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小额支付系统操作流程-初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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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账务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操作流程
(试行稿)
第一章基本定义
一.小额支付系统的总体结构:小额支付系统是以国家处理中心(NPC)为核心,以城市处理中心(CCPC)为接入节点的两层星型结构,并与大额支付系统在同一支付平台上运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ABS)、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TBS)、同城清算系统通过城市处理中心(CCPC)接入小额支付系统;我行通过前置机系统(MBFE)与支付系统连接;国债、银联、外汇、城市商行汇票处理系统不接入小额支付系统,只接入大额支付业务。
二.小额支付系统的基本业务处理流程是“24小时连续运行,逐笔发起,组包发送,实时传输,双边轧差,定时清算”。
同城业务在CCPC,异地业务在NPC逐包按收款清算行和付款清算行双边轧差,并在规定时点提交SAPS清算,每日16:00日切后进行当日最后一场的轧差清算,日切后的业务纳入次日第一场轧差清算。
清算时间为参数设定,接收人行报文的变化进行实时更新。
如遇节假日,小额系统仍可继续轧差和转发业务,但所有轧差净额暂不纳入人行资金清算,统一在节假日后的第一法定工作日进行清算。
三.人行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种类:
1.普通贷记业务:主要指规定金额以下的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行间转账以及国库汇划款项等主动汇款业务。
2.定期贷记业务:当事各方按照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发生的批
量付款业务,如代付工资、保险金等。
其业务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付款给多个收款人。
3.普通借记业务:普通借记业务为收款人发起的借记付款人账户的业务,如代理银行完成财政授权支付后向国库申请清算资金。
4.定期借记业务:当事各方按照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发生的批量扣款业务,如收款单位委托其开户银行收取的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其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向多个付款人同时收款。
5.实时贷记业务:实时贷记业务是付款人发起的实时贷记收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跨行通存业务、柜台实时缴税等。
6.实时借记业务:实时借记业务是收款人发起的实时借记付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跨行通兑业务、税务机关实时扣税业务等。
7.清算组织发起的代收付业务:支付系统允许清算组织作为特许参与者,接入CCPC办理代收代付业务。
清算组织负责将代收付清单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转发至代理行,由代理行负责发起定期借贷记业务。
清算组织不在支付系统开立清算账户,代收付业务的资金清算仍通过收付款单位的开户行进行处理。
8.同城轧差净额清算业务:CCPC收到同城清算系统的同城轧差净额后,转发到同城清算系统所在城市的ABS处理。
ABS将涉及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的同城轧差净额提交支付系统清算;对非直接参与者的同城轧差净额在ABS内部完成资金清算;TBS的同城轧差净额按照付方启动的原则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与ABS进行清算。
9.国库相关业务:主要包括一般的税款缴纳、实时扣税、批量扣税、预算收入上划、预算收入退库等预算收入类业务,财政拨款、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预算支出类业务以及国债兑付、国债发
行的资金清算等其他业务。
国库相关业务统一通过
TBS与支付系统的接口,采用发送和接收普通(定期)借记业务、普通(定期)贷记业务、实时借记业务等多种方式完成处理。
10.通存通兑业务:跨行储蓄通存通兑业务是指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实现不同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储户可以通过任何一家银行的柜台办理跨行存取款业务。
11.支票圈存业务:支票圈存业务是指借助于支付密码技术,由收款人在收受支票时,通过POS、网络、电话等受理终端,经由小额系统向出票行发出圈存指令,预先从出票人账户上圈存支票金额,以保证支票的及时足额支付的业务。
12.支票截留业务:支票截留业务是指收票行收到客户提交的纸质支票后,不再将支票交换至出票行,而是通过小额系统向出票行发起一笔借记业务,出票行根据借记业务指令中提供的支票信息、支付密码、支票影像等确认支票的真实性,并通过小额系统完成跨行资金清算。
13.信息服务业务:指支付系统参与者间相互发起和接收的,不需要支付系统提供清算服务的信息数据,主要包括“支票圈存”信息等非支付类信息。
支付系统接收参与者发送的各类信息,经由所在CCPC(同城业务)或NPC(异地业务)实时转发接收参与者。
目前根据人总行试点分行上线要求,今年上线的业务品种为:普通贷记、普通借记、定期贷记、定期借记和信息类,此外人总行要求在试点分行试点支票圈存和同城特约委托。
四. 同城小额实时业务处理周期为10秒,异地小额实时业务处理周期为20秒。
五.借记回执最长期限为
1.普通(定期)贷记业务:处理周期为T日;
2.普通(定期)借记业务:处理周期最长为T+N(0≤M≤N < 5,N 和M为整数)日,其中M为人民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借记回执返回基准时间,同城借记业务的M天和异地借记业务的M天,均由NPC 统一设置和管理。
N为借记业务回执返回最长期限,由客户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清算组织发起借记业务时负责填写。
若借记业务接收行在N日内未返回回执的,小额系统对原借记业务自动作撤销处理。
六.批量包分类
1.支付业务包是指小额系统需进行轧差清算的批量包,包括普通贷记业务包、定期贷记业务包、贷记退汇业务包、普通借记回执包、定期借记回执包、实时贷记回执包、实时借记回执包。
2.支付信息包:小额系统根据相应回执信息进行轧差清算的批量包,包括普通借记业务包、定期借记业务包、实时贷记业务包、实时借记业务包。
信息包:包括通用信息业务包、实时信息业务包。
七、组包规则为发起清算行组包时按同一接收清算行和同一业务种类进行组包。
1.实时贷记业务包、实时借记业务包每包限一笔业务;
2.其他支付业务包和支付信息包每包业务不超过2000笔,且不超过2M字节;信息包每包大小不超过5M字节。
3.普通和定期借记业务包按相同的T+N来组包。
4.借记业务回执包是在原借记业务包的基础上,在包头中附加成功笔数和金额,在包体中增加每笔业务处理成功或失败的信息而组成的。
八.轧差以直接参与者为对象双边轧差。
CCPC或NPC对小额净借记限额检查后释放的小额支付业务按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实时双边轧差。
已纳入轧差的小额支付业务确定了该业务支付的最终性,不可作撤销处理。
九.小额支付系统的收费要求。
以直接参与者为对象计费和收费,对已清算的小额支付业务和发送成功信息类业务收费。
借记业务只对成功扣款回执计费,失败的回执不计费;支付业务按笔收费,信息类业务按报文容量收费;系统将参照大额收费方式,在系统实行参数化管理,以计费对象和种类进行统计,待人行给定收费金额和返回金额后,手工核对分行应扣划的金额,定时向人行统一划款。
向客户收取的费用目前按一定数额标准在小额交易中以手工进行录入。
第二章交易处理
一.核心账务系统中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模式,原则上由账务中心(通汇控制部门)处理,营业网点(通汇部门)必须具备相应条
件并由分行财会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
存在异地行的分行,由分行指定异地支行的某个网点负责通汇控制部门的相应处理职责。
二.支付系统往、来账交易目前仅限于人民币的借贷记业务。
通过核心系统的不同应用,不同渠道发起和接收支付往、来账的借贷记业务。
使用指定交易进行小额支付系统的查询、查复业务。
支付系统的往账交易由各营业网点(包括账务中心)处理,支付系统来账业务只能由账务中心处理。
三.小额支付系统的参数维护主要由分行参数分中心集中处理;小额支付系统的人行前置管理员处理人行前置机的参数维护。
1.人行前置机维护
①使用前置系统初始系统柜员“bepssys”和“bepsmag”添加本行前置机系统管理员和业务主管,并由系统管理员添加业务操作员若干。
②新增的系统管理员从人行前置登录,修改和增加业务主管、操作员等用户信息;
③可设置圈存资金及分配比例。
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前置机参数维护
人行前置主菜单8系统维护管理中的801系统参数维护:
连接方式: 01MB与MBFE采用直联
日切参考时间:行内系统技术实现(以下发日切处理通知为准)同城借记业务回执期限:行内系统技术实现
异地借记业务回执期限:行内系统技术实现
借记业务回执最大期限:行内系统技术实现
定时组包时间间隔:行内系统技术、业务实现
组包达量数:行内系统技术、业务实现
每包笔数上限:行内系统技术实现
每包容量上限:行内系统技术实现
小额金额上限:行内系统技术实现
清算账户圈存资金:
NPC净借记控制额度:
CCPC净借记控制额度:
NPC可用额度预警值:
CCPC可用额度预警值:
密押卡工作状态:行内系统技术实现
守护服务进程运行状态:行内系统技术实现
守护服务进程监控时间:行内系统技术实现
来账自动打印标记: 10 停止自动打印来账凭证
在人行前置主菜单5中维护506、507、508:
画面:
清算账户圈存资金、NPC净借记控制额度、CCPC净借记控制额度、NPC可用额度预警值和CCPC可用额度预警值。
日常工作中各行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设定和调整各项额度。
2.行内系统维护
①小额支付系统行名行号数据和各节点数据的导入和查询。
从人行前置机上自动导入行名行号数据,在“353471小额支付系统行号行名
表维护
”中记载,同时该维护表与原大额支付系统行号行名表建立关联关系。
小额支付系统系统管理员通过行内系统“353472小额支付系统行号行名表查询”查询行号行名导入正确情况。
小额支付系统上线后,视同大额支付系统,一般公共维护类均在收到人行报文后自动更新,无须手工维护。
栏位描述
②定期借贷记业务种类编码设置。
正确接收人总行统一数据,由技术进行导入行内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系统管理员通过查询明确完成情况。
各行业务系统管理员根据当地人行辖内业务处理需要增加的业
务编码,在
“353443定期借贷记业务种类维护”中维护,在“353444定期借贷记业务种类查询”中查询,了解业务种类生成情况。
③建立合同(协议)数据库。
当地人行完成本辖区定期借贷记合同协议数据库(合同协议号的标准,小额支付系统之规定最大长度为60个字符或数字)建立后告知分行,分行业务系统管理员进行“353441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协议维护”中维护,在“353442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协议查询”中查询,了解业务协议生成情况。
④“网点号表维护”和“通汇控制信息维护”的设置。
分行根据所确定的可以处理小额支付业务的网点进行维护,建立发起行与清算行之间的关联,建立网点与分行账务中心之间的关联,建立通汇网点与通汇控制部门之间的关联。
在大额支付系统的“通汇控制信息维护”中进行大额支付业务金额下限数额的维护。
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上限值即为大额支付系统业务下限值,但实时贷记支付业务和接收行行别为011国库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不受金额起点控制。
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参与者相互之间的在金额下限内的跨行贷记业务仍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交易选择优先级为“加急或特急”办理汇款。
业务截止时间和借记最大回执期限等信息以人行报文发布时间为准,行内系统自动更新;小额业务收费标准设置,按人行文件规定进行账务类和信息类的维护。
在系统初始化时分行财会部门审核确认签章后由分行参数中心以公共维护单进行网点号表、通汇控制信息维护。
相关的信息维护产生非会计流水,使用非会计流水查询有关支付系统所维护的所有信息。
网点号表维护
主要用于设置分行网点参与小额支付系统往来账业务操作的参数。
建立网点与通汇部门之间,通汇部门与通汇控制部门之间,发起行行号与清算行行号之间的关联关系;设定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发送方式,以及接收控制参数。
该交易分行维护要求似同大额支付系统的网点号维护。
功能选择 [ ]
网点号 [ ]
网点状态 [ ]
发起行号 [ ]
清算行号 [ ]
汇出行号 [ ]
发报中心 [ ]
所属通汇网点号 [ ]
所属通汇控制网点[ ]
所属分行号 [ ]
省分行账务中心号[ ]
网点名称 [ ]
交易码 [353461] 网点号表维护
栏位描述:
输入项名称类型/长度输入属性注释
功能选择X(01)必输项本栏位有帮助信息:“1增加2删除3修改4查询”,默认4 查
询,该栏位若输入错误,前端控制光标将不允许离开该输入场,
提示信息“输入数据必须在帮助菜单取值范围内”,此时交易提
交无效,仍然提示“输入数据必须在帮助菜单取值范围内”。
网点号X(06)必输项
网点状态X(01)必输
发起行号X(12)必输项
清算行号X(12)必输
汇出行号X(12)必输项
发报中心9(04)必输项
所属通汇网点号X(06)必输项
所属通汇控制网点X(06)必输项
所属分行号X(06)必输项
省分行账务中心号X(06)必输项
通汇控制信息表维护
主要用于设置通汇控制部门向人行前置机发送报文的控制参数。
由于业务操作时间与前置时间有时间差,而人行前置与CCPC、NPC之间也存在时间差,为了保证大集中系统中业务处理操作及时发送,在公共控制中设定发送业务的时间段参数,借记最大回执时间段,小额支付系统往账截止时间等控制。
功能选择:通汇控制网点号:
分行号:
本分行名称:
省分行账务中心号:
小额往账截止时间:
当日累计限制金额(永久):
当日累计限制金额(临时):
账务类交易汇划费标准(每笔):
信息类交易汇划费标准(每笔):
人行对账日期:
清算中心业务日期:
行内资金清算日期:
交易码 [353451] 通汇控制信息维护栏位描述
⑤人总行未设立我行收取客户小额支付业务费用的统一标准,各行先以接收到的人行向我行收取的费用金额为标准,由业务部门进行核实数据后,启动相应收费交易进行扣费处理。
一旦人总行明确标准后,行内系统仍按大额做法在小额支付系统公控中维护需收取费用的交易,统计应收费笔数,分行按笔数手工计算扣费和返还分摊金额,使用相应收费交易进行扣费处理。
⑥按小额支付系统所有交易权限,对有关部门和柜员赋予权限。
同时建立小额支付系统专用电子柜员,对符合入账条件的来账报文,由电子柜员(EPMX**1)执行自动入账处理。
一般由分行会计部门审定后由分行参数中心柜员维护,再通知技术部门在系统中进行设置。
业务量较大的分行可以建多个,一般至少需要建1个电子柜员(EPMX**1,EPMX**2,EPMX**3)。
⑦对总行参数中心已维护的内部分行,进行相应定向关系的建立。
⑧对应直接参与者发送或接收小额支付系统自由格式报文,返回对应格式的自由格式报文,验证通道的可用性。
向CCPC或NPC发送小额自由格式报文,确认同城与异地自由格式报文的可用性。
四、小额支付系统往账业务
1.支付系统往账业务的基本流程:对客户提交或客户同意付款或收款的同城、异地结算凭证进行审查,审查票据及凭证的合法、合规、有效性。
按不同汇划途径将凭证有关要素输机产生支付系统往账信息,经过记账、复核和确认,由网络传输到小额支付系统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加押后自动发送,并批量组包批量发送,双边轧差,定时清算资金。
(1)由账务柜员以客户提交的凭证要求,正确选择相应的小额贷记和借记往账交易,按界面上提供内容准确录入业务数据,录入完毕签章后将相关业务凭证送交复核柜员进行复核处理。
(2)复核柜员依据真实的业务凭证,选用公共管理子系统中的“033310复核交易”进行复核贷记业务和选用小额系统的借记业务复核交易进行复核借记业务。
发现错误时将业务凭证退回原录入柜员,由原录入柜员使用抹账交易,若需要修改有关信息,在使用抹账交易后,使用“抹账重新提交”交易对相关信息进行相应的修改后,再提交复核员进行复核。
贷记往账复核完毕后打印记账凭证,借记往账复核完毕后打印业务受理通知书,签章后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或业务受理通知书送交确认柜员进行确认处理。
(3)确认发送由账务柜员或管理柜员处理。
确认柜员收到复核员交来的相关凭证,及时进行确认处理。
确认柜员依据原始业务凭证,正确使用相关往账确认交易,在终端屏幕上选择需确认的往账业务,并目测审核待发送往账报文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发现错误时将业务凭证退回原录入柜员,由原录入柜员进行相关处理。
确认后的报文由系统自动定时组包发送人行支付系统前置机。
发送成功的支付业务,系统不允许进行抹账处理。
(4)小额支付系统往账贷记业务发送成功后产生会计流水,而借记业务发送成功后,只产生非会计流水,打印业务受理书,随原始记账依据一并保管(票据的传递方式按照当地人行的规定进行操作,借记业务的付款凭据以不计数方式提交对方行)。
待到接收到对方发来的借记回执业务后,方能产生会计流水。
若接收到的借记回执信息符合入账条件,使用电子柜员做自动入账处理,产生记账回执供交易网点打印。
原借记往账记账依据作为电子柜员来账记账凭证的附件整理保管;若接收到借记回执的信息未符合条件,需要柜员进行借记往账入账处理的,原借记记账依据作为柜员的凭证整理保管。
(5)小额支付系统以批量包形式进行组包发送。
柜员确认完成后,系统根据人行组包规则(发起清算行组包时按同一接收清算行和同一业务种类进行组包)自动根据批量包类型及接收清算行行号自动累计笔数和金额,在系统设定的发送时点生成批量包序号发送。
(6)对已确认的往账报文,由确认柜员使用往账登记簿查询交易查看报文状态。
当该报文状态为“已发送”后,在原始凭证发报联上加盖“已发送”专用戳记,并将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返还原录入柜员,由原录入柜员进行凭证整理。
小额支付系统进入业务日切后,通汇部门可继续进行支付往账处理,日切后的账务发送后,进入第二会计日的清算中。
查询查复等信息报文的处理,对申请撤销、申请退回、申请应答等信息辅助业务的报文的处理,存在发送委托日期和登记日期的不同。
(7)日切前发送未获成功的往账可以进行暂时滞留处理,可以退回到确认前,必须由确认柜员在部门关闭前完成确认,待在下一个会计工作日自动发送,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已确认”专用戳记。
签章后的复式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返还原录入柜员,由原录入柜员进行凭证整理。
也可以进行挂账处理,待下一个会计工作日重新进行账务处理。
在一个会计工作日内,发现报文被人行拒收或长久等待等各种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通汇部门有关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贷记业务可以退回到确认前,必须由确认柜员在部门关闭前完成确认,待在下一个会计工作日自动发送,在原始凭证上加盖“已确认”专用戳记。
签章后的复式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返还原录入柜员,由原录入柜员进行凭证整理。
也可以进行挂账处理,待下一个会计工作日重新进行账务处理。
当发送的借记业务在人行前置被拒,只能进行退回到确认前处理,必须由确认柜员在部门关闭前完成确认,待在下一个会计工作日自动
发送,在原始凭证上加盖
“已确认”专用戳记。
签章后的业务受理通知书和原始凭证返还原录入柜员,由原录入柜员进行凭证整理。
退回到确认前可以进行借记业务的取消处理。
(8)当发送的业务在人行前置排队,人行前置管理员在人行前置机上调整净借记限额,调整小额圈存资金数额。
一旦人行支付系统处于清算窗口开启时段内,除了为解决清算资金不足可通过大额交易进行资金拆借业务报文外,其他大额支付往账业务不可处理。
(9)通汇部门在营业结束时,确认柜员可以使用往账清单打印交易,打印输出本部门(包括代理非通汇网点发送的)当日录入全部支付业务的往账信息清单;审核当日的往账发送情况,并确认当日被滞留处理的往账是否都已处理完毕。
通汇控制部门人行前置管理员也可从人行支付系统前置机上打印全行当日的往账业务的各类清单,与核心系统中的全行往账业务作比对,了解全行往账发送情况。
打印支付系统的往账业务清单,以及人行前置机上的往账业务清单,与相应的凭证进行核对后专夹保管,定期装订。
进入IFSS系统的报表及清单,可以使用电子形式保存在后督系统中备查。
(10)支付系统往账业务进行复核或抹账后,核心系统主机未正常返回时,须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往账状态核对交易”进行核对,并且通过往账登记簿查询核实往账数据状态变化是否正确。
对录入未正常返回的情况,应使用公共交易查询会计流水,确定录入交易是否成功,如果是成功的可以直接复核,如果未记账成功可以重新提交记账。
(11)当人行前置系统已处于非营业时间时,查询支付系统往账登记簿中往账数据状态为“等待回执”的往账,首先在人行前置上查询该笔往账的实际状态后才能相应的修改本行往账的状态。
人行前置上显示已清算的不能修改为人行拒绝状态,只能修改为发送成功状态,到人行前置进行日终处理后确定没有清算的等待回执往账可以修改为人行拒绝状态后做挂账处理。
柜员通过“355310往账状态修改”交易将数据状态“等待回执”修改为“被拒绝或发送成功”状态。
如果修改为“被拒绝”状态,应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往账挂账处理。
2. 核心账务系统按小额支付系统的分行上线要求,同步提供各类支付报文的处理功能。
系统按分批上线的不同业务将不断增加业务功能。
小额支付系统的主要业务:
(1)普通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
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①汇兑;②委托收款(划回);③托收承付(划回);④国库贷记汇划业务;⑤网银贷记支付业务;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贷记支付业务。
(2)定期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
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①代付工资业务;②代付保险金;③养老金业务;④中国人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