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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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更加良好的校风,依据相关文件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了《XXX学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一、校纪处分的依据和原则
一)本规定是为了严格管理学校,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贵州省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文件制定的。

二)学校注重培养学生自理、自育、自律能力,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同时也会采取必要的纪律约束和处分,保证校规校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应该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处分违纪学生应该遵循规范有序、实事求是、教育为主的原则。

四)根据违规违纪的情节轻重,学校会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更换研究环境或家长领回教育等。

五)如果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但能够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认识深刻并有悔改表现,则可以从轻处分。

同样,如果被他人胁迫或诱骗,但能够主动揭发并态度良好,则也可以从轻处分。

六)如果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拒不承认错误、提供伪证、打击报复或威胁恫吓、同时触犯多条校规、曾经受过处分、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煽风点火、向别人提供凶器、扩大事态、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等情况之一,则可以从重处分。

二、通报批评
一)如果学生无故旷课1节、无故迟到或早退2次、在午睡、晚上就寝铃响后仍讲话或做其他事情影响同学休息、在教室、寝室包括走廊玩球、在教学活动区吃东西、体育课到食堂
购买东西、食堂就餐插队或有浪费粮食现象、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包装袋和果壳、乱涂乱划等违反校园卫生保洁制度、上课讲话、搞小动作、打瞌睡影响课堂纪律、或其他违反校纪校规但情节较轻微的行为,则班级应该填写《学生违规违纪登记表》,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如果在班级内有学生违纪,而知情的学生却不主动向班主任、老师及年级组报告,则也应该受到通报批评。

学校对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明确的处理措施。

其中,以下情形之一者,需要填写《学生违规违纪登记表》,并进行年级通报批评。

同时,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德育考核及先进班评比也会相应扣分。

家长也会被告知相关情况。

1.无故旷课一天以上两天以内(包括迟到早退各2次折合
一节旷课)的;
2.在校内外追逐、打跳、高声喧哗,影响他人研究生活的;
3.在校内拥有、使用手机,但老师可以按规定收缴手机;
4.知道年级组区域范围内有学生违纪,但不主动向班主任、老师及年级组报告者;
5.违反以上两项及以上的。

另外,以下行为之一者,也需要填写《学生违规违纪登记表》,并进行学校通报批评。

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德育考核及先进班评比也会相应扣分。

同时,家长也会被告知相关情况。

1.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导致课堂间断的(任课教师或班主
任两人以上提供材料);
2.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范,经教育不及时整改者;
3.首次在校内外吸烟、喝酒行为的;
4.损坏公物且不主动说明的;
5.同学之间吵架,影响较大的;
6.首次动手打人但没致人伤痛的,且认识态度较好的;
7.在校园内乱扔杂物和乱倒垃圾情节恶劣者及其他破坏校
园环境卫生行为者;
8.首次带食物(除水果、牛奶、饮用水)进校园及教室者;
9.违反以上情形两项及以上的。

最后,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措施。

其中,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需要填写《学生违规违纪登记表》,并给予警告处分。

同时,品德等级不能评优
和良,德育考核及先进班评比也会相应扣分。

家长也会被告知相关情况。

1.出借或使用别人走读证未出校园首次被查者;
2.上课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导致课堂间断两次以上者(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年级组提供书面材料);
3.考试舞弊者(首次)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无故缺考者(首次),参加考试恶意不答题者;
4.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规范要求,两次不改者;将手机、游戏机、MP3等带入校园,教职工没收时不主动上交者;
5.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害公物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能主动承认者;
6.带食物进校园及教室两次以上的;
7.学校通报批评项中违反两项以上的。

另外,以下行为之一者,需要填写《学生违规违纪登记表》,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和良,德育考核及先进班评比也会相应扣分。

家长也会被告知相关情况。

1.多次严重违反课堂纪律,不服从老师的教育管理(班主任、任课教师三人以上提供书面材料);
2.考试作弊两次以上或串通多人作弊,或在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中两次无故缺考者。

3、在校园内乱扔纸屑杂物、乱倒垃圾,且屡教不改的学生,以及参与打架斗殴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参与敲诈勒索等行为的学生(初次违纪,情节较轻);
4、将手机、游戏机、MP3等电子设备带入校园,被教职工没收时拒不上交的学生;
5、在校外不遵守公共秩序、讲粗话、呼喊姓名的学生;
6、违反警告处分项中两项以上(含两项)的学生;
三)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应填写《学生违规违纪登记表》,给予记过处分,品德等级不能评优和良(德育考核及先进班评比相应扣分),并告知家长:
1、严重违反学校仪容仪表规范、在校内外多次吸烟、酗酒、首次参与赌博以及校内兜售香烟等行为的学生;
2、拾到他人走读证不主动归还的学生;
3、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公物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学生;
4、多次阅读或传播不健康书籍、光盘等音像制品,不接
受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以及带食物进校园三次以上的学生;
5、一学期旷课达18节以上的学生;
6、在校内外有盗窃行为的学生;
7、违反严重警告项中两项以上(含两项)的学生;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学生,应填写《学生违规违纪登记表》,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品德等级不能及格(德育考核及先进班评比相应扣分),并告知家长:
1、屡教不改或组织串通他人吸烟,校内兜售香烟两次以
上的学生;
2、出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的娱乐场所,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男女生交往过密,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以及阅读、传播不健康书籍、光盘等音像制品,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
3、不假私自出校园或借证假证混出校园的学生;
4、多次严重违反课堂纪律,不服从老师的教育管理,顶
撞老师,严重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的学生;
5、偷盗国家和集体财产(情节较轻)或多次偷盗他人财
物的学生,以及在校外不遵守公共秩序、讲粗话、呼喊姓名等引发矛盾不及时化解,导致矛盾升级而造成其他后果的学生;
6、在校屡犯错误,道德品质差,一贯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经多次教育不改的学生(班主任或教师四人以上及年级组两次以上提供书面材料);
7、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或幕后主谋打架闹事,造成严重
后果的学生,以及无故在校外滋事,损坏学校声誉情节严重的学生;
8、私藏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学生;
9、一学期旷课达36节的学生;
10、拾到他人走读证挪作自用或转借他人使用造成后果的学生,以及违反记过处分项中两项以上的学生。

违规违纪登记表》上填写处理意见,经过政教处审核确认后,给予相应的处分,并通知家长到校办理手续。

同时,政教处还要将处理结果以布告形式通告全校。

在学校中,学生必须遵守纪律,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分。

以下是学生可能会面临的严重不良行为和相应的处分:干扰课堂教学秩序、对抗老师教育管理、殴打老师、侮辱教师人格尊
严、不服从教职工、保卫和宿管人员管理、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教职工、保卫和宿管人员、留校察看期间仍有严重违规行为、连续旷课累计超过70节、打架斗殴、行凶、多次赌博、吸毒、盗窃他人财物等。

如果学生触犯了国家法律,学校会将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任何违规行为都会被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严禁为违规学生说情,否则将会加倍处罚。

如果学生发生违规行为,班主任、年级组和政教处有责任立即报告,并进行调查,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处理程序如下:违规学生填写《学生违规违纪登记表》并写清事件的起因和详细经过;年级组或政教处查明违规学生是否曾有违规记录或处分;班主任和家长对违规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如果情节较严重,班主任应约见家长共同教育;政教处审核确认处理意见后,给予相应的处分,并通知家长到校办理手续。

处理结果将以布告形式通告全校。

学生违纪事件应及时报告政教处,班主任需全程协助政教处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班主任应提供违纪学生日常表现材料并代表班级提出书面处理建议,并经年级组签署处理意见后报学校政教处。

政教处根据学生违纪事实及学校学生违纪处理细则的规定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转学或家长领回教育的由校长室
批准。

政教处对违纪学生进行公布,并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

班主任应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告知处分结果,并做好必要的思想教育。

同时,班主任为违纪学生建立后进生档案并对其进行跟踪教育。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应每月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思想和表现情况,政教处每学期对受处分学生的思想表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学生受处分后,经考察确有进步,可予以撤销处分。

处分撤销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档案中撤出。

受处分的学生,在其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应将其处分决定记入成长档案。

学生受处分一般时限为一年,期满若仍无进步表现,可延至毕业前夕,若还无悔改之意,则处分不予解除。

撤消处分的具体程序为:处分生效之日起,经2-3个月后,受处分的学生本人向班级、班主任及所在年级组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思想认识材料一份。

经学生所在班的班委会讨论同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政教处审查。

经政教处审查核实,认为符合撤消处分条件者,可以撤消处分。

撤消处分的决定由政教处以公告形式公布,同时撤销原处分材料并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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