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10(试行)
轨道交通-接触轨停、送电作业标准
轨道交通接触轨停、送电作业标准一、车辆段内接触轨管理办法总则(1)接触轨铺设区域,实行全封闭管理;(2)车辆段停车库、检修库、调机库等特种车库平交道口,设有接触轨封闭区域出入口,并设有专人 24 小时值守,人员不得擅自入内;(3)段内接触轨,实行运营时间常态断电,非运营时间常态送电的方式管理;(4)接触轨断送电,由运转值班室统一负责向电调申请,按实际生产要求,进行断送电管理;(5)接触轨断送电操作,由车辆段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值班员,根据总调所指令执行;(6)接触轨“断、送”电区域有多个区域,同一区域,实行“一起断,一起送”原则;(7)段内施工开始前,运转值班员必需确认接触轨带电状态,方可办理登记作业。
二、车辆段内接触轨停、送电条件1、断电条件(1)带电区域无电客列车自为动力动车作业需求,且列车处于均处于收车状态;(2)断电区域及对应接触轨股道需用电施工作业已注销,且股道手动隔离闸刀处于“分”位。
2、送电条件(1)被送电接触轨区域内没有施工作业;(2)被送电接触轨区域人员已出清;(3)被送电接触轨区域对应股道手动隔离闸刀处于“分”位;(4)无影响被送电接触轨送电的其他事项。
3、需接触轨送电的事项(1)场段接发列车作业;(2)场段内电客列车自为动力的调车作业;(3)场段内需要接触轨带电的生产作业(包括车辆中心、供电中心对接触轨送电要求)。
三、车辆段内停车股道接触轨停、送电流程1、隔离开关柜操作要求(1)手动隔离闸刀倒闸操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变电所值班员负责操作,运转值班员负责监护;(2)运转副值班员负责隔离开关柜门的开启;负责监护变电所值班员倒闸后的插销上锁,负责隔离开关柜门的关闭;(3)变电所值班员负责倒闸操作,负责插销上锁;(4)手动隔离闸刀操作手柄必须用挂锁锁定,不得用铁丝或绳索等代替,挂锁要注意状态良好;(5)停、送电前,运转值班员必须确认该股道符合停、送条件;(6)严禁接触轨有负荷电流时拉合手动接触轨闸刀(7)A 列位进行停电操作时,必须确认同一股道的 B 列位接触轨无需用电(3 号线不通用);(8)B 列位需送电时,必须先送同一股道的 A 列位带电(3 号线不通用)(9)当隔离闸刀开关柜指示灯熄灭时,运转值班员视为其带电状态,具体情况由变电所值班员确定。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1. 背景接触轨区域是指电气化铁路线路上,导电性能优良的铁轨与接触网构成的,用于供电和实现列车上下电的区域。
接触轨区域的存在,给铁路正常运行和乘客安全带来了很大的保障,但是接触轨区域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比如高压电、电弧、电焊等,这些都给铁路运输带来了安全隐患。
为了避免接触轨区域带来的安全风险,铁路管理部门制定了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对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2. 接触轨区域的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2.1 接触线故障在接触轨区域,由于接触线与地面存在一定的距离,如果出现接触线松动、断线等故障,就可能对列车和人员造成威胁。
应对措施:铁路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接触线进行巡视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接触线故障,同时也要对接触线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2 高压电接触轨区域是供电区域,高压电是接触轨区域存在的最大威胁。
如果人员不慎触碰到高压电,就会引起电击事故,对人员造成伤害和生命威胁。
应对措施:铁路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防护围栏、警示牌等,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同时还要对接触轨区域进行定期维护,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3 其他风险因素除了以上两种风险因素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风险因素,如电弧、电焊等。
这些风险因素都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应对措施:铁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这些接触轨区域内的作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3. 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制度3.1 管理范畴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是针对接触轨区域内的一切作业、行为和管理行为的安全管理。
管理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系统维护管理、铁路设施巡视检查及维护、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等。
3.2 责任主体接触轨区域内的安全责任由铁路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维修公司等多方面人员共同承担,具体职责和分工如下: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对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控,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相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在接触轨区域进行作业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遵守公共安全规定;维修公司:负责及时处理接触轨区域的故障,并对接触轨区域进行定期维护。
广州地铁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广州地铁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规定GDY/QW-AZ-AQ-141 前言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安全稽查部。
本标准起草人:万宇辉、梁立东、李毅雄。
本标准版本号为第3版、第1次修订。
本标准2007年10月16日发布。
本标准从2007年10月20日起实施。
原第2版、第0次修订版本同时作废。
本标准2009年6月5日根据标准修改通知单2009-34进行第1次修订,修订后的内容2009年6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安全稽查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地铁DC1500V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广州地铁DC1500V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等规定。
3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1 GDY/QW-JG-GD-04.01 广州地铁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3.2 GDY/QW-JG-XC-01.03 行车组织规则(四号线金洲至万胜围段)3.3 GDY/QW-JG-XC-01.04 行车组织规则(五号线)3.4 GDY/QW-AZ-YJ-02 特殊气象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5 GDY/QW-AZ-YJ-19 接触网(轨)附近有异物的应急处理程序(试行)3.6 GDY/QW-AZ-YJ-04.03 控制中心应急处理程序(四号线金洲至万胜围段)3.7 GDY/QW-AZ-YJ-04.04 控制中心应急处理程序(五号线)3.8 GDY/QW-AZ-YJ-17.02 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三、四号线)3.7 GDY/QW-AZ-YJ-17.03 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五号线)3.9 GDY/QW-AZ-SC-03.01 行车设备维修施工管理规定(一、二、三、四号线)3.10 GDY/QW-AZ-SC-03.02 行车设备维修施工管理规定(五号线)3.11 GDY/QW-AZ-AQ-05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3.12 GDY/QW-AZ-AQ-07 绝缘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则4定义4.1 接触轨区域:安装有接触轨的轨行区,包括正线、辅助线和试车线。
北京地铁接触轨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
都 市 快 轨 交通 ・ 2 第 3卷 第 1期 2 1 0 0年 2月
人员进人 区间工作时均需挂接地线进行 防护。而北 京
地 铁 只有 线 路 专 业 和 供 电 专 业 人 员 在 进 行 与 接 触 轨 有 关 的 工作 时 , 挂 接 地 线 , 地 方 式 为 将 走 行 轨 和 接 触 才 接 轨 用 连接 线 短 封 , 接 线 由卡具 、 m 铜 编 织 导 线构 连 3m 5
边墙 ( 接触 轨对 侧 )只 有供 电设 备 和 强 电 电 缆布 置 在 中 ,
S c r t a g m e f t e Co uc e u iy M na e nto h nd t
Ra lPo r S pl y t m i we up y S se
墙( 接触轨一侧 )二是北京地铁近 4 年 的运营经验, ; 0 使 各专业人员 已牢固树立了区间工作 的安全防护意识 。
在 我 国城 市 轨 道 交 通 的 供 电 制 式 中 , 压 制 式 有 电
主接线方式采取 总 闸为断路 器的方 式 ( 其他 城市 总闸
为 隔离 开 关 方 式 ) 在 牵 引 机组 与 总 闸 之 间增 设 正母 线 , 刀 闸 ( 闸与 正 母 线 刀 闸 之 间 设联 锁 ) 总 。采 用 接 触 轨 的 供 电方 式 , 送 电 、 停 电 是 必 须 的 。若 接 触 轨 在 停 运 早 晚 后 带 电 , 有 区 间 工 作 是 不 安 全 的 , 以北 京 地 铁 运 营 所 所
3 2 区 间作 业 的 日常 管理 .
3 2 1 进 出地 铁 区间 的管理 . .
北 京 地铁 工 作 人员 进 入 区 间工 作 必 须 遵 守 登 记 、 注
06.J-207-8-001-2014-A1-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Q/WDYY 无锡地铁运营技术规章 Q/WDYY-J-207-8-001-2014-A/1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办法2017-07-04发布 2017-07-04实施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发布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办法Q/WDYY-J-207-8-001-2014-A/1目录1 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引用文件 (1)1.4术语定义 (1)2 部门职责 (2)2.1安全保卫部 (2)2.2人力资源部 (2)2.3企划部 (2)2.4技术管理部 (3)2.5生产部门 (3)3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3)3.1接触轨区域安全教育规定 (3)3.2接触轨区域安全走行规定 (4)3.3安全警示标志 (5)3.4安全防护用品 (5)4 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6)4.1作业前安全要求 (6)4.2停电作业安全要求 (6)4.3不停电作业安全要求 (7)4.4其他安全要求 (8)5 接触轨区域内的作业分类 (8)5.1接触轨可不停电的作业 (8)5.2接触轨停电但不挂设接地线的作业 (9)5.3接触轨停电并挂设接地线的作业 (10)6 接触轨区域应急抢修安全规定 (10)7 配合区间疏散乘客的原则 (10)8 附则 (11)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办法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规范因工作需要进入到接触轨区域的行为或活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人身、设备和行车安全,提升检修和抢修作业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进入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正线、配线、车场线安装有接触轨设备区域的人员及其所从事的活动,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
本办法所没有涵盖或涉及的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3引用文件a)《行车组织规则》(Q/WDYY-J-304-001-2014-A/2)b)《施工管理规则》(Q/WDYY-J-203-1-001-2014-A/2)c)《运营事故处理规则》(Q/WDYY-J-203-001-2014-A/1)1.4术语定义1.4.1接触轨:安装在走行轨旁,又称供电第三轨,由钢铝复合轨及附件、端部弯头、膨胀接头、绝缘子钢支架(整体绝缘支架)、防爬器(中心锚结)、镀铜钢绞线(接地扁铝)等部分组成,供电电压为直流1500伏(DC1500V)。
接触网十项制度
接触网十项制度是指在铁路接触网系统中,对接触网的安全、可靠运行及设备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接触网是铁路牵引供电系统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电力机车、电力动车组提供电力,保障了铁路列车的正常运行。
接触网的安全和可靠性是保障铁路运营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制定和执行十项制度,对于确保接触网的正常运行及设备的安全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接触网检修制度接触网的正常运行与否,直接关系到列车的安全运行。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接触网的隐患,保障接触网的正常运行,铁路部门建立了严格的接触网检修制度。
这项制度规定了接触网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等要求,确保接触网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接触网电压制度铁路接触网的电压稳定性对于电力机车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接触网的电压水平在规定范围内,铁路部门对接触网的电压进行实时监测,并制定了相应的电压控制制度。
这项制度要求及时调整变压器的输出电压,确保接触网供电系统的电压稳定性。
三、接触网绝缘检查制度接触网绝缘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接触网系统的安全性。
铁路部门建立了严格的接触网绝缘检查制度,对接触网的绝缘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绝缘件。
这项制度要求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确保接触网的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四、接触网接触系统维护制度接触网接触系统是接触网供电系统中的关键部件,它直接与电力机车、电力动车组接触,传输电力能量。
为了确保接触系统的正常运行,铁路部门建立了接触网接触系统维护制度,规定了接触系统的维护要求和维护周期。
这项制度要求维护人员定期对接触系统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确保接触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接触网保护系统检查制度接触网保护系统是接触网供电系统中的重要保护设备,其功能是在接触网发生短路或过载时,及时切断接触网供电,并向列车驾驶员报警。
铁路部门建立了接触网保护系统检查制度,对接触网保护系统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正常工作。
这项制度要求检查人员对保护系统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其功能完好。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十版)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明确了铁路在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保证铁路畅通无阻、四通八达、安全正点、当好先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民经济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铁路具有高度集中、半军事性、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和协同动作的特点。
为使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安全、准确、迅速、协调地进行生产活动,更好地为运输服务,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确定了铁路运输设备在设计新建、保养维修、验收交接和使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职工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广大铁路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步充实和完善。
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
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进行,并须充分吸取施工、维修和使用部门的意见。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一、引言接触轨区域是指电气化铁路的区域,特别是有高压电路的地区。
在接触轨区域中,工作人员和乘客需要注意安全,由于任何不慎都可能导致重点事故。
因此,订立一套全面的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是至关紧要的。
二、法律法规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铁道部颁布的《铁路客运服务运营规定》第十五条规定:铁路客运服务企业应当对车站、车辆、运用区域等实施综合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财产安全无事故,防止人为故障、破坏与恐怖攻击等事件发生。
因此,对接触轨区域的安全管理必需认真对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三、接触轨区域的安全措施1.建立应急预案接触轨区域不安全性较高,火灾、漏电等安全事故可能随时发生。
因此,建立应急预案是特别有必要的。
应急预案应包含事前防备、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置措施,确保接触轨区域内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2.加强日常检查为了确保接触轨区域内人员的安全,必需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检查应包括轨道、设备、信号灯、开关等。
如发觉任何问题应立刻处理。
3.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接触轨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安全学问和技能,必需进行专业培训和安全考核。
管理部门应通过定期培训和考试,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正确应对各种紧急事件。
4.加强乘客管理未经授权,任何人都不得进入接触轨区域。
因此,必需加强对乘客的管理,确保乘客在安全情况下乘坐列车。
5.建设安全设施对于接触轨区域,必需建设安全设施,如隔离栅栏、防护网、安全梯等。
安全设施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修。
四、责任调配1.铁路部门铁路部门是接触轨区域的重要责任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引导检查工作,管理工作人员和乘客等安全管理工作。
2.工作人员和乘客接触轨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和乘客必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规行为,并适时向铁路部门报告问题,确保工作人员和乘客的安全。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接触轨区域的管理者,必需具备相关的安全学问和管理技能。
轨道交通接触轨线路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轨道交通接触轨线路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接触轨线路需进入轨行区作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交通所有接触轨线路。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轨行区为确保列车运行与人工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设定的包络列车运行路径的封闭区域。
轨行区包括正线轨行区和段场轨行区。
2.2正线轨行区正线轨行区范围包括正线上下行(地面段线路两侧至隔离护栏)、折返线、存车线、渡线、出入段场正线部分、站台(站台端头门、屏蔽/安全门以外,无屏蔽门/安全门车站以站台安全线为界)及其站台端头门外延伸通道等。
2.3段场轨行区段场轨行区范围包括段场线、试车线、牵出线及出入段线段场部分。
以上线路区域分界是线路两侧以隔离护栏、围墙、围网为界线,无隔离护栏、围墙、围网的,则以轨道中心线两侧3m 为界,终端以线路尽头为界。
2.4接触轨区域系指安装有接触轨的轨行区。
2.5接触轨区域安全区系指接触轨区域内,距离接触轨防护罩外缘或列车两侧集电靴外缘大于700 mm 范围的区域,同时包括接触轨上方的空间范围。
接触轨区域安全区(以下简称“安全区”)。
2.6接触轨区域管控区系指接触轨区域内,距离接触轨防护罩外缘或列车两侧集电靴外缘小于或者等于700 mm 范围的区域,同时包括接触轨上方的空间范围。
接触轨区域管控区(以下简称“管控区”)。
3 管理职责3.1 运营管理部3.1.1轨道交通接触轨线路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编制部门。
3.1.2负责接触轨线路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解释说明。
3.1.3负责涉及轨行区作业的相关作业制度、预案编制的指导。
3.2 运营公司3.2.1负责对涉及进入接触轨区域的人员进行接触轨作业安全的教育培训及考核。
3.2.2负责对涉及进入接触轨区域的作业相关防护工器具的配备及定期检查。
3.2.3负责制定涉及进入接触轨区域作业的相应制度及预案。
3.3 维保公司3.3.1负责建立接触轨防护工器具的配备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接触轨)
接触轨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录1、施工测量 (1)2、钻孔及锚栓安装 (2)3、接触轨安装及调整 (3)4、防护罩安装 (5)5、电连接安装 (6)6、接地线安装 (8)7、设备安装 (9)1、施工测量1.1质量控制标准(1)测量前应对起测点基桩进行复核,确保起测点的正确性。
(2)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严禁使用皮尺。
(3)曲线上测量时应注意:曲外侧应沿曲线外轨进行测量,并适当增加跨距测量值;曲内侧应沿曲内钢轨进行测量,并适当减小跨距量。
(4)测量中如定位点支架安装位置处于道床伸缩缝处、结构板缝或电缆过轨槽时应根据设计原则予以避开。
合理调整相邻跨距,最大跨距不能超过设计允许值。
调整处应作好记录,报设计和监理工程师确认。
(5)在确定起测点时,如起测点位置处于轨枕上或水沟、伸缩缝处、应予以避开,调整原则应符合设计要求规范。
1.2安全控制措施(1)设立专职安全防护员,坚持早点名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做好安全预想,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施工时安全防护员需佩带安全防护标志,其它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安全防护员的指挥。
(3)施工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施工中严禁抛掷工具及材料。
(5)在轨行区内交叉施工时,施工区段两端应设置专人防护。
作业人员应及时避让大、小型运输机械。
(6)施工时严禁将施工工器具置于轨道上。
1.3环保及成品保护控制措施(1)全体施工人员应学习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
(2)包扎物及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应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
(3)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工地污染。
(4)严禁焚烧塑料、橡胶等产生有害气体的化工产品。
(5)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改进施工工艺,控制扬尘、噪声及废气的产生和排放(6)定位测量完成以后注意成品保护。
2、钻孔及锚栓安装2.1质量控制标准(1)钻孔及锚栓安装的整个过程应遵循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适时进行质量过程控制。
进入轨行区域作业安全要求
进入轨行区域作业安全要求进入轨行区域是指铁路工作人员或工程施工人员在运营线路内进行作业的行为。
由于轨行区域内的机动车辆、列车和电气设备等都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因此进入轨行区域作业必须按照安全要求进行,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以下是进入轨行区域作业安全要求:1.登记制度进入轨行区域作业前,必须进行登记。
工作人员需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职业证书,以便验证身份,方便后续的跟踪。
登记制度的执行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得到与非计划性运输和其他事件相关的信息,并对后续的作业进行提前通知和预防措施。
2.安全装备工作人员进入轨行区域之前,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反光衣、防护眼镜等。
如果工作环境需要,还需要佩戴呼吸器、耳塞、手套等防护设备。
工作人员应对安全装备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才能进入轨行区域。
3.作业计划在进入轨行区域之前,必须有详细的作业计划。
该计划应包含进入轨行区域的时间、安排人员的职责、车辆或设备的配备,以及各个阶段作业的质量要求等。
此外,还需要确保已经向业主或运营商等机构申请了必需的许可证、批准和工程许可等相关文件,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4.警示标志进入轨行区域作业需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以加强对周围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预警。
标志应该设置在离进入点足够远的位置,能够让进入作业区域的工作人员、潜在危险区的众多观察者、通过该区域的车辆和乘坐火车的人员都能看到。
标志主要要包括进入轨行区域的禁止警示、安全警示、对注意力和警觉性的提示等内容。
5.作业人员的安全进入轨行区域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防范和控制,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站立在轨道附近、不允许操作刹车、不允许接触无与尘散包装的动态列车、不允许在车道上行走的规定。
作业人员还需确保自己的身体适合各种环境,切勿因疲劳和精力不足而操作不当。
以上是关于进入轨行区域作业安全要求的内容。
希望各位铁路工作人员认真遵照以上内容,严格按照标准操作,加强对自身的保护和安全意识。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1 目的1.1 为保障进入接触轨(供电第三轨)区域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人员与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员与设备的安全事故,确保员工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转、客车行车和调车安全,依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通则。
2范围2.1 本通则适用范围为公司范围内正线、辅助线及车辆段、停车场内所有线路为接触轨供电的接触轨供电区域。
2.2 适用于进入DC1500V 接触轨区域的的所有人员(含本公司员工及外部人员)。
3定义3.1 接触轨:供电第三轨,供电电压为直流1,500 伏(DC1,500V)。
3.2 接触轨区域:安装有接触轨的轨行区,包括正线、辅助线、洗车线、试车线等包含接触轨设备的区域。
3.3 外部人员:本公司以外的相关工作和访问人员。
3.4 外部作业人员:从事安装、调试、维护等作业的外部人员。
3.5 大风与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预报或实时报告为准。
4职责4.1 安全技术部4.1.1 负责对乘客的接触轨安全宣传工作。
4.1.2 负责监督本通则的执行情况,并应定期完善本通则。
4.2 培训部4.2.1 负责本通则的培训与考核,组织安排本公司员工及外部作业人员的接触轨安全教育。
4.2.2 负责本通则的培训合格证发放,颁发接触轨区域员工的《接触轨安全培训合格证》及外部作业人员《接触轨区域作业培训安全合格证》。
4.3 车务部4.3.1 负责车站对乘客的接触轨安全宣传工作。
4.3.2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4.3.3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
4.4 车辆部4.4.1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2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
4.5 维修部4.5.1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4.5.2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
接触轨检修重点与施工管理
接触轨维护重点(一)接触轨及附件1、接触轨及附件表面清洁,无毛刺、无污迹、无腐蚀、无变形。
2、所有相连接的电气接触面,安装前均应进行清洁,保证连接件的接触面平整洁净,接触轨对接面应无飞边、毛刺,平整洁净;相连接的各电气接触面均应均匀涂抹电力复合脂。
3、接触轨紧固件齐全、牢固可靠、无锈蚀;接触轨对接应端正,接缝密贴,受流面应过渡平顺。
4、接触轨的安装中心线至线路相邻走行轨内侧的距离为700mm,误差不大于±8mm;接触轨顶面至走行轨顶面的垂直距离为160mm,误差不大于±8mm。
5、接触轨接头处轨面错牙应小于1mm,内侧错牙应小于2mm。
6、相邻两接触轨支撑点间的相对高度差不得大于2.5mm。
(二)端部弯头1、端部弯头表面洁净,无毛刺、无污迹、无腐蚀、无变形。
2、端部弯头处绝缘支架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端部弯头应能自由伸缩,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与绝缘支架产生卡滞。
3、端部弯头与接触轨对接处连接密贴,受流面过渡平顺。
4、弯头端部距相邻走行轨顶面水平误差+10,-0mm。
联结零件齐全,连接牢固。
(三)膨胀接头1、日常维护作业(1)针对运行线路上膨胀接头的维护作业。
(2)检查膨胀接头有无过热变色、烧伤现象。
(3)检查膨胀接头所有紧固件是否松动。
(4)每月测量膨胀接头补偿间隙的大小,与温度曲线核对,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膨胀接头的磨损是否均匀,补偿间隙过渡是否平滑。
(6)检查膨胀接头的电气连接状况。
(7)对膨胀接头进行清洁、润滑及其他紧固或调整等作业。
2、拆解维护作业(1)针对膨胀接头拆解维护作业。
(2)对膨胀接头进行清洁、润滑及其他紧固或调整等作业。
(3)如虽未达到该周期,但经观察已出现故障或无法正常正常伸缩,也应进行拆解维护。
(四)支撑绝缘子及扣板1、整体绝缘支架底座应平整、无损伤变形,支撑绝缘子伞裙表面无损伤。
2、整体绝缘支架与底座紧固良好,紧固件齐全,安装牢固可靠。
螺栓螺纹完好,镀锌层完好。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办法一、封锁/解封1 施工作业先请点再发布封锁命令,施工作业结束后先销点再发布解封命令。
2 跨线施工作业的封锁/解封命令由施工计划请点站所在线路控制中心发布,封锁命令发布前应征得相邻线路控制中心同意后方可发布。
3 线路封锁/解封命令须同时发给作业区域内所有车站及相关设备集中站,请点站或由行调指定的车站需将封锁/解封命令交至司机及施工负责人。
司机收到封锁/解封命令后,应与行调核对命令内容正确,方可开始作业。
4 行调发布线路封锁命令前,应确认工程车或调试列车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可为封锁区域外)待令5 行调发布线路解封命令前,应确认工程车或调试列车在封锁区域内的指定地点待令,或中途已离开封锁区域。
6 车站给司机交付封锁命令前,应确认红闪灯已设置完毕。
7 工程车或调试列车在某一区段运行的施工作业须封锁线路,全线或单线有且仅有一个A1 类施工作业时,可不封锁。
8 封锁作业区域除指定列车及作业人员外,其他列车及人员不得进入。
封锁区域工程车/调试列车运行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指挥。
二、防护区域设置1 组织工程车、电客车运行时,到站前方须保证至少有一个区间空闲作为防护区域。
2 接触轨带电A1 类作业区域与接触轨停电类作业区域间,应保证至少有一个无电的供电分区空闲作为防护区域。
3 两个接触轨带电A1 类作业区域间,应保证至少有一个带电的站台和区间空闲作为防护区域。
4 两个接触轨停电A1 类作业区域间,应保证至少有一个无电的站台和区间空闲作为防护区域。
5 接触轨停电A1 类作业区域与A2 类作业区域间,须保证至少有一个无电的站台和区间空闲作为防护区域。
6 若A1 类作业区域为某一区段上行/下行,施工的作业区域和防护区域对应的下行/上行视为防护区域,非同等性质的施工不允许在该防护区域内作业(通过联络线连接的两条线路除外)。
7 对于全线或单线无其他施工的施工不设置防护区域;作业区域一端无其他施工时,该端可不设置防护区域。
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安全规定
(7) 未请点不准施工。
(8) 施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9) 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10) 未取得批准的动火作业不准施工。
轨行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以下标准配齐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
(1) 红旗和黄旗:用于轨行区地面及高架线昼间的施工防护
(2) 红灯和黄灯闪光灯:用于隧道或地面线(夜间)的施工防护
轨行区安
(3) 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机:至少三部对讲机,用于防护时两端防护员之间和防护 2 全防护规
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 定
(4) 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车辆;
(5) 具有夜光效果的防护服:用于保护防护员和所有施工人员,在
隧道内和高架线夜间使司机和瞭望人员能看见防护员和施工人员。
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安全规定
序号
类别
详细内容
(1) 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2) 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3) 没有管理人员带队不准施工。
(4) 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施工十不 准规定
(5) 没有按规定召开班前安全教育活动、没有做好防护措施及其他 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轨道交通-接触轨停、送电作业标准
轨道交通接触轨停、送电作业标准一、车辆段内接触轨管理办法总则(1)接触轨铺设区域,实行全封闭管理;(2)车辆段停车库、检修库、调机库等特种车库平交道口,设有接触轨封闭区域出入口,并设有专人 24 小时值守,人员不得擅自入内;(3)段内接触轨,实行运营时间常态断电,非运营时间常态送电的方式管理;(4)接触轨断送电,由运转值班室统一负责向电调申请,按实际生产要求,进行断送电管理;(5)接触轨断送电操作,由车辆段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值班员,根据总调所指令执行;(6)接触轨“断、送”电区域有多个区域,同一区域,实行“一起断,一起送”原则;(7)段内施工开始前,运转值班员必需确认接触轨带电状态,方可办理登记作业。
二、车辆段内接触轨停、送电条件1、断电条件(1)带电区域无电客列车自为动力动车作业需求,且列车处于均处于收车状态;(2)断电区域及对应接触轨股道需用电施工作业已注销,且股道手动隔离闸刀处于“分”位。
2、送电条件(1)被送电接触轨区域内没有施工作业;(2)被送电接触轨区域人员已出清;(3)被送电接触轨区域对应股道手动隔离闸刀处于“分”位;(4)无影响被送电接触轨送电的其他事项。
3、需接触轨送电的事项(1)场段接发列车作业;(2)场段内电客列车自为动力的调车作业;(3)场段内需要接触轨带电的生产作业(包括车辆中心、供电中心对接触轨送电要求)。
三、车辆段内停车股道接触轨停、送电流程1、隔离开关柜操作要求(1)手动隔离闸刀倒闸操作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变电所值班员负责操作,运转值班员负责监护;(2)运转副值班员负责隔离开关柜门的开启;负责监护变电所值班员倒闸后的插销上锁,负责隔离开关柜门的关闭;(3)变电所值班员负责倒闸操作,负责插销上锁;(4)手动隔离闸刀操作手柄必须用挂锁锁定,不得用铁丝或绳索等代替,挂锁要注意状态良好;(5)停、送电前,运转值班员必须确认该股道符合停、送条件;(6)严禁接触轨有负荷电流时拉合手动接触轨闸刀(7)A 列位进行停电操作时,必须确认同一股道的 B 列位接触轨无需用电(3 号线不通用);(8)B 列位需送电时,必须先送同一股道的 A 列位带电(3 号线不通用)(9)当隔离闸刀开关柜指示灯熄灭时,运转值班员视为其带电状态,具体情况由变电所值班员确定。
接触轨安全风险分析
接触轨安全风险分析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不断发展,更多的人选择地铁或轻轨作为通勤方式。
然而,由于接触轨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核心设施之一,其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此,对于接触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估显得十分必要。
接触轨的安全风险接触轨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传递电流的线路,由于其直接接触电流,所以存在着极高的安全风险。
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1.人员误入:有些人可能会误入接触轨道的范围内,容易引发意外事故。
2.车辆故障:如果轨道车辆出现故障,可能会影响接触轨的安全运行,需要紧急处理。
3.地铁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施工需要大量的电力设备,如果管理不到位,可能会产生安全事故。
4.电压过高:如果电压过高,可能会损坏电气设备,甚至产生火灾等安全隐患。
接触轨安全风险评估为了避免接触轨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在制定预防措施之前,需要先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的等级。
安全风险评估的流程分为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步:确定可能导致安全风险的因素首先需要查找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可能导致安全风险的因素,一般有:人员误入、车辆故障、电压过高等。
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接触轨的安全风险。
第二步:分析安全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针对已经确定的可能导致安全风险的因素,需要分析其可能性和影响。
可能性是指安全事件发生的频率,影响是指安全事件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
第三步: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采取预防措施最后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提出对应的预防措施。
一般分为高、中、低三种等级。
对于高等级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预防措施。
接触轨安全风险的预防措施为了防止接触轨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多种预防措施,如下:1.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加强施工监管:增加监管力度、提高工程安全标准。
4.采用科学的监测设备:通过科学的监测设备,实时了解接触轨的安全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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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10(试行).txt我这辈子只有两件事不会:这也不会,那也不会。
人家有的是背景,而我有的是背影。
肉的理想,白菜的命。
肉的理想,白菜的命。
白马啊你死去哪了!是不是你把王子弄丢了不敢来见我了。
接触轨区域安全管理通则1.0(试行)1 目的1.1 为保障进入接触轨(供电第三轨)区域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强人员与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员与设备的安全事故,确保员工与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转、客车行车和调车安全,依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通则。
2范围2.1 本通则适用范围为公司范围内正线、辅助线及车辆段、停车场内所有线路为接触轨供电的接触轨供电区域。
2.2 适用于进入 DC1500V 接触轨区域的的所有人员(含本公司员工及外部人员)。
3定义3.1 接触轨:供电第三轨,供电电压为直流 1,500 伏(DC1,500V)。
3.2 接触轨区域:安装有接触轨的轨行区,包括正线、辅助线、洗车线、试车线等包含接触轨设备的区域。
3.3 外部人员:本公司以外的相关工作和访问人员。
3.4 外部作业人员:从事安装、调试、维护等作业的外部人员。
3.5 大风与台风:以深圳市气象台预报或实时报告为准。
4职责4.1 安全技术部4.1.1 负责对乘客的接触轨安全宣传工作。
4.1.2 负责监督本通则的执行情况,并应定期完善本通则。
4.2 培训部4.2.1 负责本通则的培训与考核,组织安排本公司员工及外部作业人员的接触轨安全教育。
4.2.2 负责本通则的培训合格证发放,颁发接触轨区域员工的《接触轨安全培训合格证》及外部作业人员《接触轨区域作业培训安全合格证》。
4.3 车务部4.3.1 负责车站对乘客的接触轨安全宣传工作。
4.3.2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4.3.3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
4.4 车辆部4.4.1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2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
4.5 维修部4.5.1 根据接触轨区域设备、行车的特性,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
4.5.2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熟悉相应接触轨区域的现场情况。
4.5.3 负责制定《接触轨区域安全行走线路图》。
4.6 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并落实本通则。
4.7 员工4.7.1 每位员工都有学习本规定的义务,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则。
4.7.2 有责任制止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5接触轨安全教育5.1 接触轨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规定和接触轨基本知识。
5.2 本公司员工接触轨安全教育5.2.1 接触轨安全教育纳入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
5.2.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接触轨区域员工的专项接触轨安全教育及考试,合格者颁发《接触轨安全培训合格证》。
5.2.3 对于刚开始参加上线作业的人员;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但仍从事上线作业的人员;中断上线作业连续 6 个月以上,重新从事该工作的人员,事前要进行专项接触轨安全教育及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5.3 外部人员接触轨安全教育5.3.1 所有需要进入接触轨区域的外部人员在进入接触轨区域之前必须接受接触轨安全教育。
5.3.2 培训部负责外部作业人员的的专项接触轨安全教育及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
没有取得《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外部作业人员禁止进入接触轨区域。
5.3.3 进入接触轨区域前,外单位施工负责人(含调试作业负责人)负责向作业组成员进行接触轨安全交底,负安全监管责任。
5.3.4 非运营期间临时任务、参观人员需进入接触轨区域时,主办(或配合)部门负责接触轨安全交底,进入接触轨区域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配合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本规定,配合人员负安全监护责任。
6接触轨安全管理规定6.1 通用安全规定6.1.1 未向行调(或 DCC 值班主任)请点并办理书面许可手续,禁止任何人进入接触轨区域。
6.1.2 进入接触轨区域必须严格按照《接触轨区域安全行走线路图》行走。
6.1.3 进入接触轨区域的本公司人员必须持有《接触轨安全培训合格证》,外部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
6.1.4 所有进入接触轨区域的人员(包含客车及工程车司机)必须穿绝缘鞋(或绝缘靴)。
6.1.5 必须假设接触轨经常带电。
在未能确定接触轨是否断电的情况下,进入该区域人员应小心触电,如需进行维护施工,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电或者小心施工。
6.1.6 任何人员及(或)所持物件(经检测合格的绝缘工具除外)与带电接触轨的距离不得小于 700 mm。
6.1.7 如果人员及(或)所持物件(经定期检测合格的绝缘工具除外)与带电接触轨距离小于 700 mm,接触轨必须停电并验电接地,同时分段隔离器隔离并采取上锁保护。
6.1.8 未向行调(或 DCC 值班主任)请点并办理书面许可手续,不得在接触轨设备 7 米范围内使用起重机。
6.1.9 运营期间特殊情况下需要接触轨停电时,由当事人(站务人员、维修人员或乘务人员等)向控制中心提出申请,控制中心立即向公司领导请示,如情况紧急,可先停电后再行汇报。
6.2 安全警示标志6.2.1 接触轨防护罩上标识高压危险警示标志,站台区域及地面高架段不大于 20 m /处。
6.2.2 车站端墙处、下轨梯处以及轨行区张贴“接触轨有电、当心触电”等警示牌。
凡可能进入接触轨区域的地方必须贴“接触轨有电、当心触电”警示牌。
6.2.3 车场线、高架线、地面段的围网上悬挂“严禁攀爬”, “当心触电”等警示牌,试车线、出入车场入口处树立《安全须知》。
6.2.4 转换轨处设一度停车标、集电靴受电弓转换标和接触轨有电、当心触电警示牌。
6.2.5 客车车门上张贴“轨行区有电,严禁跳下轨道”标志,以防乘客擅自打开车门下线路。
6.3 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具6.3.1 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需按照规定定期检验,同时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具首次使用前必须经合资格的机构检测合格并有检测合格及有效期标记。
6.3.2 使用部门要建立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具台帐及定期安全性能检查制度,有专人负责,时刻保持在合格备用状态。
6.3.3 在使用前须进行认真检查试验:日常由工班长班前检查试验确认,使用前再由施工作业负责人与现场作业人员检查试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准使用。
6.3.4 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靴1)使用前应检查有无破裂或漏气、潮湿浸水。
2)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要超出手腕 10 cm,带手套时应将外衣袖口放入手套的伸长部分。
3)使用后必须擦干,在专用柜内与其他工具分开存放,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
4)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不能与酸碱物质、油脂等接触,更不能在太阳下暴晒。
6.3.5绝缘杆1)使用绝缘杆的电压等级与被操作设备的电压等级必须一致,选用与所执行任务相适应的绝缘杆作业。
2)使用绝缘杆的操作人员手拿握手部分,应注意不得超过护环,同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3)雨雪天气使用绝缘杆时,应在绝缘杆的绝缘部分加装防雨罩,使用时应注意防雨罩的上口应与绝缘杆紧密接触无渗漏,使其有效地把绝缘杆上流下的雨雪水阻断,不致形成对地闪络。
4)绝缘杆应垂直存放,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但不得贴墙放置。
6.3.6 验电器(声光式直流式)1)试验前按下试验按钮观察验电器的声光指示是否正常。
2)使用前选择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
为保证使用安全,每半年做 1 次试验,并登记记录。
超过试验期 15 天的验电器严禁使用。
3)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供电系统安全规程》中要求,保持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4)验电器应妥善保管,不得强烈震动或冲击,也不准擅自拆装和调整。
6.3.7 接地线(接地装置)1) 作业人员应当在接地线封锁区以内作业,在挂接地线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靴),以免受感应电压伤害。
2) 供电线路两端或岔区,凡是可能来电的方向都要装设接地线。
3) 在停电设备上挂接地线时,必须验电,防止带电挂接地线.4) 验明无电后,应立即将接地线与停电设备连接或短接。
5) 操作时,先装接地线的接地端,再装设备端;在装设接地线的过程中,作业人员的身体不得接近接地线的金属部分;接地线的安放必须考虑到不会碰到有电设备,牢固不会脱落。
6) 使用的接地线必须是合格的接地线,条件允许时应尽量使用装有绝缘手柄的接地线,或以接地闸刀代替接地线,尽量减少操作人员与一次设备接触的机会,以防操作人员触电。
7) 严禁将接地线缠绕在设备上;严禁把短接地线拼接成长接地线使用;严禁把三相接地线作为单相接地线使用。
8) 在线路上使用接地线的接地端必须接在钢轨上,不允许以其他位置代替。
9) 各部门接地线应当编号,固定地点放置,由专门人员管理。
6.4 进入接触轨区域作业安全规定6.4.1 严格遵守“请点—验电—挂接地线—作业—清理现场—销点”的作业程序。
6.4.2 所有进入接触轨区域的作业人员,还必须加穿安全荧光防护背心、戴安全帽;执行验电、挂拆接地线及不能停电的作业时,还必须加戴高压绝缘手套。
6.4.3 对接触轨的检查、维护和维修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接触轨安全培训合格证》或《接触轨区域作业培训安全合格证》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6.4.4 运营期间对要上线的抢修或其他作业,由作业人员向控制中心申请,控制中心收到申请后,立即向公司领导请示,经批准并对作业区域停电后方可进入。
6.4.5 当作业范围、停电范围无法完全一致时,要求的停电范围必须要覆盖作业范围,以保证作业绝对安全。
6.4.6 当需要更改作业区域时,除按规定要求作业单位重新办理登记请点外,调度员要向电调确认接触轨的供电状况,只有确认停电后方可下达准许作业的调度命令。
6.4.7 在进行接触轨工作之前,必须确认该段接触轨断电,要按规定进行断电、验电与接地,并用电压表同时确认。
在没有经过正常验电接地的情况下,必须按有电对待,不得臆测接触轨无电。
6.4.8 若在检修区域或两端存在电分段时,除在所有可能来电的电分段处验电接地、设置防护外,还要在请点时封锁相关线路,严防客车将电带入检修区域。
同时采取相邻车站设置警告标志或客车慢行通过及客车司机加强瞭望等必要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6.4.9 接触轨停电并挂接地线时,接触轨停电挂地线区域不得小于作业区域,作业人员不得超出作业区作业。
6.4.10 对于正线与车场接口部位的设备检修,如车场与正线连接部分道岔、信号设备的检修,必须将与检修部分相关的所有接触轨停电,并在所有可能来电的方向验电接地后方可检修。
6.4.11 除接触轨专业维修人员按规定检修接触轨设备外,其他任何人员,即使在接触轨已经停电挂地线情况下,也不得擅自接触、碰摸接触轨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