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系统能量消耗量台架试验方法 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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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系统能量消耗量台架试验方法》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系统能量消耗量台架试验方法》团体标准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批准立项。
本标准是《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试验方法》系列标准的一部分。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试验方法》系列标准由清华大学牵头,参加单位有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捷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清华大学牵头,参加单位有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捷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1.2编制背景
目前,市场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标称能耗与实际运行能耗存在较大差异,标称能耗的测试方法不能反映实际交通状况,且在空调未开启、常温条件进行测试。
为此,本标准希望在考虑运行工况、空调、环境温度等因素下,提供一种反映车辆实际能耗水平的台架测试方法。
1.3标准定位
本标准定位于服务企业研发过程测试,当企业完成或部分完成动力系统研发时,需要提前开展实际运行工况能量经济性评估时,可依托本标准提供的动力系统台架试验方法进行,有利于整车研发V流程中提前实施参数的匹配标定。
1.4主要工作过程
本标准于2018年6月立项;2018年7月-2018年9月研究、起草了标准框架;2018年10月-2019年4月进行了标准相关的试验操作工作;2019年5月-2019年10月进行了标准编写工作;2019年11月-2020年3月,对标准进行了讨论和修改;2020年5月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9月完成标准送审稿,并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组织标准审核工作组进行标准审查;预计2020年10月底之前完成标准报批稿,进行标准报批。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1标准制定原则
在充分总结和比较了国内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能量消耗量测试方法的基础上,本标准对试验工况、环境温度、空调状态、能耗计算方法等方面作了较详细的规定,以确保试验充分反映车辆实际运行工况的能量消耗量。
2.1.1通用性原则
本标准提出的实际运行工况能量消耗量台架试验方法不仅适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同时纯电动乘用车也可参照执行,通用性高。
2.1.2指导性原则
本标准给出了考虑常温、高温、低温及空调开启时,在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台架上进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能量消耗量测试的方法。
本标准提出的方法能为车辆实际运行工况能量消耗量的测定提供指导作用。
2.2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共分为7章,规定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实际运行工况能量消耗量的台架试验方法。
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台架试验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及试验结果处理。
2.3关键技术问题说明
本标准推荐使用试验台架控制系统由整车控制器、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摩擦制动系统、车辆动力学模型实时仿真系统、加载装置(直/交流电力测功机、电涡流测功机、水力测功机等常用加载装置)、动力电池、动力电池管理系统(BMS)、DC/DC变换器、低压蓄电池、变速箱、减速器、空调模拟装置等组成。
驱动电机与发动机力矩经动力耦合装置输出,经变速器、差速器传递至半轴处,液压制动系统根据控制命令施加摩擦制动力。
实时仿真系统运行车辆动力学模型并发出驱动电机、发动机、液压制动系统及加载装置控制命令,测量混合动力系统动力输出末端力矩,以计算车辆运行状态(实时仿真系统),测量加载装置转速,据此进行加载装置速度闭环控制。
空调模拟装置,应根据设定的环境温度和目标温度准确模拟空调的电能消耗 本标准提出的方法是选用能反映车辆实际运行的工况作为试验循环工况,如中国乘用车行驶工况(CLTC-P)或企业自定义的实际运行测试工况。
分别在以下环境温度和空调状态时进行低温、高温、常温环境测试:
1)空调模拟装置设定的低温环境,企业根据运行地域自行选择,包括(0±3)℃、(-7±
3)℃、(-15±3)℃、(-20±3)℃,其中根据太阳辐射强度可调整环境温度的设定值。
2)空调模拟装置设定的高温环境,企业根据运行地域自行选择,包括(30±2)℃、(35
±2)℃、(40±2)℃,其中根据太阳辐射强度可调整环境温度的设定值。
3) 空调模拟装置设定为关闭状态。
试验方法包括储能装置处于充电终止的最高荷电状态时的条件A 试验和储能装置处于运行
放电结束的最低荷电状态时的条件B 试验。
对条件A、条件B 两部分的能量消耗量试验结果单独处理。
依据GB/T 37340中5.1简单折算法,将电量消耗量折算为燃料消耗量。
按照下式计算某种温度环境的综合能耗:
()/*100tot EC FC FC FC D =+
式中:
FC tot 为某温度环境综合能耗,单位L/100km;
FC EC 为某温度环境电量消耗量折算的燃料消耗量,单位L;
D 为某温度环境车辆行驶里程,单位km。
按照下式计算实际运行工况综合能耗:
112233***ave tot tot tot FC c FC c FC c FC =++
式中:FC tot1、FC tot2、FC tot3分别为常温、低温、高温环境下的综合能耗,单位L/100km 。
c 1、c 2、c 3分布为加权系数,三者之和为1,系数具体数值根据车辆主要销售、使用地区确
定,推荐系数c 1=0.5,c 2=0.25,c 3=0.25;
此外,给出了参照《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实际运行工况能量消耗量转鼓试验规范》中规
定的试验规范和流程进行对应的台架试验的建议,考虑当前乘用车实际动力系统情况,通过8次CLTC-P 循环试验后进行综合油耗评估。
2.4标准工作基础
编写组主要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具备丰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台架试验经验和完备的试验
能力。
本标准提出的试验方法能在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台架上更方便、更真实地测试车辆的实际运行能耗,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通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在清华大学研发的试验台上开展了本标准的应用试验工作,获得了良好的验证。
四、标准中涉及专利的情况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技术。
五、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的情况
本标准将为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真实运行能耗水平的评估提供台架试验方法,有助于缩短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能量管理策略匹配标定周期,提高整车企业产品开发能力。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相关数据对比情况
尚无。
七、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协调性
本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尚无。
九、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本标准为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属于团体标准,供协会会员和社会自愿使用。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标准发布后,率先在联盟内整车企业中推广实施。
十一、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二、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标准起草工作组
2020年9月15日
ICS43.080.01
T47
团体标准
T/CSAEXX-2020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系统
能量消耗台架试验方法
Bench test method for energy consumption of plug-in
hybrid passenger car powertrain
(报批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该标准所涉必要专利信息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T/CSAEXX-202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3.1动力系统power train (1)
3.2动力系统台架power train test bench (1)
4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进行的PHEV分类 (1)
5试验台架要求 (2)
5.1试验台架要求 (2)
5.2测试设备要求 (2)
6试验条件 (3)
6.1燃料和润滑油的规格 (3)
6.2动力加载和空调模拟要求 (3)
6.2.1动力加载要求 (3)
6.2.2空调模拟要求 (3)
7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及试验结果处理 (3)
7.1试验说明 (3)
7.2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PHEV的台架试验 (4)
7.2.1空调制热 (4)
7.2.2空调制冷 (6)
7.2.3空调关闭 (9)
7.2.4综合能耗结果 (11)
7.3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PHEV的台架试验 (11)
7.3.1空调制热 (11)
7.3.2空调制冷 (15)
7.3.3空调关闭 (15)
7.3.4综合能耗结果 (15)
附录A (17)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提出。
本标准参加单位: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捷能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承坤、苟晋芳、张俊智、王伟、曲辅凡、孙东升、王琪、张毅华、陈志鹏、李宁、张剑锋、姜博、郭思阳、李文博,郑钻玺。
本标准首次制定。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系统能量消耗量台架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动力系统台架上进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实际运行工况能量消耗量试验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1类、M2类和N1类、装用于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的、可外接充电的混合动力车辆,纯电动乘用车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
QC/T720-2004汽车空调术语
GB/T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QC/T658-2009汽车空调制冷系统性能道路试验方法
GB/T18276-2017汽车动力性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
GB19753-201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38146.1-2019中国汽车行驶工况第1部分:轻型汽车
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T.3-XXX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节能效果评价方法第3部分汽车空调(征求意见稿)
3术语和定义
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动力系统power train
动力单元与部分传动装置或传动系的组合。
3.2动力系统台架power train test bench
用于在实验室加载和测试动力系统的装置。
4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进行的PHEV分类
本标准中按照是否具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如表1所示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分为4类。
表1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的PHEV分类
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无有
5试验台架要求
5.1试验台架要求
5.1.1所用试验台架应满足本标准
6.2条款要求.
5.1.2试验台架测试装备应满足本标准5.2条款要求。
5.1.3被测动力系统与加载装置的连接方式有下列形式:
-加载装置在轮端与动力系统连接(参见图1);
-加载装置在差速器前端与动力系统连接;
-加载装置在变速器前端与动力系统连接。
图1试验台架示意图
注1:图1所示为一类典型混合动力系统试验台架,不代表所有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台架。
台架控制系统由整车控制器、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摩擦制动系统、车辆动力学模型实时仿真系统、加载装置(直/交流电力测功机、电涡流测功机、水力测功机等常用加载装置)、动力电池、动力电池管理系统(BMS)、DC/DC变换器、低压蓄电池、变速箱、减速器、空调模拟装置等组成。
驱动电机与发动机力矩经动力耦合装置输出,经变速器、差速器传递至半轴处,液压制动系统根据控制命令施加摩擦制动力。
实时仿真系统运行车辆动力学模型并发出驱动电机、发动机、液压制动系统及加载装置控制命令,测量混合动力系统动力输出末端力矩,以计算车辆运行状态(实时仿真系统),测量加载装置转速,据此进行加载装置速度闭环控制。
5.2测试设备要求
所用加载装置、排气取样系统、排气分析设备及其测试精度应该符合GB18352.6-2016相关规定。
加载装置的调整按照GB18352.6-2016附录的规定进行,直到满足标准要求。
其他相关参数的单位、准确度及分辨率见表2。
表2相关测量参数的单位、准确度及分辨率
参数单位准确度分辨率
时间s±0.10.1
距离m±0.1%1
温度℃±11
速度km/h±10.2
质量kg±0.5%1
电流A±0.5%0.1
电压V±0.5%1
6试验条件
6.1燃料和润滑油的规格
台架使用的燃料和润滑油的规格应符合制造厂技术条件的规定。
6.2动力加载和空调模拟要求
6.2.1动力加载要求
加载装置应准确模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混合动力模式切换过程、换挡过程以及制动过程的动态负载特性,且性能稳定、具备较高的可靠性及可重复性,每个试验循环模拟速度的公差应满足GB18352.6—2016附录C.1.2.6.6的要求。
6.2.2空调模拟要求
空调模拟装置,应根据设定的环境温度和目标温度准确模拟空调的电能消耗。
空调模拟装置的配置有下列形式:
-真实温度控制舱和真实车载空调的组合;
-能够计算空调消耗的虚拟温度舱和空调真实耗电设备的组合。
7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及试验结果处理
7.1试验说明
试验工况根据企业情况可自行选择,每次测试应选择同一种试验工况,试验工况有下列形式:-GB/T38146.1-2019的中国乘用车行驶工况(CLTC-P);
-企业自定义的实际运行测试工况。
-本标准7.2、7.3条款;
-按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技术规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实际运行工况能量消耗量转鼓试验规范》的试验程序和结果处理方法,进行8次CLTC-P循环试验后进行结果处理。
7.2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PHEV的台架试验
7.2.1空调制热
7.2.1.1通则
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PHEV试验应分别在以下条件进行:
条件A:储能装置处于充电终止的最高荷电状态;
条件B:储能装置处于运行放电结束的最低荷电状态。
7.2.1.2空调模拟装置设定
空调模拟装置设定的环境温度,企业根据运行地域自行选择,有下列可选温度:
-(0±3)℃;
-(-7±3)℃;
-(-15±3)℃;
-(-20±3)℃。
空调模拟装置设定为制热模式,目标温度设定为不低于25℃。
7.2.1.3条件A
7.2.1.3.1储能装置放电
储能装置通过台架运行进行放电,按下述要求在试验台架上运行,直到满足放电终止条件:
-车速稳定在50km/h±2km/h,直到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发动机自行起动;
如果不起动发动机,仿真车辆不能达到50km/h±2km/h稳定车速,应降低到保证车辆能够稳定行驶的合适车速,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动机不起动;
-按照制造厂建议,应将发动机在自行启动后10s内停机。
7.2.1.3.2台架处理
台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汽车的台架应该采用GB18352.6-2016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循环,进行预处理。
-对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汽车的台架应该采用GB18352.6-2016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循环,进行预处理。
-预处理后,台架环境温度相对稳定在-7℃±3℃,以上环境温度设定下至少进行6h,然后,按照附录A的规定,完成对储能装置的完全充电。
7.2.1.3.3试验程序
试验按下列程序进行:
-台架正常运行,按照GB18352.6-2016附录C的规定开始试验。
-取样按照GB18352.6-2016附录C的规定进行。
-台架按照GB18352.6-2016的规定运行,其中循环曲线按照7.1规定的工况曲线,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有特殊的文件规定,工况曲线对这些试验台架对应仿真车辆的换挡点的要求不适用。
可按照GB 18352.6-2016附件CB、附录C中C.1.2.6.5的规定,并结合制造厂的产品使用手册和变速器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下面两种试验方法可选;
a)台架起动前或起动的同时开始取样,并在试验工况的最后一个怠速段结束后停止取样。
b)台架起动前或起动的同时开始取样,并连续重复一定数量的试验工况,在储能设备达到最低荷电状态时的第一个试验工况最后的怠速结束后停止取样。
最低荷电状态参照GB19753-2013中7.1.2.3.4规定的程序确定。
-测量结果。
、CO和HC排放量,以碳平衡法计算燃料消耗1c -按照GB/T19233-2008的计算方法,利用测得的CO
2
(L)。
-试验结束后30min内,按照附录A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充电,测量并记录从电网获得的电能1e(Wh),e即为条件A下仿真车辆的电能消耗。
1
-根据试验台架对应仿真车辆在条件A下运行的循环工况情况,计算得出车辆在条件A下的运行总里D(km)。
程1ha
7.2.1.4条件B
7.2.1.4.1台架处理
-按照7.2.1.3.1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放电。
如果制造厂要求,在放电之前可按照7.2.1.3.2对台架进行处理。
-预处理后,台架环境温度相对稳定在-7℃±3℃,以上环境温度设定下至少进行6h。
7.2.1.4.2试验程序
试验按下列程序进行:
-台架正常起动,按照GB18352.6-2016附录C的规定开始试验。
-取样按照GB18352.6-2016附录C的规定进行。
-台架按照GB18352.6-2016的规定运行,其中工况曲线按照7.1规定的工况曲线,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由特殊的文件规定,工况曲线对这些试验台架对应仿真车辆的换挡点的要求不适用。
可按照GB 18352.6-2016附件CB、附录C中C.1.2.6.5的规定,并结合制造厂的产品使用手册和变速器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CO和HC排放量,以碳平衡法计算燃料消耗2c -按照GB/T19233-2008的计算方法,利用测得的CO
2
(L)。
-试验结束后30min内,按照附录A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充电,测量并记录从电网获得的电能2e(Wh)。
-按照7.2.1.3.1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放电。
-条件B 下,试验台架对应仿真车辆的电能消耗为423=-e e e (Wh)。
-根据台架在条件B 下运行的循环工况情况,计算得出车辆在条件B 下的运行总里程1hb D (km)。
7.2.1.5试验结果
7.2.1.5.1条件A 下,空调制热条件下的综合能耗
按照7.2.1.3进行试验,条件A 下,空调制热条件下的综合能耗1tot ha FC (L/100km)为:
1111()/100
=+⨯tot ha ha EC ha ha FC FC FC D 式中:
1ha FC (L)—空调制热条件下的燃料消耗量,11ha FC c =;
1EC ha FC (L)—空调总电量消耗量1e 依据GB/T 37340中5.1折算的燃料消耗量;
1ha D —条件A 下的运行总里程。
7.2.1.5.2条件B 下,空调制热条件下的综合能耗
按照7.2.1.4进行试验,条件B 下,空调制热条件下的综合能耗1tot hb FC (L/100km)为:
1111()/100
=+⨯tot hb hb EC hb hb FC FC FC D 式中:
1hb FC (L)—空调制热条件下的燃料消耗量,12=hb FC c ;
1EC hb FC (L)—空调总电量消耗量4e 依据GB/T 37340中5.1折算的燃料消耗量;1hb D —条件B 下的运行总里程。
7.2.2空调制冷7.2.2.1通则
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PHEV 试验应分别在以下条件进行:—条件A:储能装置处于充电终止的最高荷电状态;—条件B:储能装置处于运行放电结束的最低荷电状态。
7.2.2.2空调模拟装置设定
空调模拟装置设定的环境温度,企业根据运行地域自行选择,有下列可选温度:-(30±2)℃;-(-35±2)℃;-(-40±2)℃;
空调模拟装置设定为制冷模式,目标温度设定为不高于25℃。
7.2.2.3条件A
7.2.2.3.1储能装置放电
储能装置通过台架行驶进行放电,按下述要求直到满足放电终止条件:
—车速稳定在50km/h±2km/h,直到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发动机自行起动;
—如果不起动发动机,仿真车辆不能达到50km/h±2km/h稳定车速,应降低到保证仿真车辆能够稳定行驶的合适车速,并且在规定的时间/距离内发动机不起动;
—按照制造厂建议。
应将发动机在自行启动后10s内停机。
7.2.2.3.2台架处理
台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汽车的台架应该采用GB18352.6-2016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循环,进行预处理。
-对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汽车的台架应该采用GB18352.6-2016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循环,进行预处理。
-预处理后,台架环境温度相对稳定在35℃±3℃,以上环境温度设定下至少进行6h,然后,按照附录A的规定,完成对储能装置的完全充电。
7.2.2.3.3试验程序
试验按下列程序进行:
-台架正常起动,按照GB18352.6-2016附录C的规定开始试验。
-取样按照GB18352.6-2016附录C的规定进行。
-台架按照GB18352.6-2016的规定运行,其中循环曲线按照7.1规定的工况曲线,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由特殊的文件规定,工况曲线对这些试验台架对应仿真车辆的换挡点的要求不适用。
可按照GB 18352.6-2016附件CB、附录C中C.1.2.6.5的规定,并结合制造厂的产品使用手册和变速器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下面两中试验方法可选:
a)台架起动前或起动的同时开始取样,并在试验工况的最后一个怠速段结束后停止取样。
b)台架起动前或起动的同时开始取样,并连续重复一定数量的循环,在储能设备达到最低荷电状态时的第一个试验工况最后的怠速结束后停止取样。
最低荷电状态参照GB19753-2013中7.1.2.3.4规定的程序确定。
-测量结果。
、CO和HC排放量,以碳平衡法计算燃料消耗1c -按照GB/T19233-2008的计算方法,利用测得的CO
2
(L)。
-试验结束后30min内,按照附录A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充电,测量并记录从电网获得的电能1e(Wh),e即为条件A下车辆的电能消耗。
1
-根据试验台架对应仿真车辆在条件A下运行的循环工况情况,计算得出车辆在条件A下的运行总里D(km)。
程1ra
7.2.2.4条件B
7.2.2.4.1台架处理
台架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按照7.2.2.3.1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放电。
根据要求,在放电之前可按照7.2.1.3.2对台架进行处理。
-预处理后,台架环境温度相对稳定在35℃±3℃,以上环境温度设定下至少进行6h。
7.2.2.4.2试验程序试验按下列程序进行:
-台架正常起动,按照GB 18352.6-2016附录C 的规定开始试验。
-取样按照GB 18352.6-2016附录C 的规定进行。
-台架按照GB 18352.6-2016规定运行,其中循环曲线按照7.1规定的工况曲线,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由特殊的文件规定,工况曲线对这些试验台架对应仿真车辆的换挡点的要求不适用。
可按照GB 18352.6-2016附件CB、附录C 中C.1.2.6.5的规定,并结合制造厂的产品使用手册和变速器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按照GB/T 19233-2008的计算方法,利用测得的CO 2、CO 和HC 排放量,以碳平衡法计算燃料消耗2c (L)。
-试验结束后30min 内,按照附录A 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充电,测量并记录从电网获得的电能2e (Wh)。
-按照7.2.2.3.1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放电。
-按照附录A 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充电。
测量并记录从电网获得的电能3e (Wh)。
-条件B 下,仿真车辆的电能消耗为423=-e e e (Wh)。
-根据仿真车辆在条件B 下运行的循环工况情况,计算得出车辆在条件B 下的运行总里程1rb D (km)。
7.2.2.5试验结果
7.2.2.5.1条件A 下,空调制冷条件下的综合能耗
按照7.2.2.3试验,条件A 下,空调制冷条件下的综合能耗1tot ra FC (L/100km)为:
1111()/100
tot ra ra EC ra ra FC FC FC D =+⨯式中:
1EC ra FC (L)—空调制冷条件下总的电能消耗量1e 依据GB/T 37340中5.1简单折算1ra FC (L)—空调制冷条件下的燃料消耗量,11ra FC c =;1ra D —条件A 下的运行总里程。
7.2.2.5.2条件B 下,空调制冷条件下的综合能耗
按照7.2.2.4进行试验,条件B 下,空调制热条件下的综合能耗1tot rb FC (L/100km)为:
1111()/100
tot rb rb EC rb rb FC FC FC D =+⨯式中:
⻈ (L)—空调制热条件下的燃料消耗量,12rb FC c =;
1EC rb FC (L)—空调总电量消耗量4e 依据GB/T 37340中5.1折算的燃料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