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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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5•【字号】新政办发[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2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质量,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将《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参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是提高“双语”教师培训质量的有效途径。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逐步建立起“政府牵头、教育部门组织、各方面配合、学校落实”的工作格局,尽快成立由主管教育工作领导担任组长的“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实习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自治区教育厅要履行好“双语”教师教学实习的组织管理责任,及时制定、调整教学实习整体方案,督促检查教学实习工作的落实;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教育厅做好“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环境。

二○○八年三月五日关于加强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教学实习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解决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难问题,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背景和目标任务,高度重视参训“双语”教师教学实习工作(一)启动“两年制”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背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2006年春季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2006年春季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2006年春季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12.09•【字号】•【施行日期】2005.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2006年春季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培训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批转的《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04]20号)文件的精神,我厅决定实施2006年“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

先期下达幼儿园、小学、初中部分学科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春季培训计划1055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集中培训,使受训学科教师的汉语水平、双语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基本胜任使用汉语授课的工作要求。

二、培训对象和数量:全疆14个地、州、市的幼儿园幼儿教育和小学数学、汉语、信息技术及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科目的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少数民族教师。

总计1055名,其中幼儿教育180名;小学数学460名,小学汉语165名,小学信息技术75名;初中数学35名,初中物理35名,初中化学35名,初中生物35名,初中信息技术35名(详细计划见附件1)。

三、培训形式、内容和教材:(一)以上各学段教师在我厅指定的教师培训院校培训1学年。

培训期间,一律使用汉语授课。

培训期满返回原地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汉语言学校实习3个月。

(二)培训的内容(1200学时,详细计划见附件2):1.政治理论与职业道德教育。

2.教育理论与实践。

3.计算机操作。

4.汉语阅读。

5.汉语听力。

6.汉语会话。

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挑战总结

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挑战总结

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挑战总结背景随着教育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然而,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在普通话培训过程中面临许多挑战。

本文总结了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中的主要挑战和解决方案。

挑战一:语言障碍由于少数民族教师的母语与普通话存在差异,他们在研究普通话时常常会遇到语言障碍。

这使得他们在掌握正确的发音和语法以及正确使用普通话时感到困难。

解决方案一: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针对少数民族教师的语言障碍,培训计划应该具有针对性。

通过为他们提供特定的发音和语法训练,以及普通话的实际运用场景,可以帮助他们克服语言障碍,提高普通话水平。

挑战二:文化差异少数民族地区拥有独特的文化传统和俗,与汉族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

少数民族双语教师需要在普通话培训中克服文化差异带来的困难。

解决方案二:跨文化交流培训在普通话培训中,应该加强跨文化交流的培训。

教师们应该了解汉族地区的文化和俗,以便更好地与汉族学生进行沟通和教学。

培训中可以引入跨文化交流案例,促进教师们的理解和认知。

挑战三:教学资源不足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学资源相对不足,这给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普通话培训带来了挑战。

他们很难接触到高质量的教材和教学资源。

解决方案三:资源共享和支持政府和教育机构应该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支持,提供更多的普通话教材和教学资源。

同时,可以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将已有的教材和资源分享给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提供更多的研究支持。

结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面临语言障碍、文化差异和教学资源不足等挑战。

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跨文化交流培训以及资源共享和支持,可以帮助他们克服这些挑战,提高普通话水平,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教育管理

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教育管理

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教育管理在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育一直是教育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目标是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并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然而,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面临着一些主要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一、资源不足是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许多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特别是在教师数量和教材供应方面。

由于语言和文化差异,少数民族地区需要双语教师和双语教材来有效开展双语教育。

然而,缺乏足够的双语教师和适用的双语教材,导致了双语教育的困难和不完整。

针对这个问题,教育管理者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养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支持,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于双语教育事业。

其次,加强双语教材的研发和供应,确保能够满足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需求。

此外,政府可以增加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投入,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改善教育条件。

二、缺乏合适的评估和考核体系也是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一个主要问题。

双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双语能力和文化认同,但目前缺乏一套完善的评估和考核体系来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

这给教育管理者和教师带来了困扰,也不利于双语教育的发展。

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的评估和考核体系。

可以参考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双语教育的评估标准和考试内容。

同时,培训教师和管理者,提高他们对双语教育评估的专业能力,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文化冲突和教育内容矛盾是少数民族双语教育面临的另一个主要问题。

在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和主流文化之间存在差异和冲突,这也会在双语教育中反映出来。

有时,教育内容可能会与少数民族学生的文化价值观、传统习俗等相悖。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对策来解决。

首先,教育管理者和教师应该尊重和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差异,避免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文化上的歧视或排斥。

其次,教育内容应该尽量与少数民族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文化背景相契合,提供更多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和历史的教育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11号),设立教育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的职责交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将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权交给部分学位授予单位。

(四)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高等教育质量评新评估方式,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与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基础上,加大地方统筹力度。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殊教育工作。

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全面实施(四)指导全国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1999年9月30日)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节选)当前,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的力度,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族素质的提高,而且也关系到我国的安定团结和国家统一,从战略角度来看,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各级各类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到1998年,全国各级各类普通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生达1853万人,比1951年增长了18倍。

中央各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各种不同渠道,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急需人才。

但是,从整体上看,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仍落后于内地,其人才培养、特别是对较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各项相关工作,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困难,特别是针对西藏、新疆的特殊情况,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其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力度。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办好内地西藏班(校)、内地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新疆班,抓紧落实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一)进一步提高内地西藏班(校)的办学质量。

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

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

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
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少数民族语言为主要教学语言,辅以汉语教学的教育模式。

这种教育模式旨在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的语言能力、文化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我国自1950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少数民族的教育
政策,其中不乏关于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方针。

1984年,国
务院正式颁布《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纲要》,其中规定:“在少
数民族聚居区应当普及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逐步推广双语教育,培养掌握本民族文化和中华文化的合格人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急需拥有一批能够胜任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

因此,我国继续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例如,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双语教育的意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广双语教学教材、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等方式,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发展。

双语培训学习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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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培训学习工作计划光阴如水,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是时候开始制定工作计划了。

好的工作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双语培训学习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双语培训学习工作计划1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党组通字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乡镇干部“双语”学习培训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机关干部的“双语”工作能力,努力建设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结合实际,制定“双语”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如下:一、“双语”培训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少数民族地区汉族干部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汉语,是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和进步的重要举措,也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

开展乡干部“双语”培训工作,就是要通过“双语”学习,使少数民族干部能识读汉语资料,便于各族干部群众之间相互开展交流、增加沟通,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加快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双语”培训的目标任务“双语”学习培训以乡镇机关站所少数民族干部为重点。

培训时间从年11月份开始,拟定一次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左右,今后每年,通过“双语”培训,使乡镇机关站所少数民族干部具备基本的“双语”能力,能阅读通俗的汉文资料。

三、“双语”培训的主要措施及步骤(一)运用多种培训方式,灵活组织培训。

主要采取脱产培训并结合自学方式进行。

脱产培训:主要针对乡镇机关站所的干部,参加县组织部按计划安排到我县委党校的“双语”培训班学习。

自学:针对所有乡镇干部。

我校对参加学习的干部学习“双语”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学习内容和要达到的效果,并把学习效果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

四、培训效果的考核为确保学习培训效果,建立健全乡镇机关站所“双语”学习考核制度。

培训班结业前,都要进行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为切实促进乡干部学习“双语”的积极性,“双语”考核不合格者,并进行补学补考。

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1984年3月30日)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积极而又稳步地发展少数民族的高等教育,更多地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四化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是目前我们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因此,根据教育部的决定,从1980年开始,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工学院、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学院等十所院校先后举办了民族班,在中央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举办了民族预科班。

截至1983年止,共办了32个班,招收了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回、锡伯、裕固、东乡、撒拉、朝鲜、壮、俄罗斯、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塔尔、毛南、仫佬、布依、苗、土家、纳西、黎、白、彝、傣等二十多个民族的1200多名学生。

此外,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的一些高等学校也举办了民族班。

由于有关省、市、自治区、学校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视和教师的辛勤培养,这批少数民族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提高,为培养成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体魄健全的建设人才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成绩显著,效果很好。

实践证明,根据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在高等院校举办民族班,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速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步骤;是为落实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国家建设重点转移到大西北和大西南,积极进行智力开发,培养各少数民族建设人才的有力措施。

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意见

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意见

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12.29•【文号】•【施行日期】2006.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国家民委、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宗)委(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宗局、教育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 35 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就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意义。

民族地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工业化、城市化程度比较低,教育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少数民族农村人口比较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困难大。

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解决民族地区“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对振兴民族地区经济,推动民族地区社会进步,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作用。

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构建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根本途径,面向社会、面向市场。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大力推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

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多层次、多形式,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二、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

要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决定》,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

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资金,对中西部地区要给予倾斜,以改善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国家支持西部民族地区职业学校改善实验实训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10.25•【字号】•【施行日期】200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各培训院校:为了进一步提高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质量,加强“双语”教师培训院校建设,经研究,决定由教育厅组织,于2007年11月12日开始,对承担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任务的院校进行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承担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任务的院校。

二、评估目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通过评估,切实加强“双语”教师培训院校建设,规范自治区“双语”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双语”教师培训工作质量。

三、评估内容与结果此次评估的内容主要有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校管理、教学工作四个方面。

设A级指标4项,B级指标9项,C级指标18项(详见附件2),总分值100分。

评估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即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良好总分值为81分-100分;合格总分值为60分-80分;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评估结果为良好的培训院校,2008年继续承担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任务;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院校,针对评估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暂停其培训工作;评估不合格的院校,将取消其承担自治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任务的资格。

四、评估程序此次评估工作采取培训院校自评与自治区评估专家组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院校自评。

培训院校按照评估标准,逐一对照,客观分析学校情况,如实进行自我评估,并写出书面自评报告,一式三份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二)专家组评估。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评估专家组,参考培训院校自评报告,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随堂听课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培训院校逐一进行实地评估,出具专家组评估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加快我区南疆及其它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双语”教师培养步伐,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编办、财政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实施“自治区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的通知》。

目前,自治区教育厅已正式下达2009年度“特培计划”招生计划,为做好2009年度及今后“特培计划”招生、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各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和中师学校要充分认识自治区实施“特培计划”的重要意义,按照有关通知精神,迅速成立“特培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强化宣传,扩大“特培计划”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自治区教育厅将适时召开“特培计划”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组织地区范围内的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招生通讯等宣传媒体,采取板报、专栏巡回宣传等模式,扩大“特培计划”的影响,吸引优秀生源报考。

二、各培养院校要切实抓好“特培生”招生、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

一是要认真研究制定“特培生”教学计划、方案,并于每年秋季开学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承担艺术、体育类及“双语特色班”招生任务的院校,要根据自治区实施“特培计划”的特殊要求,牵头组织好报考学生专业测试工作,坚持做到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特培计划”,确保招生质量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少数民族教育科技
【发文字号】教民厅[2011]7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1.09.14
【实施日期】2011.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教民厅[2011]7号)
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双语教育,建设一支与双语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教师队伍,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中西部省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双语教育,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当前,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遍存在数量不足、国家通用语言水平低、教学能力欠缺的问题,直接影响双
语教育教学质量,成为制约双语教育发展的瓶颈。

加强双语教师培训,提高双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一支合格的双语教师队伍,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双语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认真做好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8•【字号】新政办发[2009]40号•【施行日期】200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09〕40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养工作,推进全区“双语”教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2004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区“双语”教学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双语”教师短缺压力日益增大。

自治区规划到2012年全区全面普及少数民族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少数民族学前“双语”在园幼儿将增加到43.82万人,学前“双语”教师将增加到1.46万人,缺额约1.15万人。

到2014年,全区小学在校“双语”学生将达到118万人,小学“双语”教师将从目前的1.3万人增加到6.9万人,缺额约5.6万人;初中在校“双语”学生将达到22.5万人,初中“双语”教师将从目前的7500人增加到2.1万人,缺额约1.3万人。

为应对2014年前后出现的“双语”在校生增长高峰,及早准备,储备师资,是当前自治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

自治区已启动学前“双语”教师培养、培训计划,2009年之后,中师层次学前“双语”教育专业学生批次毕业,师资持续补给,基本能够满足需求。

小学“双语”教师补充问题是2014年前自治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业已开展的中学“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基本可以满足2014年前后与小学“双语”教学衔接所需的师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4.11•【字号】新教双[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的通知(新教双〔2013〕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为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稳妥、有效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由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解读》一书正式公开出版发行。

该书全面、准确、科学解读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言简意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用汉、维吾尔、哈萨克三种文字出版,是广大干部、教师、家长和学生了解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的普及性读物。

为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抓好学习的各个环节,确保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了解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基本政策。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学习纳入干部培训和教师培训的内容,单列课时,依据《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解读》进行培训,并给予相应的培训考核。

三、各大中专院校要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纳入地方课程教学,邀请专家学者到学校作专题报告,举办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

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家长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宣讲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提高家长对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的了解程度。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语种的《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解读》,采取相应语种的培训和宣传,确保所有人员能够听得懂、看得清、吃得透,力争让党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

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

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旨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该政策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至今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根据该政策,少数民族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时,可以在本民族语言和汉语之间进行转换。

同时,学校将为学生提供适合本民族文化和传统的教学资源和环境。

这项政策不仅使得少数民族学生在学习上更具有信心和动力,也有利于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融合。

政府在实施双语教育政策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

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培养双语教师。

学校聘请的教师必须掌握本民族语言和汉语,并能够用这两种语言进行教学。

此外,政府还向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师提供培训机会,以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此外,政府还投资建设了许多少数民族语言学校,以提供适合少数民族的教育环境和资源。

双语教育政策的实施有效地保护和发展了各个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

同时,该政策也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了更好地接受教育的机会。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学校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学生无法充分接受双语教育。

此外,由于汉语在中国的主导地位,少数民族学生通常需要掌握汉语,这也给学生造成了一些压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需要加大对双语教育政策实施的投入,并提高教育资源的均衡性,确保所有少数民族学生都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

总的来说,我国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政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它旨在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虽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政府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我们相信,在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双语教育政策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2.10.10•【文号】国办发[2002]54号•【施行日期】2002.10.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月十日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二00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新疆汉语教师一般指教授汉语的汉语课教师和用汉语实施教学的学科教师,狭义上是指汉语课教师。

当前,新疆汉语教师队伍面临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数量紧缺,据测算,全疆中小学汉语课教师缺口约为1万名,双语教学的教师缺口更大。

二是素质不高,不能满足汉浯教学的需要。

三是队伍不稳,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原则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是国家开展援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发展新疆教育事业、维护新疆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需要。

要充分考虑新疆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制定治本之策与解决当前紧迫问题相结合、采取新措施与落实现有政策相结合、支援单位优势与受援单位需要相结合、培养当地教师和派遣东中部省(直辖市)教师相结合、培训教师和直接参与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具体措施(一)加大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山东、江苏、北京、天津、上海5省(直辖市)要根据国家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对新疆开展教育对口支援。

山东省继续按照每两年派遣200名教师的规模派遣教师(主要是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科目)到南疆的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以下简称南疆4地州)和北疆的伊犁地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以下简称北疆3地区)汉族学校和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授课实验班任教。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3.04•【文号】教民厅[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宗)委(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民(宗)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宗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在青少年中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重点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从中小学生入手扎实抓好民族教育工作,让各民族学生从小树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各民族的紧密团结和国家统一的有效措施,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

近几年来,各地教育和民族(宗教)部门根据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国家宗教局等相关要求,逐步深入地在中小学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丰富了中小学爱国主义、国情教育和素质教育的内容,促进了56个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增进了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社会主义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增强了各民族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思想意识,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和社会效果。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2005〕1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切实抓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思想认识。

民族双语教研活动的建议(3篇)

民族双语教研活动的建议(3篇)

第1篇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民族地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民族双语教育在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民族双语教育的发展,提高民族双语教学质量,有必要开展民族双语教研活动。

本文针对民族双语教研活动的开展,提出以下建议。

二、活动目标1. 提高民族双语教师的专业素养,增强教师的教学能力。

2. 促进民族双语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课程质量。

3. 加强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为民族双语教育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4. 增进民族地区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民族团结。

三、活动内容1. 教师专业素养提升(1)开展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教学技巧等方面。

(2)组织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教师视野,提升教师综合素质。

(3)建立民族双语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跟踪教师成长轨迹。

2. 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1)组织教师开展民族双语教材编写、修订工作,提高教材质量。

(2)挖掘民族地区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校本课程,丰富教学内容。

(3)利用信息技术,搭建民族双语教育资源库,方便教师和学生共享资源。

3. 民族双语教育研究(1)开展民族双语教育课题研究,解决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分享研究成果,促进学术交流。

(3)出版民族双语教育研究成果,为民族双语教育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4. 学校交流与合作(1)组织民族地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促进学校间的相互学习与借鉴。

(2)建立民族双语教育联盟,共同推进民族双语教育改革与发展。

(3)开展民族地区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水平。

四、活动形式1. 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民族双语教育专题讲座,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 教学观摩:组织教师观摩优秀民族双语课堂,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与技巧。

3. 教学研讨:围绕民族双语教育中的热点问题,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提高教师教学研究能力。

4. 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开展民族双语教育课题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自主培养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自主培养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自主培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29•【文号】教民厅函〔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自主培养工作的通知教民厅函〔20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和本科教育的有机融合、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以下简称预科学生)的培养质量。

经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我部决定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招收的预科学生实施自主培养,省属高校招收的预科学生原则上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自主培养或集中培养(不含新疆民考民类学生)。

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预科学生自主培养和分省集中培养,是深化从入口、过程到出口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有利于预科学生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学习,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符合新形势需要和民族地区群众期待,对实现预本教育协调发展,提高预科教育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二、坚持立德树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要认真梳理各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积极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学生牢固树立“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注重教育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有关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因材施教、分层教学。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强化教学环节,自主选择适合预科学生的教材和教辅资料,开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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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依托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尽快建立双语教育学生和教师实名制管理系统。要加强双语教师培训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双语教师培训档案,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通过考核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培训工作。
三、逐步探索双语教师培训的有效模式
双语教师培训要以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根据实际需要,除了语言教学能力培训外,还应包括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学校管理培训和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等。学科培训要结合本省区国培计划的实施,充分利用内地与本省区发达地区的教育优势,整合利用培训设施、专家团队、教师培训团队和资源库等现有资源,积极探索集中培训、脱产研修、跟岗学习和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要建立双语教师培训的学习交流平台和长效机制,做到面授与远程相结合、短期和中长期相结合、脱产研修与跟岗学习相结合、理论讲授与案例研究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满足双语教师多样化的培训需求,着力解决基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一、高度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双语教育,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当前,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遍存在数量不足、国家通用语言水平低、教学能力欠缺的问题,直接影响双语教育教学质量,成为制约双语教育发展的瓶颈。加强双语教师培训,提高双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一支合格的双语教师队伍,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双语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认真做好双语教师培训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教民厅[2011]7号
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双语教育,建设一支与双语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教师队伍,提高民族教育教学质量,“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中西部省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双语教育地域性较强,双语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以地方为主。教育部组织实施国家级培训,主要内容是新修订的《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和跨省区使用的民族语言;各省区、地州和县市组织地方培训,主要内容是语言教学和学科教学能力。各地要选择符合条件的高校或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根据培训对象的规模、水平和需求,研究制订培训方案,确保培训效果。要通过此轮培训,逐步建立起本省区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和培训专家队伍。
四、切实加强双语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
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关于教师培训的规定,划拨相应的经费用于双语教师培训,保证培训经费到位。
中央财政根据双语教师培训需求,对中西部省区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2011年中央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已经下达,各省区教育厅要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和本省区培训资金的精细化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支出,发挥应有效益。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就中央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检查各省区双语教师培训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各地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确定今后的资金分配额度。

二、重点加强双语教师培训的规划编制和机制建设
有关省区要将双语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规划,进一步充实和完善2011-2015年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并制订年度实施方案,优先保证培训经费。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以农牧区双语学校教师为重点,分层次、分学科组织双语教师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本地区双语教师轮训一遍,使双语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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