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厂电子产品品保部可靠性试验作业指导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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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力電子貿易有限公司
電威電子有限公司
電科電子有限公司
品質系統工作指導書
(ISO9001:2000)
文件名稱:可靠性試驗工作指導書
文件編號﹕NL-QUA-WI—04
發行日期:Aug.01。
2002
控制碼﹕
NL-MAN-F05
1.0目的
為確保公司所有產品的質量達到國際標準或客戶要求,特制定本文件闡述對有關產品進行可靠性試驗的工作指引,以確保各產品的可靠性試驗項目均能按規定執行, 並使公司產品達到具有高度可靠及安全性能的目的。
2.0适用范圍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品管部及對本公司所有開發及生產的產品進行可靠性試驗(包括原材料)。
3.0用語定義
3.1可靠性試驗:
指對本公司開發的產品在量產前(即試產後)、量產中,或產品的原材料物件進行的各種可靠性試驗,
以確保產品能夠滿足客戶的要求,並符合安全性、耐久性、適用於目的地區使用性,在一般環境下操
作或運輸過程中不容易被損壞等情況。
產品改良後或原材料試驗需經總管級以上批准。
可靠性試驗項
目類別一般分為以下九大類:
a.一般動作檢驗:產品在試驗前及試驗後,必須在常溫下進行外觀及性能等檢測,檢測的方法、標
準按品管部要求[詳細請參閱《品管部工作指導書(QC)》NL-QUA-WI-02]。
b.環境試驗:對產品在高溫高濕、低溫環境流通或使用時的外觀及性能進行檢測,並與常溫檢驗標準
作比較.
c.運輸模擬試驗:對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所受振動及沖擊等破壞程度的測試.
d.安全性能試驗:對高壓、絕緣和內部安全性能的測試.
e.耐久性試驗:對產品零部件壽命、零部件強度進行測試.
f.防腐蝕試驗:對產品外殼絲印、噴油顏色及螺絲、拉杆天線等金屬零部件防腐蝕能力進行測試。
g.老化性試驗:對產品進行加/減電壓、常電壓連績老化測試。
h.靜電試驗:用模擬靜電發生器對產品進行靜電放電破壞測試。
i.cd抗震能力測試:對產品cd防震能力進行測試。
3.2室溫:又稱常溫, 通常指在20℃~26℃範圍。
4.0權責
4.1品管部經理
a.負責統籌可靠性試驗室的一切運作, 確保本公司產品質量均能達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b.確認可靠性試驗的記錄/報告。
4.2主管
a.協助品管部(助理)經理直接對各種產品的可靠性試驗進行管理及指導。
b.審核可靠性試驗的記錄/報告。
4.3科文
a.現場指導及嚴格監管產品各項可靠性之試驗,直接協助技術人員對各種產品的可靠性試驗進行管
理及指導。
b.維護可靠性試驗室內的有關儀器、設備、工具等(包括環境維護),確保能正常及適當使用。
4.4技術員
a.按規定工作程序及上司指示,對所有進行可靠性試驗檢測之產品,切實做好各項規格性能指標檢測
及試驗後不良品壞機分析,包括有關數據資料記錄。
b.對於使用的有關儀器、設備、工具等, 需要正確、適當使用及維護。
NL—MAN—F07
4.5QA試驗員
a.按本工作指導書規定及要求對需要做可靠性試驗的產品進行各項試驗及全面檢測,並切實做好有關
記錄。
b.對於使用的有關儀器、設備、工具等, 需要正確、適當使用及維護。
4.6文員
收發及儲存有關文件
4.7其他部門及原材料供應商
a.自動及按規定提供足夠試驗之樣板數目.
b.有責任支持及配合本試驗室之工作。
c.有關產品性能及原材料的不良問題需予以配合並適當地改善。
5.0可靠性試驗工作指導
5。
1。
1非量產品可靠性試驗流程圖
所有進行可靠性試驗的非量產產品(包括新產品、工程改良品或零部件),需時在5~10個工作天內方能驗證及提供有關結果之報告。
5。
1.
a. 以上所規定的試驗項目,僅按產品的實際功能選擇。
例如﹕本機不具備火牛的機子(如﹕Di scma n)則不用做瞬間
通斷電試驗及高壓測試﹔非CD/VCD/DVD 類機子及C D防震不能O FF 的機子不用做CD 抗震能力試驗。
b. 有關量產品規定之數量在特別情況下至少需提供1台或1箱產品做試驗,若時間不允許的(如急單走貨)
而未能提供產品做試驗的,各生產車間QA 負責人需將情況呈報品管部經理,由其確認是否放行。
c. 就新產品而言﹐如果機子的線路及結構為全新產品﹐則送樣數量必須為6台.而且與機子功能相關的所有
的試驗項目均要進行﹔如果機子為新線路舊結構﹐則送機數量也需6台﹐而旦僅與結構相關的試驗項目(如﹕振動﹑跌落試驗﹐實際使用項目檢查)可視情況選擇進行﹔如果機子為舊線路新結構﹐則送機數量為4台即可﹐而且與線路相關的試驗項目(如﹕參數測試﹑高低溫動作試驗﹐CD 抗震能力試驗﹑瞬間通/斷電試驗﹑加減電壓試驗等)可以視情況選擇。
產品的線路或結構情況將在報告上注明 。
5.2量產品可靠性試驗
5。
2。
1量產品試驗說明
a. 原則上﹐量產中產品, 每個P/O 均要求作一次可靠性試驗,特殊情況(如訂單數量太少且急於走貨,在時間不足之情況下等)則可由品管部(助理)經理決定豁免.
b. 量產可靠性試驗MODEL 產品之提供,由各生產車間品管部負責的QA 人員提供,提供的產品須先經QA 質檢員PA SS.
c. 一般情況下﹐生產MODE L的P/O 總數少於1200台的機子無需做可靠性試驗﹐除非有特殊情況(如﹕新機量產﹑機子質量不穩定或客戶有特別要求);若生產MODEL 的P /O 總數超過20000台以上的則按每20000台作一次可靠性試驗。
客戶有特別要求的,則按其要求處理。
5。
2 a. 樣板數若未能滿足試驗結果,可按需要提出補充之要求。
b。
ﻩ若因特別情況而無法提供足夠樣板, 最低限度需保證每個項目做1台或1箱之試驗. c.ﻩ另在時間上未能允許或配合的情況下,未能做完上述試驗項目的P/O,將在可靠性試驗報告
上列明。
d。
ﻩ以上試驗項目如果客戶有特別要求則按要求適當增加或減少某些試驗項目。
5.2。
3
5.2.4 不良問題區分及判定結果
5.3 高溫高濕保存試驗 5。
3.
a.首先對產品/物件進行初期檢查(一般動作﹑外觀﹑內部或性能等).
b.然後放置於溫濕機箱內按5.3.1之試驗條件連續進行保存之試驗。
c。
當達到規定時間後,將試驗產品/物件取出在常溫環境下放置成品6HR(+1HR),散件物料
2小時(+0.5HR),解溫後進行檢查.
5.4高溫高濕儲存試驗
5.4.1
5.4.2試驗過程/步驟
a.試驗過程/步驟同上。
b.當達到規定時間後,將試驗產品/物件取出在常溫環境下放置12HR( 0HR)〔有關情況與5。
3。
2C節相同〕, 解溫後進行檢查。
c.高溫高濕儲存後,收音部分高﹑低端頻率點允許頻率偏差﹕LW﹑MW波段±3%,SW﹑FM波
段±0。
5MHZ。
5.5高溫高濕動作試驗
5.5.1試驗條件
溫濕機要求溫度為40℃(+2℃)及濕度為90%(+5%),產品供電電壓為AC額定電壓X110
%。
5.5.2試驗步驟
a.試驗前的產品須做一般動作、性能、安全檢查。
b.將產品在不供電狀態放置溫濕機中連續3小時,接著再用額定電壓通電工作5小時後,直接在試
驗箱內用AC額定電壓X110%進行各功能檢測.
c.試驗結束後,將產品從試驗箱取出。
5.6低溫動作試驗
5.6.1試驗條件
試驗箱溫度為﹕—5℃(±2℃),產品供電電壓為AC額定電壓X 90%。
5.6.2試驗步驟
a.試驗前的產品須做一般動作、性能、安全檢查。
b.將產品在不供電狀態放置溫濕機中連續3小時,接著再通電工作5小時後,直接在試驗箱內
用AC額定電壓X90%進行各功能檢測。
c.試驗結束後,將產品從試驗箱取出。
備注﹕如果客戶對低溫動作溫度有特別要求則按其要求進行試驗.
5.7振動試驗
5.7.1設備要求
a.振動台在試驗之頻率界定區域內不應有發生共振。
b.振動台頻率應可從5~75Hz連續變換,並可消除隨著振動頻率變換所導致的加速度振幅等影
響。
5.7.2試驗條件
a.振動時產品必須以出貨狀態包裝。
b.振動頻率、振動周期、振幅、振動時間及振動方向要求:
*注: 一般情況下﹐量產品按B級進行振動試驗﹐新產品按A級要求做振動﹐其它試驗品則視情
5。
7。
3 試驗方法
a.將包裝好的產品置於振動台面,並且用綁帶將試驗品緊固,再按5。
9。
2b要求作振動試驗。
b.試驗前後作一般動作外觀內部性能等檢查,並記錄結果以進行比較。
5.8 跌落試驗
5.8。
1試驗條件
注﹕1. 若客戶有特別要求的,則按其要求另行處理.
2。
新產品開發階段為確保跌落試驗的有效性﹐將視情況需要適當的增加跌落高度(如加高5cm)﹐但必須在試驗報告中作說明.
5.8。
2試驗規定
a.產品在包裝時均以外箱要求之數量全套包裝,並按試驗條件進行試驗。
b.遙控器在非包裝狀態下作試驗。
c.產品內部有分體音箱的,可以以產品的第一角即火牛(變壓器)固定部位為基準按跌落順序
做試驗。
d.產品含有唱盤功能的,追加(大包裝等)用特別試料按跌落順序進行試驗。
e.在開發階段振動試驗確認後,如果客戶有特別要求則機子需在5℃(+2℃)環境中做4小時
單品包裝狀態下的低溫放置試驗,接著做耐寒跌落試驗。
f.跌落順序為1角→3邊→6面,最初1角為火牛固定部位,其他各邊及各面不排先後順序。
g.跌落位置必須為水泥板平面,或固定10mm厚的鐵板平面,對跌落沖擊不應有緩沖作用。
5.8.3G—meter值測試
新產品試產時﹐如果機子有CD功能則用G—meter測試器測量機子跌落時的G值﹐測試的
方向為前﹑後﹑左﹑右﹑上﹑下。
一般情況下要求﹕G值≦80G.
5.8.4檢查
試驗前後作一般動作、外觀、內部、性能等檢查並比較.
5.9噴油、絲印強度試驗
5.9.1測試方法
a.粘力測試
b.酒精測試
5.9.2測試步驟
a.粘力測試
-3M透明膠紙貼於被測產品表面,在膠紙面上再施加壓力,使膠紙緊貼在產品上,然後將膠紙垂直拉開;在角位及邊位上用同樣的方法做試驗;再在產品面划一約為2mm的
小方框,並用相同的方法做試驗。
-檢查所做的粘力測試情況:膠紙上是否有產品外殼絲印、油污等免害性物質脫落。
b.酒精測試
用一個接觸部位約1cm2面積大的白布塊,沾上含有量80%的工業酒精,然後用約為200g的
力度在產品外殼上同一位置擦50次,然後將被測品靜放2小時後再觀察其有否不良變
化。
5.9.3不良事項
a.膠紙測試部分
-外殼的絲印或噴油層不能隨膠紙撕脫,以目視檢查絲印或噴油有沒有脫落並粘附於膠紙上。
-當膠紙撕下若有微小油污點粘附可以接受。
b.酒精測試部分
-不應有脫色現象。
-外殼噴油層不能有被酒精腐蝕現象,用白布或棉籤進行抹機時,若帶有微小油污點的可以接受。
-不明顯的字樣,噴油及其他凸出面有輕微的被擦脫微粒可接受,其他嚴重問題不允許出現。
5.10高壓試驗
5.10.1
5.10.2試驗方法
a.用高壓試驗機測試電源線及外露金屬部位,測試產品在使用AC電源時有否會引起觸電
危險、火災發生等情況。
b.試驗後產品功能動作要求正常。
【說明】做高壓測試時必須用高溫高濕儲存(或保存)試驗後的機子。
5.11加/減電壓試驗
5.11.1試驗條件
a.交流變壓器應在300V以下可調,電壓波動範圍恆定為±2V,電壓表顯示誤差不超過
±1V.
b.加電壓:AC額定電壓×110%。
ﻩ減電壓: AC額定電壓×90%﹑DC電壓X 70%。
5.11.2試驗步驟
a.試驗前須做初期檢查(一般動作、安全、性能檢查).
b.機子處於各功能(CD/TAPE/RADIO)工作狀態﹐並且用喇叭作負載。
c.產品音量及均衡應開置最大,連續工作24hr。
d.試驗中定時按初期檢查步驟做各項檢查。
e.試驗完畢後將結果做相關事項對比。
5.12靜電放電試驗
5.12.1試驗條件
a.放電模式分別采用接觸放電與空氣放電。
b.放電電阻330Ω,放電電容為150PF。
c.接觸放電為±6KV,放電間隔時間為5秒(客戶特別要求的除外)。
d.環境規定範圍:溫度15℃~30℃,濕度30%~60%。
e.額定電壓工作狀態,分別對機子各功能(CD/TAPE/RADIO等)進行靜電放電測試。
f.靜電放電測試儀的靜電電壓應在±30KV內可調, 且電壓值誤差不超過設定電壓的5%。
5.12.2試驗方法
a. 依次使用上述的靜電對正在工作之電鍍鈕﹑電鍍鏡片及外露金屬鈕產品部位進行放電。
b. 每測試一種電壓後,必須用設備接地探針對機子測試部位進行對地放電.
c.
機子處于各功能狀態用±4K V對機子外露金屬部位作接觸放電(空氣放電用±8KV 電壓)﹐測試時﹐機子允許出現暫時功能異常﹐但斷電后重開機應一切恢復正常。
而組合機型﹑Disc man 用±4KV ,放電時不允許出現暫時性功能異常.
【說明】一般情況產品只做接觸放電即可﹐只有客戶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才同時做接觸放電與
空氣放電﹔另如果客戶對判定標准有特殊要求﹐則另行處理。
5.13 CD 抗震能力試驗
5.13.1 試驗步驟
將待測產品置於固定的試驗台上,分別用SBC —444碟的第1首及第24首放音並同時進行如下測試:
a. 用59g(±2g )的網球(Wil son 或其他牌子),由高度為40cm(DISCMAN 機子為30cm )
的空中自由下落至產品測試台面或產品上各指定位置(按圖6)測試C D運作功能。
b. 用網球由高度為10mm 的空中自由下落至產品CD 門上各指定位置, 測試CD 運作功能
【按圖7(注:此步驟DISCMA N產品不適合使用)】。
c. 用網球由高度為30mm的空中自由下落至產品上各指定位置(按圖8)測試C D運作功
能(注:此步驟DIS CMAN 產品不適合使用)。
d. D ISCMAN 機子還需作如下測試﹕機子握在手中作前﹑後夾角為90º的擺動10次﹐擺
動周期約1秒﹔機子握在手中作180º翻轉10次﹐翻轉周期約1秒。
5.13.1 試驗要求
a. 試驗前須對產品進行一般動作、性能等檢查。
b. 試驗中網球落到各指定測試位置時,C D放音不能產生跳音現象.
c. DI SC MAN 機子擺動或翻轉時不能有跳音現象。
5.13.2 試驗圖示(注: 下圖數字標示處為落下位置)
圖6
圖7
圖8
5.14 部品升溫試驗
5.14.1 試驗條件
a. 供電電壓﹕用機子AC 額定電壓 10%(DISCMAN 機用配套火牛AC 電壓110%)。
b. 機子用CD 歌碟或歌帶(無CD 功能的則放磁帶)
﹐只有收音功能的機子則放收音. c. 機子音量﹑EQ ﹑BASS BOO ST置最大. d. 測試時間為8小時。
e. 室溫下測試﹕必須測試元件﹑火牛外殼。
5.14.2 試驗方法
a. 用數字溫度計探頭與發熱部件相接觸﹐並記錄最高溫度。
b. 升溫判定要求:1﹑火牛外殼≦80℃。
2﹑金屬封裝﹑塑封火牛外殼≦50℃。
3﹑ IC ﹑
三極管﹑二極管≦95℃; 。
4﹑電阻≦80
℃.
5.15瞬間通/斷電試驗
5.15.1 試驗條件
a.機子用AC額定電壓 10%供電。
b.通電測試:以每次1秒速度,在各(如CD、VCD等)工作狀態下分別接通電源,試驗10
0次。
c.斷電測試:以每次1秒的速度,分別在各功能狀態放音或工作時切斷電源,試驗次數100次.
5.15.1判定﹕試驗中機子各功能狀態應正常.
5。
16 鹽水噴霧測試(模擬)
5。
16.1試驗條件
a.將試驗品(五金件)置於35℃的試驗箱。
b.用濃度為5%的鹽水每隔30分鐘對試驗品作一次噴霧.
c.試驗時間為16小時。
d.試驗後將試驗品用水清洗並烘干。
5.1
6.1判定﹕金屬表面不能有生銹﹑明顯的氧化﹔噴油或電鍍不能有脫落。
【說明】此項目只有客戶有特別要求的情況才進行.
5.17實際使用項目檢查﹕新產品必須做﹐量產品(大批量連續生產每一個月)
5.17.1操作力及強度測試
5.17.1.1手挽強度測試
a.手柄中心捆上繩子固定另一端,使產品(含電池)在懸空狀態自由下落40c
m(不應有緩衝力),手挽不能脫出或有(扣位)斷裂等不良現象。
b.在手挽前後左右分別加力(產品裝電池重量≦3kg時用15Kg力﹔重量>3
Kg時用20Kg力),測試中不能有脫出、發白或(扣位)斷裂等不良現象。
5.17.1.2脫離強度測試
a.產品重量>1.5kg時,CD門、卡門反向脫離力:固定型卡門用力≥5kg,可
脫型卡門用力≥3kg;其它產品重量<1.5kg的,CD門、卡門反向脫離力應
>2kg﹔Discman與Walkman的CD門/卡門反向脫離力應>1。
5kg;LX
客戶〉2。
0Kg測試中不能出現CD門/卡門脫離或扣位斷等不良現象。
b.卡鈕的脫離力要在5kg以上(正﹑反方向)﹔AC插座反向脫離力應≥10kg
c.裝飾片﹑鏡片等部件脫離力度應≥3kg (DISCMAN鏡片及其它小鏡片≥2kg).
d.邊制﹑鈕類等部件脫離力度應≥2.5kg。
e.固定式AC電源線施加12kg反向脫力時﹐電源線不能有脫出或斷裂現象。
f.耳筒線(雙條)拉斷強度應≥7kg﹐AV線(單條)拉斷強度應≥4kg。
5.17.1.3操作強度測試
a.用2.5kg力按各功能鈕時LCD信息顯示不能有缺劃、多劃等不良現象﹔施
加5kg壓力時各按鈕不應被破壞(DISCMAN機用3kg力)。
b.在機子CD門四角及中心位置施加3kg力時﹐CD放音需正常。
c.用5kg力垂直壓向各類插孔並且用5kg力上下左右搖動3次,不能有內陷或
松動等不良現象.
5.17.1.4操作力度測試
a.卡式按鍵操作力度:REC鍵須≤2.8kg﹐其它按鍵≤1。
5kg。
b.DC插拔插力應在(0.5~1.3)kg范圍內;插拔式AC電源線其插拔力應在2~4kg
之間.電源線拔插試驗200次后拔插力應≥0.8kg。
c.CDOPEN鈕操作力應≤1.5kg。
5.17.1.5機子衝擊試驗
a.將產品由高度7cm處自由跌落測試台面時,CD門/卡門不能自動脫開。
b.機子裝電池﹐由10cm高度自由落下時﹐電池門不能脫開。
c.遙控器裝電池後從1m高度分別以6個面自由落到地面﹐不能有損壞。
d.FLASH MP3產品裝電池後從1。
5m高度分別以6個面自由落到地面﹐
不能有損壞﹐不能散開。
5.17.2部品壽命試驗
a.開門放碟(或磁帶)再關門為一次,卡門連續操作5000次,CD門連續操作10000次後檢
查其作用, 不能有掃齒、脫出、異聲等不良現象。
b.TUNING鈕LOW→HIGH→LOW為一次,連續動作5000次,不能有針停﹑針偏﹑
碰片等不良現象.
c.VOLUME類旋鈕以MIN→MAX→MIN為1次, 連續動作5000次,不能有輸出INT﹑
雜音等不良現象.
d.CD功能按鈕(或RADIO功能鈕)ON→OFF移動為一次,連續操作10000次後功能應正
常。
e.功能(或波段)類推制來回移動為一次,連續操作5000次後功能應正常(電壓轉換制操作
1000次)。
f.電源(或EQ)類按鈕ON→OFF為一次,連續操作5000次後功能應正常。
g.JACK座類部件插拔5000次,不能有松動﹑輸出INT等不良現象(Speaker插操作1000
N類機型做500次)後檢查其作用,不能有電池門發白、扣位斷、易松脫或電池接觸不良等現
象.
I。
拉杆天線測試:從主機扣位拉出天線→完全展開→360∘旋轉→掘折180∘擺動→完全收縮→放入扣位為1次,動作500次後檢查其作用, 天線及天線座(扣)不能有異常。
j.卡式機芯放入錄音帶後用約2.5kg力按如下順序操作: PLAY→REW→F。
F。
→RECORD →PAUSE→STOP為1個周期,連續動作5000個周期, 機芯功能應正常。
K.AC插座用電源線插頭拔插1000次不能有接觸INT等不良。
L。
源線固定任意一端以1kg砝碼縣挂于固定點30cm處﹐然后作左右夾角為90∘的擺動﹐
左﹑右來回為1次﹐連續操作1000次﹐電源線不能有接觸INT﹐耳筒線及A V線操作方法與
電源線一樣﹐但縣挂砝碼為200g﹐試驗后不能有輸出INT現象.
M。
Flash mp3上的橡膠蓋固定牢固﹕保証在0。
8—1。
0Kg拉力作用下不松脫。
5.17.3電池槽測試
a.分別將幾種不同牌子的電池放置電池槽,正負端子接觸不應有異常(如無作用或INT)情況;
電池反向裝配時﹐應無導通及電池發熱現象。
b.用5kg力反向拉電池彈弓時不應有松脫。
5.17.4遙控器遠距離測試﹕試驗前先用萬用表測試遙控器電池電壓必須≧電池標稱電壓
a.遙控器距機子3m,以45度角不同方位測試,遙控器功能應正常。
b.遙控器距機子5m,以30度角不同方位測試, 遙控器功能應正常。
c.遙控器距機子7m(垂直)測試,遙控器功能應正常。
5.17.5電池壽命測試
a.新機試產﹑改用遙控發射管﹑接收頭﹑遙控晶振﹑IC等必須進行以上測試。
試驗前必須用
萬用表測量空載電壓≧電池標稱電壓﹐裝上金霸王牌子鹼性電池﹐主機用SBC-444碟放音﹐
音量置最大﹐測量機子從開始放音到唱停的時間.
b.可充電電池試驗前必須先充電12個小時﹐然后用用表測試已充電電池電壓必須≧電池標稱
電壓﹐最后按a進行放電試驗。
5.17.6時鐘誤差測試
a.機子用標准頻率的電源供電(參考主機后牌標示電源頻率)﹐測試連續工作24小時後時鐘誤
差﹐
當到達24小時顯示時間允許比初始時間快或慢3秒.
b.DC(電池)工作狀態﹕試驗機使用金霸王牌子鹼性(ALKALINE)﹐試驗前先用萬用表測
試電池
電壓必須≧電池標稱電壓﹐當工作到24小時時﹐顯示時間充許比初始時間快或慢72分鐘。
【說明】1。
電池壽命測試及時鐘誤差測試均為參考測試項目﹐只有新機試產﹑試新機芯﹑功放IC客戶有要求的情況下才進行。
2。
上述試驗項目僅根據產品的實際功能選擇。
3。
壽命測試操作(次數如果客戶有特別要求﹐則按客戶要求進行試驗).
6.0【記錄表格
7.1新產品可靠性試驗綜合閱覽表NL-QUA-WI-04F1
7.2可靠性試驗報告ﻩNL—QUA-WI-04F2
7.3量產可靠性綜合表NL—QUA—WI-04F3
7.4實際使用項目檢查表NL-QUA-WI—04F4
7.5特別試驗綜合表ﻩNL-QUA-WI-04F5
7.0相關文件
7.1品管部工作指導書(QC)ﻩNL—QUA—WI-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