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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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讲座》期末复习题
论述题部分:
1、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公平竞争原则:1、在法律上确认每个公民具有平等的竞争权。
2、公务员任职条件公开,报考
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用公开。
3、国家通过法律保护公司竞争的环境和公民在竞争中的合
法权益。
二、功绩制原则:1、以工作实绩和贡献作为考核、评价公务员的标准,作为公务员升降的重要依
据。
2、以工作实绩和贡献的大小,作为公务员享受工资待遇的主要条件。
三、党管干部原则:1、党委要领导和搞好干部从事制度改革。
2、制定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
并通过一定的程序,把它转化为人事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依法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3、推荐并管理政府机关的重要干部。
四、依法管理原则:1、对公务员的管理必须有法律依据,做到以法管理。
2、公务员行使权力、履
行职责,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行政。
2、职位分类的意义和标准是什么?
答:1.职位分类的意义。
(1)职位分类为公务员的录用和晋升提供了科学依据;
(2)职位分类使公务员的考核有了客观标准;
(3)职位分类为公务员培训提供科学依据;
(4)职位分类为建立机关工作责任制、克服官僚主义创造了条件;
(5)职位分类为公务员实行合理的职级工资制度奠定了基础;
(6)职位分类使各级机关确定职位数目和工资标准有了确实的依据,有利于行政开支的预算约束和民
主、公开监督,有助于精简机构及合理定编定员。
2.职位分类的标准。
职位分类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具体包括制定职系说明书、职级规范和职等标准三部分内容。
3、我国职位分类的原则是什么?
答:1、兼顾原则:即实行职位分类,必须兼顾品位因素,二者不能完全脱节。
2、适用原则:即必须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
3、渐进原则:即必须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4、动态原则:即分类不能一成不变,要随着职位工作内容的变化而调整,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5、法制原则:即有关职位分类的规范性文件应逐步形成正式法规,由国家统一颁布,依法对职位
及分类进行管理。
4、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
答:同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相比较,国家公务员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具有科学的激励竞争机制。
(三)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
(四)具有勤政廉政的保障机制。
(五)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5、论述我国公务员义务和权利的主要内容?
答: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3、密切联系群众,
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
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公正廉洁,克已
奉公。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权利: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和者行政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
应有的权力。
3、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5、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依照国
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6、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原则?
答:1、兼顾原则:即实行职位分类,必须兼顾品位因素,二者不
能完全脱节。
2、适用原则:即必须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
3、渐进原则:即必须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4、动态原则:即分类不能一成不变,要随着职位工作内容的变化而调整,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5、法制原则:即有关职位分类的规范性文件应逐步形成正式法规,由国家统一颁布,依法对职位
及分类进行管理。
7、建立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
答:1.职位分类的意义。
(1)职位分类为公务员的录用和晋升提供了科学依据;
(2)职位分类使公务员的考核有了客观标准;
(3)职位分类为公务员培训提供科学依据;
(4)职位分类为建立机关工作责任制、克服官僚主义创造了条件;
(5)职位分类为公务员实行合理的职级工资制度奠定了基础;
(6)职位分类使各级机关确定职位数目和工资标准有了确实的依据,有利于行政开支的预算约束和民
主、公开监督,有助于精简机构及合理定编定员。
8、实行职位聘任制度的意义?
答:聘任制即是公务员机关根据职位的需要,通过签订聘任合同,选拔、任用、管理公务员的一种人事
管理制度。
从形式上看,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一样,是公务员的一种任职方式。
但实质上,聘
任制是以任职方式为核心,包括产生方式和管理方式在内的一整套管理制度。
聘任制的意义:
1.实行聘任制有利于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2.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3.实行聘任制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9、聘任制的范围?
答:第九十五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
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1)对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很高(2)
机关急需紧缺的人才,主要集中在金
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
辅助性职位:例,普通文秘,书记员,资料管理员,文件分发,数据录入等。
10、聘任方法和条件?
答:第九十六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
人员中直接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机关聘任公务员方式和条件的规定
一、聘任方式
一种公开招聘的方式,另一种直接选聘的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1)发布招考公告;(2)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3)进行考试;(4)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验。
(5)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现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直接选聘的方法划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签订聘任合同。
二、聘任条件
聘任公务员需要的前提条件一是编制限额;二是工资经费限制。
11、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
答:第九十七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
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释义]本条是关于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的规定。
一是明确签订聘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机关与公务员。
二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三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
四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目标是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是明确了聘任合同既可以签订,也可以变更或解除。
12、聘任合同的内容?
答:第九十八条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
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聘任合同内容的规定。
一、聘任合同期限
聘任合同的期限,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聘任合同采取有固定期限,聘任合同期限一年至五年。
具体合同期限确定为几年,由公务员和机关协商确定。
二、职位及其职责要求
聘任合同要明确职位的名称、工作性质及相应的职务;要明确该职位所直接隶属的最小行政单位;要明确该职位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按照本条第三条的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由公务员与机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
聘任制公务员作为公务员集体的一部分,应当享受相应的公务员福利、保险待遇。
四、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是指聘任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由于其主观过错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适当履
行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了本条第一款所列必备条款外,还应当有一些必备条款,包括:(一)工作条件(二)工作纪律(三)
聘任合同终止的条件。
13、什么是人事争议仲裁?
答: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仲裁机构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能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
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14、人事仲裁制度的意义?
答: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裁断的一种创新性的人事权益救济制度,是适应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而发展起来的。
《公务员法》第100条规定:“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
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
人事争议仲裁委
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
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1)为什么要实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不是面向全部公务员的,而是针对聘任制公务员的。
(2)如何设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聘任制公务员代表及法律专家组
成。
他们代表四个方面的意见,这四个方面达成的共识,也就是最终的裁决。
(3)如何执行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
第100条第四款已经规定地十分清楚了,这里涉及到仲裁和司法的接轨问题。
仲裁和司法接轨的
问题可操作性非常强。
仲裁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一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申
请人事争议仲裁的时限);二是当事人不服裁决结果,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
诉(不服仲裁裁决的诉讼时限);三是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效力)。
15、公务员权利的定义?
答: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
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或抑止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16、公务员的义务?
答:就是国家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17、公务员权利、义务的特点?
答:我国公务员权利、义务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
(1)义务、权利的鲜明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某些义务、权利与公务员的身份紧密相联;
二是某些义务、权利与公务员从事的工作性质紧密相联。
(2)公务员权利的真实性它是我国公务员权利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表现,具体体现在:
一是权利的实现有充分经济条件作保障;
二是公务员的各项权利的法律规定能够做到切实可行;
三是公务员权利的实施具有法律和政治的有力保障。
(3)公务员权利的广泛性这是由我国的公有制经济基础与国家的人民民主主义性质决定的。
表现
在:
一是公务员的权利范围非常广泛;
二是我国公务员可以享受十分充分的政治权利。
(4)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平等性表现在:
一是公务员在守法上是平等的;
二是公务员法律监督权平等;
三是国家机关适用、执行法律平等。
(5)公务员权利、义务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
一是公务员权利、义务存在着相互对应关系;
二是公务员的权利受到法律保障,同时负有不得滥用这些权利的义务。
18、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
答:我国公务员权利共有下列8项内容:
(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
有的权力;(3)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5)对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辞职的权利;(8)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19、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
答:我国公务员的义务有下列8项: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3)密切联系群众,倾
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
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各种秘密;(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0、简述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答:《公务员法》第十七章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
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
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一)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
(二)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
(三)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
惩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五)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的;
(六)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
(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案例题部分:
案例1:机关办事员李云要去香港定居。
她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
问题:她能否被批准?如果不被批准,原因是什么?试分析。
答:
案例2: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某地级市K市担任财政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综合规划处和工贸发展处。
王某之妻李某是该财政局的财务工
作人员。
王某的堂弟毕业于某名牌大学,是某市的一名科级干部。
由于王某的堂弟能力突出,政治品质良好,很快就被提拔为该市财政局副局长,分管预算处、信息管理处。
问题:上述案例中有关人员的任职有没有违反我国《公务员法》的任职回避规定?请判断并说明理由。
答:违反了。
理由如下:《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接血亲关系、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
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
计和财务工作。
在案例中,A某与B某属于夫妻关系,B某与A 某存在上下级关系,而且B某在A
某担任领导职务副局长的单位从事财务工作;A某的堂弟与A 某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且与A某存
在上下级关系,与B某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
案例 3 :报接到群众来信反映说,我们这里一些市县为了照顾没有公务员身份而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取得公务员身份,先后设立考场,进行公务员招考,对他们进行了有关方面知识的考试。
但却完全是搞形式、走过场。
如设立的几个考点,考场内纪律很差,考生到处找资料,就连一个名词解释也得去抄,更不用说较难的问题了。
替考更是在所难免。
有人连查资料都懒得动,坐在那里等着抄别人的。
问题:试试分析这次公务员考试是否算数?
答:
案例4:王某是政府劳动局某科科长,女,中共党员,35岁,大本毕业。
在2000年的公务员考核中,领导对王某的评语如下:王某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对党员的要求。
王某工作责任心强,勤奋努力,熟悉业务,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有创新精神。
2000年度在转变政府职能中,她思想解放,勇于改革,积极下放权力,及时把本科工作重点转到执法、监督与服务上来。
自己主动起草了《××市劳动用工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经过局领导审查上报市政府,以政府名义下发。
群众对王某的评语如下:
王科长为基层办实事,为帮助企业上新项目,解决缺乏技术人员的问题,她提出并积极举了一次大型人才交流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
果,受到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好评。
王科长工作主动热情,积极肯干,不辞辛苦,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典型,总结经验,创造性地推动了该市劳动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超额完成了2000年全年目标任务。
同时,对全科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职工调配等项任务完成得也很出色。
平时,王科长能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她热心助人,帮助本科同事解决困难,发挥了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
在她的领导下,该科形成了团结友爱、积极奋进的先进集体。
王科长的主要缺点是:工作有时欠细致,听取别人意见不够。
问题:在这次年度考核结果中,王科长该评为哪个等次?为什么? 答:(1)B科长2000年年终考核结果应评为优秀等次。
(2)根据优秀等次的标准,她符合条件。
德方面,她努力学习,积极实践政治路线,并能克己奉公。
能方面,她熟悉业务、结合本市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
勤方面,她勤奋努力,兢兢业业地工作。
绩方面,成绩显著。
她存在的缺点也应努力改正,以提高自己。
案例5:公室通知办事员周力下周去沈阳参加业务培训,为期一个月。
周力提出自己要结婚不想去参加培训。
机关研究后决定让其婚后参加市内的业务学习,为期十天。
周力也不同意,没有去。
年终考核周力被评为不称职。
周力不服,提出申诉。
问题:1.机关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周力的申诉能否被接受?为什么?
3.上级机关怎样处理此事?为什么?
答:
案例6:某市人事局出台一系列改革和优化公务员管理的举措:第一项改革是推行聘任制公务员。
具体做法是:除工勤雇员外的所有新进人员,一律招录为一定期限(比如1至5年)的聘任制公务员;对一些专业性较强职位,如改革办的一些高级专家,还有政府各部门尤其是涉外工作部门需要的法律、翻译等方面专业人才,以及财会、工程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人才,也推行聘任制公务员。
李某经过考试成为了本市某机关的一名聘任制公务员。
问题: 1.某市的招考聘任工作是否合法,为什么?
2.如果招考合法,李某不能从事哪些工作,为什么?
3.如果招考合法,李某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 1.不合法。
李某不能从事工程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工作《公
务员法》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
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主要考虑是在涉及国家的职位上工作,需要较高的政治素质,
需要较长时间的培养和考察,通过聘任难以找到合适人选,所以不合法
2.如果招考合法,李某不能从事涉外工作部门需要的法律、翻译等方面的工作。
因为涉及国家秘密的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3.李某应注意:
1聘用合同签订,变更和解除的规定
(1)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机关与公务员
(2)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3)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
(4)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目标是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5)明确了聘任合同既可以签订,也可以变理或解除。
2聘用合同的内容
(1)聘任合同的期限
(2)职位及其职责要求
(3)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4)违返聘任合同的责任
(5)约定的必备条款
(6)约定条款
案例7:某机关公务员、财务处长老王54岁,身体健康。
是个老先进分子。
机关领导为提拔年青干部,作出决定:免去老王的职务,令其退休。
老王不服决定,申诉至上级机关,要求撤回决定,恢复原职,继续工作。
问题:1.老王的做法对不对?并说明。
2.上级机关应怎样处理此事?
答:
案例8: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在一次宴请自己老战友的酒席上与酒店老板李某发生争执。
王某一气之下,将酒店内的一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并扬言要吊销李某的营业执照。
李某在多次向王某索赔无效的情况下,以王某为县公安局干部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
被公安局拒绝后,李某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损失。
问题:1.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
2.实践中怎样判断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其标准有那些?
3.办公室主任王某所在的公安局是否应当承担对受害人李某的赔偿责任?
为什么?
答:
案例9:关秘书刘鹏是业余作家,作家协会会员。
有一次为报社举办的征文活动做评委,得到报酬1000元。
有人向上级机关举报刘鹏兼职,违反公务员的纪律。
问题:刘力的做法是否违纪违法?
答:
案例10:李某大学毕业后,经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成为某市工商局一名公务员。
在日常工作中,踏实肯干,正直热心,人缘较好,但与某位领导关系有些紧张。
在2005年的年度考核中,他被考核为“不称职”李某不服。
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他可以通过什么算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
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符合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
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
之日起三十内直接提出申诉。
案例11:县税务局调科长王某去较贫穷的乡镇工作,王某不愿意去。
连续32天没有到新岗位工作。
机关领导作出决定:免去王某职务,予以辞退。
问题:1.机关领导处理王某的依据是什么?
2.王某可不可以提出申诉?
3.分析说明。
答:
案例12:机关办公室通知办事员王红下周去沈阳参加业务培训,为期一个月。
王红提出自己的孩子才三岁太小,不想去参加培训。
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