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责任清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 定》第三十五条 质监 机构违反本规定,对不 合格的公路工程出具质 量合格文件的,由交通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交通主管 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 构工作人员在公路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 忽职守、滥用职权、徇 私舞弊,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不构成犯罪的,由交通 主管部门或者质监机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 不按照本规定履行公路 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承 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 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 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四十九条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工作 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的,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规定》第三十七条 交 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 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 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 严重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 权、徇私舞弊,构成犯 缓资金拨付。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质 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 不按照本规定履行公路 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承 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 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 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 警告。
1.《公路建设监督管 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工作 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的,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规定》第三十七条 交 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 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 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质 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 不按照本规定履行公路 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承 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 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 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 警告。
2185
对未经批准擅自 行政 修改工程设计的 处罚 处罚 类
1.立案责任:发现建设单位涉 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立案。2.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取 证,听取当时人辩解陈述并记 录。3.审查责任:根据对违法 行为的核实情况做出是否处罚 与处罚的幅度的决定。4.告知 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 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 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应依 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 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文书应 按照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执行罚款。8.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任。
1.《公路建设监督管 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工作 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的,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规定》第三十七条 交 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 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 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质 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 不按照本规定履行公路 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承 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 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 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 警告。
2187
对监理单位将不 合格的工程、建 筑材料、构件和 设备按合格予以 行政 签认的;施工单 处罚 位在工程上使用 类 或安装未经监理 签认的建筑材料 、构件和设备的 处罚
1.立案责任:发现建设单位涉 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立案。2.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取 证,听取当时人辩解陈述并记 录。3.审查责任:根据对违法 行为的核实情况做出是否处罚 与处罚的幅度的决定。4.告知 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 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 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 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 、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工程 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应依 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 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文书应 按照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执行罚款。8.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任。
1.《公路建设监督管 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工作 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的,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规定》第三十七条 交 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 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 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 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质 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 不按照本规定履行公路 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承 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 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 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 警告。
****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责任清单
序号 权利编 码 权利名称 权利 类型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情形及依据 1.立案责任:发现建设单位涉 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立案。2.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取 证,听取当时人辩解陈述并记 录。3.审查责任:根据对违法 行为的核实情况做出是否处罚 与处罚的幅度的决定。4.告知 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 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督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的以下的罚款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 。2、《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 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 质监机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 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应依 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 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文书应 按照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执行罚款。8.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任。
2188
对检测机构违反 行政 《公路水运工程 处罚 试验检测管理办 类 法》规定的处罚
1.立案责任:发现建设单位涉 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立案。2.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取 证,听取当时人辩解陈述并记 录。3.审查责任:根据对违法 行为的核实情况做出是否处罚 与处罚的幅度的决定。4.告知 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质监机构在监督检 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查中发现检测机构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警告、限期整改,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 情节严重的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质监机构不再委托其承担检测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 业务。 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应依 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 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文书应 按照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执行罚款。8.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任。
2186
对项目法人指定 分包和指定采 行政 购,随意压缩工 处罚 期,侵犯从业单 类 位合法权益的处 罚
1.立案责任:发现建设单位涉 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立案。2.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取 证,听取当时人辩解陈述并记 录。3.审查责任:根据对违法 行为的核实情况做出是否处罚 与处罚的幅度的决定。4.告知 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 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 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 金拨付。 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应依 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 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文书应 按照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执行罚款。8.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任。
2182
对建设单位未办 行政 理工程质量监督 处罚 手续的处罚 类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 定》第三十七条 交通 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 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路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质 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 不按照本规定履行公路 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承 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 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 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 警告。
2184
对越权审批、核 行政 准或擅自简化基 处罚 本建设程序的处 类 罚
1.立案责任:发现建设单位涉 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立案。2.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取 证,听取当时人辩解陈述并记 录。3.审查责任:根据对违法 行为的核实情况做出是否处罚 与处罚的幅度的决定。4.告知 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越权 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审批、核准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 警告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 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应依 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 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文书应 按照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执行罚款。8.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任。
2183
对建设单位未经 工程质量检测或 行政 者质量检测不合 处罚 格的工程,按照 类 合格工程组织交 工验收的处罚
1.立案责任:发现建设单位涉 嫌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 立案。2.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取 证,听取当时人辩解陈述并记 录。3.审查责任:根据对违法 行为的核实情况做出是否处罚 与处罚的幅度的决定。4.告知 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未经工程质量检测 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或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组织交工验收的,责令改 。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行 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 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应依 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 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文书应 按照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执行罚款。8.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 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