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健康手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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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为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探索妇幼健康服务管理新模式,国省要求从2017年起全面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母子健康手册承载了政府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记录了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全过程,记载了孕产妇的亲身经历感受和孩子的成长历程。

在全市推广和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内容,有利于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

在全市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的重要举措,在新时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探索并优化围产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确保城乡孕产妇及婴幼儿充分享受相应的惠民政策,获得科学的健康教育,提升孕产妇及儿童家长的保健意识,促进围产保健与儿童保健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更好地保障我市妇女儿童健康。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母子健康手册主要用于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和0-6岁儿童,推广使用采取总体安排、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

2017年6月1日起,镇安县、商南县所有新建档的孕妇和分娩的新生儿开始使用。

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县区新建档的孕妇和新生儿全部使用。

原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继续沿用,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及内容不变。

四、工作内容
(一)手册印制。

母子健康手册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定模板,包含国省卫生计生惠民利民政策、免费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孕产妇的经历感受及孩子的成长记录等内容,分为孕前篇、孕产期篇、儿童篇和预防接种篇。

手册由各县区按照统一模板印制,分发给辖区内助产机构使用。

印制时可在统一模板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内容。

成品要求32开开本,尺寸147×210,封面用纸250克铜,正文用纸80 克胶版,以胶订方式装订,样品见附件1。

手册印制经费由各县区统筹解决。

(二)手册发放。

手册发放坚持分工协作、方便群众,多渠道、全覆盖的原则,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的生育登记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和信息有机衔接。

对计划怀孕的妇女,由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的镇(街道办事处)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提供生育咨询或相关孕前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发放。

针对孕妇,由村卫生室、镇卫生
院、首次接诊建卡的助产机构发放。

对于0-6岁儿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儿童保健任务时,要询问手册领取情况,对于未领取手册的儿童,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机构进行补发。

(三)手册使用。

母子健康手册以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自我监测和自我记录为主。

工作人员在发放手册时应当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保存,并要求其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次产前检查、儿童健康检查时携带。

医务人员在体检时应详细查看手册中的自我记录内容,全面了解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相关情况,指导孕妇、儿童家长将重要检查结果记录在手册中,遇有记录不全的情况,要及时指导填写完善。

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原则上应存放在一起,互为补充、互相印证,系统、全面地体现孕产期和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过程。

(四)信息化建设。

各县区在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时,要统筹考虑增加母子健康手册内容,积极推进手册信息化建设,力争尽早实现以信息化手段掌握手册发放、使用及妇女儿童健康相关数据,达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

鼓励具备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探索开发母子健康手册相关APP、微信公众号等客户服务端,与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民惠民的母子健康服务。

(五)信息收集报送。

推广使用期间,各县区要确定信息报送机构,明确报送人员,负责定期收集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
生计生服务等相关机构手册发放使用情况,汇总填写《母子保健手册推广工作季报表》(附件2),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份的5日前,将上个季度的报表报送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

市妇幼保健院汇总后于10日前上报市卫计局、省卫生计生委。

五、职责分工
(一)市卫计局。

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推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推广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总结交流,向省卫生计生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市妇幼保健院。

组织实施市级培训,对县区开展业务技术指导,汇总并按时报送推广工作季度报表及相关信息。

受市卫计局委托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三)县区卫计局。

负责组织辖区内手册推广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手册印制、发放使用、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总结交流、上报进展情况。

(四)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计生服务机构。

具体承担项目实施,做好手册需求量的测算、发放、使用管理等工作,指导教育服务对象使用好、保管好手册,并做好相关信息和问题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季度表。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4-5月)。

市、县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试点县区筹措经费,印制手册,完成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试点县工作方案请于5月底前报市卫计局。

(二)试点阶段(2017年6-12月)。

镇安县、商南县正式启动试点,按照方案要求发放手册,并指导服务对象正确使用。

及时梳理总结,优化手册使用和管理流程。

(三)推广阶段(2018年1月—)。

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方案,在七县区全面开展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

各县区要将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作为提供便民惠民措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加强与财政、民政、教育、妇联、宣传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多方支持,为母子健康手册的全面推广使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做好人员培训。

市妇幼保健院要组织做好全市手册发放工作管理及相关业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项目管理方案、健康教育技术及手册发放和使用方法,提高对群众的咨询指导能力。

各县区要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管理及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对象覆盖到所有的助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强化宣传教育。

各县区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新闻媒体等途径开展广泛宣传,加强全社会对手册应用的重视和支持,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依从性。

各发放机构要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家长课堂、健康讲堂、人口学校,传播保健知识,指导孕妇及儿童家长自我监测和自我记录,增强目标人群的应知应会能力,提高手册使用率。

(四)严格考核评估。

手册推广使用过程中,省卫生计生委将
不定期督导调研,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市卫计局将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健康工作考核内容,不定期督导检查。

各县区也要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方案及标准,严格督导考核,强力推进手册的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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