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内江市西林大桥拓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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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内江市西林大桥拓宽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6.02.04
•【字号】川环审批〔2016〕35号
•【施行日期】2016.0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内江市西林大桥
拓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川环审批〔2016〕35号
内江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内江市西林大桥拓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内江市中心城区,横跨沱江,南北连接市中区和东兴区。

工程包括西林大桥拓宽建设工程、南桥头交叉口改造工程、北桥头交叉口改造工程以及配套的管网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其中,西林大桥拓宽建设工程包括西林大桥原桥维修整治工程(含北街段改造)和拓宽桥梁工程。

西林大桥原桥维修整治工程全长489.65米,建设内容为桥面板维修、拱上填料换填和桥墩基础换填;北
街改造段全长83.18米,建设内容为将原路基加宽至20米;拓宽桥梁工程建设内容为在原桥下游侧建设总长489.65米,宽15.5米的新桥。

南桥头交叉口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大洲路、河坝街扩宽工程和南桥头交叉口直行下穿隧道、梭型环岛平交建设工程。

大洲路、河坝街扩宽工程全长765.9米,建设内容为将原路基加宽至37.25米;南桥头交叉口直行下穿隧道、梭型环岛平交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长为530米的南北向直行下穿隧道,并在上方建设梭型环岛平交工程。

北桥头交叉口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东桐路、临江路拓宽工程和北桥头交叉口直行下穿隧道、梭型环岛平交建设工程。

东桐路、临江路拓宽工程全长655.5米,建设内容为将原路基加宽至37.25米,北桥头交叉口直行下穿隧道、梭型环岛平交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长438.8米的南北向直行下穿隧道长,并在上方建设梭型环岛平交工程。

大桥工程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为双向6车道;东桐路至临江路、大洲路至河坝街均为双向8车道,所有工程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

工程总投资33192.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817.39万元。

该项目由内江市人民政府(内府阅〔2014〕160号)决议修建,选址意见经内江市城乡规划局批复(内规规管〔2015〕8号),项目用地经内江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内国土资函〔2015〕55号),水土保持方案经内江市水务局批复(内水保函〔2015〕22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我厅同意报告书结论。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之中。

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
时”制度。

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落实环保投资,落实施工期及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桥梁主墩施工在枯水期进行,选用围堰施工和钻孔灌注桩等施工方式,泥浆经沉淀处理后,浆渣送临时堆渣场堆存,上清液回用;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沿线居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禁止直接向水体排放或倾倒。

(三)结合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期交通组织,采取洒水降尘、打围施工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

(四)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

禁止在征地范围以外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弃渣土应及时运至弃渣场堆放,堆放前应先做好必要的挡护措施,禁止弃渣土下河。

采取工程环保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

(五)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降噪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根据报告书噪声预测成果,对噪声预测超标的翰文世家小区、云川医院安装通风隔声窗,控制和减小交通噪声对其的不利影响,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对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噪声污染措施,确保交通噪声不扰民。

(六)营运期要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禁止运输危险品车辆通过;按报告书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桥梁防撞设计,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事故应急池,制定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警示牌、限速牌、电子摄像头等,公布事故报警电话。

如发生事故,必
须及时对桥面事故污水进行妥善处理,避免桥面事故污水进入水体,确保水环境安全。

(七)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定期向我厅及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工程环境监理资料纳入环保竣工验收必备资料。

(八)配合当地政府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的开发利用,在道路两侧噪声控制距离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和住宅区等敏感建筑,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相应功能要求。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施工建设中,应以公开方式告知公众环评审批信息及施工期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我厅请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内江市环境保护局、内江市东兴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请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达内江市环境保护局、内江市东兴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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