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同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母婴同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室内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清洁,减少人流量,限制陪护及探视人员。
二、新生儿放置在专用床,一婴一床,其它物品不得放置婴儿床内,床单元、布类等定期清洁、更换,有污染随时更换,出院后全部更换。
三、接触新生儿前后严格进行手卫生,隔离新生儿的各种诊疗护理操作最后进行。
四、新生儿每日用流动水洗澡更衣,小毛巾、浴巾等一婴一用,经高压灭菌后备用。
扑粉、油膏、眼药水一婴一用
五、病室采用清洁剂辅助清洁的湿式卫生方式,每天2次;使用中的新生儿床和暖箱内表面,日常清洁应以清水为主,不应使用任何消毒剂;隔离产妇的床栏、床头桌、呼叫按钮等高频接触的环境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作用时间>10min
六、隔离产妇及新生儿出院后,按照《隔离患者终末消毒制度》执行。
七、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每季度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等消毒效果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八、卫生学监测标准
(一)空气细菌菌落总数(10000级):≤4CFU/(5min・直径9cm平皿);
(二)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手消毒后≤10CFU/cm²;
(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OCFU/cm²。
第二十节洁净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进出,进入洁净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穿戴专用衣、鞋、帽、口罩等。
二、隔离新生儿单独放置,空气隔离的新生儿应置于负压病房内。
三、加强多重耐药菌的管理,MRSA、CRE、VRE、CRAB、CRPA 感染或定植的患儿单间隔离,或将同种病原体患儿安置在同一房间,并有标识;诊疗用品固定专用,医务人员检查和操作前后要严格洗手或手消毒,防止交又感染。
四、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应一用一灭菌。
各种治疗包经高压灭菌后,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五、一次性医疗器械应一次性使用。
使用前应检查包装的完好性,有无污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六、抽出的药液和配制好的静脉输注用无菌液体,放置时间不应超过2h: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不应超过24h。
无菌棉球、纱布的灭菌包装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干罐储存无菌持物钳使用时间不应超过4h。
七、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皮肤消毒剂应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d,对于性能不稳定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配制后使用时间不应超过24h:盛放消毒剂进行消毒与灭菌的容器,应达到相应的消毒与灭菌水平。
八、速干手消毒剂应标明启用日期,易挥发性的醇类产品开瓶后使用期不超过30天。
九、医务人员进行各项操作时应严格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十、呼吸机相关肺炎、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应遵循我院《医院内肺炎
(HAP)预防与控制制度》、《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执行。
十一、根据本院的配奶标准操作规程进行配奶,配制后的奶保存条件及保存时间按照产品说明书执行。
奶具使用后及时清洗,干燥后送高压灭菌。
保存奶制品的冰箱定期清洁与消毒。
十二、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沐浴并更换衣服,污染后及时更换。
十三、设备、物品进入洁净病房前,应安装完毕、擦拭干净。
一次性物品去除外包装后方可进入洁净病房
十四、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放置,医疗垃圾放置在黄色垃圾袋内,利器放入利器盒内,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封口,由专人密闭收集、运送,统一处理。
十五、病室采用清洁剂辅助清洁的湿式卫生方式,每天2次,遇明显污染时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
使用中的新生儿床、暖箱每日以清水清洁并更换湿化液,湿化液为无菌水,用后终末消毒。
十六、严格探视制度,在探视走廊进行探视,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需床边探视者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方可进入。
十七、净化程序的管理
(一)洁净病房日常实行动态监测,对净化自控系统进行机组监控并记录;洁净新生儿监护病房温度应在24℃-26℃:相对湿度为50%~65%;
(二)空气处理机组、新风机组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
其维护与保养、过滤器的清洁更换由设备管理处和科室按国家卫计委《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并有记录。
十八、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每季度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等消毒效果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十九、卫生学监测标准
(一)空气细菌菌落总数(1000级):≤4CFU/(30min・直径9cm平皿);
(二)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手消毒后≤10CFU/cm²;
(三)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cm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