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行政学院2017财政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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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冀财规〔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职业培训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5号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4〕14号)进行了修订。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公务员局2018年3月15日附件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省级机关及其所属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级机关,是指省委各部门,省政府各厅(局、委、办)、各直属机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培训费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3.28•【文号】财科教〔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教育学生(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确保研究生奖助政策不留死角。

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要求,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做到不留死角。

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规定和渠道解决,科研院所等培养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编列预算,并统筹利用事业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二)做好预科生资助相关工作。

预科生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所需资金,比照相应教育阶段资金筹集办法解决。

(三)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

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

河北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河北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沧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沧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沧州市红十字是市政府领导联系的独立群众团体组织,副处级规格,事业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人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

(一)、不断扩大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容量,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卫生救护培训工作。

(三)建立健全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体系。

(四)、是加强人道法、《红十字会法》传播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在全社会招募热心公益事业的红十字志愿者中心。

(六)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沧州市红十字会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7 年预算收入16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38万元,基金拨款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沧州市红十字会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6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8万元,主要为红十字事业发展经费。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169.38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2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82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88万元,与上年相比未有增减。

有效沟通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

有效沟通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

//43有效沟通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白翠芳摘要: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的重心,呈现出从基本维稳到政策执行,再到促进美好生活的阶梯式转移。

加强政策沟通的制度设计可为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的解决提供一条规范化制度化的路径,而通过沟通技巧的运用则可提升基层领导干部沟通协调能力,通过有效沟通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

关键词: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沟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561/ki.zggqgl.2021.02.01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目标中强调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基层社区防控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和新要求,进而要求领导干部通过加强政策沟通的设计、增强沟通技巧的运用等途径,将法规政策之“刚”和有效沟通之“柔”相结合,刚柔并济破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从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一、基层社会治理矛盾新特征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的重心,呈现出从基本维稳到政策执行,再到追求美好生活的阶梯式转移。

这既是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深刻反映,也体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矛盾在发展中产生、在发展中解决的特征。

基层社会治理矛盾事件可大致划分为三类,分别是“拆”字类、社区治理类和城市治理类。

其中,“拆”字类包括拆迁、拆违、文物腾退和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等,这类事件中的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搬迁和赔偿等问题上;社区治理类主要包括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等社区活动中的矛盾,如物业费收缴、停车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治理类包括道路交通、垃圾站设置、广场舞扰民和城市规划等更广泛的城市治理内容。

“不出事”的维稳逻辑在以往一直被认为是传统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但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背景下,这种消极被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思想极大地限制了社会治理的作用最大化。

2017年河北省缴费清单

2017年河北省缴费清单

5.考试考务费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缴入财政专户 中央 缴入财政专户 中央 缴入财政专户
价费字[1992]367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冀价行费字[2004]17号,冀价行费[2008]42号,冀价行费 [2012]3号
财综[1999]110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冀价行费[2008]42号
②户口迁移证件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中央
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国库 缴入地方国库 缴入地方国库
6.公办幼儿园收费保育费、住宿费
省 缴入财政专户
7.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考务费
省 缴入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
冀价行费[2009]20号,冀财综[2013]51号,冀价行费[2013]42号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冀价行费[2008]42号,冀财综[2014]9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冀价涉费字[1998]13号,冀价行费[2007]33号,冀价行费[2014]25号,廊价行费 [2016]46号 冀财综字[2014]90号,冀价行费字[2003]8号,冀价行费[2012]4号
第2页
16.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①居留许可
②永久居留申请
③永久居留证
④出入境证
⑤旅行证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7.03.31•【字号】冀财税【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7】28号省委办公厅、中共河北省委党校、省政府各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河北省委,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物价局: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2017年3月31日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中央党校、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共青团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

以前年度欠缴的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三、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

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决。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省委党校短期培训费收费明细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省委党校短期培训费收费明细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省委党校短期培训费
收费明细等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冀财税[2017]70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7.08.28
【实施日期】2017.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省委党校短期培训费收费明细等事项的批复
(冀财税〔2017〕70号)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你校《关于明确我校对外培训费项目涵盖内容及标准的请示》(冀校字〔2017〕27号)已经收悉。

根据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公务员局《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冀财行〔2014〕1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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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柏坡干部学院(河北行政学院)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柏坡干部学院(河北行政学院)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柏坡干部学院(河北行政学院)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2.11
•【字号】冀发改投资[2011]118号
•【施行日期】2011.0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柏坡干部学院(河北行政学
院)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1〕118号)
河北行政学院:
你院《关于西柏坡干部学院(河北行政学院)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行院字〔2011〕10号)收悉。

依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年第113号)和省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大力弘扬西柏坡精神,更好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河北重要政治资源窗口作用,满足国家和我省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重大政务活动及国际交流、国内合作办学需要,原则同意你院建设西柏坡干部学院(河北行政学院)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培训及配套组团、国际会议交流及配套组团、主题体验组团、专家公寓组团、合作办学及户外扩展体验组团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亿元,所需资金通过你院现有资产整合和省财政筹措解
决。

四、该项目由省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代建。

请据此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论证后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14•【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5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5号)《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1月7日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郭庚茂二○○八年二月十四日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应当纳入预算进行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运行、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专项资金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第八条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公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重点,以及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条件。

第九条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但不需要提交申请文件的个人家庭补助类和补贴类专项资金除外。

申请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用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资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于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最新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最新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最新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法规类别】基金119
【发文字号】冀财税[2017]50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06.29
【实施日期】2017.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最新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冀财税〔2017〕50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

按照收费目录动态调整管理要求,重新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凡是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

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厅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9日
附件:
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7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17〕145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7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教〔2017〕145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7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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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2017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冀财教〔2017〕145号
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调整2017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经研究,现调整你市(县)2017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万元(见附件)。

请列入2017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调整2017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6日
——结束——。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21•【字号】冀发改投资〔2017〕448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预算、决算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7〕44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供销社:《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657号)安排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77200万元,用于支持83所义务教育学校、22所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8所中等职业学校和3所高等学校相关项目建设。

经研究,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按如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为省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为国家安排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二、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以发改社会〔2017〕285号文件印发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并按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年度投资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进行建设,不得擅自调整,中央投资严禁用于偿还贷款或挪作他用。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及相关建设管理法规,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要积极落实地方投资和其他投资等配套资金,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中央投资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发挥投资效益。

四、严格执行中央投资项目月调度制度。

项目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调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6〕1196号)和相关要求,于每月10日前认真填报或更新项目信息和建设进展情况。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摘要】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18〕72号)要求,我厅对全省62个贫困县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内容涉及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资金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三个方面,具体包括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分配、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资金结转结余率、资金精准使用和项目实施后绩效情况等12项指标。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62个贫困县2017年统筹使用整合资金135.8亿元。

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分类抽样、现场勘验、走访调查等方式方法,具体组织实施。

总体来看,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综合绩效较好。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对此,我们提出了政策完善建议和整改落实意见。

【正文】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财办〔2018〕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18〕47号)相关部署,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18〕72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对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高质量财政建设,2018年7月至9月,我厅对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提出在各省(区、市)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试点。

行政学院决算情况说明

行政学院决算情况说明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河北行政学院20XX年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我院20XX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支安排25,207,400.00元,追加预算17,065,205.69元(主要由津补贴绩效提标、精神文明奖、助学金、公务员培训、校区修缮、变压器增容改造、维修改造和西柏坡干部学院建设资金等专项经费构成),实际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支42,272,605.69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1.收入支出结构情况20XX年度我院收入结构中,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构成的96.29%,事业收入占3.43%,其他收入占0.28%。

20XX年度我院支出结构中,工资福利支出占30.77%,正常公用支出占27.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21.75%,基本建设支出占4.57%,其他资本性支出占14.97%。

2.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XX年三公经费均未超预算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XX会议费出年初预算164,300元,实际支出18,311.1元,未超预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我院年末基本支出结余-62,800.84元,原因为预算额度不能满足我院本年正常经费的使用。

项目经费没有结余。

二、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我院自收到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XX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后,院党委非常重视,要求决算编制要按照“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要求,认真做好决算编审工作。

决算编报部门认真贯彻党委关于决算编制的要求,认真准备,积极组织人员、收集有关数据,认真细致编报,做好决算数据的审核汇总,提升决算数据质量,确保决算经得起审计。

并且按照规定要求,将于省厅批复结算事项后20日内,将20XX决算和“三公”经费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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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行政学院2017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一、财政专项资金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

我院2017年度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总量12个,资金总量25,526,400.64元。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元;省级预算安排资金25,526,400.64元,项目数量12个。

我院2017年度预期绩效目标设定为创新公务员培训理念、培训内容、培训模式、培训方法的教育培训新格局,高质量的完成培训公务员的任务;提高培训班管理质量、后勤保障水平;推进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完成一批有质量的课题、调研报告以及决策分析报告。

(二)具体情况。

(1)河北行政学院教学培训旧楼改造项目(预算内基建)主要内容及用途:2017年完成剩余的教学楼和综合楼修缮改造,逐步满足450名公务员教学需要。

资金来源及预算安排:省级预算安排1403.8900万元。

产出指标:在预算内完成教学楼、综合楼改造工程;完成后预计可使用30年。

效果指标:满足450名公务员教学需要;教学楼8月份完成施工。

设定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河北行政学院教学培训旧楼改造配套资金的请示》(冀财呈【2016】81号)。

(2)河北行政学院教学楼配套资金主要内容及用途:①为了改善公务员教学培训条件,从而提高教学培训水平,经省政府同意、发改委立项,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具体包括:6间教室,每间可容纳80人,配备拼接显示屏、配套音响设备、讲台及其他附属设备;12间研讨室,每间可容纳20-25人,配备拼接显示屏、配套音响设备及其他附属设备;6间资料室,每间可容纳25-30人,配备拼接显示屏、配套音响设备及其他附属设备。

②随着教学楼的全面建设改造,公务员培训规模也相应加大,通过购置空调、家具、窗帘及开水器等教学楼教室、研讨室、资料室及办公室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了我院公务员培训教学需求及教学部门的办公需求,满足了公务员培训教学所需,为公务员提供了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

③建设实训室两间。

实训室建设基本包括显示系统、高清混合矩阵、中控系统、摄像系统、录播系统、会议系统、音响系统、灯光系统、计算机及其他、实训设备及软件(课件)、综合布线等建设,用以实现应急指挥、新闻发布与媒体访谈的功能。

资金来源及预算安排:省级预算安排707.2243万元。

产出指标:教学楼可满足教学要求人数;满足办公人员办公用房60间。

效果指标:每间可供至少60名学员参训;教室使用率。

设定依据:根据实际配备的教室、研讨室、应急演练室及家具设备情况。

(3)主体班培训经费主要内容及用途:主体班培训经费,用于我院公务员教学培训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聘请师资、安排教学场地、组织教学、为学员提供食宿及学习用品等。

资金来源及预算安排:省级预算安排291万元。

产出指标:培训人数;培训班次数。

效果指标:学员满意率;结业报告优秀率。

设定依据: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河北行政学院《关于河北行政学院2017年上半年公务员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行院【2017】1号)、《关于河北行政学院2017年下半年公务员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行院【2017】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公务员培训任务。

(4)师资与学科建设经费主要内容及用途:师资与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学院本年度师资与学科建设相关工作。

具体包括师资培训、学科建设项目、课程开发、学科调研等。

资金来源及预算安排:省级预算安排50万元。

产出指标:教职工进修人数;学院文件通过课程开发数。

效果指标:学院文件通过课程开发数;形成调研报告数。

设定依据: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在3至5年内,通过“整体推进,科学布局”、“结合实际,重点发育”以及一系列措施,把学院的学科体系建设提升到研究河北服务河北、切实履行行政学院职能的高度,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为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完成党和政府赋予的培训任务做好准备。

(5)配电室改造主要内容及用途:使用该项目资金新配备两个大低压配电柜。

教学楼、综合楼、3号学员公寓改造完后用电负荷明显增大,需在我院2台500KVA变压器之间用高压电缆连接,这样可解决目前电力不足的问题。

资金来源及预算安排:省级预算安排27万元。

产出指标:完成4台配电盘及120米电缆铺设;使用后达到1000KVA。

效果指标:预计二十年使用寿命;资金控制在27万内。

设定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河北行政学院教学培训旧楼改造配套资金的请示》(冀财呈【2016】81号)。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一)前期准备1.按照文件要求确定评价对象及范围。

2.下达评价通知。

(二)组织实施1.按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收集并审核基础数据资料,并进行专家考评,对无法量化的定性指标,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采取对评价项目或者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

(三)分析评价1.填写《省级预算安排的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省级专项)》,对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评价等级进行分析评价,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情况和原因进行逐条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2.撰写上报自评报告,对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设置和完成情况,综合评价结论,形成学院绩效评价报告,并在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综合评价结论(一)部门全部项目评价指标优良率表1序号项目名称评价指标总数评价等级为优的指标数评价等级为良的指标数评价等级为中的指标数评价等级为差的指标数评优率1门禁改造系统4 4 0 0 0 100%2 1号楼太阳能安装4 4 0 0 0 100%3配电室改造4 4 0 0 0 100% 4光缆入地工程4 4 0 0 0 100%5 河北行政学院教学楼4 4 0 0 0 100%6 河北行政学院教学培4 4 0 0 0 100%7 多媒体教学设备4 4 0 0 0 100%8 主体班培训经费4 4 0 0 0 100%9 师资与学科建设经费4 4 0 0 0 100%10 河北行政学院(社科基金)1 1 0 0 0 100%11 河北行政学院“四个1 1 0 0 0 100%12 应急实训室设备4 4 0 0 0 100%合计42 42 0 0 0 100%(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我院全部项目评价指标总数为42个,其中“优”42个,总评优率为1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院编入预算的全部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全部为“优”(详见表1)。

1.河北行政学院教学楼配套资金项目物品配备完成后教学楼可满足教学要求人数实际可达400人以上,满足学院公务员培训教学需求;应急演练室在使用中还可以扩大适用范围,配合多教研室授课需求。

2.师资与学科建设经费当前各项指标值符合学院师资与学科建设现状,今后随着学院师资与学科建设不断深入,师资与学科建设的指标选取及指标值的确定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应会有一些变动:绩效完成指标中,教学、管理人员的比例有待进一步优化,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选派计划;在保证进修、培训、学习的质量前提下,充分利用资源、优化配置,合理、适当地为我院教职工提供更好、更多的进修机会。

3.主体班培训经费两项产出指标值严格按照批准的培训计划制定,指标值的确定随着我省每年干部培训体量的调整会有一定变动。

两项效果指标值按照近年来主体班培训的实际情况,本着高质量严要求的标准科学制定,今后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我们仍应精益求精,力争稳步提升培训效果。

4.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公务员教学培训条件,对提高教学培训水平有很大帮助。

今后力求在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过程中进一步加大设备维护力度,进一步减少设备故障并提升教师使用满意度。

5.河北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是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负责组织属地相关单位或本系统单位进行推荐,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并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评选出来的人才。

在评选过程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把关相关材料、证件的审核;鼓励本单位教学人员利用自身优势和平台优势申请评选,进一步提升教师素质和能力水平。

在三年培养期的最后两年内关注其研究方向及其研究项目,并做好资助经费的支持。

6.河北行政学院(社科基金)按照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要求,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结项资助等管理工作,引导广大教研人员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开展社科研究,形成高水平研究成果。

五、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我院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将按省财政要求公开财政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项目资金的依据,绩效好的项目优先安排预算资金,绩效差的削减预算甚至取消同类项目。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调整和优化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

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途径。

在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河北行政学院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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