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辩-社会舆论反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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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舆论反方攻辩问题
二辩提问:
(1)形成社会舆论的标准是什么?
(2)社会舆论是否具有主观性?
(3)司法机关反腐是具有客观性的,那么您用什么保证具有强烈主观的社会舆论能实现客观公正的反腐?
(4)对方辩友讲社会舆论可以成为反腐手段,那么它是以何种形式参与反腐的?
(5)现阶段的反腐手段有哪些?
(6)现阶段的反腐手段已有那么多了,还要添加社会舆论这项高投入低回报的的反腐手段,这不是徒然增加政府部门的工作压力?
(7)请问对方辩友,你愿意你的个人隐私被曝光吗?
(8)但你却认同社会舆论这种侵犯隐私权的手段进行反腐,你这不是自打嘴巴吗?
(9)请问对方辩友,现今社会舆论中,曝光的对象大多数是什么社会身份的?
(社会舆论是不公正的,带有偏见的,针对国家公职人员)
(10)2014,湖南省官员何晓明和他的妻子蒋某庆祝结婚纪念日。
却被网友大炒热炒成“车震门”,指责作风腐败。
现今社会上大多数人已是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官员了,如果社会舆论成为反腐手段,这不是让带偏见性反腐之风越演越烈吗?
(11)请问对方辩友,如何定义舆论?
(12)那么舆论与社会舆论有何区别?
(13)舆论之所以能成为社会舆论,它的度在哪里?
(14)请问对方辩友,《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解释到,反腐不仅是针对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其反腐对象也包括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等。
那是否说明了社会舆论是有偏见的,针对政公职人员?
(15)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今天我个人认为你存在腐败的可能性,我就把你的个人信息包括你的生活照、你的父母、你的亲人朋友曝光在网上,你能接受吗?
(16)请问对方辩友,在疑罪从无的角度,未经查实的腐败对象仍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那么随意曝光的个人信息这种行为,是否也侵犯他的隐私权?这种侵害他人权益,违反了宪法和刑法的行为应当被允许吗?
(17)社会舆论的形成,夹带着晕轮效应,使人主观地、带有偏见地去发表意见和看法,一坏百坏的偏颇思想难道不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吗?
(18)社会舆论更多时候就是站在“我认为他肯定有问题”的角度进行的发表意见或看法,其本身就是带有偏见性的。
试问这样的不公正的反腐手段,我们应该采取么?
三辩提问
(1)媒体、网络参与反腐吗——参与
(2)对方辩友如何定义媒介与手段?
(指出对方辩友定义错误,媒介与手段概念混淆)
(3)再请问对方辩友,媒体反腐存在的问题还没解决,网络反腐紧接着又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也还没解决,如果社会舆论成为新的反腐手段,那它带来的更大的社会问题该
如何解决?
(4)社会舆论是否具有主观性?
——是。
谣言作为一种社会舆论,它可以被控制吗?
——不是,社会舆论背后主体是人,对方辩友是认为由人发出的社会舆论就不具有主观性了,这不是没明显的错误吗
(5)司法机关反腐是具有客观性的,那对方辩友如何保证具有强烈主观性的社会舆论能实现客观公正的反腐呢
(6)对方辩友觉得司法离我们远吗?
——远,但是麻章区人民法院与赤坎区公安局离我们只有几百米的距离啊
——不远,两个问题都统一到第六问
(7)司法就在我们身边,而且司法反腐惩戒、警示的作用更大,对方辩友为什么要弃好的司法反腐而选择缥缈的社会舆论呢?(由于对方辩友说到社会舆论与司法相辅相成,且社会舆论与司法反腐不分开,故该问题有待商量)
(8)社会舆论只是泛泛而谈,不能惩治腐败现象,又怎能为司法做贡献呢?(防答线索来源作用)
(9)刘涌案、黄静案、许霆案、药家鑫案等都说明了社会舆论过度干扰司法公正,影响司法审判,这样还如何能要社会舆论?
(10)至今没有官方文件明确“社会”舆论为反腐手段,对方辩友如何解释这个问题?
(11)社会舆论由于匿名性、广泛性与主体多样性而导致主体合法性不明确,试问对方辩友,连主体合法性都不明确的社会舆论又怎能成为给反腐手段?
(1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贴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就构成诽谤罪,对方辩友所说到的因社会舆论具有全民性、影响广泛等特点而应该成为反腐手段,但也正因为此特点而使社会舆论更容易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对方辩友对此又作何解释?
(13)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是指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对方辩友怎么能说没有法律依据的社会舆论应该成为法律手段?
(14)现实中许多媒体在案件未经法院审判的情况下就急于用自己所谓“调查”的情况来发表看法,误导公民偏向弱者(而忽略法律规定的诉讼双方平等的话语权,对司法公正出现负面情绪和偏见,)干扰司法公正,(间接造成其他因素介入司法,影响司法独立性,在公民受强烈情绪影响的这种情况下,)对方辩友这是偏向于回到西方直接民主那种多数人的暴政社会吗?
(15)网络举报侵犯个人隐私权,媒体报道对涉案当事人进行的不公正的报道和不负责的评价经常侵犯当事人的诉讼等权利,以违法手段进行反复,如何能要?!
(16)请问对方辩友,传统的反腐手段如信访对反腐还存在重大作用是吗?
是到第17
不是回到第10,当今传统反腐手段作用变小了,最主要的手段是网络、媒体等社会舆论反腐
(17)再请问对方辩友,按照你方观点,是认为社会舆论参与反腐是为反腐工作提供线索来源是吗(如果其立论没讲到)————反腐包括预防和惩治,当今社会反腐预防、举报手段已经足够了,包括信访、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电访等,为什么不把精力放在完善惩治手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