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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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单证理论与实务第三章第一节

国际商务单证理论与实务第三章第一节

国际商务单证理论与实务第三章第一节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重点章节)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大纲要求1.磋商和订立合同的一般步骤 2.合同的结构和内容3.出口合同履行程序及合同履行各环节涉及的各种单证 4.进口合同履行程序及合同履行各环节涉及的各种单证12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重点)交易磋商一般包括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

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方的发盘经对方有效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例题】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A、询盘B、发盘C、还盘D、接受E、签约【答案】ABCD【例题】每笔国际货物买卖的交易磋商都必须有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

()【答案】B一、询盘(Inquiry),又称询价,邀请发盘,要约邀请询盘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发出探询买卖该商品及有关交易条件的一种表示,在法律上称为“要约邀请”。

询盘既可由买方发出,也可由卖方发出。

询盘对买卖双方均没有约束力,是了解市场需求、寻找交易机会的有效手段。

例如:买方发出询价——PLEASE OFFER NANSHAN PONGEE 33×49,1000kg,5/6 SHIPMENT FOB DALIAN请报南山府绸33×49,1000千克,5/6 月装运,FOB大连。

卖方发出询价——CAN SUPPLY NORTHEAST SOYABEAN PLEASE BID 可供中国东北大豆,请递价。

相关例子请见吴国新教材P20~P22。

二、发盘(Offer),又称报盘,报价、发价,要约指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交易的表示。

法律上称为“要约”。

发盘可以由卖方提出,习惯上叫“卖方发盘”,也可以由买方提出,习惯上叫“买方发盘”,或称递盘(bid)或订单(order)。

例如:卖方发盘——CAN SUPPLY TSINGTAO PONGEE 28.5×49 PER KG USD 8.00,450KG FOB QINGTAO 5/6 SHIPMENT IRREVOCABLE SIGHT L/C12可供青岛柞丝绸450千克,28.5×49,每千克8美元,FOB青岛,5/6 月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国际商法第3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国际商法第3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说一、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两个海牙公约各国国内法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惯例二、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适用范围有体物的买卖。

不适用:(1)不被视为货物或有争议的货物。

如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物的买卖;(2)不视为动产的货物,如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买卖;(3)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4)以拍卖形式进行的买卖;(5)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

2、适用条件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销售合同,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

所谓营业地,是指固定的、永久的、独立进行营业的场所,不包括代表机构所在地。

3、不涉及的事项(1)买卖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等问题;(2)买卖合同对所出售的货物的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3)出售的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或损害责任问题;但卖方所售货物造成人身伤亡之外的损失,公约适用。

4、公约不具有强制性,即使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分处公约的两个缔约国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适用公约,就可排除对公约的适用。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一、合同的通常形式正式合同确认书协议书二、合同的主要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由前文、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1.合同的前文。

又称约首它通常由以下部分组成:(1)合同的名称;(2)合同的编号;(3)订约的日期;(4)订约的地点;(5)订约的当事人名称、地址;(6)订约的理由。

2.合同的基本条款。

合同的基本条款是明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部分,是合同的核心部分。

主要有:(1)商品名称;(2)品质条款。

一般采取约定品质的方式,通常有:“凭样品买卖”、“凭牌号或商标买卖”;(3)数量条款;(4)价格条款;(5)包装条款;(6)保险条款;(7)交货条款;(8)支付条款;(9)检验条款。

3.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的一般条款是对基本条款的补充说明或某一类合同的共同事项记载。

2022年自考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核心考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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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卖方应与有良好信誉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除非有相反的明示协议,应根 据《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人协会)或其他类似的条款中的最低保险险别投保,保险 期限为整个运输期限,即从货物装上船到买方在目的港接受货物,最低保险金额应包括合同规 定的价款,另加 10%(即 110%),并应采用合同中的货币。 (6)负责将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日期或期间装上轮船。 (7)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 (8)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支付运费和保险费,支付出口关税和费用。 【简答、案例分析】在 CIF 下,买方的主要义务。 (1)向卖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价金。 (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3)在目的港接收卖方所交付的货物。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或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届满之后的一切风险。 (5)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后的一切费用,支付卸货费,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 【单选】CFR,“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 费,但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装 上船时起即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单选】FCA,指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将货物交至指定的地点,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 履行其交货义务。 【单选】CPT 即“运费付至”,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丢失或毁坏的风险 以及货物交由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至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 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简答】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第二章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单选】自然人的能力一般是由其属人法确定的。 【单选】外国法人通常必须通过内国的承认才能在内国作为一个法人而存在,才能被认为具有 独立的法律人格。 【简答】跨国公司的特征。 (1)跨国性。 (2)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 (3)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 【多选】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通常有成立地说、住所地说、控制说和复合标准说。 【多选】各国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主要有:一般许可制、特别许可制和相互承认制。 【单选】子公司通常是指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企业。

3、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讲解大全

3、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讲解大全

3、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讲解大全邹岿编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概述1、A. M. Knitwear诉泛美进出口公司案(1976)泛美进出口公司向A.M. Knitwear公司购买了几千磅的纱线。

泛美公司使用它们自己的订单格式,订单上表示“从贵公司工厂提取货物运到Mccormak,再装运至巴西的Santos”。

在“价格”一栏中,泛美公司印着“FOB工厂每磅1.35美元”,但贸易术语FOB后具体地点一栏空着,没有填写。

卖方把货物装载上买方提供的集装箱后,通知买方货物已装好。

买方于是通知其货物运输代理人(承运人),到卖方工厂提取集装箱并把货物运至Mccormak。

当天晚上,一个货车司机到卖方所在地,签发提单后就提取集装箱开车走了。

过了不久,买方的运输代理人来提货,这才发现第一个司机是个贼。

买方遂停止付款。

纽约上诉法院的法官库克受理此案。

库克认为,“FOB工厂”只能意味着卖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而没有其他意思。

若试图将其作为其他意思解释的话,则必须要有明确的改变其本来意思的规定。

如果在合同中使用FOB这样的术语,含义改变了,又没有在合同中注明,那么是违反法典(UCC)目的的。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买方胜诉。

法院认为贸易术语的含义应该根据UCC的解释,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根据UCC的规定,FOB合同中,只有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之后,货物的风险才转移给买方。

2、Exxonmobile供销公司诉Texaco有限公司案(2003)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份柴油机买卖合同,其中有一个条款规定: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整个协议……没有其他允诺、陈述、担保、惯例或交易过程影响本合同。

后来,针对被告根据所测试的保留油样习惯或惯例提出抗辩的企图,原告主张合同不允许纳入这种习惯条款。

英国法院在接受原告这一主张的同时,却指出:在有必要根据商业效率使一条款成为合同暗示条款的情况下,“整个协议”条款不应当排除这种暗示条款。

3、Chateau Des Charmes酒业有限公司诉Sabate公司案(2003)Chateau Des Charmes酒业公司是一家加拿大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公司),被告美国Sabate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公司)是法国一软木塞制造公司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分公司。

国际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PPT课件

国际经济法(第三版)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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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约的宗旨 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标,在平等互利的 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关系。 (3) 公约的主要内容:4个部分,101条 第一部分 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 合同的成立 第三部分 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第四部分 最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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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约的适用范围 地域适用范围: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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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规范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 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转移与货物风险转移
本章小结 本章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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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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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Incoterms®2019的特点
• (1)每个贸易术语前增加了使用说明。 • (2)权利和义务的设置。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相
对应,分作10项说明。规定卖方的10项义务为:提供 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据;许可证、授权、安检通 关和其他手续;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交货;风险转 移;费用划分;通知买方;交货凭证、运输单证或同 等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核查、包装及标记;协助 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相对应的买方也有10项义务, 其具体内容取决于卖方承担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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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电子单证。规定在卖方必须提供商业发票或合同可 能要求的其他单证时,可以提供“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 程序”。
• (4)明确了某些概念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9》 中的特定含义:如“承运人”(Carrier)、“交货 ”(Delivery)、“链式销售”(Strin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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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实务》(黄艺)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起草

《国际贸易合同实务》(黄艺)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起草

定一个期限或日期为合同自动终止,也可以规定单 方面提前终止的情况。
• 例句:This contract is valid until May 30,2012and
will be automatically renewed for another year
provided that there has been no earlier written
例如:
• “鉴于许可方拥有 专有技术的所有权,有权设计、生产、安装 以及进行销售;鉴于许可方有权并愿意将以上专有技术转让给受 让方;鉴于受让方愿意使用许可方的专有技术进行设计、生产、 销售以及出口;因此,根据以上情况及双方意愿,合同当事人双 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 “Whereas the Licensor possesses know-how for the designing,manufacturing,installing and marketing of ;
3.通知条款

在一定情况下,合同一方在一定行为发生之前
有义务向另一方发出通知。该条款要写明收件人地
址,通知生效时间要明确是在通知发出时,还是在
通知收到时。
4.终止条款

所有有期限的合同都有终止条款,这条款可以规
定一个期限或日期为合同自动终止,也可以规定单
方面提前终止的情况。
4.终止条款

所有有期限的合同都有终止条款,这条款可以规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起草
第一节 合同的设计

设计原则

设计步骤
三 合同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设计的原则
1 (一)契约自治原则 2 (二)诚实信用原则 3 (三)公平交易原则 4 (四)遵守法律强制性规定原则

2、国际货物买卖法

2、国际货物买卖法

二、公约在中国的适用
• 1986年12月11日加入。 • 1988年1月1日生效。 • 保留:适用范围只限于缔约国之间的合 同。 • 合同的形式限定为书面合同,但是此保 留已经和现行中国合同法规定不符。
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一)概念 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 意思表示约束。
(三)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 要约的生效、撤回、
1、要约的生效: 指要约产生法律拘束力。 要约生效时间 发信主义 到达主义 了解主义
2、要约撤回--针对未生效的要约 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取消要约的 行为。 撤回通知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 或与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甲于5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就 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 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 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 )。 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 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得任意撤回。 C、无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 D、无效,因为要约可任意撤回。
3、要约撤销--已生效的要约 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后,受要约人承诺 之前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 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 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4、要约失效 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卖 方 的 义 务

第三章合同的标的(二)包装条款

第三章合同的标的(二)包装条款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必 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否则卖方 即构成违约。 • 我方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是:签约时,合同中的包 装条款一定要明确具体,不能引起歧义。
案例分析二
• 韩国A商在我国沿海某地采用定牌来料加工某电 器产品,成品返销韩国市场后,韩国另一B电器 生产厂商控告 A冒用他的牌子。事后查明B厂商 上述牌子在韩国和我国均已办妥商标注册。在上 述情况下,A商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厂家有 何教训?
S LEC LONDON
T
S/C NO.915530
L/C601243
NO.2/100
LEC- - - - - -收货人代号 L/C601243 - - - - 参考号 NEWYORK - - - - -目的地 1/125 - - - - - -件数代号 标准化运输标志图
※ 标准化运输标志包括:(1)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 文缩写字母或简称;(2)合同号,如运单号、订单号 或发标号;(3)目的地;(4)批件号。每项内容不得 超过17个字母(包括数字和符号),不采用几何图形, 因几何图形不易用打字机一次作成。目前该标准化 运输标志正处于推广阶段。

• 据海关法规部门人员介绍,此案一旦定性,这家 涉嫌侵权公司除了生产的侵权货物全部被没收外, 还要承担货物价值30%以下的罚款,如果权利人 进行民事诉讼,该公司还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另外,国外客户还有可能因其不能按时发货而根 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这样算来,该公司一时 疏忽,带来的损失便有可能达到百万元以上,真 是得不偿失!
第三章 商品的包装
一、包装的分类
• 包装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款。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必 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否则卖方 即构成违约。

国际货物买卖的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的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的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的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2. 商品描述,包括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
3. 价格和支付方式,包括货币种类、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4. 发货和交货条件,包括装运地点、装运方式、质检标准等;
5. 保险条款,包括货物的运输保险责任归属、保险金额等;
6. 违约责任条款,包括双方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等;
7. 争议解决方式,包括选择仲裁机构、管辖法院等;
8. 其他约定事项,如不可抗力条款、保密条款等。

以上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双方的交易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要确保合同的条款清晰明确,以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建议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内容,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四节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 一、卖方的义务
1.交付货物 2.提交一切有关货物的单据 3.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一)交货的时间与地点 n
1.交货的时间
• (1)如果合同中规定了交货的日期,或从合 同中可以确定交货的日期,则卖方应在该日期 交货。 • (2)如果合同中规定了一段交货的期间,或 从合同中可以确定一段时间,则除非情况表明 买方有权选择一个具体日期外,卖方有权决定 在这段期间内的任何一天交货。 • (3)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一 段合理时间内交货 。

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叫价格条件 (price terms)或交货条件(delivery terms)就是用一些简短的概念或英文字 母缩写来表示货物价格的构成,买卖双 方对有关费用的负担手续的办理及风险 责任的划分。
• 对贸易术语的解释中最有影响的有 三个: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修正本 3.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交货的地点 如果买卖合同对交货地点已有规定, 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如果合 同对交货地点没有作出规定,卖方应按 下述三种情况履行交货义务。
(1)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具体的交货地点, 而该合同又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则卖方的 交货义务就是把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 。
a 如果卖方按照合同或本公约的规定将货 物交付给承运人,但货物没有以货物上加 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 明有关合同,将货物确定在该合同项下, 卖方必须向买方出具具体注明此项货物的 发货通知(即将货物特定化):
在货物上标明买方的姓名与地址; 在提单上载明以买方为收货人或载明货物运到 目的地时应通知某一买方。
• 例:英国商人A以CIF条件从阿根廷进口3000 吨小麦,将其中1000吨转卖给英国商人B,B 已付清价款。但是在货物运达英国港口之前, A宣告破产,其所有财产(包括这3000吨小 麦)被列入破产财产清单进行破产清算。英国 商人B得知消息后,向主持破产清算的官员提 出:这3000吨小麦中的1000吨已经转卖给B, 并且B已付清价款,应归还B。这一要求被官 员拒绝。 • 问:小麦是否应归还给B?

外经贸考试-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外经贸考试-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外经贸考试-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单选题]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江南博哥)同成立的必要程序是()。

A.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B.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约C.发盘、接受和签约D.发盘和接受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可概括为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

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合同成立必不可少的环节。

[单选题]2.交易磋商中的“买方发盘”习惯称()。

A.发价B.递盘C.报价D.报盘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发盘(offer)是指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交易的表示。

实际业务中,发盘也称为报盘、报价、发价,法律上称发盘为“要约”。

发盘可以由卖方提出,习惯上称“卖方发盘”,也可以由买方提出,习惯上称“买方发盘”,或称递盘(bid)或订单(order)。

[单选题]3.按《公约》规定,构成发盘的基本要素是()。

A.各项交易条件B.主要交易条件C.货物名称、数量和单价D.品质、数量、价格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第1款规定:“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也就是说,构成发盘有三个基本要素: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

其他所缺少的条件应理解为按惯例和“一般交易条件”协议来办。

[单选题]4.甲向乙发盘:“可供贵厂一年生产所需的全部铁矿石,价格按交货时伦敦五金交易所价格计算”,根据《公约》规定,这是()。

A.询盘B.递盘C.邀请发盘D.有效发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甲向乙的发盘是一项邀请发盘,仅表明甲的生产和供应能力。

[单选题]5.张先生在其订约建议中加有“仅供参考”字样,则这一订约建议为()。

A.发盘B.递盘C.邀请发盘D.还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即发盘所列条件是完整的、明确的和终局的。

加有“仅供参考”字样的订约建议应仅视为邀请发盘。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全文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全文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全文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全文:第一部分:普通规定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公约适用于合同双方居所或经营所在国不同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二条:本公约不适用于商品的拍卖行为和消费者买卖行为。

第三条:本公约适用于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的服务,但服务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向买方提供劳务。

第二章:基本义务第四条:卖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规格和数量提供商品,符合质量要求,并在合同时间和地点交付。

第五条:买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购买商品的货款,并按照要求接受交付的货物。

第六条:双方应当履行本公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买卖合同的订立第七条:书面形式不是卖方要约及买方接受的必要条件,除非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转让权利。

第八条:在没有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当买方根据卖方的要约明确表示同意时,合同即成立。

第九条:当要约中规定的期限到期或被要约人取消时,要约即告终止。

第十条:当要约中规定或者对方受到要约时,要约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当买方作出通知,表示接受卖方在期限内所提出的修改建议,买卖合同依旧有效。

第四章:货物交付和转移风险第十二条:卖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交付货物,包括按照期限和地点交付货物,并根据合同中的说明,清除货物的所有障碍,以方便买方取得货物。

第十三条:当合同未规定交付地点时,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和内容选择合适的地点交付货物。

第十四条:当买方未出示足够信息时,卖方无义务通知买方货物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十五条:除非买方和卖方另有特别协议,货物的风险自卖方交付之时转移到买方。

第十六条:当卖方违反合同规定时,买方可以拒绝货物交付或拒绝接受货物,并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卖方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买方应尽快通知卖方,并与卖方一起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八条:当买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接受货物时,货物仍一直为卖方所拥有,风险仍为买方所承担。

第十九条:当买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接受货物时,卖方有权利保留货物并重新将其销售,但须向买方发出通知。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国际货物买卖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主要内容。

2.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的名称,并了解《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公约》的内容。

3.我国在核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提出的两项保留。

4.国际货物买卖的两种主要国际贸易惯例的名称及其约束力。

5.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13种贸易术语的内容。

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把握要约(发盘)和承诺(接受)的概念、条件(特征),以及发盘的撤回和撤销的概念、条件和区别。

7.买卖双方的义务的内容以及违反义务的救济措施。

8.了解公约对所有权和风险移转的规定。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1.国际海上运输法中关于提单的规定,其中规定提单的国际公约、提单的特征(作用)、分类以及提单的转让流通性是重点中的重点。

2.关于提单的三大国际公约的比较:主体、责任期间、诉讼时效、免责事由等。

3. 关于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公约以及异议期间和时效期间。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1.可保利益的概念及其应具备条件。

2.承保风险的类别、范围;推定全损、共同海损的定义。

3. 国际海洋运输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尤其是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与保险人免责事由。

第五章国际货物贸易支付1.票据的概念、分类及其6项特征。

2.汇票、本票、支票的比较。

汇票的当事人(3方)、类别、法定记载事项;本票、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

3. 票据背书的概念、分类与法律效力。

4. 国际贸易支付的4种主要方式及其支付流程、特点。

5. 信用证的分类、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6. 保付代理的概念以及操作程序。

第六章国际货物贸易的产品责任1. 产品责任、产品瑕疵与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2. 产品瑕疵与缺陷的区别、与产品不合格的关系。

3. 有关产品责任的国际条约极其性质、特点。

第七章反倾销与反补贴1. 倾销与补贴的概念。

2.反倾销的实体性规则、构成倾销的3个条件、倾销造成的损害的3种表现形式、损害的累积评估。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章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章案例解析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案例讨论】1. 我某出口A公司于某年11月20日向韩国B公司就某农产品发盘,除列明各项交易条件外,还表示“Packing in sound bags”。

在发盘有效期内,对方电复“Accept your offer, packing in new bags”。

A公司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

数日后,该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猛跌。

B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未确认。

合同并未成立”。

而A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发生争执。

试析双方合同是否已经成立?答案要点:合同应是成立。

因为韩国公司的来电已经构成了有效的承诺,其中所讲的关于包装方面的要求并不是合同成立所需要的必要条款,同时发盘人也以实际的行动“着手备货”,来表示对此要求并不反对。

因此,合同已经成立。

2. 国内A公司于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请法国B公司发盘出售一批钢材。

A在电子邮件中声明:此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建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并将于8月1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期为8月31日。

B 于8月5日用电子邮件就上述钢材向A发盘,发盘条件虽完整,但既没规定接受期限,也没有注明是否是不可撤销的。

A获悉后,据此计算标价,并于8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书。

8月20日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上涨,B发来传真通知撤销其8月5日的发盘,A当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盘。

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发生争执。

到8月31日招标人开标,A中标,随即传真B接受5日的发盘。

但B坚持发盘已于8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

请分析该交易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在本案中,A在发盘邀请中已经清楚地申明B的发盘是用于A 参加日后投标,B理应知道其发盘的重要性。

而A已就B的发盘参加了投标,因此,A有理由依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依赖采取了某些行动。

B在8月31日招标人开标之前是不能撤消其发盘的。

因此,合同已经成立。

3. 我某出口公司于6月11日就某商品向外商A发盘,限6月18日复到。

商法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商法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

商法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法导读:国际货物买卖法作为适⽤于国际商事交易领域中的法律规则,存在的功能是规范和保障商品交换的顺畅有序。

1本章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渊源⼊⼿,介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CISG与国际贸易术语。

2阐述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卖⽅与买⽅的义务,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转移以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违约补救3明确要约,承诺,根本违约,预期违约等概念,认识CISG在调整国际交易中的作⽤,熟悉掌握国际货物买卖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的权利与义务,货物买卖合同在履⾏过程中的违约救济及条件第⼀节国际买卖法的概述(适⽤的范围:传统有形货物的买卖)CISG不适⽤以下买卖:1.供私⼈,家属或家庭使⽤进⾏的买卖2拍卖⽅式进⾏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令状或其他令状进⾏的买卖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买卖5船舶⽓垫船或飞机的买卖6电⼒买卖⼀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根源(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国际条约1.CISG适⽤范围:(跨国买卖)确定⼀个合同是否为国际合同的标准是指当事⼈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不论当事⼈国籍,客体或法律事实时候涉及外因素(TIPS:民间借贷合同是⽆效的)2.CISG不涉及的问题:CISG不判断合同是否有效性,即不涉及合同的效⼒,或其他任何条款的效⼒,或任何惯例的效⼒。

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取决于各国国内法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公共政策,同样惯例的法律效⼒亦需要按照合同所适⽤的国内法来处理,即如果惯例不违反国内法的强制性法律规则和公共政策,它们就具有法律上的效⼒(TIPS:合同成⽴就有合同效⼒)(⼆)国际贸易惯例(判断风险和转移⾮强制性)(三)关于货物买卖的国内法(法律渊源)第⼆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TIPS:合同三要素要约承诺对价)⼀要约要约:是⼀⽅向另⼀⽅提出意愿,按⼀定条件同对⽅订⽴合同,并含有⼀旦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产⽣约束⼒的⼀种意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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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价、发盘
1、要约的构成要件
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发出 内容十分明确
必须表明要约人在要约其 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
特定的人:是指在要约中指明个人姓名 或企业名称的被要约人。 广告宣传单是要约吗?
要约邀请
例外规定
名称
十分确定
价格
数量
特殊情况下没有价格也可以作为要约
3、要约人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2013.7
4.根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下列关于逾期接受的说法,错误的是
A.逾期接受原则上有效 B.如发价人毫不延迟地通知被发价人其
接受逾期接受,则该接受有效
C.如发价人接受逾期接受,逾期接受到
达发价人之时,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D.如因传递原因导致接受逾期,除非发
价人毫不延迟地向被发价人表示拒绝,否 则该接受有效
案例3-10
法国甲公司给中国乙公司要约:“供应 16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大连 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 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乙公司回复: “接受你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对此甲公司没有回音。关于本题,依1980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该 合同是否成立?
11月,B公司租好船并将船名通知A公司,此时A公 司否认双方之间合同的存在。双方遂发生争议。 (合同成立,因要约人未拒绝)
案例分析 3-9
• 我某公司于4月15日向外商A发盘,限20 日复到我方,外商于17日上午发出电传, 但该电传在传递中延误,21日才到达我方。 我公司以对方答复逾期为由,不予置理。 当时该货物的市价已上涨,我公司遂以较 高价格于22日将货物售予外商B。25日外 商A来电称:信用证已开出,要求我方尽早 装运。我方立即复电外商A:接受逾期,合 同不成立。分析合同是否成立?
若要约中附有保留条件,如:“以
我方最后确认为准” ,或“有权先 售” 等,则此建议不能构成要约, 只能视为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
2008.4
3.中国甲公司传真给尼日利亚乙公司:“供应
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FOB天津3000 美元,合同成立后3个月装船,电汇付款,请5 日内回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传真构成要约 B.甲公司的传真构成要约邀请 C.甲公司传真一经发出就产生法律效力 D.乙公司收到传真后有义务给予答复
(3)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
如果对要约内容作出修改,则为新
的要约,或者称反要约或还盘
反要约是否构成承诺
----是否对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
----要约人是否表示异议
实质性的变更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
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 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 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 实质性变更发价的条件。
问按《公约》的规定,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3-8
甲国A公司于2001年10月2日向乙国B公司以平信
的方式发出以FOB价格出售羊毛的要约,该要约 载明有效期为10日,要约于10月5日到达B公司。
B 公司于10月7日将载明承诺的信件以快件方式
发出,但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该快件于10月20 日才送达A公司。此时,因A公司已将该批羊毛出 售,因此未做任何答复。
案例3-11
法国甲公司给中国乙公司要约:“供应花
生100吨,每吨CIF大连400美元,合同订 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 款,请电复”。乙公司回复:“接受你方 要约,请将花生每10公斤包装成一包。” 。对此甲公司没有回音。关于本题,依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该合同是否成立?
第二编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 二、承诺
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是合同当 事人之间意思 表示一致的结 果。它是通过 一方提出发价, 另一方对发价 表示接受后订 立的.
当事人意 思表示一 致
一、要约
(一) 要约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国际货物买卖
为目的,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愿 按照一定条件和他订立合同的意思 表示。
(二)承诺生效的时间 1、承诺的效力—合同成立 2、接受生效的时间
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如果规定了有效期 如果没有规定有效期:一段合理的
时间
逾期接受(超过有效期)
逾期接受一般无效但是有例外
例外
取决于要约人的意思。
承诺迟发逾期,发价人明示 同意,则接受有效
意外逾期,发价人未明示不同 意则接受有效
案例分析3-7
6月5日我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寄去订
货单一份,要求对方在6月20日前将接 受送达A公司。该订货单于6月12日邮 至B公司,B公司6月21日以航空特快专 递发出接受通知。事后当B公司催促履 行合同,A公司认为B公司接受逾期,合 同不成立。
(二)要约生效的时间及撤回
1、要约生效的时间
公约第十五条规定:“要约于送达
被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的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
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以更迅捷的通讯 方式向受要约人表明其撤回要约的意 思。
(三)要约的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
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撤销通知
于受要约人作出接受之前到达受要 约人。
要约在下列情况下不可撤销
要约写明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 示是不可撤销的
被要约人依据信赖行事
撤回
撤销
发价人
发价
考虑 被发价人
接受送达
作出 接受
(四)要约的终止
生效时间:
到达生效
终止(失效):
要约有效期满 要约人撤销要约 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课堂练习3-2
马来西亚的甲公司于2001年10月1日
收到来自中国乙公司的电报,表明乙 公司撤销其发出的关于1000箱文具的 要约。10月8日,甲公司收到了乙公 司的关于1000箱文具的要约。甲公司 认为价格很合理,于10月15日电告乙 公司其接受的意思。后乙公司再无音 信。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没有履行合同, 应当赔偿甲公司的损失。乙公司是否 应当赔偿?
二 、承诺(Acceptance )
(一)承诺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1、承诺的定义 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 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接受, 合同即成立。
这种意思表示可以以行为作出
• 如按照发价的要求交付货物或者支付货款
2、承诺生效的条件
承诺由受要约人做出 (例) 接受应当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接受同意的内容与要约保持条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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