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造价控制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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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造价控制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编制:
版本:A 审核:
分发号:批准:
目录
1.招标阶段造价咨询作业指导 (1)
2.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作业指导 (7)
3.结算审核作业指导 (18)
4.资料归档 (24)
全过程造价控制作业指导书
为规范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确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追溯性,不断提高公司造价咨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希望大家能以此为据,规范各自的工作程序。

本作业指导书针对招标、施工、结算三个阶段,制定各环节工作流程,指导作业人员按照统一的流程、规范地完成业务。

本指导书亦适用于独立的清单标底编制/审核、结算审核服务以及全过程跟踪审计。

1.招标阶段造价咨询作业指导
主要任务:根据业主提供的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控
制价)编制、配合编制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界面划分及合同关键条款、完成开
标后的标函分析,招标工作完成后进行项目阶段性总结(包括数据库的录入)。

3.1招标准备
3.1.1订立咨询合同或收到内部相关部门的协同
委托后,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
行人员安排,确定专业主管,将图纸等相关
资料交予专业主管。

3.1.2专业主管根据图纸目录核对图纸,确认收到
的图纸与图纸目录完全相符,并将图纸转交
文员加盖收图章。

专业主管对图纸(电子/
纸版)进行登记,填写《图纸登记表》。

3.1.3专业主管按照统一模式在“部门共享文件—
工程文件”中建档,建立《项目通讯录》,
将本项目人员安排情况记入《造价工作人员
配置表》并在项目全过程进行维护。

3.1.4专业主管根据图纸及相关资料熟悉工程概
况,根据招标进度填写《造价工作人员配置
表》,并将项目的整体情况及时间要求介绍
给各专业工程师共同遵守。

3.1.5专业主管熟悉图纸(包括地勘报告)后,与
业主联系以《招标范围确认单》及《设备及
材料进价方式确认单》的形式初步确定:a)本次招标范围及各合同包拆分情况
b)甲供设备/材料明细
c)甲控设备/材料的品牌要求
d)暂列金额、暂列工程量清单、暂定综合单价、暂定设备及材料单价
3.1.6根据业主对工程总包及各个分包工程范围
的需要建立《合同体系》,有效地协助业主
进行招标策划工作。

3.1.7专业主管根据已确定的招标范围编制《工程
界面划分明细表》提交业主确认后转招标部
纳入招标文件。

3.2清单编制
3.2.1图纸问题的提出及回复
a)各专业工程师在充分熟悉图纸的前提下,向设计提交《疑问清单》,必要时专业主管应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由各专业
设计人员就图纸中的设计深度、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复,专业主管
填写疑问清单的回复内容,由业主或设计人员签字确认;
b)如各专业工程师在计算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出现相互矛盾、表述不清等影响算量的问题,应分专业填写《疑问清单》,由专业主管审核后统一
进行汇总,并与之前问题连续编号,发给设计人员或业主予以回复确认;
c)所有疑问清单作为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组成部分纳入招标文件(杜绝:口头接到招标、设计或业主通知直接改变设计图纸做法;或直接以
电话的形式与业主或设计联系确定相关事宜而后不经任何确认的情况
发生)。

3.2.2各专业工程师依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在
算量过程中必须在图纸上用非红颜色笔作
以标记;未使用算量软件计算的工程量,必
须使用公司统一的计算底稿进行计算,并确
保计算底稿在审核人检查过程中的可追溯
性。

3.2.3专业主管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招标文件进
行审核(必要时应参加由招标部门组织的招
标文件内部或外部会审),重点关注:
a)招标范围及界面划分是否与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相符;
b)发包人要求计入投标报价的相关内容是否已列入工程量清单中;
c)甲供设备/材料、甲控设备/材料的品牌要求以及暂列金额、暂定工程量、暂定综合单价、暂定设备及材料单价是否与工程量清单相符;
d)工程现场三通一平情况,落实自然地坪标高,落实电、水的接引情况,是否与所计算的工程量相符;
e)落实特殊的措施费用计取方式、项目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是否与工程量清单相符;
f)合同形式、价格波动及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方式;
g)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及总承包人对分包人提供的协调服务内容;
h)总承包人风险承担及违约责任;
i)根据项目情况列入计日工清单的要求;
j)其他和工程造价有关的内容。

3.2.4各专业工程师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范
围确认单》、《设备及材料进价方式确认单》、
《工程界面划分明细表》及《疑问清单》等
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将需要说明的
事宜及时准确纳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3.2.5各专业工程师在工程量计算完成后根据项
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自检。

3.2.6各专业工程师将各自的计算底稿(包括纸版
底稿、电子版底稿)交予文员进行算数复核,
并落实错误已被修正。

3.2.7若同一项目有几个单体组成,专业主管应对
相同结构类型的工程量的指标含量进行比
较,分析其特殊含量的原因。

3.2.8审核工程师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一级审核,填
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审核记录》,并落实
错误已被修正后签字确认,文员统计协同发
起人的错误项数。

3.2.9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二级、三级审核,对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界面进行重点
审核后填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审核记录》。

3.2.10,对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界面进行重
点审核后填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审核记
录》,《造价成果文件内部审核表》。

3.2.11专业主管对清单文件进行汇总,其中包括:
a)工程量清单封面
b)工程量清单签章封面
c)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执行公司统一模板)
d)工程量清单目录
e)工程量清单
3.2.12专业主管打印清单后提交业主或招标部门
并签收确认。

3.2.13专业主管根据招标计划安排组织相关人员
参加招标答疑会,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工程量
清单中的问题。

答疑会后由专业主管组织各
专业工程师书面回复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
提出的问题并交予招标部门。

3.2.14各专业工程师根据补遗文件具体内容调整
工程量清单,经各级审核人员审核后,专业
主管汇总文件,向招标部门提交最终版清单
(书面及标书文件电子版)并签收确认。

3.3标底编制
3.3.1各专业工程师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补遗文
件等相关的资料后,编制工程标底。

编制标
底前,项目负责人一定要与业主充分沟通,
及时了解业主对标底编制的标准,若业主要
求按市场价格出具标底,配置时一定结合市
场计价规则组价并考虑一定的涨价因素,有
特殊施工工艺的工程(如土方开挖、深基坑
支护、临时发电机租赁台班数量、大型设备
运输及吊装等)可由项目部配合提供措施方
案。

3.3.2各专业工程师完成标底及标底编制说明并
进行自检后,由专业主管组织填写《指标含
量及经济参数表》,若同一项目有几个单体
组成,专业主管及专业负责人应对标底进价
进行统一,并对相同结构类型的平米造价进
行比较,分析其特殊平米造价的原因。

3.3.3项目主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二、三级复核落
实修改,交文员统计错误项数。

3.3.4专业主管对审核过的标底文件进行汇总,包
括:
a)工程预算书封面
b)工程预算书(标底)签章封面
c)标底编制说明(脚标应为:三级审核人/二级审核人/一级审核人/编制人及T:/项目编号. pre-est.六位编制日期)(执行公司统一模板)
d)标底汇总表
e)工程预算书
3.3.5专业主管汇总工程标底/控制价后提交业主
或招标部门、项目部并签收确认。

3.4标函分析
3.4.1开标后,专业主管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各投
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编写《标函分
析报告》,主要分析如下内容:
a)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总价进行比较;
b)对个投标单位的商务标进行全面的算术复核;
c)取费情况分析:包括规费是否按规定予以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如何计取、是否有所调整以及能否体现其企业的竞争力等等;
d)措施费分析:措施费计取是与施工方案相符,有否多报或漏报的情况;
周转性材料是否进行了摊销的计算等等;
e)综合单价分析:各子目计价是否包含清单描述的所有内容,进价是否准确等;
f)计日工清单分析;
g)主要材料分析:主要材料费的计取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要求,甲控的设备和材料品牌及参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进价过低或
过高;
h)暂列金额、暂定综合单价、暂定设备及材料单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价;
i)审查投标报价中是否有遗漏项目或多报项目;
j)对商务标中不平衡报价作详细分析。

3.4.2根据业主需要,就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
人有针对性的进行质询,编写《质询书》,
直至投标文件中所有问题予以解决;整理投
标人的回复文件或承诺函,作为协助业主合
同谈判、签订、履行的依据。

3.5招标工作完成后,专业主管收集各专业工程师计算底稿存档并填写《底稿目
录》,并按照《全过程造价控制存档要求》的要求进行资料归档,由业务部经
理对存档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予以确认(包括纸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文件
交予文员进行存档。

3.6文员统计工时,填写《造价工作人员配置表》。

3.7质量记录
《造价工作人员配置表》
《招标范围确认单》
《设备及材料进价方式确认单》
《工程界面划分明细表》
《疑问清单》
《底稿目录》
3.8附件
项目通讯录
合同体系
计算底稿
工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书
标函分析报告
2.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作业指导
主要任务:施工过程中进行全过程跟踪,参加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对承
包人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协助业主及
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及时向业
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业主提供咨询意见。

2.1设立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建立项目通讯录,包括业主、设计院、监理及各承
包人。

2.2组织各专业造价负责人参加由业主、设计及监理共同参加的合同交底,进行招标
过程的资料核对,明确以下内容:
a)各合同包的范围及界面划分;
b)甲供设备/材料明细、甲控设备/材料的品牌要求;
c)暂列金额、暂列工程量清单、暂定综合单价、暂定设备及材料单价的确定原则及调整方式;
d)合同形式、价格波动及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方式;
e)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及总承包人对分包人提供的协调服务内容;
f)总承包人风险承担及违约责任;
g)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索赔处理策略;
h)合同风险的内容及防范措施;
i)对合同中存在的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分析;
j)合同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内容。

2.3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与造价工作相关的管理程序(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
证、工程款支付、材料现场认价等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人,并与业主及相关方达成共识。

2.4建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及竣工结算对比台帐,项目实施过程中,
动态地反映不同阶段工程造价变化情况,对“三超”现象(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提前预警。

2.5定期参加与造价有关的项目的工地例会,及时深入现场,了解项目施工的进展和
变更情况。

将每周项目造价工作情况记入《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周报》提交业主。

2.6专业主管及时对业主提供的变更图纸(电子版/纸版)进行登记,填写《图纸登记
表》。

2.7设计变更管理
2.7.1设计变更定义: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

包括更改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施工材料替代等。

设计变更可由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等单位提出。

2.7.2设计变更原因:
a)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b)工程开工后,发包人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业主要求增加的管线,在征得设计
单位的同意后出具的设计变更);
c)改变使用功能;
d)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在原设计标高
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
e)设计错误、遗漏;
f)合理化建议;
g)施工中产生错误;
h)施工过程中,由于资源市场的原因,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
i)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设计修改,如基础加深。

2.7.3设计变更的过程监控:
a)明确承包人、监理、发包人、设计等单位对设计变更具有签字权的责任人和权限;
b)设计变更发生前,由设计单位出具《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并经各方签字确认,如需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纸,发包人应组织各相
关方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确认单》;
c)隐蔽工程或重大设计变更实施前,造价工程师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实际踏勘、测量,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必要时应拍照留存),若业
主提出估算要求,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变更方案测算费用调整情况;
d)设计变更完成后,各相关方应填写《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完成单》;
e)承包人根据根据设计变更内容编制变更预算,同时提交《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完成单》(若需延长工期须经监理审批);
f)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完成单》上签署意见,《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完成单》经发包人及承包人最终签认后方可作
为结算依据;
g)及时填写《项目设计变更/签证统计台帐》,填写人员配置情况,落实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审核变更预算,做到“一单一结”;
h)若设计变更发生在原设计图实施后,应现场计量按原图完成及所需拆除的工作量,落实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
半成品的所属方;所有设计变更,均应注意变更前后的工程量调整,
避免只增不减的现象。

2.7.4变更责任鉴别:
a)由于设计单位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发包人按设计合同规定
进行索赔;
b)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
c)由于(甲供)设备、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设计变更应由供应商负责;
d)由于承包人的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承包人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2.7.5设计变更审批流程
2.8现场签证管理
2.8.1现场签证定义:承包人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2.8.2现场签证原因:
a)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作量的变化;
b)由于发包人原因,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承包人的停工、窝工损失;
c)发包人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承包人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
失;
d)现场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超出合同约定期),承包人又无法安排停下来的施工力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e)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f)对于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任何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承包人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
g)超出合同约定风险范围以外,如材料涨价、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签证;
h)由于变更发生时现场已按图施工,由变更引起的拆除部分应明确签证。

2.8.3现场签证过程的监控:
a)明确承包人、监理、发包人具有签字权的责任人和权限范围;
b)拆除项目和措施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应注明回收方,属业主回收的,应附有回收证明;
c)根据业主要求,在签证发生之前,造价工程师提前测算因签证引起的费用调整是否超出总体造价控制目标;
d)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施工会议记录、纪要、施工日志及临时调整的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等均不能作为签证的依据;
e)签证单应注明签证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必要时应附图;
f)现场签证的审核、确认过程记入《现场签证确认单》;
g)承包人根据《现场签证确认单》-编制变更预算,同时提交《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完成单》(若需延长工期须经监理审批);
h)业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业务部经理
i)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完成单》上签署意见,《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完成单》经发包人及承包人最终签认后方可作
为结算依据;
j)及时填写《项目设计变更/签证统计台帐》,填写人员配置情况,落实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审核已经各方确认的签证预算,做到“一单一结”。

2.8.4签证审核原则:
a)所有现场签证均在合同约定承包人所承担风险以外有效,若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或合同总价中包含的,不得签
证;
b)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只负责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c)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承包
人全部承担,并接受违约处罚;
d)若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有重复之处,重复项目内容必须予以剔除;
e)对已发生的签证,若最终被确认为违反招标文件、合同书或预算取费原则的,予以废除。

2.8.5现场签证审批流程
2.9工程款支付管理
2.9.1.建立工程款支付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及审核时间;
2.9.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5份、《工程阶段付款清单报价
书》2份及电子版;
2.9.
3.监理单位对承包人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对已完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如质量不
合格,此部分工程量予以减除),对承包人过程资料的完整性予以审核并确认;
2.9.4.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程师依据工程款支付流程,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
式,现场评估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对相应的单价进行审核,编制《付款建议书》,经造价咨询部经理审核后提交业主;
2.9.5.业主方完成付款内部审批流程,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9.6.项目负责人按照实际付款情况,及时填写《合同付款台帐》。

2.9.7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2.10设备及材料现场认质、认价管理
2.10.1.现场认质、认价设备/材料范围:
a)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需甲确认的设备/材料;
b)按合同约定允许按实际调差的设备/材料;
c)属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且原合同中无参考单价的设备/材料;
d)招标时暂定综合单价、暂定设备/材料单价的项目。

2.10.2.办理设备/材料现场认质、认价的原则:承包人、监理、咨询公司及发包人按
制度要求报批,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2.10.
3.设备/材料现场认质、认价程序
a)承包人在采购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设备/材料采购明细表》,列明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用量,监理、造价师对《设备/材料采购
明细表》进行审核;
b)发包人对设备/材料提出选用档次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选择3家以上同档次且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设备/材料,列明名称、品牌、规格、型
号、材质要求、档次、用量、价格、特殊技术要求、供货周期、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附供应商原始报价单);
c)监理及发包人对设备/材料进行认质;
d)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工程师按承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设备/材料进行市场调研及询价,并提交业主咨询报告;
e)必要时,由业主组织相关单位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f)总价在五万元以上的设备或材料采购,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g)由发包人组织填写《设备/材料技术经济比选表》,承包人/监理/造价师/发包人对所选定设备/材料品牌及价格进行确认,填写《设备/材料现场
认价确认单》。

2.10.4.监理单位的专业工程师在设备/材料进场前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材料的名
称、品牌、规格、材质要求等不符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并限期更换,对违反合同约定行为进行处罚。

2.10.5.设备/材料现场认质、认价流程
2.11质量记录:
《工程设计变更确认单》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完成单》
《现场签证确认单》
《合同付款台账》/《现场签证统计台帐》
《工程款支付申请书》
《设备/材料现场认价确认单》
《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周报》
《现场勘查记录》
2.12附件: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阶段付款清单报价书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财务报告
付款建议书(产值审核报告)
3.结算审核作业指导
3.1业务部经理接到结算指令(业主委托合同或项目部协同委托)后,确定专业主
管,落实时间计划,对专业主管进行初步交底。

3.2收集资料任务分工:专业主管收集结算资料,核对相关资料,建立项目文件夹,
并建立《项目通讯录》,进行人员与作业时间安排,形成《造价工作人员配置
表》
3.2.1进行结算资料的准备与核对:若委托结算项目非我公司进行招标代理
和造价过程控制的,以下资料应在结算开始时由业主提供,提供时间应明确在
委托合同中。

专业主管将业主提供及归还资料情况记入《结算资料交接记录》;
若为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则以上资料应在过程中积累,按公司规定的相关流
程、记录文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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