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市区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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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市区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方案的通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6.06.07
施行日期2016.06.07
文号朔政办发〔2016〕52号
主题类别大气污染防治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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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市区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6〕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市区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7日
朔州市市区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市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根据国家、省对城市禁燃区的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
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形成政府统领、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明显改善,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2016年完成8个城中村(北邢家河村、贺家河村、南关村、南街村、西街村、北关村、小村、东关村)13499户改造任务。

力争到2018年,完成19个城中村传统燃煤改造任务,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基本情况
朔州市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现共有城中村19个,大部分分布在城市中心区上风向。

涉及4个办事处(乡),分别是南城街道办事处4个村,北城街道办事处2个村,北旺庄街道办事处10个村,下团堡乡3个村。

现有房屋建筑面积820.58万平方米,总户数21400户,总人口61499人。

炉灶数量约4.3万台,每年用煤量约为12.6万吨。

四、改造措施
采取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按照拆、改、换方法逐步治理。

“拆”,即结合市七里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及国家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对七里河沿岸及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集中连片城镇旧住宅区进行统一拆迁;“改”,即加大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力度,对在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范围内的燃煤用户进行改造;“换”,即对不具备接入集中供热管网、更换天然气的燃煤用户用政府补贴的方法更换型煤。

要优先考虑采取“拆”、“改”措施,不能实行拆改的采取“换”措施。

更换型煤情况:
(一)型煤标准。

经考察,我市型煤原则上参照河北省2015年《洁净颗粒型煤》(DB13/2122-2014)地方标准。

(二)型煤来源。

1以当地煤炭为主制造型煤,依据太原理工大学从城区西沙河煤矿、麻家梁煤矿、担水沟煤矿、东坡煤矿采取煤样所做的可研,其质量可以达到上述标准;
2以经济为主,在保证煤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也可采用外购原料当地加工方式;
3按标准由政府采购方式外购型煤。

(三)采购补贴。

采购型煤按照政府统一采购方式进行,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按市级60%、城区40%的比例补贴,同时要确保型煤货源稳定。

(四)实施方式。

型煤供应、资金补贴、实施方式等具体工作由朔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在城中村清洁能源替代的布局上,要按照先监测点周边,逐渐扩大的顺序;要先上风头方向,逐步从西往东南方向。

此次清洁燃煤改造工作由政府统筹前期宣传、培训,质量控制,型煤采购,配送网点建设等。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朔城区政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市级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方案,审核朔城区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实施方案,实时向领导组汇报项目的进度。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环保局负责“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实施情况的综合监督和有关信息调度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并监督。

市住建局会同朔城区人民政府实施城中村集中供热、供气及清理乱搭乱建、环境卫生等。

市煤炭局负责对未实施清洁燃煤改造区域民用燃煤进行抽检,限制煤炭生产加工企业销售灰分高于16%、硫份高于1%的民用散煤。

市质监局负责清洁燃煤质量监督。

市农委负责指导清洁燃煤改造的前期宣传、培训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禁止原煤运入清洁燃煤改造村。

朔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相关清洁燃煤改造配套建设项目验收及日常运行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扎扎实实按时保质完成市区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工作。

2016年市区8个城中村市、区、街道办(乡)、村四级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制如下表:
村民
市政府领导
区政府领导
街道负责人
村负责人
西街村
李海渊
庞明明
杜超、杨健贺璧
北关村
雷健坤
李杰
刘晓东、李元张禄
南街村
张立新
温素琴
杜超、赵义王子胜
贺家河村
韩文让
乔九明
郭瑞、梁实贺继汉
南关村
王志刚
王悦
杜超、贾世功柳国枫
北邢家河村
张天茂
陈钊
郭瑞、刘官贾茂
小村
张天茂
白成利
刘晓东、常华
梁栋
东关村
田东
刘树茂
杜超、刘志华
杨贵
(二)实施时间:2016年3月-8月完成所有准备工作,8月底前做好型煤发放的一切工作,9月底前将型煤发放到用户。

各县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参照本方案做好本辖区城中村清洁燃煤改造工作。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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