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1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2021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保障我院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636;省标代码:6539。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办学类型: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校址及考试地址:北校区: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南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北路3号。
第五条学院教学、实验实训等配套设施齐全。
引进多家知名企业进驻校园校,建立多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良好保障。
学院培养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等专业人才。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毕业生由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院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
招生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考核录取办法
第九条招生对象
1.已取得参加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
2.凡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3.凡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应届高中及中专学历毕业生,身高:女160cm-175cm、男170cm-184cm;体重:[身高(cm)-110(cm)]±[身高(cm)-110(cm)]×10%;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色嗅觉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8(E字表),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遵纪守法,思想进步。
②政审要求: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无参加过邪教组织。
③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遗传病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无性病。
第十条考试与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成绩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
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和报考专业大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3.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可向我院书面申请免试入学。
申请书格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文件附件。
第十一条计分方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项。
2.中职(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项。
中职(中专、技校、职高)考生中有地厅级及其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我院将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
赋分项标准: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
具体加分项目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报名、志愿填报及录取
1.报名:考生凭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准考证号、报名序号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上填报我院志愿(院校招生代码:6539)和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
全省统一报考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时至9日18时。
学院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我院单招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将按省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2.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
(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