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7.12.21
•【字号】深继医教[2007]17号
•【施行日期】2007.1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市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继医教〔2007〕17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会,各有关单位:
我市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选,共有149项被列为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项市级学术会议被列为备案项目,现予以网上公布(深圳市卫生局网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请于2008年1月10日前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咨询服务部,将项目申报表取回存档。
地址:市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
二、请各单位到深圳市卫生局网站查询相关项目,通知广大卫生技术人员,以便其自行选择相关专业学习,各单位要为参加学习者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支持。
三、各项目主办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按继续医学教育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我办将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取消其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
四、我局将于每年1月和7月上旬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
通报。
五、已获批准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根据培训需求在当年度内再次举办者无需申报或备案。
附件:1、2008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
2、学术会议备案项目列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1:
附件2:
注:市级学术会议按以下授分标准授予Ⅱ类学分,不能重复授分。
1.会议宣读2分。
2.论文摘要1分。
3.会议列题或无论文参会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