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解决、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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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解决、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
问题
在市第十二期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发表了《理清思路扎实工作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乡(镇)纪委书记》的重要讲话,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纠正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指明了工作方向。
维护群众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内容。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坚决纠正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提供有力保障。
一、当前农村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主要表现
本人以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为契机,通
过基层讲廉政课和广泛的走访了解,感觉到当前农村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少数干部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
如利用职权和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搞吃拿卡要等。
二是存在少数干部行政行为失当,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
如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
三是存在少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存在问题。
如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生冷硬横、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
四是少数地方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
有些村村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甚至有些村的村务公开工作图于形式,做表面文章,导致群众不理解,不信任,产生怨言,因而对村里的公益事业不积极,不配合,甚至有抵触情绪。
五是少数地方惠民政策的落实存在不足。
如有的地方农村低保的分配存在关系低保、亲戚低保、平均低保、轮流低保,甚至出现村干部套取低保等。
六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差距。
如农村“三资”管理台帐不完善、不全面,财务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操作不规范,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
二、纠正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几点思考
乡(镇)纪委人少事多,工作压力和阻力大,要为地方经济发展、
社会稳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弹钢琴”,集中精力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促全局。
本人认为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教育,筑牢干部廉洁防线。
对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学习教育,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学习教育的内容,虽然不同时期,针对不同
的要求,开展教育的内容的重点各有侧重,但贯穿纪检监察教育始终的有几个方面:
一是《党章》和《廉政准则》为基本内容的党风党纪基础知识教育。
要使广大党员干部懂得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规定,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党员违纪所要受到的处分等,减少党内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教育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掌握党的优良作风的深刻内涵,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自觉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抵制不良风气。
四是反腐倡廉教育。
是以鞭笞腐败行为,倡导廉洁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
如播放警示教育片、参观教育基地、撰写心得体会等。
(二)抓监督,提升干部监督实效。
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
那么,我们监督什么?根据《党章》规定: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可以说我们没有不能监督的地方,没有不能监督的部门,没有不能监督的领导。
也就是说,在我们党内,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只要你认真去做,是有工作可做的,而且工作量很大,任务很重,要注重三点。
一是要明确监督的对象。
监督的对象是同级党委、政府的党员领导干部、各站所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及一班人等具有一定权力的乡村级党员领导干部都是监督的对象。
二是要把握监督的重点领域和环节。
宅基地的审批、工程项目的发包、各项惠农补贴的分配、村级大额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等方面的问题,在农村基层表现比较突出。
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没能做到民主、公开、公正和公平,大有以权谋私的行为存在,给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很大的危害。
这些应是我们监督的重点领域和环节。
今年查办的案件中,某乡土管所所长在任期4年的时间里,在负责审批农村宅基地过程中,利用“大小头”票据套取了近8万元的资金。
此类的事情发生在重要领域和重要环节,都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应重点监督的权力运行点。
三是要敢于监督。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上,绝不能含糊,一定要敢于挺身而出,不畏权力的重压,对党对人民负责,向上级党组织如实反映问题,忠实履行职责,对违法违纪的行使权力行为予以坚决抵制和严厉查处。
(三)抓案件,严惩各类腐败分子。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有案不查就是失职,不敢查案就是不称职,不依法查案就是渎职。
必须做到有案即查,一查到底;敢于碰硬,不徇私情;依法办案,秉公执纪;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违法违纪者。
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也应该是这样。
一要加大查处涉农案件的力度。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尤其要敢于查办涉农案件,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惩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者。
就现阶段而言,查处的重点是: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款的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增加农民负担的案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或利用家族势力搞不正当选举的违法违纪案件等。
二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尖锐的问题,开展专项查办。
查办的重点是:扶贫、救灾款物的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土地承包征用、宅基地划分、村镇规划过程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制售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坑农害农行为等问题。
三要依法依纪查办案件。
查办案件既要严厉有力,又要慎重对待。
不能认为是查办腐败分子的,就可以随意作为。
就是说,腐败分子一定要查处,又切莫在查办案件中弄出乱子来。
指导我们依法依纪办案的秘诀是“24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四)抓制度,提高制度防腐成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加强农村制度反腐的基础。
制度建设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要做到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民主法制建设相统一,与反腐败斗争实践需要相配合,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要以管事为目的,完善村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
不断创新方法,完善村民说事、理事、议事制度以及乡(镇)政府指导和监督村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真正让群众行使村务决策权。
二是要以理财为重点,健全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加强对“村账乡管”的监督和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在工作中,我们遇到在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过程中,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不愿意交服务站代管的情况,究其原因,是为了使用方便,实质是逃避监督,势必造成集体资金流失。
三要以监督为关键,积极探索对村干部管理的有效途径。
例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组织延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建立“点题式”村务公开制度,群众可将自己关心的热点问题写在“点题栏”内,村级组织根据群众的点题进行有关内容的公开。
扩大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的范围。
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等等。
(五)抓协调,整合各方力量资源。
“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
按照上级纪委要求,,乡(镇)党委换届后,我县各乡(镇)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配强了纪委班子。
乡(镇)纪委可探索建立纪委委员联系村级制度,村级班子配备兼职纪检委员,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这就需要我们乡(镇)纪委协调,向同级党委积极进言献策,争得支持,在各村支部配备纪检委员,健全纪检组织,确保正常运行。
乡(镇)纪委监察,一个共性的问题是办案力量不足。
这就需要我们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力量资源,开展工作。
比如,可以协调审计、财政、计生、土管、民政、信访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必要时,还可通过党委出面,征得公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以加强办案力量,争得取证的时间和速度,尽快把案子拿下。
某些专项检查或治理等,也要靠协调加强力量,把活动搞好,以取得实效。
总的来说,协调要能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就是说,上下协调要能一杆子插到底;横向协调要能两只手扯住方方面面,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争得各级各方的有力支持。
三、维护群众利益、乡(镇)纪检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民本意识,筑牢干群“连心桥”
我们党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人民群众是党的一切工作的主体力量,只有获得他们的积极支持和拥护,让他们积极参与进来,才能让群众满意。
因此,乡(镇)纪检干部要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活动,树立民为本意识,以人民满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着力把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愿望和行为引导好、组织好,在工作中体现民意,始终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立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着力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一切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办
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让乡(镇)成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路常通、心常联、情常在、钟常鸣”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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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南委办[20**]30号)以及市委领导的要求,我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的行为的专项整治,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及时制定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牵头组织市减负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围绕省里确定的重点整治项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并根据监管职责,对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明确了工作责任、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围绕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协调市物价、教育、建设、计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涉农收费管理,农村义
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以及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乱收费的专项整治工作。
在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整治方面。
市教育部门组织检查组16个,检查学校313所,查核乱收费信访举报
6件,查处清退违规收费55.41万元。
市教育纪工委对检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约谈了XX县、XX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责令4名
分管领导作出深刻检查。
对7所学校的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行政处分1人,免职校长2人,通报批评6人,并取消上述人员当年
评优评先资格。
在计划生育乱收费的专项整治方面,市计生部门下发了《关于计生责任风险金收费问题的整改方案》,全面开展了涉及计生责任风险金收费不规范问题的专项检查整改活动。
同时,认真清理了涉及违规收费的文件,进一步完善乡村两级计生政(村)务公开制度,要求两级必须公示计生收费服务和免费服务等项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农村订阅报刊乱摊派专项整治方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市农业局、教育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的通知》,重申了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实行限额控制的规定,并进一步规范农村订阅报刊工作,明确不准乡镇及有关党政机关以代缴方式为乡镇和村级组织超限额订阅报刊,凡是代订的,不得从乡镇和村级组织的经费中代支或分批代支。
在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整治方面,市建设局免费为乡镇提供了6套《福建省村镇住宅通用图设计方案集》、5套《福建省农村住宅通用图》、10套《福建省农村住宅设计图》、7套《福建省灾后重建农村住宅施工图》和3套《XX市村镇住宅通
用图集》等图集供农民建房选用。
杜绝了有关单位和组织对农民进行强制或指定设计而增加农民经济负担,损害农民利益。
3、充分应用监管平台,加强“三资”监管。
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推进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是重视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平台建设。
今年来,我局下发了《关于下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电子平台建设项目管理专项经费的
通知》(南农[2016]112号)、《XX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农[2016]123号)及《XX市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中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南农[2016]100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
同时,我局还从局“三资”专项经费中调剂了12.5万元经费支持十个县(市、区)村级财务监管平台的改造建设,努力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健全村财“一月一公开”制度。
开展对村级财务监管平台运行情况动态监管,上半年全市有1595个村实行了按时报账并实行一月一公开,占总村数的96.7%,有效增加了村级组织财务的透明度,确保了广大村民的监督权。
4、加强日常检查,督促专项整治。
6月中旬,我局派出检查组,抽查了XX市、XX市、XX县涉农收费情况,检查组随机抽查了3个乡镇6个村和6所中小学校以及乡镇的一些站所,深入到农户家中走访,对我市涉农收费情况开展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减负办下发《关于2015年度涉农收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南农监管办[2016]3号),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清退整改,
切实维护好农民及村级组织的合法权益。
8 月份,根据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以市减负办名义派出了检查组,深入武夷山、XX县、XX县等重点乡村开展涉农收费管理专项整治情
况检查,重点抽查了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开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村级“零接待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
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等领域行业性涉农乱收费问题;以及向村级
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
通过检查,我们感觉所到的县市党委、政府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工作还是比较重视,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比较健全,减负“五项制度”落实较好,专项治理工作稳步实施。
通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个别县市在“计生押金”、“承担中小学费用”、“报刊征订超限额”、“林业强制扣取保险费”等方面,还存在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目前,市减负办已要求相关县市和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开展整改。
据统计,2015年6月以来,各专项整
治单位共查处“三乱”行为83件,查处人数9人,涉及金额97万元,已按要求清退。
二、存在问题
一是涉农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项目相对较多,涉及部门较广,县市间、部门间在工作推进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向村级组织摊派收取社会团体会费、农村订阅报刊费用存在超标现象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部份县(市、区)还没配备专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和
工作人员,在组织协调涉农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存在力量薄弱的缺陷。
三、下步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16〕30号)的
要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继续集中开展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的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购买教辅材料、保险,按学期收取伙食费等问题;计
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或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押金以及强制服务、办证搭车收费等问题;农民建房收取除土地
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其他费用的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村级组织负担问题的专项整治。
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闽委办发[2015]20号)的要求,加强对村级组织乱收费的清理整顿,重点围绕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要求赞助、报刊订阅、教育培训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和乱收费问题开展治理,纠正和查处违规收费和摊派行为。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努力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组织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专项整治。
同时我局也要与市减负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市、区)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2]181号)文件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由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切实维护农民及村级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是认真总结整治成果,完善工作制度。
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切实加强总结,进行推广。
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有针对性地加以健全,属于没有明确制度的,要加以研究制定,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保障农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3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党中央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升到反腐败、讲政治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把握和部署,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
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本文试图就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主要表现形式、成因以及治理对策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一、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
一是服务意识淡薄。
一些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差,办事拖拉,不是主动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而是摆架子,甚至有意刁难。
少数执法人员不是秉公执法,不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而是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二是特权思想严重。
一些部门和行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奉行“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信条,对中央和地方的政策规定置之不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把权力当作一种交易,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自恃有权,对管理对象强订报纸、强销物品、强拉赞助,为自己和单位图方便、谋私利;有的打着合法的幌子,敲诈勒索,要吃要喝要玩要乐,稍不满意,就找茬子,耍威风,给管理对象出难题。
三是工作方法简单。
在工作中,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善于结合当地实际,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盛行。
有的干部群众观念淡漠,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或应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该及时办的事长期拖着不办,对个别群众过高和无理的要求,也不做耐心细致的疏导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效率低下,导致问题积累,矛盾激化。
二、损害群众利益形成的主要原因
损害群众利益形成的根本原因就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缺失。
从主观上分析,一是宗旨意识淡薄。
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有损民利,为了“升官”、“保官”,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做出一些损民利己的事。
二是法制观念不强。
一些党员干部因为不学法不学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经常违法乱纪,损害群众利益;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虽然知法懂政策,但工作中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也经常做出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
三是不良利益驱动。
有因为当地财政困难,要自己找“活路”,想着法子弄钱;还有把收费罚款与个人的收入挂钩,多收多罚多得,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去损害群众利益;更有甚者为了所谓的个人政治前途,不顾群众利益去捞取政治资本。
从客观上分析,一是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屡纠屡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的领域制度制定不科学,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约束力;有的管理上制度健全,但监督等配套制度不到位,制度形同虚设。
二是体制转型政策法规不配套,为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提供了空间。
三是工作机制存在弊端,是导致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难纠的关键原因。
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建议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