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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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业管理的基本模式
所谓管理模式即由管理主体、管理⼿段和机制所组成的动态系统,不同管理模式之间在系统组成要素(如管理主体、管理⼿段)、系统结构、运作流程上存在着差异。

房地产经纪⾏业管理主要有以下3种模式:
1.⾏政主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政主管部门承担了房地产经纪⾏业管理的绝⼤部分职能,管理⼿段以⾏政⼿段为主,如进⾏执业资格认证、登记备案与年检、制定收费标准和⽰范合同、⾏政监督等。

中国⾹港地区的地产代理监管局是专门管理房地产经纪⾏业的政府机构,主要负责颁发牌照和⾏政管理的⼯作。

它是根据《地产代理条例》成⽴的⼀个财政独⽴的法定机构,其使命是提⾼地产代理业的服务⽔准,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励公开、公正、诚实的物业交易。

⾏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定代理机构和地产代理⼈从事代理活动的基本资质,使执业的机构和个⼈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作经验;建⽴监察机构,对地产代理活动进⾏监督,调解地产代理⼈与委托⼈的纠纷,对违纪的地产代理机构和个⼈进⾏相应的惩处;并推⾏书⾯代理合约,减少纠纷。

在⾹港,规范地产代理活动法律除了《地产代理条例》外,主要还有《地产代理常规(⼀般责任及⾹港住宅物业)规例》及《地产代理(裁定佣⾦争议)规例》,它们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对规范代理活动起到了有效的作⽤。

2.⾏业⾃治模式。

这种模式中房地产经纪的直接管理主体是房地产经纪⾏业协会。

⾏业协会不仅实施⾃律性管理职能,还受政府职能部门甚⾄⽴法机构的委托,⾏使对房地产经纪业的⾏政管理职能。

在这种模式下,管理⼿段相对较为丰富,法律、⾏政、经济和⾃律等⼿段都有所运⽤。

⽬前中国台湾地区就是采取这种模式。

中国台湾地区房地产经纪业的“同业公会”受政府⾏政主管部门委托,直接从事房地产经纪业的各项具体管理事务,⽽主管部门只是对其实⾏指导和间接管理。

3.⾏政与⾏业⾃律并⾏管理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经纪⾏业协会都是强有⼒的管理主体,但两者管理职能有所分⼯。

美国房地产经纪业的⾏业管理即是这种模式。

美国各州政府多数都设有专门机构对房地产经纪⾏业进⾏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管理规则、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设⽴、房地产经纪⼈与销售员执业资格牌照发放、审定执业资格考试及教育训练的内容、审批从事执业课程教育的学校的资格、处理房地产交易客户的投诉等。

各州政府还设有调查机构和专门的监察机构负责调查和处理违规执业案例。

以上三种模式的主要区别是管理主体及其因主体不同⽽导致的管理⼿段有所不同。

就房地产经纪⾏业管理的内容来看,政府⾏政主管部门和⾏业协会这两类不同性质的主体,对不同管理内容的胜任度也是不同的。

因此,双重主体的管理模式通常⽐单⼀主体的管理模式更能适应房地产经纪⾏业管理的多重要求,因⽽管理效果更好。

美国⼜由于法律法规的健全,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与管理成绩更加显著。

题⽬:房地产经纪⾏业的⾃律性管理,应当由( )组织实施:
A.房地产⾏政主管部门
B.司法机关
C.⾏业协会
D.城市⼈民政府
答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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