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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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6.21
•【字号】州府办函〔2019〕73号
•【施行日期】2019.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州府办函〔2019〕7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决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

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经州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落地见效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市、新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二、健全制度体系,压实工作责任
2019年6月底前,州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国办发〔2018〕118号、黔府办发〔2019〕7号文件要求,对2018年报原州政府法制办备案的“三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州司法局备案,建立健全本行业系统的“三项制度”。

州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指导、督促下级机关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县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要求。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督促指导本地区的乡镇执法工作,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要求。

州、县、乡三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要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

各县(市、新区)及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黔西南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分解表》的责任分工,按照“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的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三、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

州司法局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全州范围内的“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有针对性地培训全州法规科室负责人和执法业务人员,要大力支持州、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

每年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本系统全州范围内“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一次以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一次以上,每次专题培训后7个工作日内将培训情况报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县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各行政执法机关为被考核单位。

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相结合,州、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于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从2019年7月开始,州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应每月向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篇以上行政执法案例分析或调研文章;每年10月中旬,向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三项制度”工作整体推进情况;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上一年度的“三项制度”开展情况工作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
按照国家、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安排部署,州政府成立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州长任副组长,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全面
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报州司法局备案。

同时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将执法装备需求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附件
1.黔西南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分解表
2.黔西南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3.黔西南州直行政执法单位名单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黔西南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附件2
黔西南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
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黔西南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永英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李淞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成员:辛汉昆州委副秘书长、州督查局局长
刘祖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定超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分管常务工作)
王军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陶星明州委编办主任
秦昌政州司法局局长
高振敏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梁喜明州教育局局长
靳龙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一中州科技局局长
王相宾州民宗委主任
王克华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学敏州民政局局长
左应江州财政局局长
李锦洪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段棚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昌应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林涛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军州水务局局长
徐祖荣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刘华州商务局局长
戴时昌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梁龙甫州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崇曾州退役军人局局长
王美强州应急局党组书记
雷宪春州审计局局长
周茂萍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任爱佳州能源局局长
王才丽州体育局局长
李泽芸州统计局党组书记
付汝奎州医保局局长
陈勇州人防办主任
刘凌云州林业局局长
申蔓飞州税务局局长
胡成麟州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范元品州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邵卫春州邮政管理局局长
罗斐州烟草专卖局局长
崔亚丽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行长吴志毅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局长
胡雨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刘杰兴义海关关长
蒋芙蓉州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敏州电子政务办负责人
田涛兴义市人民政府市长
方先红兴仁市人民政府市长
冉隆斌安龙县人民政府县长
郑梦英贞丰县人民政府县长
龙强普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查世海晴隆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茂册亨县人民政府县长
徐炼望谟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鸿义龙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司法局,秦昌政担任办公室主任,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电子政务办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基础保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附件3
黔西南州直行政执法单位名单
(38家)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
州民宗委州公安局
州民政局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
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
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
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局
州退役军人局州应急局
州审计局州国资委
州市场监管局州能源局
州体育局州统计局
州医保局州人防办
州林业局州税务局
州无线电管理局州气象局
州邮政管理局州烟草专卖局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黔西南银保监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义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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