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管输油作业规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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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管输油作业规程
A、收油作业前的准备
(1)值班人员接到收油作业通知时,应了解明确进罐和油厂出罐的罐号(或码头船名)及收油量,作好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 经领导或值班干部核实(1)后,安排检进罐前尺。
(3) 检查管线、阀门、过滤器的技术状况, 并记录进罐液位计的前表数,改通收油作业流程 (先关挥发线,再开进线)。
改流程要求一人操作,一人检查。
(4) 由值班干部及时安排收油值班。
(5) 经领导或值班干部同意后,依次通知港调、总调及油厂泵房开泵。
B、收油作业中的要求
(6) 开泵时,值班人员观察收油窥视器、压力表、进罐液位计,
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7) 当值人员必须每小时到现场纪录一次油高,并巡查库区管线及收油压表表、过滤器(过滤器在用时,必须记录压差)。
(8) 核算每小时进油量(读数差)是否相近,出现突然减少、增多或其它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查找原因,并作出适当的处理后,向领导汇报。
中途停泵,要作好记录,在没有关闭作业流程前都要坚持值班。
(9) 坚持电话值班,接到业务电话要作好记录(岗位、姓名、内容)。
(10) 收油值班轮值人员必须到现场交接班,并在收油记录本上双方签
名作为交接依据。
(11) 当油罐液位或收油时间达到如下条件时需人工检尺与液位计核对油高: (五千立方罐) 12m或收油时间达[(12m-前表数)/0.56 ]小时;
(一万立方罐) 13M或收油时间达[(13m-前表数)/0.28 ]小时。
(12) 当实际油高达到13.8 m或达到预定接收量时,应通知油厂泵房停泵(先预计出停泵时间后提前一个小时预约油厂泵房停泵)或转罐。
C、收油结束后的工作
(13) 查看收油窥视器,确定已停油后,关闭收油流程(先关进线,再开
挥发线),记录液位计后表数。
(14) 依次通知油厂泵房和总调、港调,(如是卸船通知港调即可)明确告知“收油作业已结束,流程已关闭”。
(15) 待液面平稳后(半小时以上)检后尺,计算收油量,并做好记录。
(16)向油厂索取该批次油料的出厂合格证(化验单)及计量单等文件资料。
如是卸船则此项不必。
D、收油过程中转罐
(17) 收油过程中需要转罐,先执行第(1)、 (2)、(3)项操作,必须两人
操作,认真核对,互相配合;必须先开后关(先开进罐线,再关闭已收罐线),防止憋压。
(18) 接着继续按作业规程进行正常的收油值班和对已收油罐执行第
(15)、(16)项的操作。
E、以上接收管输油作业规程从2004年7月1日开始执行,未明确部分按原作业规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