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确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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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信息
浅谈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确权问题
陈秀凤 福建省邵武市水北街道办事处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民土地也被纳入了建设的过程之中,并且对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文章以新型城镇化为主要背景,以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意义为出发点,运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对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策略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供工作人员参考。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村;土地确权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02-02
引言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当今社会,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果无法对这些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就会导致我国城镇化的建设缓慢,所以,政府需要对土地确权工作的有关制度进行完善,并且运用相应的科学技术加以辅助,保证数据信息的高效管理,为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意义
(一)保证农民对自己土地进行支配的权利
现阶段,通过对我国农村在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进展进行了解可以发现,与过去相比,农民对自身所具有的权利具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并且能够根据国家政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所具有的土地进行高效运用,另外,在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农民的维权意识也具有了显著的提高,因此,即使出现了土地征收的现象,其对于农民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在不断减小,农民更不会因此而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二)对城、镇、农村的土地市场进行规范
一方面,土地确权工作针对土地交易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所有以土地为主体开展的交易活动都应当按照相关的市场规则所进行,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够对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加以保障,通过对农民固有利益的重视和保护,加快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进程;另一方面,与土地相关交易活动开展的基础,是对一系列资料的齐全准备,这一规定内容起到了对农民权益进行保护的目的。
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内容缺失
我国现阶段根据土地确权工作所出台的相关法规,例如《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虽然在其内容上对确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持,但由于不同地区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均存在与自身实际情况相关联的特点或问题,导致法律法规所固有的保护机制无法得到有效发挥,除此之外,由于管理者尚未针对该部分内容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始终存在越权、假公济私等现象,也是导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受阻,农民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原因之一。
(二)土地确权制度模糊
在进行土地确权时,想要对农民所具有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保障,最关键的内容在于对其土地信息进行记录,通过对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进行走访调查可以发现,现阶段,针对土地信息所开展的记录工作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没有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工作,其二是对土地确权进行审批的流程过于简单。
按照有关规定来说,想要进行土地确权,不仅需要农民在其所在地区的管理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还需要提供房产和使用证明方可,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经常会由于一些利益因素而导致管理部门将自身针对土地确权的审批工作进行流程简化,这一现象的出现导致土地确权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充分或虚假确权的现象,对于工作成果的展示是非常不利的[1]。
(三)部门无法高效配合
土地确权工作所包含的内容决定了想要保证其高效开展,需要依托于相关部门的高效配合,这样做的好于是能够将工作内容进行准确的划分。
土地确权工作的内容一共包括登记、调查、审核、注册等几个方面,涉及的部门极多,而不同部门之间如果无法保证实时、高效的沟通和配合,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转换工作的开展。
除此之外,我国针对有关部门所制定的考核制度也是导致这一现象始终无法杜绝的原因之一,这是因为不同部门都将关注的重点在放在自身所具有的利益上,而忽略了农民所具有的权利和利益。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保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高效开展的有关策略
(一)强化社保体制建设
在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始终无法高效开展最基本的原因即为社保体制的薄弱,不可否认,政府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对农村地区社保进行建设的过程中,但需要明确的一点在于,农村地区庞大的人口基数导致其在医疗和养老方面具有非常大的需求,由此可以看出,想要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其前提在于强化社保体制的建设,通过对传统体制的更改,使农村地区在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水平逐步与城镇地区看齐,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构建完善登记制度
想要保证土地确权工作的高效开展,对等级制度进行完善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这就需要工作人员明确其所处区域包含宅基地的归属权和使用权,在对其进行整顿的基础上,记录在案,将其作为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在这一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明确的内容在于,对相关数据进行记录时,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基础,办理相应的手续保证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转让,另外,还应当了解宅基地隶属于不动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对其进行抵押的过程中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流程的合法性,为流转双方所固有的权利加以保障。
(三)强化制约工作力度
现阶段,我国针对农村土地确权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中包含着较多容易让人产生争议的事件,因此,工作人员应当结合工作展开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事件的特点进行分析,概括不同地区在进行土地确权时较易产生的问题,并且针对不同的问题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其逐个击破。
另外,还应当在工作开展的地区成立相应的监督部门或小组,以土地确权工作的流程和最终成果作为主要监督内容,保证土地确权过程中,工作人员能够始终依照相应的规章
宏观经济
来的问题,使得官员权责分离,责任主体缺失。
这就使地方官员形成针对财政的短期机会主义思想,习惯将借债的成本转嫁给后来的继任者,使得自身的借款惩罚成本降低。
借款惩罚成本和收益的不对称性,加剧了地方政府的短期借债行为。
三、如何有效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第一,首先要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
根据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应当提供各自的公共产品;如果不能按照受益范围进行划分的支出责任,则按照行政管理原则进行划分。
只有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才能合理划分政府之间的事权,健全财政管理体制,保障政府债务不再发生。
其次,要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权限。
例如流动性强的税种,不能放在地方政府;而一些流动性较弱的税种如财产税,应该放在地方政府。
第二,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首先应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与比例使其成为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扩大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资金的支配空间,使地方政府拥有充足的财力完成其事权。
同时大幅度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结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转变管理体制的要求,大幅度清理现行的转移支付项目,对于一次性项目及到期项目,予以取消。
第三,加强地区财源建设。
在地方政府债务的解决方法中,一个最根本的做法就是发展地方经济,加强地区财源建设,雄厚的财源和丰富的税源是地方政府解决债务问题的物质基础。
因此加强地方财源建设,培养稳定税源,增加收入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
产业的选择是地方财源建设的关键。
产业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地方财源结构是否合理和地方财源的丰裕程度。
要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巩固基础财源,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其次,地方政府应当明确主体税种,积极开拓新税源,税收收入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理应受到重视。
第四,完善地方政府的债务监控体制。
要成立统一的监管机
构,明确财政部门在债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审查、预警等功能,明确划分权利与责任,全面参与债务管理的过程。
其次,健全债务偿债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及应承担的管理和偿债责任,确立偿还期限,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最后,加强地方政府举债的法律化和制度化,制定相应法律法规,防范和约束各级政府胡乱举债,审计部门也要加大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审查力度,建立健全债务监管体系,有效解决债务问题。
作为直接承担者的财政部门,应当起领导带头作用,负责债务规模的调控,债务资金的使用,债务结构的优化等职责,并且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将责任落到实处。
(曹朴,2014)
第五,健全完善官员考核机制。
首先,从考核的合理性出发,从个人和部门的角度进行绩效评价,将个人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全面了解官员的工作业绩,建立一个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相辅相成的考核机制。
其次,采用更合理的官员业绩考核指标,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业绩评价体系,同时改革官员的选拔制度,施行新的官员任用制度,比如可以将减债作为官员考核指标,使之成为任期内的一项“政绩”工程。
官员任期结束后,将债务管理的成效作为选拔的依据。
从本文的分析可以知道,政府债务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有必要从源头入手,多管齐下,努力发展地方经济,使地方政府真正“富”起来;同时从体制,制度等方面有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建立严格的债务管理机制,从而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参考文献:
[1]吴聚稳.论析地方政府债务成因与建议[J].理论界,2009(9):68-69.
[2]曹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分析[J].经济问题,2014(5):38-41.
作者简介:武亚琳(1994-),女,汉族,河南濮阳人,财政学硕士,单位:河南大学商学院财政学专业,主要从事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制度开展工作,落实社会法律法规,将其所具有的功效进行最大化发挥,最终实现对农民权益的有效保护,除此之外,针对土地确权工作成立相应的国家巡视组也是保证制约力度强化的途径,巡视组可以定期针对不同地区进行工作的巡视,保证对潜在问题和风险的及时规避及解决[2]。
(四)实行土地规范管理
作为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最重要的资料内容,土地确权资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将对应工作的进程和成果进行准确核查,由此可以看出,想要针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首先应当将相应的资料内容进行完善,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对宣传工作力度的加强,帮助农民对相关政策的概念和意义进行明确,并且以此为基础对自身固有的权益及维权方式进行了解。
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在于,农民对土地确权的理解存在偏差,因此,在建设新型城镇时,工作人员会遇到较多的阻力,想要避免这一问题的持续发酵,需要政府部门明确宣传工作所具有的意义,通过对农民进行再教育的方式,深化其对相关政策内容的理解,保证负责管理工作的不同部门间的有效联系,实现与土地确权相关工作的高效开展。
作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部门,土地管理部门需要保证自身工作的系统运行,因此,随着科技的发展,该部门在进行信息管理的过程中更加依托于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数据管理系统,与传统人工相比,运用该系统的优势在于能够保证对数据进行实时更新,以及明确土地确权的进展,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开始有大量的农村地区无法满足其自身所固有的土地规模,作为较为典型的民生问题,想要对这一问题加以解决,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将社会的发展趋势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对我国农村所具有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利用,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目标。
参考文献:
[1]江林泉.探究城镇化背景的农村土地确权问题[J].农民致富之友,2016,6:45.
[2]郑振清.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确权问题探讨[J].农技服务,2016,7:18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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