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师资格证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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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师资格证丢了怎么办
A. 护师资格证丢了到哪里补办
一般都是去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补办需要提交相应材料及一定的补办费用,每个地方都不同,你可以咨询当地发证机关。

B. 护士资格证丢了怎么补办
申办补办
补办护士执业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刊登遗失声明
2、出具工作单位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原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的原件
5、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6、护士注册健康查体表
【百通医考】小白为您整理:
C. 护士执业证书丢了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
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即已获得大证),受聘于或拟被聘用于以下岗位的人员:
1、医疗机构护理岗位人员;
2、医学院校、卫生学校、医疗机构护理专业教学人员;
3、卫生局、护理学会、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专职人员。

三、提供资料(复印件用a4纸)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个人申请需加填《上海市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大证);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单位拟聘用证明(已在岗者勿需此证明,但需由用人单位在上
述《申请表》、《申请
单》上注明在岗);
5、拟在民办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
件;
6、《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需由二级以上医院出具);
7、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其中2张照片由申请人自行贴在《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上);
8、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5年未办理小证者,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中参加护理岗位临床实践三个月,并提交该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提交近五年在护理岗位的工作证明。

备注:对1995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大证)者,且护士执业证书编号以“4”字开始的,需进一步提供未办理注册证明、职称证明和毕业证书。

四、办理时限
自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五、操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证
D. 护士资格证补办流程
护士资格证丢失后需要重新注册。

补办条件:
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遗失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均遗失)的注册护士。

补办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

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表》;
2、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

3、原《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
(1)原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在省外或在注册机关外(跨市)取得的护士资格证书,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A、考试所在考点出具的《取得护士资格未办护士执业证书证明》;
B、考试合格分数证明;
C、取得护士资格公布文复印件(考点或考区加盖验证章);
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补办流程:
1、报刊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遗失证书种类,并声明作废)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3、拟聘用单位进行初审。

申请者按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
4、录入信息。

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者,单位需进行信息录入
5、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4)护师资格证丢了怎么办扩展阅读: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
2、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材料要求公示;
3、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4、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5、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2、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
3、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E. 我的护师资格证丢失了,怎么补办
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书》丢失,本人应提交充分证明向原发证机构申报补发,并登报声明原证作废。

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时效性,实行定期登记注册。

有效期满,持证人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登记,逾期不办理者,其《证书》自行失效。

(5)护师资格证丢了怎么办扩展阅读
一、《证书》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作为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证书》分高、中、初级三种,由人事部统一印制。

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发放、伪造、涂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或职改工作部门根据需要向人事部购领。

三、《证书》发放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或职改工作部门负责,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1、各地区考试管理机构通知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填写登记表(表式附后),并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及《证书》工本费(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2、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登记表分级别编制发证人员名册(包括人员姓名、专业、所获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等),填写《证书》,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职改工作部门审核。

3、各地区职改工作部门在审核后,应在《证书》加盖钢印,并将
有关资料存档。

4、考试管理机构管理《证书》的发放,并应将考试合格者的答卷等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5、如《证书》丢失,本人应提交充分证明向原发证机构申报补发,并登报声明原证作废。

四、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时效性,实行定期登记注册。

有效期满,持证人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登记,逾期不办理者,其《证书》自行失效。

五、各地区、各部门在《证书》发放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不得 ... ,弄虚作假,不得乱收费。

如有违反,要追究有关人员及其领导者的责任。

F. 护士资格证被原单位遗失了,但执业证书在,而且已经注册,但考护师需要用资格证
护士资格证丢失后是可以申请补办的,但是补办护士资格证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说明
1、、刊登遗失声明(在当地日报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执业证书编号、发证时间、种类,并声明作废);
2、出具工作单位证明(使用单位公用笺,说明遗失原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
4、原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的原件;
5、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6、护士注册健康查体表(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查体,心电图、肝功、X线或胸透报告单应贴在背面);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使用单位公用笺,盖公章)。

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补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

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G. 护士资格证丢了,打 ... 问了,说是不能补办,等国家政策,考
护师需要,马上又要报名了,怎么办
参加初级护师资格考试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拓展资料
护师是护理人员的初级技术职称,相当于住院医师或助理工程师,可以是大中专学历的护士工作三/五年后通过考试获得,也可以是护理本科生在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后通过考试获得。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 ... 教育主管部门和 ... 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1]。

中专大专学历的护校毕业生经过第一次考试也就是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之后,再经过注册,即可以成为护士,在成为护士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一般称为准护士。

护士即具有一般的护理工作的操作能力,可以独立完成护理任务。

而准护士只能做辅助工作。

护师的工作职责与护士没有明显的差异,但是在一个护理组中可能分工不同。

在护师之上,还有主管护师(相当于主治医师)和正副主任护师,护师可以随着年龄和经验的增长不断获取更高的技术职称。

H. 护师资格证丢失怎么补办
护士执业证书丢失补办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

(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8)护师资格证丢了怎么办扩展阅读:
护士资格证有关说明: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 ... 毕业生(包括2013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I. 请问我的主管护师资格证丢失怎么补办
申请补办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设区市级以上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证作废声明,并提供该报纸,以及个人档案中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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