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20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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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为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和操纵业务风险,明确责任、标准治理,依照《公积金治理条例》和《西宁市公积金贷款治理方法》,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一章贷款申请受理[人员]受托银行贷款业务经办员。

(以下简称贷款经办员)[职责]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受理贷款申请,搜集贷款申请资料。

审核贷款资料是不是完整、真实、有效。

[操作大体要求]一、同意咨询贷款经办员同意个人客户的贷款申请咨询,说明申请贷款应具有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二、贷款申请受理贷款经办员依照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规定,要求借款申请人按贷款治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要紧包括:1.西宁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贷款审批表;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3.户籍证明(户口簿);4.婚姻状况证明(成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5.收入证明(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六、首付款收据;7.商品房生意合同或单位集资建房协议书和集资建房的证明;八、一方为个体法人的提供本公司或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及近期的税票;9.有第三方担保的提供担保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及担保人担保许诺声明;10、出具在其它中心交纳的公积金和银行交缴证明及明细清单;1一、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衡宇生意契约、契税发票、衡宇评估报告及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三个月内有效)。

贷款经办员依照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判定贷款申请是不是符合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判定要点包括:一、借款申请人公积金交纳是不是正常;2.借款申请人年龄是不是符合所申请贷款年限的要求;3.借款申请人可否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4.贷款资料是不是完整、真实、有效。

第二章贷款调查[人员]贷款经办员、中心信贷员。

[职责]对借款申请人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调查,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参与客户谈话,签署调查意见。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操作流程1、借款人到直属局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直属局提交资料。

3、直属局审批。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质)押手续。

6、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

贷款条件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及二手房)的,须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4、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5、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受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到直属局服务窗口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商品房或单位集资建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二手房全部价款40%的首期付款银行凭条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50%的资金证明复印件2份。

{档案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操作规范

{档案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操作规范

{档案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操作规范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档案的收存、移交、整理、装订、系统录入、归档、修改及查询等具体工作制定以下操作管理规范。

一、编写原则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是一项集专业性、综合性、安全性、保密性为一体的重要工作,在档案部门或上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未出台有关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前,本管理规范只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需求和新开发的《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子系统》特点,在遵循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一系列档案管理规范(或管理办法、规则,下同)的基础上,对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制订较为详细的规范。

本次编制档案管理操作规程遵循以下原则:㈠一是国家档案部门已制定具体规定,一律按国家档案规定执行。

如对文书类、会计类、科技类及特种载体类档案,除了对上述档案的收集、移交、系统录入等操作过程作具体规定外,其整理、装订、归档等统一执行国家档案管理规定;㈡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类档案的日常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在制订具体规定时,能参照档案部门有关规定的,尽量参照执行。

对于参照部分,本规范只作提示,不详细表述。

二、引用标准㈠文件类档案管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及《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务实》(见档案部门下发文件)。

㈡其他综合档案管理标准: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内的国家档案行业标准(见浙江省档案[2002年7月]编制的《档案工作标准汇集》)㈢业务类档案管理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管理暂行规定;⒉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分类示意图(见附件1-1);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表(见附件1-2);⒌住房公积金档案的日常管理需严格遵循的综合档案管理12项制度;⒍档案管理人员需遵循档案工作的3项管理职责。

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

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提升服务质量,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行政服务中心提取业务管理,包括提取业务办理要求和执行标准。

第三条规程所指业务专用章包括“××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以下简称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为提供业务回执标准印章。

第四条业务办理与查询渠道分为线下(以下简称柜面)和线上。

线下渠道包括××等。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科提取岗位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按流程申报柜员号,设置柜员权限。

第六条提取业务受理岗与复核岗人员必须使用本人的柜员号办理业务。

当岗位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权限变更手续,禁止使用他人柜员号办理业务。

第七条岗位职责。

(一)受理岗职责:1.负责受理职工柜面及线上渠道提取申请,按业务规程要求审查职工提取申请资格与业务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2.负责按业务规程和系统要求准确录入业务办理信息,采集柜面业务申请资料的电子影像,提交复核岗审批。

3.负责按复核岗审批结果,按要求办结相关业务并整理业务申请资料,向档案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4.负责解答柜面申请人现场问询的相关业务问题。

(二)复核岗职责:1.负责检查受理岗申请提交信息数据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2.负责检查受理岗与线上渠道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电子影像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3.负责检查受理岗及线上渠道申请提交的业务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及业务办理要求,再次核定可提取金额,审批提取业务申请。

第三章办理流程第八条提取业务受理流程。

受理岗人员按下列流程办理相关提取业务:(一)受理审核。

对申请人柜面或线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取范围进行认真审查;查看申请资料符合规定且完整、有效、一致,提取范围符合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版)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版)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缴存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提取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现乙方符合提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提取条件1. 乙方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2. 乙方因离休、退休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3. 乙方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4. 乙方因出境定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5. 乙方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6. 乙方因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7. 乙方因偿还购房贷款首付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8. 乙方因其他法定理由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1.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2.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离休、退休时账户余额;3.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账户余额;4.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出境定居时账户余额;5.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当期还款金额;6.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当期支出金额;7.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偿还购房贷款首付的金额;8.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其他法定理由的提取金额。

三、提取程序1. 乙方符合提取条件后,应向甲方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取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乙方提取条件及提取额度;3. 甲方审核通过后,应将乙方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买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及步骤

买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及步骤

买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及步骤
宝子,今天来给你唠唠买房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哈。

你得先确定自己是不是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哦。

一般来说,你得是买的自住住房,而且有合法的购房合同之类的。

这就像是入场券,没有可不行。

然后呢,准备好材料。

这材料可不能马虎,像身份证那肯定得带着,这就像你的身份标识一样重要。

还有购房合同,这可是证明你买房的关键呢。

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贷款合同也得拿上。

另外,发票也不能少,这是你花钱买房的证据呀。

准备好材料后呢,就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啦。

到了那儿,你就找工作人员要一份提取公积金的申请表。

这申请表就像是一张答题卡,你得好好填。

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呀,购房信息呀,都认认真真地写上去。

填好申请表后,把你准备的那些材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

这时候工作人员就会像审查官一样,仔仔细细地检查你的材料。

如果有啥问题,他们会告诉你,你就按照要求改就好啦。

宝子,这里面有几个小细节要注意哦。

比如说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不然跑来跑去可麻烦了。

还有申请表填写的时候,字迹要清晰,可别让工作人员猜你写的是啥。

总的来说,买房提取公积金虽然有点小繁琐,但只要按照流程来,还是很顺利的。

宝子,希望你能顺顺利利地把公积金提出来,早日住进自己的小窝呀。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是指政府建立的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实现住房购买和租赁的目标。

在一定条件下,职工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购买、建造、翻修住房,或者还房贷等目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提取条件1.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一些基本条件,包括缴存时间和资金用途。

一般来说,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后才可以提取,具体年限根据所在城市的政策而定。

同时,提取的资金用途也有规定,常见的包括购房、装修、还房贷等。

2.另外,如果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还需满足相关的购房条件,比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的一定比例,或者购房者名下不能有其他住房等。

二、提取流程1.核实条件:首先,职工需要核实自己是否满足提取条件,包括缴存时间和资金用途等。

可以通过查询自己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缴存记录来确认。

3.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通过,职工可以开始办理下一步手续。

4.办理手续:根据审核结果,职工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比如购房提取,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证明等;装修提取,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发票等。

在办理手续时,职工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准确,否则可能会导致提取失败。

5.资金划拨:在完成办理手续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的资金划拨到职工指定的账户上。

职工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查询和核对账户余额是否正确,并注意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三、注意事项1.提前规划:提取住房公积金前,职工应提前规划并确定好资金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有一定限制和要求,职工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合适的提取方式。

2.了解政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因地区而异,在提取前,职工应了解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以免不符合条件而导致提取失败。

3.注意申请材料准确性:提取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上公积金操作流程

网上公积金操作流程

网上公积金操作流程
1. 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平台
- 访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 找到"网上服务"或"个人业务"入口
- 使用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
2. 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
- 进入"个人账户查询"功能
- 查看最新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情况
3. 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
- 点击"提取业务"或"贷款业务"菜单
- 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提取或贷款金额、用途等 - 上传所需的电子附件材料
4. 办理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
- 选择"转移接续业务"功能
- 填写新的工作单位和地区信息
- 完成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5. 查询公积金业务办理进度
- 进入"业务查询"菜单
- 输入相关业务编号
- 查看业务的最新办理状态
6. 修改个人信息
- 点击"个人信息维护"功能
- 修改联系方式、密码等个人信息
7. 打印公积金相关证明材料
- 选择"打印业务"菜单
- 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还款计划表等
温馨提示:如有疑问,可致电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网上操作流程可能会根据地区有所差异,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2024版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版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版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提取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乙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鉴于甲方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与便捷,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提取条件(1)购买自住住房;(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4)租房自住;(5)离休、退休;(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7)出境定居;(8)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身份证明;(2)婚姻状况证明;(3)购房合同(协议)或者房产证;(4)购房贷款合同和贷款还款证明;(5)租房合同和租金支付证明;(6)离休、退休证明;(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8)出境定居证明;(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提取流程2.1 甲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

2.3 审核通过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4 审核不通过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三、提取金额3.1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金额。

3.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将提取款项划入甲方账户。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4.1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4.2 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乙方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通知甲方。

海南住房公积提取操作规程

海南住房公积提取操作规程

海南住房公积提取操作规程(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条件下,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职工因住房消费或家庭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部分提取);(二)职工在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简称销户提取)。

第四条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

各分中心、管理所(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承办。

受委托银行负责提取金融业务的办理。

第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提取管理人员应遵循依规办理的原则。

第六条本规程适用于海南省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管理。

第二章提取条件第七条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装修自住住房的。

(四)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

(五)租住保障性住房并支付房租、费的。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购买、偿还、租住保障性住房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房租、物业管理费、大学学费、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

第八条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一)离休、退休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及流程.doc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及流程.doc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及流程一、全额销户支取:(1)退休支取材料:退休文件、婚姻状况证明;(2)调动支取材料:调动文件、婚姻状况证明;(3)辞职支取材料:辞职文件、婚姻状况证明;(4)死亡支取材料: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二、购房支取:(1)购商品房一次性提取材料:一年内的购房合同、备案表、付款收据、婚姻状况证明;(2)购商品房20%首付提取材料:一年内的购房合同、备案表、付款收据、XX双方征信报告(人民银行提供)、婚姻状况证明;(3)购二手房一次性提取材料:一年内过户后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契税XX、增值税XX、婚姻状况证明;(4)购二手房20%首付提取材料:一年内过户后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契税XX、增值税XX、XX双方征信报告、婚姻状况证明;(5)购本单位经济适用房一次性提取材料:建房批复、集资花名册(房改办盖章)、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需包含单价、面积、XX)、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年内的付款收据、婚姻状况证明;(6)购本单位经济适用房20%首付提取材料:建房批复、集资花名册(房改办盖章)、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需包含单价、面积、XX)、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年内的付款收据、XX双方征信报告、婚姻状况证明;(注:首付提取必须在办理XX前完成,所提金额只能提取职工账户上年余额、不超过购房金额的20%;)三、还贷提取:(1)公积金XX提前还贷材料:XX合同原件、一月内的XX余额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注:XX结清证明当月送返办理窗口)(2)银行按揭XX提前还贷材料:XX合同原件、一月内的XX余额证明、还款凭证(提取金额不得大于此金额)、婚姻状况证明;(3)公积金还贷一年一取材料:XX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4)银行按揭XX一年一取材料:XX合同原件、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包含XX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合同、借款性质、借款金额及年限、最近12个月累计还款额及当前余额,是否逾期)、婚姻状况证明;四、租房提取:(1)租住公租房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收据、婚姻状况证明;(2)租住其它住房材料:工作所在地房管局出具的XX双方无房证明、房XX及租赁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表(由公积金中心提供)注:所租房屋必须坐落于细化到乡镇的工作所在地;五、大病提取范围:肿瘤病人的补充放化疗、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器XX移植术后(肝、肾、骨、骨髓、心脏瓣膜)免疫抑制药物治疗、艾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材料:“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由公积金中心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患者与取款职工的关系证明、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医保部门加盖印章的“费用审核结算单"、交款收据或XX;(注:申请超过3个月将不予受理)注:以上提取公积金的所有文件、合同的复印件按A4纸的70%缩印。

三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三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三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三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一、操作流程文章尾部附流程图↓↓二、贷款条件 1.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且在申请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4.借款人或其配偶在婚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贷款的,婚后任意一方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担保;6.借款人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7.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担保。

8.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得用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三、贷款受理(一)基础性资料(以下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单身的现场签署声明函原件2份;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20%首期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二套普通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凡所购普通自住住房为二手房,提供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的40%首期付款银行凭条复印件2份;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50%的自筹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5.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书2份;6.还款银行卡复印件2份;7.借款人及配偶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证明。

8.借款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担保人需具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资格),除需提供以上1-6项资料外,还需提供第三方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9.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实际工资收入差距较大的,可提供工资流水或其他收入证明材料(二)借款人除了提供基础性资料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相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1.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

海南公积金提取流程详细步骤

海南公积金提取流程详细步骤

海南公积金提取流程详细步骤海南公积金提取流程分为个人申请和单位办理两种方式。

申请人首先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The process of withdrawing Hainan Housing Provident Fund can be done through individual application or through the employer. The applicant needs to first go to the Housing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Center to process the approval procedures.申请人需要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提取申请理由等。

The applicant needs to fill out the withdrawalapplication form and provide relevant supporting documents, including ID card,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the reason for the withdrawal.单位办理提取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单位章程等资料。

For those applying through the employer, the applicant needs to provide the company's business license, legal representative's ID,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The Housing Provident Fund Management Center will review the materials provided by the applicant and make an approval decision within 15 working days.如果审批通过,提取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以便您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更加顺利和安心。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1. 准备好需要提供的材料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之前,需要提供对应的材料,包括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证明、买房发票、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等。

2. 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准备好材料后,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此时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进行身份验证,并在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中心开具证明。

3. 等待处理结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审核后,会将提取的金额划拨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内,同时向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中心发放相关通知。

4. 到银行柜台或网银平台领取在通知到达后,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平台进行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1. 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在政策范围内是有相应的条件的,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是无法申请提取的,需等到符合条件时再行申请。

2. 提取金额不能超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是有一定规定的,因此在进行提取时,一定要注意提取的金额是否超过了政策规定的上限,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 注意提取时间节点针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规定了一定的时间节点,因此在进行提取时需要注意提取的时限,以免因逾期等原因出现问题。

总之,住房公积金提取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要清楚了解相关政策,注意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并注意提取的时间节点和提取金额的限制等相关问题,以便能够更加顺利和安心地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

海南住房公积金申报流程(3篇)

海南住房公积金申报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住房公积金是保障职工住房权益、促进住房消费、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

海南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热带旅游城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职工住房需求、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海南住房公积金申报流程,帮助广大职工了解相关政策,顺利申报住房公积金。

二、申报条件1. 申请人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在本省就业,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省无住房公积金账户。

3.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省拥有住房贷款或购买住房,且贷款额度不足。

4.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省拥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5.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省无力支付住房维修基金。

三、申报材料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4. 申请人及配偶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6.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贷款合同或购房合同。

7.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1. 申请人登录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

3. 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材料报送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通知申请人进行面签。

5. 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签。

6.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进行面签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7. 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注意事项1.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2.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提交可能导致申报失败。

3. 申请人应关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确保申报流程顺利进行。

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

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

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一、提取条件1. 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已经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在单位正式工作满1年以上。

2. 提取事由:申请人的提取事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取条件,如购买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大病医疗等。

二、提取申请1. 提取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房屋购买合同、贷款合同、医保证明等。

2.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公积金管理部门。

三、审核流程1. 材料审核:人力资源部门或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需要,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

2. 审查条件:审核人员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提取事由,判断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批准提取;如果不符合条件,需要向申请人解释原因。

四、提取方式1. 提取金额: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和提取事由,确定提取金额。

2. 提取方式:提取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的提取方式。

五、提取时间1. 提取周期:一般情况下,申请人的提取申请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办理手续。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2. 提取时间:提取的具体时间由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及审核流程决定,在办理期间,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客服热线查询提取进度。

六、提取记录1. 提取记录: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对每次提取进行记录,并在申请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显示提取的相关信息。

2. 查询记录: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手机APP或柜台等方式随时查询自己的提取记录。

七、申诉途径1. 申诉程序:如果申请人对提取申请被拒绝或者提取金额存在疑义,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申诉会经过核实和审查程序后做出处理结果。

2. 申诉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诉材料,包括申诉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是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操作规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海南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海南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海南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海南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向购房所在地的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原商业贷款合同、原商业贷款还款明细、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等。

2.受委托银行自收到借款人递交的申请资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至直属管理局。

直属管理局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评估,核实贷款条件及材料是否齐全。

3.直属管理局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提交的贷款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如果准予贷款,借款人需要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抵押合同。

4.借款人自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60日内,需要结清原商业贷款并解除担保。

这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或者找过桥垫资公司来完成。

同时,借款人需要配合受委托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将抵押权转移给受委托银行。

5.受委托银行自办妥抵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直属管理局提出贷款发放申请。

直属管理局自收到受委托银行提交的贷款发放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转入受委托银行的委托贷款资金账户。

受委托银行自收到贷款资金当日,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合同指定的收款账户内。

请注意,海南商转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银行以获取最新信息。

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借款人应确保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并积极配合银行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利益相关者价值研究综述_王秀华

利益相关者价值研究综述_王秀华

四、住房公积金使用建议公积金入市确实提供了更广泛的运用渠道,笔者也不反对住房公积金入市,但入市似乎还时机未到,而坚持原来的体制也没有完成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初衷。

因此,可以对公积金体制稍做修正、进行完善,提高公积金的利用效率。

1.长期看趋势。

①静闻养老金入市佳音。

养老金与住房公积金都是保障金,性质也相差无几,也曾因为与住房公积金一样被认为是资金沉淀,不能实现保值增值而提上入市议程,现在已经进入股市。

住房公积金是否入市可以将养老金的入市状况作为参照。

②坐观股票市场状况。

股市风险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够完善,若要做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必定要建立相应的专业机构来应对这种高风险,进行技术层面的风险控制。

类似机构是否建立,是否完善也关乎住房公积金的命运。

综上,笔者认为目前应当看养老金入市状况,听股票市场动静,拟解决入市难题思路,分析股票市场投资价值。

时间是检验一切的真理,一口吃不了大胖子,认准形势,适时适当适势适量进入股票市场。

2.短期增用途。

短期内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稍作修正,增加住房公积金的多种用途,提高利用效率。

(1)降低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租房的门坎,这对于某些不愿买房或是买不起房的缴付者来说更公平一些,同时资金也实现了它的价值,缴付者也更多地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利益。

(2)扩大公积金使用受益群体,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

在个人购买住房时,可以使用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享受贷款优惠,激活公积金资源。

(3)完善住房公积金直接投资公租房的运营模式,取住房公积金于民,用之于民。

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住房公积金真正惠及于民,同时也达到了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利用效率的目的,拉动经济增长。

(4)要解决住房公积金运用效率低的现状,可以适当放宽公积金的用途。

海南省在2010年修订《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与《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其中规定,除用于住房相关费用外,住房公积金还可用于支付物业费、子女大中专学费、医疗费和事故灾难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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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发布时间:2010-11-9 发布人: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条件下,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职工因住房消费或家庭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部分提取);(二)职工在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简称销户提取)。

第四条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管理。

各分中心、管理所(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承办。

受委托银行负责提取金融业务的办理。

第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提取管理人员应遵循依规办理的原则。

第六条本规程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管理。

第二章提取条件第七条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装修自住住房的。

(四)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

(五)租住保障性住房并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职工购买、偿还、租住保障性住房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房租、物业管理费、大学学费、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

第八条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为其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内的。

第九条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第十条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三章提取额度第十一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第十二条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

第十三条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标准按不高于300元/平方米计算。

第十四条中低收入家庭职工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房租、物业管理费标准不高于当地平均标准),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第十五条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第十六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学费,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学第十七条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和事故、灾难费用,但提取总额不超过医疗费和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符合本规程第二章第八条(一)至(五)款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四章提取证明资料第十九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性资料:(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三)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

职工提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除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以上(一)至(三)项资料。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条属于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一)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买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以及购房名单复印件。

(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四)购买公有住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或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申请表或详细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需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补缴差价发票或补缴差价催款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和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须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除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外,还须附上职工提前还贷的申请和贷款银行会计联原件及复印件。

(十)装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载明职工或其配偶姓名的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十一)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发票、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十二)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需提供职工与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子女入学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缴纳通知书或学费缴纳凭证、《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职工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下列证明资料:1.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专用收据以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如遇不可预见事故、灾难的,需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和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以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同一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一)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需提供离、退休证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批准的《从业人员离、退休登记表》复印件。

(二)职工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移民签证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农业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的,需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死亡证明和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还需提供监护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职工调动工作转移的,需提供调入单位调动函或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书或新单位工作证明复印件。

第五章提取方式第二十二条转账支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审批后,将资金转至其单位基本账户,无单位的将资金转至其个人储蓄账户;发放住房公积金专用卡后,将资金直接转至职工住房公积金专用卡内。

第六章提取程序第二十三条职工到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分支机构领取或从中心网站上下载《审批表》。

第二十四条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核实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已注销的不需提供单位意见)。

第二十五条职工备齐材料后送分支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第二十六条分支机构经办人员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第二十七条经分支机构审批准予提取的,分支机构在3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内将提取额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至职工单位基本账户或职工个人储蓄账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专用卡。

第二十八条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职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九条职工采取欺骗手段,套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的,分支机构有权追回所提金额,并通报其单位予以批评。

第三十条本规程条款遇国家及我省政策调整相应调整。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发布时间:2011-2-23 发布人: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所(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中心委托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

第五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由受委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组合的形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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