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五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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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审查制度
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3、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4、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5、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总则
1、根据国家《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监理项目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4、本制度适用于周口市喜来登酒店项目监理部。
一、监理部对方案报审方面的要求
1.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监理部应督促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并对策划方式进行初
始评审.监理部应对评审后的二次策划方案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业主项目部核准、备案.
当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承包商时,监理部应对各承包商的二次策划方案进行总体协调.
对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方案的审查重点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及责任制、管理组织及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2.监理部应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总平面布置是否有利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应同时进行,监理部应将两者有机结合,同时审查.
3.监理部应检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并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审查重点为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危险点分析(危险源辨识)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以及措施(方案)的编审批程序的符合性等.
4.监理部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凡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或变更时,必须重新履
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手续,并报项目监理部重新审查、确认,否则应以无措施(方案)施工论处。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
应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监理部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5、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危险性一般和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联系建设单位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审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安全管理的预防和预控作用,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关。
2、工程动工之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查。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标准;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重点:是否满足以下原
则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2)遵循系统控制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目标的前提下,应满足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实现。
(3)覆盖施工全过程原则,以实现系统的安全.
(4)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是不同的、动态的,必须对施工安全生产实施动态控制。
(5)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
(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所监管项目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监理部对所监理项目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及专项治理.
三、基本要求
1、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做好隐患整改计划。
2、监理部在日常安全巡查、专项检查中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下发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及安全监理整改指令,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规定整改期限,并督促其按期整改.
3、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
4、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不能复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
5、对于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项目部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监理部备案。
6、项目部应根据监理部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存在的隐患整改落实,并把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部。
7、监理部在接到项目部整改回复以后,尽快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8、监理部在月度安全会议上通报各项目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施工标段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
肃批评和处理,并上报建设单位。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喜来登项目施工作业安全,制订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要求项目监理人员认真执行。
一、安全架构
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安全监理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监理人员,全程跟踪检查施工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本项目安全架构: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总负责人:
安全监理员:
二、项目重大安全隐患
1。
当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项目总监必须马上签发工程停工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书面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等报告,同时报告本公司办公室:
1)基坑支护体系出现突然变形或累计变形量超过规定的报警值;
2)高大模板体系出现险情;
3)爬升脚手架存在安全隐患;
4)拆除支撑梁时违规作业;
5)吊装存在安全隐患;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进行拍照留底,并将照片作为书面报告的附页一起报送。
3. 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以《监理报告》形式向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报告:
1)建设、施工单位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构配件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防护设施,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2)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审查批准的或不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或专项安全方案施工,或有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3)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定,又不能有效制止的;
4)现场监理无法处理的其他安全隐患问题;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三、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架构及责任人;
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及基本情况;
3。
项目监理部对重大安全隐患采取的控制措施及跟踪落实整改
情况;
4. 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数据、照片、影像等相关资料。
5.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监理执
业章、监理公司章.
四、报告方式
1. 突发事件马上报告形式:施工现场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安全检
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监理部必须马上书面向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报告.
3. 总结报告形式: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隐患消除后,监理部
应编制总结报告,阐述落实整改情况和总结经验,报送本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与标准是开展建设工程的基本准则,也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在项目监理活动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一、内部管理
1、根据项目要求组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上岗
资格并专业配置齐全。
2、及时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细则。
3、明确各专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分工。
4、认真学习、领会建设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技
术标准,不断进行知识的更新。
5、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标准展开监理工作。
6、定期召开监理机构内部会议,对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的情况
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施工准备阶段
1、监理机构必须认真审查承包商(分包商)各项资质、管理人员、
特殊工种的资格及上岗证书。
2、监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标准的规定
和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修改,满足要求后及时签署批准意见。
3、认真检查承包商管理组织机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情
况。
4、提醒业主及时办理好各项施工前期报批手续。
5、对承包商进行落实监理安全职任的交底、建立安全专项检查制
度。
6、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及时发现问题,参加施工图交底,对施工图
中存在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
7、在满足条件后及时批准承包商的开工申请。
三、施工阶段
1、严格检查、验收用于工程的各项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
按规定做好测试、复试的见证取样工作,在没有证明其合格前
不得用于工程.
2、检查承包商是否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
措施施工,对于其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技术标准的
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与纠正。
3、严格做好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及时做好各项检测、复试工作,对不合格施工质量及时要求整
改,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认真落实旁站监理制度,对重要的施工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5、巡检施工质量时同时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纠
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子。
当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
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承包商暂时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承包商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上报建设单
位。
当承包商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监理指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
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6、按制度进行工地安全专项检查,对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
书面监理通知的形式及时责令整改.
7、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后及时按规定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并按照规
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8、严格执行工程变更审批制度,严禁不经设计部门同意擅自变更
施工图纸的行为。
四、工程验收阶段
1、严格执行工程的监理预验收制度,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
以监理通知的形式要求整改。
2、参加消防、水电、通风空调、智能化等工程的试运行及各项检
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审查承包商的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
4、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5、整理完善监理资料,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及时交业主及公司归
档.
6、做好保修期发现质量问题的整修检查与督促.。