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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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振动是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旋转机械健康状况的综合反应。

超标振动不仅对设备造成极大的危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直接威胁人身安全。

设计、制造、安装、检修和运行不当都会加剧机组振动,因此对机组振动技术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为加强我厂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以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旋转设备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振动技术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机组振动趋势分析,尽早发现异常,指导机组安全运行,实现有针对性的检修,并为振动故障诊断提供原始数据,节省振动处理时间,保证我厂内发电机组及旋转机械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第三条:振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大型旋转设备振动监测国家标准及其它法规,对机组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使机组(新)在合格范围内安全运行,减少运行机组的非计划停运率。

第四条: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旋转设备振动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为了保证旋转设备技术监督管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我厂建立生产副厂长领导下的,由厂生产技术处、相关车间和班组组成的三级管理网络,各级旋转设备技术监督专责人均应接受上一级专责人的业务指导,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共同做好旋转设备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生长副厂长(总工)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

(二)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
组织研究本单位旋转设备的重大振动缺陷,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三)将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并做好协调本单位振动专职工程师与测振专职人员以及设备、检修、发电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共同完成振动技术管理工作;
(四)建立严格的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与部门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五)组织对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旋转设备技术监督专业水平,并使监督队伍相对稳定。

(六)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工程中旋转设备的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振动质量监督等项工作。

第七条:生技处汽机专责工程师职责
(一)协助生产副厂长(总工)作好其第一条所列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每日主、辅机在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三)负责对每日主、辅机离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对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故障,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提出分析、处理意见;
(四)每月做一次全厂运行设备振动状况的分析、汇总,编写当月振动技术分析报告,总结当月全厂设备的振动状况,并通过振动水平对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做出评估,对需要处理的设备提出处理意见;
(五)每月对本单位主机振动状况进行分析、汇总,制成振动监督报表。

报送要求按《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或事故,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受委托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报告;
(六)机组大、小修或在振动故障处理后开机时,振动专职工程师应到场,作好机组开机过程中的振动监测;
(七)电厂的旋转设备出现振动故障后,厂振动专职工程师负责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必要时要到现场测量,并及时与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或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联系。

汽轮发电机组出现振动故障时,振动专职工程师应及时从在线监测系统中调出发生故障时的振动记录,作好数据备份;
(八)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台账,保证设备振动状况的可追溯性。

(九)振动技术管理台帐内容包括:A机组投产日期,B制造厂名,C大修日期,D大修次数,E大轴晃度及高点位置,F各对轮形式、螺栓材质,G中心检修记录及标准,H轴承形式,I轴承座形式,J轴承检修记录及标准各转子的临界转速(制造厂提供值、现场实测值),K历次启、停机轴承各方向振动的临界值、临界相位,L各平衡平面上的平衡重块的位置、重量;
(十)负责组织本单位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和培训,以及振动仪器的定期校验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各机的振动巡测路线和具体测点。

测点指各旋转设备的轴承三个方向振动:垂直、水平、轴向。

每个测点都要画上明显标志,每次测量时传感器放在标志上,保证同一轴承同一方向上所测信号的可比性。

(十二)参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与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有关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

尽早介入施工安装、调试阶段的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以便了解设备的构造、工艺和材质,并参加验收工作。

第八条:汽机车间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实施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及拟定有关的技术措施。

(二)接受技术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由检修专工负责、运行专工协助完成本单位旋转设备的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为本技术管理小组三级机构成员。

(三)车间指定若干名测振专职人员,在检修专责的领导下,负责每台机组的主辅旋转设备的振动数据采集工作。

(四)负责对每日主、辅机在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五)负责对每日主、辅机离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对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故障,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提出分析、处理意见;
(六)每月对所辖旋转设备振动状况的分析、汇总,编写当月振动技术分析报告,总结当月旋转设备的振动状况,并通过振动水平对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做出评估,对需要处理的设备提出处理意见。

(七)每月对本单位主机、辅机振动状况进行分析、汇总,制成振动监督报表,每月3日前报生技处汽机专业。

振动测量应按时、按既定的巡检路线、测点次序进行,不得擅
自更改。

如因设备检修、停备等原因不能测量时,应注明原因;发现测点出现振动超标时应在记录中注明,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振动专职工程师。

(八)机组大、小修或在振动故障处理后开机时,相关领导、专工应到场,作好机组开机过程中的振动监测。

(九)旋转设备出现振动故障后,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

汽轮发电机组出现振动故障时,应及时从在线监测系统中调出发生故障时的振动记录,作好数据备份;
(十)建立本单位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台账,保证设备振动状况的可追溯性。

振动技术管理台帐内容包括:A机组投产日期,B制造厂名,C大修日期,D大修次数,E大轴晃度及高点位置,F各对轮形式、螺栓材质,G中心检修记录及标准,H轴承形式,I轴承座形式,J轴承检修记录及标准各转子的临界转速(制造厂提供值、现场实测值),K历次启、停机轴承各方向振动的临界值、临界相位,L各平衡平面上的平衡重块的位置、重量;
(十一)制定本单位各机的振动巡测路线和具体测点。

测点指各旋转设备的轴承三个方向振动:垂直、水平、轴向。

每个测点都要画上明显标志,每次测量时传感器放在标志上,保证同一轴承同一方向上所测信号的可比性。

(十二)参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与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有关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

尽早介入施工安装、调试阶段的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以便了解设备的构造、工艺和材质,并参加验收工作。

(十三)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严把质量关,防止不符合要求及劣质产品进入我厂。

第九条:生技处锅炉专责及锅炉车间、除灰车间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实施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及拟定有关的技术措施。

(二)接受技术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由生技处锅炉专责负责,各车间检修专工、运行专工协助完成本单位乙类旋转设备的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为本技术管理小组三级机构成员。

(三)车间指定若干名测振专职人员,在检修专责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乙类旋转设备的振动数据采集工作。

(四)负责对每日辅机在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五)负责对每日辅机离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对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故障,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提出分析、处理意见;
(六)每月对所辖旋转设备振动状况的分析、汇总,编写当月振动技术分析报告,总结当月旋转设备的振动状况,并通过振动水平对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做出评估,对需要处理的设备提出处理意见。

(七)每月对本单位辅机振动状况进行分析、汇总,制成振动监督报表,每月3日前报生技处锅炉专业。

振动测量应按时、按既定的巡检路线、测点次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如因设备检修、停备等原因不能测量时,应注明原因;发现测点出现振动超标时应在记录中注明,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八)设备大、小修或在振动故障处理后启动时,相关领导、专工应到场,作好机组开机过程中的振动监测。

(九)旋转设备出现振动故障后,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

并及时从在线监测系统中调出发生故障时的振动记录,作好数据备份;
(十)建立本单位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台账,保证设备振动状况的可追溯性。

振动技术管理台帐内容包括:A投产日期,B制造厂名,C大修日期,D大修次数,E大轴晃度及高点位置,F各对轮形式、螺栓材质,G中心检修记录及标准,H轴承形式,I轴承座形式,J历次启、停机轴承各方向振动值,L各平衡平面上的平衡重块的位置、重量;
(十一)制定本单位各机的振动巡测路线和具体测点。

测点指各旋转设备的轴承三个方向振动:垂直、水平、轴向。

每个测点都要画上明显标志,每次测量时传感器放在标志上,保证同一轴承同一方向上所测信号的可比性。

(十二)参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与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有关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

尽早介入施工安装、调试阶段的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以便了解设备的构造、工艺和材质,并参加验收工作。

(十三)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严把质量关,防止不符合要求及劣质产品进入我厂。

第十条:运管处汽机、锅炉专责及分场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实施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及拟定有关的技术措施。

(二)接受技术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由运管处汽机、锅炉专工负责,分场运行专
工协助完成本单位旋转设备的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为本技术管理小组三级机构成员。

(三)负责对每日主、辅机在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四)负责对每日主、辅机离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对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故障,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提出分析、处理意见;
(五)振动测量应按时、按既定的巡检路线、测点次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如因设备检修、停备等原因不能测量时,应注明原因;发现测点出现振动超标时应在记录中注明,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振动专职工程师。

(六)机组大、小修或在振动故障处理后开机时,相关领导、专工应到场,作好机组开机过程中的振动监测。

(七)旋转设备出现振动故障后,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

汽轮发电机组出现振动故障时,应及时从在线监测系统中调出发生故障时的振动记录,作好数据备份;
第三章受监督的旋转设备
第十一条:甲类设备:汽轮发电机组的主机,包括汽轮机本体的各轴承、发电机轴承、励磁机轴承。

第十二条:影响到机组安全运行的主要辅机,包括:6kV电机驱动的旋转辅机,如电动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锅炉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等(不包括低速磨煤机);汽机顶轴油泵;空预器驱动电机。

第十三条:甲类设备缺陷和危及机组安全运行的乙类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

第四章技术管理
第十四条:加强旋转设备振动管理意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本监督实施细则,加强全厂主、辅机的振动技术管理。

第十五条:各运行班组运行日志上要对本班组值班时间内各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出总结。

如有振动异常的设备应在日志上注明设备名称、测点号、振动值及设备运行工况。

第十六条:设备运行中受到电气因素的冲击或运行工况发生急剧变化,应立即对机组的振动进行全面测量,以便判断机组是否受到危害。

第十七条:对于因振动故障而停运的机组,应全面分析停机过程中的振动记录。

在未查明原因无法判断机组是否正常的情况下不得盲目重新启动机组,在确定机组正常可恢
复运行时,也应制定启动振动监测措施,报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与机组振动有关的一般检修项目应按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针对机组异常振动处理的特殊项目,应列入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

第二十条:机组启动前记录大轴晃度及高点轴向及圆周位置,投入机组主辅设备的振动超限跳机保护,做好防止大轴弯曲的事故预想。

启动过程中记录振动波德图及实测临界转速,在中速暖机前轴承振动不得超过0.03mm,过临界转速时如振动过大应打闸停机,严禁强行通过,正常运行中应加强设备振动监测,并注意监视振动变化趋势,当轴承振动突然增加0.05mm时应打闸停机。

第二十一条:应在每台机组的大轴外露部分做一永久性的键相标识(开键槽或画白线)。

汽轮机外露部分永久键相标识应与汽轮机前箱键相槽做在转子同一周向位置,测相位用的探头架设位置也应作好标识,每次测量位置应相同。

第二十二条:与机组振动有关的检修质量标准,包括各通流部分间隙、转子中心、轴承间隙及紧力等,应根据每台机组的制造厂规定,结合运行、检修中的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并由生产副厂长批准,作为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标准见附录A。

第五章资料管理
第二十四条:应备有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旋转设备振动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等,并备有本厂制定的一系列规程、制度与细则。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开展技术监督工作所必须的档案资料,保证检测、试验、更新改造报告及有关原始资料、记录的准确、完整和实效,所有原始资料、报告、记录备份电子版。

主要包括:上级单位颁发的有关振动规程和技术文件;机组投产日期、制造厂家、型号;新机组安装中有关影响振动因素的安装记录、大轴晃度及高度位置,以及第一次启动设备在各个工况下的振动数据记录;检修日期及次数;设备历次检修中有关影响振动因素的检修记录、技术数据及停机前和开机后各工况下的振动参数记录;运行振动记录;有关振动故障试验数据、原因分析、处理措施的详细记录;试验仪器(包括在线监测系统)档案资料(合格证书、定期校验证书、使用维护规程或说明书);设备的原始技术数据清册(包括转子结构和连接方式、轴承形式、转子各阶临界转速、转子重量、加重重量和加重位置)。

做到完整、连续、与实际相符。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如实向上级单位及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报送的报表和总结,分类归档。

第六章统计报表管理
第二十七条:汽机车间每月3日前向生技处汽机专责工程师报送统计报表。

第二十八条:锅炉车间每月3日前向生技处锅炉专责工程师报送统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生技处汽机专责工程师初审各统计报表,经生技处处长审核,并经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每月5日前按要求向河北电力研究院、集团公司报送统计报表。

每年12月10日前将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年度总结报厂技术监控办公室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七章报告和记录
第三十条:机组振动数据报表见表1。

第三十一条:主要辅机振动数据报表见表2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厂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 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标准:
一、 轴承振动标准
1、以振幅为标准(峰峰值pp)
2、以振动烈度为标准(有效值rms)
A —新投产机器应达到标准
B —机器可以长期运行
C
—机器尚可短期运行,但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D —停机,不允许运行
3、转轴振动标准
准后执行;
(2)按两个互成90°的传感器的大值考核;
(3)相对轴振增减超过40μm 或绝对轴振增减超过50μm 时应报警;
(4)新投产机组的轴振水平应在(A)以内;
(5)括弧中的数据是用于考核200MW的三缸三排汽和100W及以下机组;
(6)进口机组应将国外制造厂标准或合同值列入运行规程作为考核依据。

二、机组通过临界转速的振动标准按《运行规程》执行
三、机组起动过程中,在中速暖机之前,轴承振动超过30μm或轴振动超过100μm立即打闸停机;
四、机组运行中轴承振动不超过30μm或相对轴振动不超过 80μm ,超过时应设法消除,当相对轴振动大于260μm应立即打闸停机;当轴承振动变化超过 15μm或相对轴振动突然变化超过±50μm,应设法查明原因消除,当轴承振动突然增加50μm,应立即打闸停机。

表1
机组振动数据报表
集团公司电厂 No. 机组振动数据
1.机组型号:汽轮发电机组
2.制造厂商:
汽轮机:
发电机:
3.机组检修记录:
机组投产日期:年月
机组已完成次大修大修周期为月
机组上次大修日期:年月
机组下次大修日期:年月
4.轴承参数列表:
5.对轮数据列表:
6.转子的临界转速(r/min)
7.转子过临界转速时各瓦振动峰值
7.1升速过程
7.2降速过程
8.机组运行振动记录
数据记录时间:年月日时分
8.1 工况参数列表
8.2 机组运行振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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