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讲师及课程认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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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讲师及课程认证管理
蓝特集团人力资源部发布
签署页编制:万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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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讲师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为完善员工培训发展体系,倡导和营造学习及知识分享的良好氛围,通过集团内部讲师智力资源的充分利用促进内部优秀经验、技能和知识的沉淀与共享。
本标准为规范集团内部讲师及课程的认证管理,明确了内部讲师的权利和义务。
本标准适用于蓝特集团所有内部讲师,在本标准的框架下集团各下属单位可根据自身内部讲师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
2 引用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无
4.职责划分
4.1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组织实施集团中、高级讲师的评定
集团本部课件认证的组织与评审,每季度内部课件认证评审的发文与审核
内部讲师名录的每季度更新
内部讲师讲授课程的开发等相关管理工作
年度内部课程体系的规划与修订
4.2 各经营实体单位/模块
部门内部预备与初级讲师的评定
部门内部课件认证的初审
协助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内部讲师和课程的管理工作
4.3 各部门作为内部讲师及课程认证的执行责任部门,具体负责
内部讲师推荐
内训机会的提供
内部讲师授课明细的建立
各部门内勤人员负责内部讲师认证及课程开发的接口工作
4.4 内部讲师职责与权利
4.4.1内部讲师职责
a)根据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的安排,开展内部培训课程;
b)负责所授课程讲义及教材的编写、修订和更新;
c)负责所授课程参训学员的培训测评;
d)跟踪专业领域内的发展动向,做好所参加外部培训的学习、消化和引进工作;
e)参与事业部年度培训效果工作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4.4.2 内部讲师权利
a)根据课酬规定享受内部培训讲师课酬;
b)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所授课程领域内外出培训机会;
c)参与事业部不定期组织的内部讲师培训、交流活动;
d)表现优异的内部讲师,事业部将在内部晋升、职称评定和加薪时予以优先考虑。
5.管理程序
5.1 内部讲师选拔与评聘
5.1.1选聘方式
内部讲师采用内部聘用制管理。
员工可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等方式,经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组织评估后,聘用为事业部内部讲师。
5.1.2 内部讲师类别
5.1.2.1认证讲师:担任公司的认证讲师首先要经过讲师资格申报,并通过营运与人力资源部组织的
授课认证后方可评聘为内部讲师,各单位业务骨干是认证讲师的主要来源。
5.2.2.2义务讲师:事业部各级管理者皆担着培养员工、提升组织能力的义务,M3、P3以上管理干
部必须承担一定时数的义务授课,义务讲师无需认证,营运与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其授课情
况进行评估。
5.1.3 认证课程类别:
5.1.3.1通识类: 语言/安全/健康/法律/办公自动化等类别
5.1.3.2专业技术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5.1.3.3管理类:管理知识及管理技能
5.1.4 内部讲师等级及任职资格
5.1.4.1讲师等级
冰箱事业部内部讲师分为预备讲师、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四个等级。
5.1.4.2任职申请资格
5.1.4.2.1 通用条件
a)愿意进行知识的分享,支持并热爱培训工作,有志提升个人素质并希望拓宽个人发展空间;
b)在所涉及的某一业务领域具备较好的专业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
c)具备较好的专业形象、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呈现技巧,就擅长的知识或技能有逻辑清晰、内容丰富
的培训教案。
5.1.4.2.2 专业条件
注:以上要求对于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M3、P3级干部默认为初级讲师;M4、P4级干部默认为中级讲师;M5、P5级以上干部默认为高级讲师(内部讲师等级认证时义务讲师可向更高等级申请晋级);经革新学校“革新讲师培训班”培训认证的革新讲师默认为预备讲师。
5.1.5 认证讲师选拔、评聘流程
5.1.5.1资格申请与审核
凡符合任职资格的公司员工均可向营运与人力资源部或各单位管理部申请,成为公司的认证讲师。
申请方式如下:
5.1.5.1.1每季度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发文认证,认证者可随时向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递交《内部
讲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5.1.5.1.2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内部讲师资格申报工作;
5.1.5.1.3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在接收到员工的申请后,首先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者予以淘汰。
5.1.5.2 课程开发与审核
经评审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者,需报送所讲授课程大纲及培训课件(含PPT)(课程大纲可在培训课件中体现)。
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根据事业部年度培训课程体系规划及部门岗位任职需要,对课程设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进行审核,课程内容不符合要的人员需对内容设置进行修改,重新上报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审核。
5.1.5.3 课程试讲与评审
经审核课程内容符合要求的申请者,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安排课程试讲。
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会同业务单位成立认证讲师评选小组,对申请人员的所讲课程质量和试讲水平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结合讲师的任职资格评定试讲人的讲师等级。
课程试讲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需进行调整,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重新安排其进行试讲。
5.1.5.3.1 认证讲师评选小组资格:
5.1.5.3.2正式聘用
经认证讲师评选小组讨论确认,评选合格人员由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颁发聘用证书,
成为公司的认证讲师。
5.1.6年度晋级与季度招募
内部讲师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负责每年度定期组织评审小组对内部讲师进行晋级评审。
每季度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对最集中的课程招募内部讲师。
5.1.
6.1内部讲师晋级资格条件:
5.1.
6.2 具体程序如下:
5.1.
6.3.1 申请者递交《内部讲师晋级申请表》(见附件2);
5.1.
6.3.2.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安排组织晋级试讲,对课程质量进行评估;
5.1.
6.3.3 结合该级别年度名额要求,对于达到相应级别要求的,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统一聘
用并发放相应级别聘用证书。
5.2内部讲师的培养:
事业部通过以下方式对内部讲师队伍进行有计划地、持续地素质能力培养:
5.2.1 开展系列化内部讲师培训课程,系统提升讲师的授课技巧和能力;
5.2.2 选派部分骨干人员参加讲师训练班或相关内容和形式的公开课;
5.2.3 选派部分骨干人员参加实用性认证课程培训;
5.2.4定期组织内部讲师参加相关活动,以专题研讨、管理沙龙和团队活动等形式促进授课经验的共享和交流。
5.3课程开发与认证
5.3.1课程开发:讲师自行开发、事业部组织专题开发、事业部外购教材。
5.3.2内部讲师需根据授课专业方向,结合事业部培训课程体系和月度培训计划,对所授课程课程进行修改,并经营
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审核通过,更新过的课程大纲、培训教材由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在PDM 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培训资源模块中进行存档。
5.3.3课程难易分级
根据课件开发的难度及适用范围的广度,将课程分为三类:
I 级:适用于语言培训、软件操作培训、公司流程运作培训、内部讲师工作范畴内的知识、经验介绍等; II 级:适用于专业技能、工作技巧课程、基本管理技能课程,在非本部门内具有推广价值;
III 级:适用于需要较深的专业知识或较强的培训专业技能才能完成的课程,在事业部层面具有推广价值。
5.3.3.1 评审流程
营运与人力资源部每季度下发认证通知及组织评审。
各部门推荐经验丰富的员工开发课程参加评审。
员工开发课程需提交培训教材和课程大纲(模板见附件3)。
评委根据《课程认证评审表》(见附件4)评选课件。
5.4激励费用管理
5.4.1 内部讲师费用包括两部分:内部讲师课酬费、课件开发费、培训组织费用。
5.4.2 各级管理者每年必须承担一定课时的授课任务(见下表),超出课时部分按内部讲师课酬标准予以支付课酬费。
5.4.3 内部讲师课酬费
5.4.3.1内部讲师课酬=标准课酬*课时*课程规模系数*课程效果系数,其中:
备注:
a)课程规模
b)仅为正式受训人员(以签到表为准),不包含旁听人员;
c)课程效果中平均得分来自《培训满意度评估表》(附件6),其中各数字对应的标准为:5分-非常满意;4分-比较满意;3分-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评估后换算成百分制)。
5.4.3.2以下几种情况不支付课酬费:
5.4.3.2.1 属于在职位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推广及延展的培训(如人力资源经理给下属培训);
5.4.3.2.2未进行计划审批或培训后无效果评估表的培训;
5.4.3.2.3未经评审和聘任为内部讲师的培训;
5.4.3.2.4义务讲师在义务课时之内不享受课酬,超过义务课程按对应讲师等级标准享受课酬;
5.4.4.3内部讲师课酬费由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每月集中核算和统一支付。
具体依据内部讲师授课签到表(见附件7)发放,并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讲师费依据讲师费汇总表(附件8)格式汇总提交至相应归口部门(工厂提交于工厂管理部,职能部门提交于营运与人力资源部)。
5.4.4培训费:
5.4.4.1培训费包括内部讲师培训期间发生的会务费、培训用品费、讲师及学员异地培训的住宿、餐饮费
等。
所有需发生培训费的内部讲师培训,均需有计划和预算,培训前以工作呈报单形式上报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备案。
5.4.4.2由事业部组织的内部培训,培训费由营运与人力资源部统一承担(大型会议除外);各单位组织的
内部培训,内部讲师由组织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参训人员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5.4.5 课程开发费
课程开发评审后,按评定等级可给予一次性课程开发费,标准如下:
注:课程认证后一年内级别有效,在认证完毕后由营运与人力资源部/管理部核算开发课程人员的开发费,一年内修改不再继续发放费用。
5.5评估与奖罚
5.5.1为确保内部授课质量,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负责对讲师授课效果进行评估及记录,以下几种形式将作为内部讲师年度晋级、评优或淘汰的依据:
5.5.1.1 每次培训后的效果评估表及内部讲师授课记录表;
5.5.1.2 定期针对内部讲师授课质量,对学员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或访谈;
5.5.1.3 每年度根据内部讲师授课记录,进行培训效果的年度评估与汇总。
5.5.2内部讲师淘汰与退出
5.5.2.1对《内部讲师授课记录表》中授课效果总平均分连续三次在70分以下的内部讲师,各级培训模块有权要
求内部讲师在一周内完成课程改进,并重新进行试讲,试讲通过者继续保留其内部讲师资格,对不能胜任的内部讲师取消其资格;
5.5.2.2除遇不可抗拒原因外,讲师无故不参加授课1次者取消其资格;
5.5.2.3 课程执行中有对公司做不当或不实言论,或散播消极信息、思想者取消其资格;
5.5.2.4 申请离职或辞职者取消其资格;
5.5.2.5事业部每年进行一次内部讲师及其课程的评优和表彰。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培训效
果评估、课件开发及价值转移、授课质量、授课时数、授课人数等(具体方案由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根据当年内部讲师实施现状进行制订)。
5.6档案管理
5.6.1 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各单位管理部负责对内部讲师选拔、聘用、晋级等相关档案进行归口管理。
5.6.2 内部讲师建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内部讲师申请表、内部讲师授课记录表、主讲课程清单、主讲课程大纲及讲义、培训效果评估表、表彰及处罚记录、课酬发放记录等。
6 记录
附件1、美的冰箱事业部内部讲师申请表
附件2、美的冰箱事业部内部讲师晋级申请表
附件3、美的冰箱事业部培训课程大纲
附件4、美的冰箱事业部课程认证评审表
附件5、美的冰箱事业部内部讲师演练评分表
附件6、培训课程满意度评估表
附件7、内部讲师授课签到表
附件8.月讲师费汇总表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冰箱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起草、修订
本标准由冰箱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QMB-GC45.000-2011内部讲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