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严肃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和处室集中学习会议纪律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总经理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使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着力强化工作落实,努力塑造服务大局、严谨务实、高效执行的良好形象,经研究,现就工作纪律和机关处室集中学习会议纪律规定如下:
一、工作纪律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
1.全体人员工作期间,不论何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两小时以内的,须告知各业务口负责人后方可离开。
否则,每违反规定一次,对责任人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0.5分。
2.离开工作岗位4小时以内的,须向副主任汇报、批准后方可离开。
否则,每违反规定一次,对责任人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1分。
3.离开工作岗位超过4小时的,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向副主任通报。
否则,每违反规定一次,对责任人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2分。
(二)严格控制因私请假。
正常工作日期间,除下列情况外,不得因私请假:
1.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有婚丧嫁娶事宜的;
2.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有重大疾病需要前往探视照看的;
3.本人身体有病确不能坚持工作的;
(三)因私请假须至少提前半天时间,并经主任批准,一般不得超过3天。
超过3天的,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相关手续。
(四)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严格处室集中学习纪律
(一)所有人员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机关党委“三不学”的要求,提前安排、妥善处理自身事务,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会议。
除下列情况外,一般不得请假:
1.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有婚丧嫁娶事宜的;
2.直系亲属或近亲属有重大疾病需要前往探视照看的;
3.本人身体有病确不能坚持学习的;
4.因服务集团公司领导确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的;
5.集团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在学习期间解决处理的;
6.主任安排的紧急事务必须在学习期间办理的;
7.经主任、副主任认定的其他可以列入请假范围的事项。
(二)凡不符合上述规定,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须提前请假,每请假一次(请假时须说明请假事由,不得笼络地以“有事”代之),对相关人员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1分。
(三)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不能到会、不能按时到会或需要提前离会的,必须向主任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否则,每有一次,对责任人自季度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0.5分。
三、规范手机使用,保证通讯畅通
(一)所有人员工作日期间,必须保证手机通讯畅通。
值班人员必须保证节假日期间手机通讯畅通。
(二)所有人员手机号码如有更换,须及时告知办公室人员。
(三)所有人员在工作日期间和值班期间,不得以未携带手机、手机未充电、欠费、号码变更、到相关处室联系汇报工作为由,造成关机、停机以至无法取得联系。
否则,每有一次因联系不畅而贻误工作的,对责任人进行“四违”考核,并自全员业绩考核总分中扣2分。
(四)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为振动。
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内接听电话、严禁集中学习宣讲材料期间插话。
四、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总经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