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评选及外出旅游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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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评选及外出旅游奖励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增加员工的归属感,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为在全公司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完善激励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适用对象
每年周年庆典大会获得优秀荣誉称号的员工(含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董事长特别贡献奖得主)均可享受外出旅游福利。
第三条评选标准
一、董事长特别贡献奖评选资格要求(10名)
1、在本公司任职一年以上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服务满五年以上
的基层员工,对企业高度忠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为企业(或项目、部门)的各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成为员工表率,
堪称团队的先进模范;
2、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上述工龄,但确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原则上只有董事
长才有此特别提名权);
3、在本公司服务期内为企业赢得过一定的社会荣誉或取得个人荣誉;
4、在本公司服务期内曾获得集团的重大奖励;
5、在本公司服务期内为企业(或项目、部门)提出过重大改进建议并获采
纳,同时,在实施后产生广泛积极的影响。
6、在本公司服务期内无严重过失及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
7、无连续请(休)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记录的,法定假日除外;
8、本年度在一、二季度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的。
二、优秀管理者评选资格要求(17名)
1、在本公司至少服务满一年的经理级(含副职)以上,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
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为企业(或项目、部门)的各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成为员工表率,堪称团队的先进模范;
2、在本公司服务期内为企业赢得过一定的社会荣誉或取得个人荣誉;
3、在本公司服务期内曾获得集团的重大奖励;
4. 本年度第一、二季度绩效考核中所在团队考评均排名前三;
5、在本公司服务期内无严重过失及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
6、无连续请(休)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记录的,法定假日除外。
三、优秀员工评选资格要求(30名)
1、在本公司至少服务满一年以上,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为企业(或项目、部门)的各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成为员工表率,堪称团队的先进模范;
2、本年度第一、二季度绩效考核均评为A级的员工;
3、在本公司服务期内无严重过失及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
4、无连续请(休)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记录的,法定假日除外。
注:“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董事长特别贡献奖”不得重复,具体评选名额另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目标管理部会完成优秀员工的评选工作,集团行政管理部完成外出旅游组织及执行工作。
第五条旅游地点及计划时间
一、旅游地点遵循先到本集团外区域旅游城市项目,后其他旅游地区原则。
二、开展时间定在每年10月份下旬。
第五条费用预算
具体执行方案及费用预算由集团行政管理部拟定,经董事长批准后生效实施,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含外出旅游所有交通、住宿、用餐及集体参观费用等)。
第六条附则
一、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行政管理部。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附件:
附件一、《集团董事长特别贡献奖参评表》
附件二、《集团优秀管理者参评表》
附件三、《集团优秀员工参评表》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