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杭州德太茶业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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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杭州德太茶业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布日期】2020.07.27
•【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67号
•【施行日期】2020.07.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3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核准杭州德太茶业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使用地理标
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龙井茶、黄山毛峰茶、霍山黄大茶、霍山石斛、六安瓜片、福鼎白茶、武夷红茶、武夷岩茶、丰城富硒大米、罗浮山大米、防城金花茶、古辣香米、英家大头菜、富平羊奶粉、略阳杜仲等15个产品的43家企业(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43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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