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章海上班轮运输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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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签发提单
承运人的第四项法定义务是应托运人请求 签发提单。这项义务存在的前提是,托运 人适时地提出了签发提单的请求。托运人 没有请求,则无须签发提单。
3.3.3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1、对运费和其他费用的请求权 货物灭失或损坏,按照国际上通行做法不
予退还(Prepaid freight are nonrefundable,whether cargo lost or not)
托运单中列有托运人、承运人、货物描述、船名、装卸港、 装船日期等项内容,是班轮运输合同的简式形式。合同 成立于托运单被确认之时。
2. 提单是班轮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豁免、责任限制、法律管
辖等详细内容,由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条款来
体现。
班轮
3. 船期表、运价表是班轮运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航次 VOY
船舶经营人
装期 LDD
离期 SLD
新加坡 SINGAPORE
迪拜 DUBAI
地中海玛塔 MSCMARTA
T1009R
MSC
03/03 04/03
08/03
22/03
诺斯杰夫琳 NORTHERNJAVELI N
T1010R
MSC
12/03 13/03
15/03
29/03
地中海毕尔巴鄂 MSCBILBAO
租船运输的特点
有租船合同的制约,运费和租金水平由国 际船舶市场影响,各种费用合同中约定按 比例分担。主要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
3.1.3 相关术语及船舶文件
1.相关术语 (1)船名。 (2是表示船舶技术状态的一种指标。
世界上比较著名的船级社有:
B、非政府间国际航运组织NGO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非政府间的国际航运组织都是由航运企业以及与 航运有关的机构联合而成的学术性和咨询性的民 间团体。因参与的成员众多,能在国际海运正常 方面起到协调和咨询的功能。
1.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 宗旨:保护会员的利益,为会员提供情报咨询服
全世界2008年给索马里海盗赎金共1.2亿美 金
间接损失是海运保险费增加和航线路线变 更。
在亚丁湾共聚集了来自欧盟,俄罗斯,美 国,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等多国军舰。
索马里海盗装备: AK-47步枪、肩扛式 火箭筒、快艇、卫 星通讯设备已成为 海盗的标准装备。
6年前,索马里 海盗总数一直在100 人以下,而现在已 经达到1100人到 1200人
务,防止运价投机和不合理的收费与索赔等。
C、国际海运企业间组织
两家以上运输企业,在经营活动方面签订 协议二组成的联合经营组织。
1.班轮公会 2.联营体
3.2 班轮运输基础知识
3.2.1 班轮航线 3.2.2 班轮运输的特点和作用
3.2.1 班轮航线
我国开辟的主要航线: 1. 远洋航线。 2. 近洋航线。
3.1.1 海上货物运输的特点
海洋约占地球总面积的71%。国际贸易中2/3以上 货物都是通过海上运输,因此海运是国际贸易中 主要的运输方式。
其优点 : ①运力强 ②运量大 ③运费低 其不足之处是: ①速度慢 ②风险大
2007年索马里沿岸共有37起海盗劫持事件
2008年将近125起,这造成45艘船只被劫 持。
3、保证避免不合理绕航绕航
绕航是指船舶有意脱离约定的或者习惯的 或者地理上的航线。航线的选择事关运输 安全,因此不绕航是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但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 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 不属于违反承运人义务的行为。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 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的义务,使承运人对其为 己方利益或方便而产生的不合理绕航 (unreasonable deviation)需承担赔偿责任;又 明确了为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或有其 他合理的绕航(reasonable deviation)时,承运 人不必承担赔偿责任。采用“其他合理绕航”这 种弹性表述来概括可以免责的绕航(船舶脱离原 定航线),表明中国认定合理绕航的范围较宽, 对承运人较为有利。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 物运输实务
3.1海上货物运输简介 3.2班轮运输基础知识 3.3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4提单的本质特征、内容及条款 3.5运价和主要运输单证
3.1 海上货物运输简介
3.1.1 海上货物运输的特点
3.1.2 海上货轮分类
3.1.3 相关术语及船舶文件 3.1.4 国际海运组织
1. 按货轮的功能(或船型)不同分 (1) 杂货船 (2) 散装船
(3)多用途船
A.油/散货轮(O—B):既可装运油类又可装 运散装货物;
B.油/矿货轮(O—O)对油类与矿砂都可装运 的两用船;
C.油/散/矿货轮(O—B—O):对油类、散货 及矿砂都可装运的船。
(4)冷藏船 (5)油轮 (6)液化天然气船 (7)液化石油气船 (8)液化学品船 (9)木材船 (10) 集装箱船 (11)滚装船 (12)载驳船
订舱单
提单
托运人
确立合 同关系
部分合 同关系
租船合同
承运人
完全合 同关系
提单 完全合 同关系
租船合同 完全合 同关系
收货人
结论:1.提单在班轮运输方式下,是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运 输合同。
2.提单在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无运输合同作用。
4、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权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又一种保护措施。是 指对承运人不能免责的原因造成的货物灭 失或损坏或延迟交付,对其单位赔偿责任 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无须全部赔偿 的法律制度。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period of responsibility)
织”IMO(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我国在1973年正式参加国际海事组织,并 与1975年当选为理事国。
国际海事组织的宗旨是:“在与从事国际 贸易的各种航运技术事宜的政府规定和惯 例方面,为各国政府提供合作机会;并在 与海上安全、航线效率和防止及控制船舶 造成对海洋污染有关问题上,鼓励和便利 各国普遍采用最高可行的标准。”
22/03
29/03
05/04 17/04
瓦尔纳 VARNA 22/03
29/03
05/04 17/04
海运托运单(B/N)1
海运托运单(B/N)2
3.3.2承运人的义务
1、适航义务 适航义务要求承运人在开航之前和开航当
时,适当检查和配备船舶,使船舶处于适 于航行的正常状态,能够安全收受、载运 和保管货物。
T1011R
MSC
18/03 19/03
22/03
05/04
地中海玛伊娃 MSCMAEVA
T1013R
MSC
30/03 31/03
03/04
17/04
备注:上海—宁波—香港--新加坡—伊斯坦布尔—康斯坦萨—伊兹密尔—格姆
多哈 DOHA 22/03
29/03
05/04 17/04
伊斯坦布尔 ISTANB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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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性特点
船公司的业务经营对国际海运市场的依存 性
主要货运单证的国际通用性 适用法规的国际统一性
3.1.2 海上货轮分类
(注:油/散货轮oil/bulk carrier ;油/矿货轮 Oil / ore carriers ;油/散/矿货轮Oil / ore/bulk carriers )
3.2.2 班轮运输的特点和作用
1. 班轮运输的特点。 (1) “四固定”。 (2) “一负责”。 (3)各类货物多少都可接受。 (4) 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
以签发班轮提单上所载条款为依据。
3. 3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3.3.1班轮运输合同的成立
要约与承诺两个基本过程
1.托运单( booking note )
(3)适航的时间。中国《海商法》确定为开航前和开航时,通常认 为“开航前”指开始装货时,“开航时”一般理解为船舶解除最后缆 绳时,即承运人在该段时间内谨慎处理履行其适航义务即可。
2、管货义务
管货义务要求承运人在接收货物后,应当 妥善地、谨慎地装载(loading)、搬移 (handling)、积载(stowage)、运输 (carry)、保管(custody)、照料(care for )和卸载(discharge)所运货物。
合同义务的解除
托运人违约 承运人违约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3.4 提单
3.4 .1提单的属性及种类:
1.提单的产生 14世纪产生,由船长签发的货物记录。16世纪承运人单
方面拟定合同条款。 2.提单的本质特征
1)提单的货物收据属性 2)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
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
1.合同与合同证明的区别 2.合同还是合同证明?
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收货人承运人托运人同关系同关系确立合确立合同关系同关系提单提单同关系同关系提单提单部分合部分合同关系同关系提单提单提单提单完全合完全合同关系同关系租船合同租船合同同关系同关系租船合同租船合同完全合完全合同关系同关系租船合同租船合同同关系同关系租船合同租船合同完全合完全合同关系同关系结论
3.1.4 国际海运组织
(1)国际海事组织。 (2)国际航运公会。 (3)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协会。 (4)国际海事委员会。 (5)班轮公会。
A、政府间国际组织IGO
(inter-government organization) 1948年联合国通过了成立“政府间海事协
商组织”IMCO的公约 1982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海事组
3. 按对货轮的经营方式不同分. (1) 班轮。又称定期船。 (2) 租轮。又称不定期船。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 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 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 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 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 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 粮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 船装运,运量大,租船运输的运量占全部海上货 运量的80%左右。运价比较低,并且运价随市场 行情的变化波动。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 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 。
2. 按货轮的载重量不同分
(1) 巴拿马型船。这类船的载重量在6~8万吨之间, 船宽为32.2m(巴拿马运河最大宽度限于32.3米 即106英尺)
(2) 超巴拿马型船。指船宽超过32.2m的大型集装箱 船
(3)灵便型船。这类船的载重量在3~5万吨之间,可 作沿海、近洋和远洋运输谷物、煤炭、化肥及金 属原料等散装货物的船。
2、货物留置权(LIEN)
是指当债务人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应付运 费或其他应付费用,又未提供适当担保时, 承运人可以留置相应的船载货物,用以担 保其请求权实现的权利。
3、承运人责任的免除权
驾驶或管理船舶过失免责 火灾免责 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行水域的危险或意
外事故 战争或武装冲突 罢工、停工、禁止工作
承运人首先须履行使船舶适航(seaworthiness)的义务,这也是承 运人安全航行的基本保障。中国《海商法》第47条关于适航的规定与 《海牙规则》第3条第1款的规定基本一致:
(1)适航的基本内容采用了广义的适航要求。 (2)适航的标准。适航标准有绝对与相对之分。
根据有关法律,承运人的适航义务是相对的,只要谨慎处理(with due diligence)使船舶适航即可。承运人在保证船舶适航方面以通常 的技能谨慎行事,采取各种为特定情况所合理要求的措施。
承运人应对货物负责的期间。
《海牙规则》: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 时止的货物处于其掌控之下的全部时间
《汉堡规则》: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 目的港交货时止的货物处于其掌控之下的 全部期间。
3.3.4托运人(收货人)的主要义务
及时提供约定货物 妥善申报货物 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及时收受货物 托运人及其受雇人、代理人的免责
确认的托运单+已签发的提单+船期表+运价表
运输 合同
班轮船期表(liner schedule)
宁波外代班轮部船期表 2010-03-01 至 2010-03-31
航线: 地中海黑海线MS3(日截二开)MS3 靠泊码头: 北仑四期 联系人: 曹颖 TEL 87972841 FAX 87051597
船名 VSL
英国劳埃德船级社 、德国劳埃德船级社、 挪威船级社、法国船级局、日本海事协会 、 美国航运局 、中国船级社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交通部所属的船舶检验局。
2. 船舶的主要文件。 船舶进出各国港口,必须向当地管理机关呈验下述
证件: ①国籍说明书 ②所有权证书 ③船级证书 ④船舶吨位证书 ⑤船舶载重线证书 ⑥船员名册 ⑦航海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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