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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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管理办法
设计管理办法
一、设计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的设计管理工作包括承担建设项目工可研管理、初步设计管理、施工图设计管理以及为支持设计而开展的各种技术工作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核心港区项目和省内区域化项目,对于港外项目和省外区域化项目另行规定。
二、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的设计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分管技术副总、总工办、外协部、造价部和项目部。
分管技术副总(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技术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管理公司承建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XXX负责指导、服务、监督、考核项目部的设计管理工作。
同时,负责组建、维护、管理公司专家库(专业技术委员会),在项目部开展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负责组织相关专家为项
目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在项目部配合下组织审核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负责受理项目部向公司提交的重大技术课题或项目部权限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审核等技术支持要求,并协助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解决。
外协部参与设计审核及办理手续相关的各种专项评价审核。
造价部参与各阶段设计工作审查,负责造价审核,审核各阶段设计的估算、概算、预算、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及工程量的变化。
项目部按照公司规定编制技术委托任务书及技术委托招标文件,经公司审核后委托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编制重要设备技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
在工可研及初设阶段,项目部组织对成果进行项目部内部初审,按公司规定模板填写项目部初审意见提交总工办,协助XXX
内审。
内审完成后负责修改完善形成报审稿协助总工办报业主审查。
根据业主审查结果组织修改完善,形成审定稿或外审稿。
负责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或协助外协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外审审查会,报送相关部门资料。
在施工准备阶段,按公司规定组织施工图纸审查,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办理或协助外协部办理工可研、初步设计阶段各相关手续,办理或协助外协部办理施工图外审相关手续,办理消防设计建审手续。
在施工阶段,项目部受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申请并进行初审,对于授权范围内的设计变更予以确定并组织实施。
对于授权范围以外的变更,经初审后按规定报总工办审核。
项目部负责根据最终审定的结果组织变更实施,负责组织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负责将各阶段技术材料按公司规定报备总工办备案。
报备资料包括电子版和书面资料,电子版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司工程信息化系统备案,书面资料应在5个工作日内备案。
XXX将整理报备材料作为公司有关部门考核项目部设计管理的依据。
项目部应大力支持配合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尽可能按公司需要及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除承担本项目部、本部门工作外,还应接受公司(总工办)指派承担技术审核或其他技术工作。
这也是其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应认真完成。
管理公司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部门职责负责业务范围内对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支持。
设计管理工作基本规定如下:
一)技术委托工作规定
1、对于非公开招标的技术委托工作,项目部可以推荐邀
请招标候选人或直接委托单位,并按规定填报采购计划审批表。
总工办可应项目部要求参与资格审查。
2、项目部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完成编制技术委托招
标文件或技术委托任务书(公司制定统一模板)。
3、项目部组织监理、业主、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如项目部提出要求,总工办可按项目部要求委派相关专家参与审核)。
同时整理相关修改后的技术委托文件、审核记录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总工办备案(电子版通过信息化平台备案)。
其中设计委托任务书及各种专项评价委托书须经总工办确认后实施。
注:技术委托工作是指工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为以上各设计阶段需要进行的勘查、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专题研究、重要甲供设备技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的直接委托或招标。
其中设计(工可、初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委托任务书及各种专项评价委托书须经总工办确认后实施,其他技术委托工作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审查后实施,相关材料按要求报备即可。
二)技术成果审查规定
1、工可研、初设审查规定
1)项目部负责对完成的工可研、初设(方案设计)以及
为设计需要进行的各种专项评价技术成果组织填写技术成果初审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报备总工办,总工办整理汇总后组织公司内部审查。
2)由项目部协助XXX内部审查会并由公司分管技术副
总主持。
XXX相关专家参与审查,负责起草公司内部审查纪要,组织会签。
项目部根据内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审稿,并上报业主。
对于集团(股份)投资项目,总工办指导项目部填写集团(股份)要求的方案、设计审核表报集团(股份)技术工程部,同时存档备案。
项目部参加业主组织的审查会,配合总工办及业主组织审查。
如果需要,总工办会协调相关专家参加会议。
项目部根据业主审查会议纪要要求,组织修改完善,形成审定稿或外审稿,并将文字版及电子版报备总工办。
技术成果是指工可研、初步设计以及为以上各设计阶段需要进行的勘查、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专题研究、重要甲供设备技
术规格书、各种专项评价等技术工作的委托完成后的中间成果或正式成果。
施工图完成后,项目部应形成完整项目或完整招标包段或者至少完整关联因素的单位工程施工图蓝图及与蓝图一致电子版提交总工办。
总工办分发给专业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项目部要向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并沟通说明现场情况、设计意图、设计依据等情况,以便审核专家充分理解、消化设计内容。
在此基础上,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业主、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总工办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审查。
审查完成后,项目部组织填写施工图纸审查表并报备总工办。
只有报备施工图纸审查表并对蓝图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招标、委托等工作。
项目部对施工图质量负主要责任,审核专家对审核意见负连带责任,同时接受考核。
蓝图完善后,项目部组织形成招标文件并组织项目部内部审核。
项目部组织填写招标技术规格书审核表并将修改后的招标技术规格书及审核表报备总工办。
完成审核技术规格书报备后方可将招标文件提交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查,进入下一阶段招标或采购、图纸交底、开工准备工作。
如果工程特别紧急,
无法完全按程序审查后再实施,须由项目部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后,按总经理办公会意见特事特办。
施工图纸审查后招标委托前,项目部应及时根据审定意见组织设计院完成修改版蓝图或出具设计变更单。
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单须附于原蓝图图纸和施工图纸审查表后,三联一体方可生效。
在工程已经招标或签订直接委托合同后,如果项目部专业人员、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他们必须填写统一模板的设计变更申请单并提交给项目部。
同样,如果业主提出变更,也必须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到项目部。
这些申请单和说明必须清楚地写明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和费用变化情况。
设计院不得再直接出具设计变更单,即使是设计院提出变更,也必须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并报项目部审批批准后才能实施。
如果没有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或未经过批准直接出具的设计变更单,原则上不生效,不得实施。
项目部在受理设计变更申请单后,会对其进行初审,审查变更合理性及费用变化情况。
如果变更与初步设计审定的功能、规模、主体结构、主要工艺方案、总平面布局相符且单笔变更费用增加未超过合同额的10%或不超过100万元,项目部可
直接审定变更,由项目部上报业主审批,业主同意后实施,并将变更情况(书面版及电子版)报总工办备案。
由业主提出的变更,由其自行上报其上级审批部门审批后将审定的变更意见书面提交项目部,项目部也必须报备公司。
不论何种阶段,以下情形变更必须上报公司:变更内容与初步设计审定的建设意图、建设依据、主要依托条件、主要功能、建设规模、主体结构、主要工艺方案、总平面布局不符;单笔变更费用增加超过合同额的10%且变更增加费用超过100
万元;单笔变更费用虽未超过合同额的10%但该合同累计变
更次数超过4次;该笔变更费用增加值将导致整个项目投资突破项目概算预警线。
项目部必须整理变更申请表、变更初审意见,并在要求审核完成时间前提交总工办。
XXX将项目部上报须审批的变更资料转发专业技术委员
会及造价部门。
项目部要及时配合向专业技术委员会及造价部
门提供变更设计背景、现场情况、项目意图等资料并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
专业技术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向总工办提交审核意见,XXX分管技术副总,公司分管技术副总根据汇总意见情况确定是否召开变更审查会审定。
公司审定后由公司分管技术副总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业主审批。
6、项目部应按照最终批准的变更意见,组织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该文件必须附在设计变更申请单及审批意见三联单上,才能生效。
如果变更没有完整的三联单,造价部门将不会审核价款,计划部门也不能办理支付。
设计单位出具的具有完整三联单的设计变更文件与正式设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报备总工办。
7、除设计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任何口头变更指令都是无效的。
四、总工办及专业技术委员会对项目技术支持规定
1、在项目部开展技术委托及各阶段技术审查过程中,如果遇到重大技术问题需要公司专业技术委员会支持,可以向总工办提出要求,填写技术支持请求表(公司制定统一模板),说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难点、重点和解决该项技术问题的专家需求等技术支持要求。
2、XXX负责从公司专家库中搜集、了解信息,及时提供可行的支持方式供项目部选择。
3、XXX将按照项目部要求的方式提供具体支持,如搜集信息、组织邀请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协助项目部组织课题攻关等。
四、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要求
一)工可、初步设计管理质量要求
工可阶段的设计必须满足经批复的立项报告中确定的建设意图、主要设计原则和方案。
项目的选址、总平、主要竖向和综合管网必须作出多方案比选,并进行明确的说明。
项目的建
设意图、主要建设方案、工艺流程和主要配套设计必须作出详细的论证说明。
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和节能等内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用专门章节进行说明。
总估算不得超过立项批复项目匡算值的20%。
这些设计可以作为初步设计的依据。
初设阶段的设计必须满足经核准的可研报告中确定的主要设计原则和方案。
项目的单项工程必须齐全,有详尽的工程量清单和计算书,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工程量误差必须在5%以内。
各专业必须有主要设备和材料明细表,符合订货要求,可以作为招标订货的依据。
总概算不得超过可研审定估算的10%。
这些设计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准备工作,以及征地、征海、施工准备手续和初步生产准备的要求。
二)施工图设计管理质量要求
施工图必须有完整的图签和规范的标注。
除了各专业图纸外,还必须提供详尽可用的综合性图纸,如总平面图、大比例尺综合管网图以及业主要求的主要竖向图。
必须在综合性图纸中反映项目在平面和空间上的主要交叉并进行标注。
各专业图
纸必须清晰反映流程、结构及位置坐标,尺寸精确到毫米。
施工图纸必须满足现场放线、施工、安装和材料采购的要求。
每个专业或单项工程都必须提供汇总材料表,其中应详细列明数量、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且数量误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一。
施工图中的材料应尽可能采用标准产品,并标注标准号。
如果必须采用非标产品,则应详细标注技术参数、尺寸、材质等技术要求,以避免采购过程中产生歧义。
勘探、测量、测试、监测、实验、试验、评价、论证等技术工作是为满足设计、施工要求进行的重要技术工作,必须确保质量。
这些技术工作必须有书面成果报告及电子版成果报告,并且必须按规定进行签注。
成果内容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同时也必须满足项目实施各阶段设计、招标、施工准备、办理手续、施工组织、调试、验收的要求。
技术服务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到现场服务的条款,以及技术服务质量的条款。
施工技术规格书质量要求:必须准确描述施工范围及界面,准确全面地描述招标内容,不遗漏、不重复。
工程量清单必须详实、确切,与图纸内容相符。
技术标准必须完整、适用。
现场工况条件及可能发生的各种干扰因素和其他风险因素必须实
事求是地描述,各种影响因素描述必须明确,以便投标人准确测算成本。
对于可能出现的索赔情况都必须列出对应的办法,以避免产生歧义。
此外,投标人中标后的服务内容、承包方式、工期要求也必须做出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