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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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X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依靠科技进步级科技创新,推动X 现代农业发展,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千名科技特派员集中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决定在我市农业科技园区推行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园区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用人机制,推行农业科技园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作用,不断提升园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水平,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使园区在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科技特派员工作目标
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到园区企业、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社等提供科技服务,促进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接轨,把园区建设成为具有X地域文化与科技特色、产学研结合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的辐射源和科技型涉农企业的发展基地、发展现代农业的综合创新示范基地、农村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任务
1.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园区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推动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和集约化发展。
2.指导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提案拟定;研究提出有关园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建议和意见。
3.承担或协助专家开展农业科技的研发、集成、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等工作;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实体和示范基地,加盟农业龙头企业。
4.培养和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建立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网络体系、产学研合作体系等,开展X桂栽培技术、生产及管理培训。
三、选派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原则、对象及程序
(一)选派原则
坚持“双向选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采取人才、技术供需双方沟通的方法,找准农村科技特派员同园区农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围绕园区主导产业,选定目标,实施项目,开展技术服务或结成利益共同体,并获得合法收益。
(二)选派对象
1.本市内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2.自治区范围内的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及农口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退休人员)或自愿来我园区担任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区内外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派去向
1.园区核心区,包括X桂研发中心、X桂良种繁育基地、X桂新品种展示基地、X桂高新技术展示基地。
2.园区农业科技企业、玉桂加工企业、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
(四)选派程序
1.调查摸底。
确定派驻重点,发放《农村科技特派员需求申请表》,由需求方提出需求科技人员的条件。
2.宣传动员。
引导科技人员自愿报名,申请派驻点。
3.供需见面。
实行双向选择,经审批后签订服务合同。
4.组织审批。
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供需双方的申请和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要求进行审批。
5.岗前培训。
对选定的农村科技特派员进行包括工作目标、
任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
6.下派时间。
每期下派时间为2年。
如确需调整,由农村科技特派员本人和驻点方提出申请,经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方可延长或缩短派驻时间。
四、工作原则
(一)市政府把园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兴市工作的延伸和新举指。
(二)明确园区农村科技特派员的特殊使命,按本人专业和特长对接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工作。
(三)将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利益同服务园区企业、农民的收益挂起钩来,以多种形式和灵活的机制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