所购棉种 经繁育后包装 并处罚金人 民币 0 万元 ,以销售伪劣 域 30
亚丰公司以及该公司设在济南、南京、 威 “ 8 ”棉花种 ,该棉种名称系王 明 种子罪 ,判处王 明成有期徒刑+年,并 ¥0
西安等地的分公司,从他处购买农作物 成 自己编撰 ,并未经过审定 。2 0 年 处罚金人民币5 04 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 种子和林木种子 ,并将所购种子换装、 初 ,江苏省 东台市农 民陈春越 与被 告 刑十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 5 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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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告人 王彰九生产 、销售伪 劣农药案
后 ,出 现 了 葡 萄 树 叶 片 发 黄 、皱 缩 、
分 装 、自行繁育后 进行包装或者直接 人 石峰担任 负责人 的北京亚丰公 司济 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石峰有
以散装 的形式对外销售 。自2 0 年至 南销售 处联系购种事 宜。石峰在 明知 期徒刑八年 ,并处罚金人 民币5 03 万元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陆良供电局、陆良县三岔河镇大沟村民委员会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陆良供电局、陆良县三岔河镇大沟村民委员会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陆良供电局、陆良县三岔河镇大沟村民委员会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7【案件字号】(2020)云03民终148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迟少杰李泽文刘跃昌【审理法官】迟少杰李泽文刘跃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陆良供电局;陆良县三岔河镇大沟村民委员会;王保全;郭焕琼;王保华【当事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陆良供电局陆良县三岔河镇大沟村民委员会王保全郭焕琼王保华【当事人-个人】王保全郭焕琼王保华【当事人-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陆良供电局陆良县三岔河镇大沟村民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钱朋林云南翱峰律师事务所;梁虎云南东新律师事务所;罗俊云南同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钱朋林云南翱峰律师事务所梁虎云南东新律师事务所罗俊云南同乐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钱朋林梁虎罗俊【代理律所】云南翱峰律师事务所云南东新律师事务所云南同乐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陆良供电局;陆良县三岔河镇大沟村民委员会【被告】王保全;郭焕琼;王保华【本院观点】陆良供电局和大沟村委会对王保全、郭焕琼之子王超瑜因高压输电触电死亡的事实及受伤地点无争议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争议焦点是承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责任比例的划分问题。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合同过错无过错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不可抗力特别授权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陆良供电局和大沟村委会对王保全、郭焕琼之子王超瑜因高压输电触电死亡的事实及受伤地点无争议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争议焦点是承担责任主体的确定及责任比例的划分问题。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18年农资打假十个典型案件的通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18年农资打假十个典型案件的通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18年农资打假十个典型案件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9.03.22•【字号】黔农通〔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18年农资打假十个典型案件的通报黔农通〔2019〕7号 2018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农资打假牵头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端掉了一批制假窝点,有力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8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立案780件、结案766件,查获违法农资178943公斤,挽回经济损失558.97万元。

经研究,我厅决定公布具有代表性的十个典型案件。

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相关地区查处假劣农资案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案件信息报送和公开力度,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郭某、刘某某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2018年5月,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郭某、刘某某无证生产饲料案进行调查。

经查,2018年1月以来,郭某、刘某某在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等地菜市场收购猪肉下脚料,在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兰生村租用场地,炼制猪油脂19.12吨、猪油渣111.45吨,分批销往贵阳两饲料生产企业,作为饲料原料加工生产饲料,涉案金额50.96万元。

案件随后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2018年10月30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郭某、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0万元。

二、黔西南州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查处贵州创新思维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饲料案2018年9月11日,贵州省农业委员会、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兴义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联合检查组在进行农资质量安全监管检查时,发现兴义市贵州创新思维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金祥之科饲料有限公司无备案和其他手续而生产饲料,且其成品库内存放标称江西金祥之科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乳猪浓缩饲料911七包(生产日期2018年9月8日)和乳猪浓缩饲料912二十四包(生产日期2018年9月8日)。

210971478_资讯快递

210971478_资讯快递

资讯快递85为响应宜宾市纪委监委下发的《宜宾市“廉洁细胞”创建工作方案》,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物流集团”)确定“安吉路清风行”为廉洁细胞创建主题,创新载体、拓宽途径、强化监督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持续涵养企业习廉于常、植廉于心、践廉于行的良好政治生态。

习廉于常廉洁教育“跑起来”廉洁文化扬清抑浊,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沃土。

安吉物流集团通过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廉洁主题党课、廉洁主题团课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充分发挥廉洁教育基础性作用。

为引导干部职工常怀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在潜移默化中将纪法要求转化为自觉遵循,不断增强自身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纪律规矩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安吉物流集团结合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创新廉洁宣传教育载体,将9台新能源客车精心打造成“移动廉洁课堂”。

2022年7月,“移动廉洁课堂”一经亮相,就成为了五粮液集团厂区乃至宜宾市主城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走近停留于公司甩挂站场的“移动廉洁课堂”主题专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章节节选以漫画形式在车厢玻璃内外生动再现。

车内,所有座椅都可见“清正廉洁”标语,附有“共产党员网”官方二维码供员工了解更多信息、书架上陈列着廉洁折页、车载视频播放着廉洁警示教育短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廉洁主题专车,营造出“思廉、促廉、倡廉、宣廉”的良好氛围。

“我每天都坐单位班车上下班,利用这30分钟乘车时间来学习纪法知识,好像已经成为我生活习惯的一部分了。

”五粮液集团公司职工对上下班车变“廉洁课堂”纷纷予以积极回应。

“打造‘移动廉洁课堂’,是为充分利用职工群众上下班碎片化时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传承廉洁文化,进一步加强公司廉洁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崇廉尚廉、学廉促廉的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公司在‘十四五’时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安吉物流集团“移动廉洁课堂”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接下来,公司将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围绕“忠诚、干净、担当,感恩、知足、奋斗”六个方面的主旨内涵,适时更新相关廉洁知识,把廉洁文化宣传工作融入企业文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中。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21年第04期春光不负,农时不误。

当前,春耕春播已经进入关键期。

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做好2021年“农资打假”案件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三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李某伟、项某忠销售伪劣种子案2017年春,被告人李某伟在吉林省将自己购进的原产地南方的商品花生米(外包装无任何标识),在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未到农业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假冒“四粒红”花生种子对外出售,其中销售给被告人项某忠约22万斤,销售给李某文(另案处理)和徐某兵、张某详、孙某伍等人(均已另案判刑)共约11.92万斤。

项某忠明知从李某伟处所购“种子”无正规标识,且缺乏“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等重要指标,为牟取利益,冒充“山东种子”或者“通榆四粒红”,一部分转售给徐某兵、另一部分由杨某祥、郑某红、周某琼、张某宝等人(均另案判刑)帮助销售给农民,李某文将所购假种子转售给付某(另案处理)。

项某忠、付某、徐某兵、张某详、孙某伍等人将该假种子销售给黑龙江省肇源县、吉林省通榆县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共322户农户,销售金额共计约238万元,种植面积共计约1 450公顷,均不同程度减产,造成经济损失共计约1448万元。

经鉴定,涉案种子为假种子。

一、二审法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伟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项某忠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案例二刘某、周某、刘某凯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刘某伙同被告人周某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设立“四川康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未注册),专门从事生产、销售假兽药活动。

2015年3月初至案发前,刘某在郑州市金水区一美食广场租赁两间简易仓库,组织生产假兽药,雇佣被告人刘某凯为公司经理,具体负责假兽药的生产和销售;周某从他人处购买兽药原料后,交被告人杨某、袁某掌加工生产,即在兽药原料中随意添加葡萄糖等原料,制成十几种假兽药,假冒“阿莫西林、氟苯尼考、替米考星、盐酸多西环素、粘杆菌素”等獸药并粘贴“四川康威”或者“康威牧鑫”的商标,由周某和刘某凯负责,通过网络或者电话对外销售。

陆良县供销社强化服务惠农利民

陆良县供销社强化服务惠农利民

价格 和风险高的困难 ,联 系购
进 晚秋 用 H 5 o 多 吨 。农 民用 g oo
肥时期化肥 的市场价格 ,比赊 销时上涨 了近2 %。 由于实行 5
淡储 旺供 ,供销社实 际给农 户
让利近30 0 万元 。
化肥赊销 ,有效缓解 了农
民资金短缺 的实 际困难 ,保 障
农 民 及 时 用 上 放 心 安 全 的 农
陆 良县是一个农业大县 ,广大农 政部门进行救济 。同时 , 供销社 内部建
民群众 收入来 源不广 、抗风险能力不 立完善 岗位 目标责任制 ,确 保群众有
强。2 1年 , 良县遭遇百年不遇的特 农 资 、 00 陆 赊销能 收回。 目前 , 销社 已向 供 全县农 户办理 赊销信誉卡2 00 0 0 余份 , 大旱灾 ,今年又 出现 了15 年 以来 最 98 严重的夏旱 ,0 7 %以上 的大春粮经作物 赊销还款率达9 .%以上 。 96 受灾 , 农业生产遭受 巨大损失。 陆 良县 供销社 的13 农资 经营 3个 受到连续特大旱灾影响 ,当地农 网点 , 至今 已开展赊销 1年 , 7 累计赊销 0万 5 . 民在 晚秋生产 、春耕 时节农 业用肥需 各种化肥3 . 吨 ,赊 销总金额达22 受益农户 累计达到5 . 4 万户 。每 7 求量持续加大 。针对这一实际 , 良县 亿元 , 陆 供销社 充分发挥点多面广 、供应有力 年仅化肥一项 ,供销社 的赊 销量就达 20 的优 势 , 组织专人进村入户 , 摸清农 民 4 0 多吨。 今年 8 月份 以来 , 。 山区和半 山 针对 对化肥 等农 资产 品的赊 销需求 情况 , 区群众种植秋洋芋所需 复混肥缺 口大 及早储备 ,为群众开展生产 自救 和来 年春耕备耕打下坚实基础 。 的实际 , 良县供销社克服厂家停产 、 陆

王某1、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民委员会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某1、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民委员会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某1、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民委员会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高度危险责任纠纷高度危险活动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08【案件字号】(2021)云03民终5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永剑胡蓉仟李连毅【审理法官】陈永剑胡蓉仟李连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某1;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民委员会【当事人】王某1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民委员会【当事人-个人】王某1【当事人-公司】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民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马秋宏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王国庆云南湛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秋宏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王国庆云南湛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秋宏王国庆【代理律所】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云南湛权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陆良县马街镇漾稻村民委员会【本院观点】就上诉人王某1提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的上诉理由。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撤销法定代理过错无过错不可抗力特别授权法定代理人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法律事实,与一审认定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就上诉人王某1提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的上诉理由。

王某1主张其母亲是正常行驶,不存在重大过失,不应承担责任,根据本案事发经过,王某1之母谢艳平骑电动车驾乘三人,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加之行经转弯处且系积水路段,谢艳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道车辆可能侧滑引发事故,故谢艳平对其驾驶车辆侧滑摔倒导致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失,一审据此认定减轻村委会的赔偿责任,于法有据,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就上诉人王某1提出“一审认定护理期间计算错误”的理由,本案中,虽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评定王某1的护理期为120天,但根据王某1受伤损害的情况,结合医疗诊断,王某1不属医疗护理依赖,一审认定已经认定后期治疗费,从而认定王某1护理期为住院期间16天,并无不当,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免检”的劣质化肥

“免检”的劣质化肥

“免检”的劣质化肥
佚名
【期刊名称】《共产党员:下半月》
【年(卷),期】2012(000)008
【摘要】“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我打死都不会做马来大壮的经销商了。

”回想起自己3年来就马来大壮生产劣质化肥坑农害农向其索赔未果一事,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乡道方村村民朱佰生掉下了眼泪。

【总页数】1页(P29-2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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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13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

农业部公布13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

农业部公布13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作者:龙新来源:《农村-农业-农民·下半月》 2015年第3期龙新近日,农业部发布消息称,2014 年各地农业部门认真履行农资打假牵头职责,会同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全年粮食丰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统计,全国各地农业部门全年共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6510件,移送司法机关86 件,捣毁制假窝点68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2 亿元。

其中河北、吉林、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等地农业部门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紧抓线索,深挖源头,依法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大案要案。

这13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件中农药案件5 件,种子案件3件,兽药、饲料案件4件,肥料案件1 件。

1.广西南宁市申迁等人制售假劣农药案 2014年6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农业部门根据举报,依法查处了位于沙井三津村一制售假劣农药窝点。

经查,该窝点负责人名为申迁,现场查获大量氧乐果、甲拌磷等农药产品以及标签、打码机等物品,检测封存的10种农药有效含量均低于标称值,其中7种添加了其他农药成分,属假劣农药,2013 年销售额达278 万余元(2014 年没有销售单据,销售额无法估算)。

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案件嫌疑人申迁已被批准逮捕。

2.湖南南县良邦农资销售中心经营假劣农药案 2014 年8 月,湖南省沅江市农业部门依法查处了南县良邦农资销售中心(以下简称良邦农资)经营假劣农药案。

经查,良邦农资销售的袋装和瓶装1.8%阿维菌素乳油研发者为周端午,标称生产企业为湖南天人农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人公司),检测发现两种包装产品均含有未登记农药成分“毒死蜱”,且袋装产品有效成分不足,判定为假劣农药,致1965 亩早稻不同程度减产,受损农户134户。

目前,良邦农资法定代表人张建良被网上追逃,天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何胜乾被刑事拘留,周端午被依法批捕。

陆良:重拳治理“小金库”

陆良:重拳治理“小金库”

陆良:重拳治理“小金库”
佚名
【期刊名称】《云岭先锋》
【年(卷),期】2016(000)011
【摘要】<正>近日,陆良县出台《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摸底数、找问题、抓整改、促深化和明纪律5个方面,对'小金库'问题打出'组合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自查自纠摸底数。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并向上级领导部门作出说明,对涉及的资金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确保对自身财务
【总页数】1页(P45-)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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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契约精神改造赊销——宁夏吴忠地区化肥信贷营销新模式调查报道

用契约精神改造赊销——宁夏吴忠地区化肥信贷营销新模式调查报道

用契约精神改造赊销——宁夏吴忠地区化肥信贷营销新模式
调查报道
史晔坤
【期刊名称】《中国农资》
【年(卷),期】2015(0)4
【摘要】赊销,通常意义上的农资营销"毒瘤",如果有人在公开场合为之辩护,往往会被群起而攻。

然而,农民在用肥季节往往短缺资金,化肥等农资用品又是刚需,这就造成了经销商和农民之间的赊销。

一边高喊着"拒绝赊销",一边无可避免地投入赊销的怀抱,已成为农资经销商最深处的痛。

但是在宁夏吴忠市,记者发现中农金合农资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却有着不一样的应对方式。

【总页数】1页(P5)
【作者】史晔坤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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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2016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农业部公布2016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农业部公布2016年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
佚名
【期刊名称】《云南农业》
【年(卷),期】2017(0)6
【摘要】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局查处山西美源化-r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农药案2015年12月,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农业执法大队接到随州市棋盘山众星茶业有限公司举报,称其种植的茶叶使用随州市曾都区何店供销社响堂街综合服务站戴某处销售的0.5%苦参碱水剂农药后,被检测出“啶虫脒”,导致所产茶叶无法出口,直接经济损失339万元。

【总页数】2页(P93-94)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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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典型案例范文

供销社典型案例范文

一、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有哪些成功案例在偏远山区,山多地少,信息闭塞,种植技术水平低、销售渠道缺乏等条件限制着农业的发展,但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利用现代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高新技术与农业生产技术深度应用给山区农业的发展带来的新的思路。

在2017年河池东兰县和都安县扶贫项目中,慧云采用“政府+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扶贫模式,将分散的土地集中管理,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种植新型葡萄,让农民不用外出打工,在家门口就能挣钱,通过出租家中闲置的土地拿到租金,在家门口就业种植葡萄,不仅不用远离家乡,还可以有富余!预计到2018年葡萄成熟的时候,还会有一笔不错的分红收入。

慧云信息利用自主开发的标准化生产服务平台,在广西河池东兰县和都安县将葡萄种植最佳实践通过数学模型构建为标准化生产体系,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帮助当地种植基地复制分析一流农技专家的经验技术,进行智能化农技指导,在专家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最大程度扩大专家服务的面积和效率,让从未进行过葡萄种植的农户也能种出高品质葡萄;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产销高效对接,整合了线下与线上销售渠道网络,与百果园、鑫荣懋等知名生鲜连锁品牌合作,根据葡萄的果品等级对葡萄进行收购,解决农户葡萄销路狭窄问题,避免产品滞销,有效保障农民的收益。

二、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有何成功的案例小蘑菇变身大产业。

早春二月,乍暖还寒。

3月9日,记者冒着雨雪来到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清油河镇团坪社区采访,走进村民余德志家,房前屋后堆放的香菇菌袋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正在忙碌的余德志欣喜地说,通过搞劳务和发展香菇产业不仅为他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也改变了他的生活状态。

他住进了新楼房,还买了小轿车,纯收入3万多元。

今年香菇收购价虽受市场因素影响降了一些,但是他有信心把香菇产业做得更好。

”近年来,商南县把发展香菇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短平快产业来抓,财政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食用菌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骨干产业,全县从事食用菌产业农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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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赊销解民困倾情助农抗大旱
——陆良县供销社党委创先争优先进典型案例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陆良县供销社党委组织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创先进、履职尽责争优秀,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因地制宜创造出一条惠农、利农、受农欢迎的农资赊销模式,开创了农民满意和企业发展的双赢局面,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背景与起因】
2010年,陆良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而2011、2012年更是雪上加霜,又出现了1958年以来最严重的春夏连旱,70%以上的大春粮经作物受灾,给农民带来了巨大损失。

面对严峻灾情,陆良县供销社党委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网点设臵在最基层、人员安排在最基层、工作落实在最基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做好灾后需求调查,摸清了农户化肥赊销需求情况:农户2011年晚秋生产和2012年春耕化肥赊销需求量占用肥总量的25%以上,在经济较落后的山区、半山区乡镇更是高达80%,全县赊销总量在2万吨以上。

面对农户如此大的化肥赊销需求量,陆良县供销社党委克服资金、货源、市场等方面的困难,及早储备农资、及时供应农资,帮助农户渡过难关,为灾后恢复生产、春耕备耕打下物资保障基础,在为农服务中推进了供销社“二次创业”。

【做法与经过】
面临灾后恢复生产农户用肥的极大赊销需求与赊销的风险,县供销社党委在服务农民一线创先争优,组织党员以承诺事项的“实、细、小”切入,依岗承诺,以诺评绩,定期考核,促使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推行“抗旱救灾农资赊销法”,帮助农民克服了大市场与小生产的矛盾,为农户灾后生产注入“强心剂”。

设立“便民先锋岗”,快捷便民,把好“服务关”。

开展“百名职工驻基层抗大旱保民生”专项行动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组建“共产党员抗旱先锋队”,方便群众购肥,保证春耕秋种顺利进行。

紧扣耕种节令,采取增加供应点、延长营业时间、预约订货、送货上门等多种便民赊销方式。

全县133个化肥赊销网点全面覆盖到了山区、半山区所有的镇(乡)、村,实现了从生产厂家到农户的全程对接,满足了赊销农户就近购肥的需求。

还款方式多样,可以选择一次还款,也可以分期还款。

通过不断创新,陆良县供销社的赊销模式更加快捷便民:在晚秋生产及春耕生产期间集中赊销,网点上24小时有人,随到随赊,农户只要在赊销信用卡上签字就可拉走化肥,等农户庄稼收割后再还款。

对部分特困农户,采取赊销款减免、二次赊销等优惠措施,并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进行救济。

设立“质量先锋岗”,加强淡储,把好“质价关”。

在打造供销社“放心农资店”品牌上创先争优,对经营的商品质量向农户公开承诺,实行统一标识挂牌、统一连锁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确保农民群众在供销社“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一是严把
供求信息关。

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放弃休息时间,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认真做好灾后农民群众恢复生产的需求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围绕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需求实际,及时筹措资金,调整农资品种和数量结构,确保货源符合需要。

二是严把进货质量关。

供销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质量意识,坚持从正规厂家进货,进优质品牌货,做到“三不购进”(假冒伪劣不购进、“三证”不全不购进、渠道不正不购进),建立健全“六制三账”制度,严格监控农资进、销流程,以实际行动打造“质量供销”,确保所售农资100%合格。

在做好化肥供应的同时,积极配合财政、农业、工商等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商业欺诈,保证让农民用上称心如意的优质化肥。

三是严把价格稳定关。

通过淡储旺供和连锁经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一调控,保证全县各地农业生产的需要,而且降低经营成本,有效地平抑化肥价格,维护农民利益。

设立“责任先锋岗”,奖惩分明,把好“责任关”。

供销社党委在化肥等农资销售环节,根据“群众有需求就满足”、“谁赊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相应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奖惩措施,将满足农民需求责任、赊销款回收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

将化肥赊销服务纳入岗位考核奖惩,并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这就增强了营业员的责任感,促使营业员走村串户联系群众,及时掌握供求信息,充分满足群众需求。

该县召夸镇供销社每个月扣营业员500元“风险抵押金”,到年底考核时根据农民需求满足情况和赊销款回收情况进行奖惩,确保了群众人人有农资、赊销次次
能回收。

设立“管理先锋岗”,严格管理,把好“风险关”。

在化肥赊销实际运作中,结合农户赊销还款和供销社管理实际,设计出了一套系统的“赊购信用卡”,从“信用等级”、“赊销数量”、“赊销价格”、“还款日期”等几方面严把赊销信用关,对信誉好的农户发放信用卡。

年终考核时,根据还款情况确定信用等级:对A级农户给予奖励,赊销时可按需赊销;B级农户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赊销;C级农户要求提供担保;D级农户要求加付一定利息;E 级农户不予赊销。

全县供销社向农户办理赊销信誉卡20000余册,赊销群众总体还款率达99.6%以上,促进了赊销工作有效运行。

【成效与反响】
县供销社在为民服务实践中创先争优,走出了一条“化肥赊销”的利民模式,在连续遭受特大旱灾的特殊时期,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致富提供了强大支撑,同时也给供销社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2009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头条位臵中播出《陆良:化肥赊销秋后算账、火了企业惠了群众》;2009年5月22日《人民日报》对陆良县城乡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和运营工作进行了报道;2010年6月28日至29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工作现场会到陆良参观了“农资赊销”模式,在全国推广陆良化肥赊销的做法和经验。

满足需求,助农生产。

当前遭遇连续三年干旱之际,供销系统急农所急,全力克服县域内部分化肥生产厂家停产整顿,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化肥价格高位运行,货源紧张和运输成本增加
等困难,提前切入市场,多方组织货源,及时投放市场,平抑化肥价格,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2012年春耕期间,全县供销社向7594户农户赊销化肥10097吨,赊销金额达1440万元。

自1995年至今,陆良县供销社已连续开展赊销17年,累计化肥赊销量达30.5万吨,赊销金额达2.2亿元,让54.7万农户受益。

淡储旺供,平抑物价。

县供销社本着微利经营、让利农民的原则,不囤积居奇抬高价格,全系统基层社在同一时段执行统一的价格,并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化肥价格监管工作。

通常赊销时正值化肥销售淡季,化肥价格较低,而使用化肥时价格一般较高。

2011年至2012年,农民使用化肥时的价格,分别比赊销时上涨25%、15%,这就等于供销社向农户提供了2000多万元小额贷款后,又让利400多万元给农户,让农民享受到双重实惠。

打造品牌,壮大企业。

全县农民春耕所用的农资中,由供销社所售的比例达85%,所售农资100%合格,有效抵制住了假冒伪劣农资的泛滥,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多年来,全县供销社经营的100多万吨化肥,没有发生一起假冒伪劣、坑农害农事件,在群众中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打造出了供销社“放心农资店”品牌。

在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供销社直接从农资生产厂家进货,科学预测各个基层购销点的需求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经营费用,使农资销售的平均利润率达5%以上,拓展了市场,壮大了企业。

陆良县供销社综合实力名列全省供销社系统前十强。

【探讨与评论】
灾难面前,体现价值。

连续的干旱,给农资价格带来了不稳
定因素。

当前,大多数个体农资经营户纷纷回避风险、不购进货源,给农资储备和供应带来了不利影响。

紧要关头,陆良县供销社把创先争优落实到工作实践中,立足农村,服务农业,心系农民,全力解决农民物资短缺难题,让“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供销社精神得到了社会公认和传承。

每提起供销社,乡亲们都会说:“无论天有多干旱,只要有供销社,我们就不愁没化肥种庄稼”。

服务“三农”,合作共赢。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

陆良县供销社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人为本,以农民为本,满足农民的赊销需求,解农民燃眉之急,保障了农民按时种植,企业自身也获得了发展,在互助合作中实现了“共赢”。

正如县供销社主任周琳所说:“供销社不同于其他的市场主体,她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只有把农业作为基础才有阵地,把农村作为舞台才有市场,把农民作为朋友才有客户,服务好群众,才有发展的活力”。

贴近群众,创新不竭。

陆良县供销社也曾经经历过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下降、阵地萎缩、负债增多的阵痛,濒临退出市场的境地。

县供销社面临困境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迎难而上、创先争优”,树立新的发展观念,密切关注“三农”发展新方向、新趋势,沉下身子进村入户,放下姿态贴近群众,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借鉴国内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因势利导,不断创新与农民联合的方式和途径,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和社会效益的最优化,使供销社旗臶在爨乡大地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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