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_供水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编制依据
为确保我国城镇供水安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城镇供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突发事件:
1. 供水设施突发故障,导致供水中断或水质严重超标;
2. 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影响供水安全;
3. 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影响供水;
4. 其他影响供水安全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1. 成立住建部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供水应急工作。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局)成立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应急工作。
3. 各地级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成立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应急工作。
四、应急响应
1. 预警响应
(1)当发生可能影响供水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布预警信息。
(2)各级供水企业应根据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2. 应急响应
(1)当供水安全受到威胁时,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2)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3)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确保应急抢修工作顺利开展;
4)及时向公众发布供水信息,消除社会恐慌。
(2)各级供水企业应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工作,确保供水安全。
五、应急保障
1. 人员保障
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抢险队伍和志愿者,确保应急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2. 物资保障
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
3. 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供水应急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六、应急演练
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供水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信息发布
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供水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八、附则
1. 本预案由住建部负责解释。
2. 各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应急预案。
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