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巡查检查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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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养护巡查与检查工
作管理办法
1 总则
1.1及时发现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情况和可能影响交通的路障,对出现的路况不良情况进行记录,并迅速判断和处理,掌握、收集道路路况和交通信息,以便养护维修部门及时、合理地安排维修和清理,尽快恢复路面正常使用状态,为制定养护对策提供帮助。

1.2巡查与检查分类
1.2.1高速公路的巡查方式分为:日常巡查、徒步巡查、定期巡查、特殊巡查和专项巡查。

1.2.2 高速公路的检查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和路况调查。

2 职责
高速公路巡查工作由养护工区实施。

经常性检查和路况调查由工区实施,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由养护科(工程部)
组织实施,养护科(工程部)每月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对各养护工区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

3 巡查频率及方法
3.1 日常巡查
3.1.1 巡查频率:每天一次,双向全程。

巡查范围为管养路段的双向全程,各互通区、收费站上下道口每天巡查一遍,确保巡查到位,遇有特殊情况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填写巡查日志。

3.1.2 巡查方法:车行为主,人工观测、目测及手工计量,辅以摄影或摄像。

在巡查作业中应随车携带部分防眩板、螺栓及里程牌等材料和工具,发现新螺丝10块以下或旧螺丝6块以下防眩板时应自己修复,超过限值应及时通知维修队修复。

3.1.3 徒步巡查
1)徒步巡查结合日常巡查同步实施。

2)巡查方法:步行检查路段不少于2㎞(单幅)。

养护工区主任、副主任保证每周上路巡查2次,每次应完成2km (单幅)徒步巡查段并填写徒步巡查日志,填写徒步巡查日
志时,以各互通为控制点,在“位置”栏内写清互通名称(如:××-××),在“备注”栏内写清该路段的巡查时间段(如:09:10-10:10)。

3)主要内容:详细检查整个养护单元中全部养护项目。

3.2 夜间巡查
3.2.1 巡查频率:每周一次,双向全程。

夜间巡查工程中应对沿线标志、标牌、反光膜的反光效果进行检查,对反光效果欠佳段进行记录。

3.2.2 巡查方法:车行为主,人工观测、目测,并填写夜间巡查日志。

3.3 特殊巡查
3.3.1 巡查频率:由养护工区实施,在灾害天气到来之前进行预防性巡查;在灾害性天气中进行应急性巡查;在灾害性天气过后进行补救巡查。

3.3.2 巡查方法:车行为主,巡查车速适当降低,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3.4 专项巡查
3.4.1 巡查频率: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3.4.2 巡查方法:车行与步行结合,定位,定量观测,重要情况应予摄影或摄像。

4 巡查内容
4.1 日常巡查主要内容
4.1.1 路基:路肩、边坡、边沟、急流槽等是否清洁,有无淤塞、损坏。

4.1.2 路面:检查沥青路面及附属设施的完好程度,发现各类病害及可能诱发病害的因素,发现可能妨碍交通的路障。

4.1.3 桥梁、涵洞:三类公路桥梁的病害是否发展;桥面是否存在裂缝、坑槽等病害;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有无杂物,连接件是否松动,两侧砼是否完整;桥面是否有积水、泄水管是否堵塞;人行道栏杆、扶手、引道护栏(柱)是否断裂、撞坏;是否出现桥头沉陷、跳车。

4.1.4 沿线设施:护栏、立柱:是否缺损;标志:是否缺损;反光标志、轮廓标、防眩板、隔音墙:是否短缺、损坏;隔离栅:是否损坏、遗失。

4.1.5 绿化:
中央分隔带、护坡、下边坡、各互通区绿化苗木、草坪的存活情况、生长情况(施肥、洒水)、病虫害情况、修剪情况。

4.2 夜间巡查主要内容:夜间照明和反光标志、标线是否短缺、损坏。

4.3 特殊巡查主要内容:主要是在暴雨、台风。

大雾、严重性冰冻及其他可能危及沥青路面正常状态或妨碍高速公路正常交通的灾害性天气时进行的巡查,包括防汛巡查、雾天巡查、冰雪巡查等。

4.4 专项巡查主要内容:对某些数量较多且危害较大的路面病害,或路面状况发生异常变化的特殊路段进行较为细致的检查。

5 巡查要求
5.1 巡查人员应本着全面、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公路巡查。

巡查人员应定人、定路段、定内容、定时间。

巡查时间要求每天不少于6小时,在汛期、冬季清雪防滑及重大活动期间,适当加大巡查频率和巡查时间。

5.2 巡查人员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相机、巡查记录等用品。

5.3 巡查以车行目测为主,辅以摄影或摄像。

巡查车速一般控制在40-50km/h,按规定开启示警灯。

遇到需要停车检查的情况,应停在紧急停车带上。

必须停在行车道上时,应开启巡查车的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车的前方迅速完成检查或测量作业。

5.4 巡查中发现的堆积物、抛洒物、油污、积水、积雪等能清除的必须立即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5.5 建立各级汇报制度。

巡查人员对于巡查中发现而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向养护工区汇报,养护工区对需管理处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在采取安全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养护科(工程部)汇报。

5.6 严禁酒后巡查。

对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记录不详或伪造记录者,按违反劳动纪律处分。

6 检查
6.1 经常性检查
6.1.1 桥梁经常检查
6.1.2 检查频率:由养护工区组织进行检查,桥梁每月一次,涵洞每月两次。

汛期应加强检查。

6.1.3 检查的方法:以徒步目视检查为主,必要时采用专用仪器。

6.1.4 检查的内容和检查结果判定标准参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行,并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和《涵洞经常性检查记录表》。

6.2 定期检查
6.2.1 桥梁定期检查
1)定期检查频率:定期检查由管理处或运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频率为每年一次。

2)检查内容和评定标准参照现行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要求进行。

3)定期检查完成后,由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查报告。

6.3 特殊检查
6.3.1 主要内容:发生台风、暴雨、大雪、地震等自然灾害后,或发生有可能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的异常情况时,养护科(工程部)组织养护工区对路面、桥梁、涵洞、通道、防护工程、排水工程、沿线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6.3.2 检查方法:以步行为主,要求携带道路管理资料、测定器具、安全器具、常用工具等,并且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汇报。

6.3.3 桥梁的特殊检查
1)特殊检查的条件
a 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的损坏原因和程度;
b 桥梁技术状况为四、五类者。

c 拟通过加固手段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
d 条件许可时,特殊重要的桥梁在正常使用期间或进行周期性荷载试验。

桥梁在遭受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风灾、漂流物或船舶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他异常情况影响造成损害的,应进行应急检查。

2)桥梁特殊检查的内容和检查报告内容参照现行的《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要求执行。

7 路况调查
7.1 每季度进行一次路况专项调查,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行养护质量评定,填写相关记录。

7.2 路况调查内容和路况调查评价方法参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管理处或运营公司《技术状况评定管理办法》执行。

8 养护科检查
8.1 检查频率:日常检查,每月一次。

8.2 检查方法
8.2.1 日常检查车行为主结合进行步行检查,主要为人工观测、目测及手工计量,辅以摄影或摄像。

8.2.2 步行检查,随机抽取每个养护工区管养路段不少于2㎞(单幅),桥梁不少于2座,详细检查整个养护单元中全部养护项目。

8.3 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记录并通知养护工区进行整改,同时纳入绩效考核成绩。

9 责任及奖惩纪律
各养护工区要明确专职巡查人员,认真落实巡查与检查制度,对不坚持上述制度或未按要求落实的,管理处将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各养护工区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10 附则
本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由养护科负责解释。

11 附件
11.1 相关记录
11.1.1 《巡查日志》
11.1.2 《徒步巡查日志》
11.1.3 《夜间巡查日志》
11.1.4 《养护科日常养护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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