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器械消毒灭菌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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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器械消毒灭菌管理制度及流程
外来⼿术器械使⽤管理制度
为加强外来⼿术器械使⽤管理,规范清洗消毒灭菌操作流程,防⽌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发⽣,依据卫⽣部《医院消毒供应中⼼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制定本制度。

⼀、外来器械主要是指单位(⼚家)带到医院⼿术室临时使⽤的器械,它是在普通⼿术器械基础上增加的局部专项操作器械。

包括特殊器械、动⼒⼯具、植⼊物。

⼆、外来⼿术器械的使⽤和管理与本院所⽤⼿术器械相同。

三、⼿术外来器械由消毒供应中⼼按照《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要求,必须经清洗、消毒、灭菌处理,监测合格后⽅可使⽤。

三、灭菌植⼊型器械及物品,应严格遵照《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每批次进⾏⽣物监测,⽣物监测合格后,⽅可发放使⽤。

紧急情况下应⽤灭菌植⼊型器械及物品时,可在⽣物PCD中加⽤5类化学指⽰物,5类化学指⽰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的标志,⽣物监测结果应及时通报使⽤部门。

四、临床使⽤科室应将⼿术外来器械于术前1-2天交消毒供应中⼼清点验收,验收后消毒供应中⼼与临床使⽤科室主任、⼿术医⽣、⼿术室护⼠等相关部门⼈员进⾏核对,⽆异议情况下进⾏分类清洗消毒、包装、有效灭菌,并进⾏本院标注。

五、⼿术室使⽤前必须对外来器械外包装进⾏检查核对,⽆本院CSSD清洗灭菌标识,不得使⽤。

外来⼿术器械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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